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场地租凭使用合同书商铺品牌名称: 商铺负责人: 经 营 位 置: 联系 电话: 场 地 租 赁 使 用 合 同甲方(市场管理方):乙方(场地租赁使用方):丙方(场地出租方):为了共同发展、繁荣市场,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第一条 使用场地的位置、面积及用途甲方将位于#_ 号# 层,铺位 _号,使用面积_ ,计价租金建筑面积_ _的场地(含公用过道、大楼立柱、公共卫生设施等分摊面积),有偿出租给乙方使用(使用面积以甲方在将场地实际交付乙方时,甲乙双方对使用面积实地进行测量复核,以甲乙双方复核确认后的使用面积含上公摊面积计算出建筑面积,场地的租赁使用费
2、以建筑面积计价)。乙方经营_ _类商品,品牌为_ _。乙方须严格按照此范围经营,如需更换经营类别,则须书面报甲方同意,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经营类别及超范围经营,一律视同乙方违约,甲、丙两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第二条 使用合同期限和合同延期1.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场地的租赁使用费的计费起始日自开业之日起。2. 合同延期:本合同期满,乙方如有意延长场地经营使用期限,则至少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向甲、丙两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同等使用条件下,优先考虑给乙方使用(如乙方有未及时缴纳场地使用费的情况及违反商场有关管理规定的情况,甲、丙两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优先承租权),经甲、丙两方同意后,
3、可签定新的场地经营使用合同,否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继续使用的权利,甲、丙两方可对此场地收回另做安排。第三条 场地使用费的收取(含场地租金、综合管理费)场地使用费采取先付费后使用的原则,乙方按季支付使用期费用。(一) 租金标准:1. 月租金、季租金合同期内,甲方按乙方所租用的场地计租面积每平方米 元/月,向乙方计收租金,开据甲方票据,每月租金计(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每季租金共计(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2. 租金的支付时间与方式:租金以期为记账单位。签定本合同时,乙方缴纳押金和第一季度租金,之后每季度租金于场地实际使用期起15天前,乙方以现金、转账或银行代扣的方式向甲方缴
4、交下一使用期租金(即场地实际使用期前15天的前一天为缴交下次使用期租金的最后到账期)。3. 减免租金优惠政策:甲方同意支持乙方。每年的予以免租四个月。4. 租金递增率在前一年的计租租金基础上递增7%。5. 延迟缴交租金滞纳金的收取:乙方须准时交纳场地租金,如延期交纳,甲方向乙方按欠款金额每天收取0.5的滞纳金。(二) 押金合同签订后,乙方按一个月的计租金额交付押金,押金计(大写)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如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条款履约,在本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甲方将押金原数退还乙方。如果乙方违约或者提前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没收押金,不予退还乙方。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过程中有违反广场相关管理规定并处
5、违约金之情况,甲、丙方有权从押金中先行扣除,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必须补齐押金,如延期交纳,甲、丙方向乙方按欠款金额每天收取1的滞纳金,如乙方欠缴期超过1个月,甲、丙两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第四条 商户照明电费的收取1. 商场安装智能电表,采用充值用电系统,乙方则需向丙方办理先充值后使用,丙方直接收取电费,开据丙方票据。2. 照明电费单价为人民币1.2 元/千瓦时,本单价已经包含公摊电费。丙方有权根据开业后实际产生的公共电费调整照明电费单价,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通知中重新核定的价格进行用电充值。在合同期内,国家供电部门对电价进行相关计价调整,则照明电费单价也作相
6、同比例的调整。3. 乙方自行管理照明的充值用电,丙方不承担提醒责任。第五条 空调费的收取1.空调费收费标准:空调费收取采取先用后付的原则,合同期内,丙方以空调实际产生费用向乙方按月收取空调费,乙方按月支付空调费。空调费计费单位为“元/月/平米”。2. 定价方法为:空调开启半个月后,丙方根据空调实际用电量测算每“元/月/平米”的空调费单价。若在合同期内,供电部门对电费进行相关计价调整,则空调费单价也作相同比例的调整。3. 缴纳时间:每月的15号前,根据丙方发出空调费催缴单,由乙方缴纳上月空调费,公历15号为空调费最后到帐日。4. 延迟缴交空调费滞纳金的收取:乙方须准时交纳空调费,如延期交纳,丙方
7、向乙方按欠款金额每天收取0.5的滞纳金。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按本合同之规定向乙方收取约定时间内需缴纳的相关费用。2. 乙方必须与其员工签订正式的一式三份劳动用工合同,乙方与其员工发生的劳动关系,一切劳动纠纷等均由乙方全权全责。3. 在使用期内向乙方有偿提供使用经营场地以外的辅助设施及服务,并负责公共部分的装潢和物业管理。4. 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经营场地,为乙方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并保证本经营场所设施能正常运行。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在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核准经营范围内独立合法经营,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遵守税务、工商、技监等规定,由此产生的税、费等由乙方全
8、部自理。2. 乙方特别承诺: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付款导致与甲方、丙方解除合同时,乙方自愿将其展位内的全部展品让与甲方自行处理或由甲方委托丙方自行处置(展品数量以双方解除合同时展厅的样品为准)。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乙方的展品,如甲方接受展品则上述展品的变卖金额可抵作乙方应向甲方、丙方缴交的各项费用、违约金及赔偿款(以实际变卖金额为准),不足部分应由乙方补足。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款所称“展品”作价出售,甲方亦有权选择对乙方商品异地留置。3.乙方必须提供负责人身份证、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产品厂家销售授权书等有效证明文件,进口工业品需提供相关报关证明,所有证明文件的复
