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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辨别填制凭证的误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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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辨别填制凭证的误区 凭证又称会计凭证,指的是能够用来证明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证明。凭证可分为即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在日常填制凭证时,经常会遇到许多误区,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常见情况,希望能解决大家的困惑。 误区一:所有的白条都不能入账 什么是白条?通常意义上讲,白条就是指在白纸上书写的收支证明(或收发证明)。很多财务人员认为所有的白条是不可以入账的。其实并不是这样,支付对方是个人且不属于应税劳务的支出是可以用白条入账的,而并不需要发票。如: 1.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偿、赔偿费用。如拆迁赔偿、青苗补偿费; 但需有相应的赔偿协议等证明文件。 2.独生子女补助、取暖费补助、防暑降温费等补助; 3.抚恤金、救济金等福利补助; 4.丧葬费; 5.死亡赔偿; 6.按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罚款。 可根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仲裁机构的裁定书、双方签订的提供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的协议、双方签订的赔偿协议等书面文件,作为记账的依据。 如对以上有疑问,请翻阅《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 误区二:收据不能做为记账的凭证 凡是收据就不能做为记账的凭证?不是。这样认为的人是将做账与税前扣除相混淆了,理由如误区1所述,不赘述。 凡是收据都不能税前扣除?并不是。部分收据,如政府部门开具的专用票据也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例如 1.由政府各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据; 2.由各事业部门开具的收费票据; 3.捐赠收据; 4.工会经费收据; 5.法院的诉讼费、执行费、收款收据; 6.军队收据;具体规定请参见财综〔2010〕1号《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误区三:收谁的钱挂谁的账(向谁开票) 正常情况下,是收谁的钱挂谁的账,但也有例外,如委托代收、委托代付的情况,这时就不能收谁的钱挂谁的账。因此,填制凭证时一定要问清楚业务事项。 误区四:职工借款出差回来报账后单位不开收据 职工借款出差,出差回来后,用票据报账,多退少补。不管员工是否交回现金,均应该开给冲账收据。否则,假如财务入账错误或将票据弄丢后,出差员工就有口难辩,无法证明自己借款已冲销。 误区五:从A公司采购货物、却将货款付给A的老板或员工 此种情况除非有A公司的委托收款证明,否则一旦A公司追索货款,将有口难辩,还得再付一次货款。 误区六: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需要发票 此类补贴津贴,不需要发票。但是要注意个税问题。差旅费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按照财政部规定执行。 而误餐补助要分情况对待:根据财税(1995)82号文件规定:国税发(1994)089号文件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误区七:凭证后必须附原始凭证 不完全正确。凭证后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外必须附原始凭证,有些业务不一定有发票类的原始凭证,还可能是外单位做的分割单。 参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四款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账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或者附原始凭证复印件。一张原始凭证所列支出需要几个单位共同负担的,应当将其他单位负担的部分,开给对方原始凭证分割单,进行结算。 误区八:冲销凭证反向蓝字冲销 做冲销凭证时应该同方向红字冲销,而非反向蓝字。只有同向红字冲销,科目余额表借、贷方向的发生额才会准确地反映真实的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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