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 年。租赁期间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违约的双倍返还乙方交纳的押金并赔偿乙方的其他损失。第三条 租金。该房屋租金为每月 元整。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日一次性支付完毕,每逾期一天乙方承担日5的违约金,乙方逾期三个月未缴纳的,甲方可选择解除合同。第四条 押金。乙方应当向甲方缴纳 元作为履行本协议的保证金。
2、合同到期后甲方全额退还。第五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两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第六条 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相关纠纷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租赁期间,乙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六个月检查、修缮一次,房屋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八条 限制性条款甲方的限制性条款:1、 合同期间甲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不得做有损乙方权益的事情。否则,应当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装修费、搬迁费、经营损失等;2、 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如需转让房屋的
3、所有权,甲方应当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乙方明确表示拒绝购买的,甲、乙双方的租赁合同对下一房主继续有效;3、 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方不愿再继续租赁给乙方的,乙方在拆除能拆除的设备后,甲方应当赔偿乙方装修费年10%折旧率后剩余的价值。 乙方的限制性条款:1、乙方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能单方改动房屋的砖墙结构;2、乙方必须保证不转租或以联营、合伙、合作等变相转租该房屋;3、乙方不得私自改变合同约定的房屋用途,如确需变更经营范围的,需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4、乙方必须合法经营,按时结清各种税、费,不得拖欠。如乙方违反上述限制性条款,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除押
4、金不予退还外乙方还要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水、电费;2 相关政府性收费费;3 租赁房屋而产生的税费;4. 其他因乙方而产生的费用。第十条 房屋押金甲、乙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乙方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房租的金额)作为押金。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甲方则优先同意继续租赁;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3、租赁期满后,与租赁房屋混为一体的物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卸。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年月日 年月日开封郑建武律提供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