9、印件留甲、丙方存档。乙方所经营的工业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并且持有国家相关行业绿色环保认证,必须保证所销售的商品是对人体无伤害的、无污染的绿色环保商品,进场商品必须具有鲜明个性与优良品质,严禁仿制其他厂家产品,禁止出现相同样品中重复或“克隆”现象,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样品。乙方展示的商品,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企业名称、专有技术以及认证标识等,若有违法行为,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负。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做到“一品一店”,不得超范围经营,且配套产品也须具备以上相关证明文件,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进入。乙方必须维护甲方的整体企业形象(商品展示
10、、营业秩序等)。乙方必须文明经商,公平竞争,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乙方须严格执行甲方关于营业时间的规定,不得无故停业或在非营业时间内营业,以保证市场的正常运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场地使用合同,并对乙方展位内的展品货物进行封存拍卖处理,以弥补甲方、丙方因乙方上述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并持有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的权利。5乙方可以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企划、团购营销活动。 6乙方在使用期内应妥善使用和维护商场设施,展位如需装修、调整升级,乙方必须将装修方案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装修时不得改变和破坏展厅外形原结构,不得实施影响消防安全的装修,使用检验合格且符合甲方要求的标准装修材料。同时,应当采取
11、防尘、防污、降噪等措施,不得影响其他商户的经营。因乙方原因造成丙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全部相关责任。7乙方不得私自将经营场地转租、转让他人,否则甲、丙两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场地。(经甲方同意的内部转让,经营者一旦发生变化亦须重新缴纳场地使用费及相关费用,并重新签定场地租赁合同;甲方应及时将场地使用的变化告知丙方。)8乙方应按时交纳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电费、通讯费、空调费、综合管理费、场地租金及各项行政税、费。9在使用期内,如遇甲方、丙方对市场进行整体规划、调整时涉及乙方时,乙方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10乙方广告牌、灯箱的制作、安装,必须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定尺寸、定功率
12、、定安装位置,灯箱须使用防火阻燃材料。11乙方必须承担展厅营业期间内的消防及安全责任,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因乙方原因在展位内吸烟,私自乱接电线电器,将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场,装修违规操作等引起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12乙方必须参加由丙方或甲方统一组织投保的财产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未办理保险,其展厅内存放的财产遭受火灾等意外损失时,由乙方负全责,甲、丙两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13乙方在制定商品销售价格时,应以直销为原则,自觉遵守甲方确定的各类商品价格体系,不得虚标高价,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及商场统一折扣政策。保证同一品牌、同一规格,在同一城市中,销售的价格最低。最高折扣率
13、不得低于甲方规定标准,如乙方销售特卖品、样品需使用商场统一的且经物价部门监制标的标价签,否则甲方将视情况对乙方进行预警、停业整顿直至解除合同。14乙方不得以未开据发票为由,拒绝缴纳相关费用,也不能以其中某项服务存在的瑕疵而拒绝缴纳其他费用。15由于第三方(含商场其他承租方)的行为导致乙方损失的,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求偿,甲、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如甲、丙方有重大过失的除外。第八条 丙方权利和义务1. 按本合同之规定向乙方收取各项相关费用,丙方对乙方不承担任何代垫责任。2. 丙方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依法对本商场商户进行管理。3. 甲方委托丙方对本商场商户进行咨询服务管理,并给予丙方相应的管理权力。4
14、. 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经营场地,为乙方经营活动提供便利,保证本展厅设施正常运行。5.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丙方若需承担赔偿责任的,仅赔偿展品、装修费用等直接损失,不对预期损失、经营损失等间接损失及人工费用承担赔偿责任。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1. 乙方应自觉爱护甲方、丙方的财物,自行负责展位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证甲、丙两方所提供设备、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缮或赔偿。2. 乙方不得将经营场地作为仓库使用或者闲置。3. 为维护市场的公平交易环境,乙方不得向甲方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以任何不正当的方式获得不正当经济利益。否则,甲、丙两方视同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本合同。4. 乙方签订本合同,即意味着
15、乙方接受甲、丙所提供的场地租赁、服务咨询、物业管理等整套服务,乙方无权选择接受其中某一或两签约方提供的服务,而拒绝其它签约方提供的服务。5. 甲、丙各自独立地为乙方提供服务,互相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也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6. 合同每年重新签定确认一次。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1. 在使用期内,如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丙两方。经甲方、丙方同意后办好所有退租手续并交足所有费用方可终止经营(退场)。合同终止、解除或者期满后,乙方的所有装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甲方无需为此支付任何费用,如续租所有装修归乙方继续使用。2. 如甲、丙两方不同意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单
16、方面解除合同,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所交纳的期限内的租赁费用及租赁押金。3. 在使用期内,如乙方涉及需要变更法人、更换品牌等情况的须书面通知甲、丙方,并严格按照甲方相关规定及流程办理,如:为内部转让之情况,应依照先商户解除合同,后商户进场程序办理,并应缴清合同规定内的相关费用及重新签定场地租赁合同。4.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前三日内(或按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应将展位内物品全部撤出,如乙方未按上述期限撤出场地,则甲、丙两方有权腾空展位及处理其相关物品,乙方无权因此向甲、丙两方索要任何费用或损失。(此条款已由甲方明确告知乙方,且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明确知晓)。第十一条 违约责
17、任1. 签约三方应本着诚信合作,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态度签订本合同。本合同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须严格遵守,若有违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按照本合同内相关条款进行处理。2. 在使用期内,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甲、丙两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条款内规定的相关费用及应承担的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丙方因此发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1) 未按本合同或附件规定期限付款;(2) 违反工商、物价、税务、治安、卫生、消防等法规,经有关部门或甲方书面警告后仍不纠正;(3) 因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被新闻单位曝光影响甲方、丙方商誉
18、;(4) 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5) 不妥善使用、维护甲方、丙方设施,造成甲方、丙方重大财产损失;(6)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产品多次(三次及以上)出现质量问题或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经甲方警告,仍不纠正;(7) 与顾客吵架、打架,或者有其他严重侮辱顾客行为影响甲方声誉;(8) 乙方存在的其他违犯本合同或附件的严重事项发生。 3乙方违反本合同、补充合同或附件,甲方对乙方进行处理(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终止合同等),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方式,乙方不得拒绝。4甲方如适用本合同或附件对乙方进行处理(包括罚款、停业整顿等)发生错误,甲方应停止处理行为,但丙方及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因素
19、使用期内,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属于违约,但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就扩大损失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若造成损失的,由各方自行承担。第十三条 乙方正式开始营业时间规定乙方签订场地使用合同后,必须按甲方规定,抓紧时间装修设计装修施工及布展,必须确保与商场开业日期同期开业。如出现故意拖延开业时间,影响商场整体开业,甲方将视情况有权收回展位出租使用权,并终止合同,已交场地使用费、押金没收,不予退还乙方。第十四条 保密约定乙方负有保密义务,所有合同、附件及其他有关内容,保证不向第三人泄密、透露,如有违反,一经甲方确认事实成立,处以乙方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甲
20、方、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乙方展位使用权。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及其他1. 三方友好协商解决。2. 向租赁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丙三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凡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合同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 合作期间内,甲乙双方不得因单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承办人等事项的变动而不履行本协议。5. 与保密、款项支付、赔偿损失等相关的条款不因本协议的解除、终止、变更而失效。6.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签章后即生效,附件条款同步生效,甲方、乙方、丙方各执一份。7. 本合同所有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应共同遵守。附件:本合同的附件为8
21、份,作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必须共同遵守。签订本合同,即表明乙方已经审阅同意接受执行全部附件内容条款。1. 商场质量监督“预警”管理办法2. 商场治安、防火安全责任书3. 商品价格规范管理承诺4. 商场营业人员统一管理规定5. 商场厂商装修管理规定6. 厂商依法办理工商税收证件及缴税(费)责任书7. 海天爱家广场卫生管理规定8. 海天爱家广场营销及广告管理规定甲方(业主方):市场负责人: 经办人: 地址: 电话: 盖章:签定时间:20 年 月 日乙方(场地使用方):市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经办人: 身份证号码:地址: 电话: 盖章:签定时间:20 年 月 日丙方(场地出租方):市场负责人: 经办人: 地址: 电话: 盖章签定时间:20 年 月 日合同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