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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原理与实务 第6章 再保险基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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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6章再保险基础 教学目标:掌握再保险的概念和作用 掌握比例分保、非比例分保、临时分保、合同分 保 熟悉再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 理解国际主要再保险市场与中国再保险市场 6.1再保险概述6.1.1再保险的概念再保险是指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 其他保险人。再保险是保险人的保险,出称分保。分出业务的公司称为原保险人,或分出公司,或分出人;费受业务的公司称为再保险人,分保接受人、分入公司、或分入/懿露麓欠险谟葆毓籥翳风险责任也要支付一定由于分出公司在业务承保、保全、理赔等业务管理过程中产生了嘉髓2点熊翳静编翳一部分费用加以补做这簪楚隽葡籍接受的业务进一步分给其他保险人,这种业务活

2、危高单位是指保i佥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危险单位的划分非常重要且复杂,保险公司往往根据不同险 则、公司的承隹能力、保险标的的具体情况来划分,且划分标准 弃不是一派不变。6.1再保险概述费、-之 分入保全取称 或分的保收动,或定、司活 司 一保公。务 公司付承入金业 出公支务分佣种 分人要业向保这 或分也在司分,、任司公或人 人人责公出费险 受险出嘉保。修风分,手他 葆原保嫁于用保其 寡芳转由给 业称称,司。的为分 险也司人公费定之步 保,公险出险一称 像的保分保了用进 担保务再,再生费务 承的业为样叫产种业 其人出称一费史这的 将险分司险保程,受 人保公风种过偿接 险是中

3、的嫁这理补其 修易务转,管以将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危承 勺。O 围又 范公不 失失 损别 大险是 最同不 的 成 造篇 能可期 故司且 ndr A 浮2 9 害 灾霸 次,来 一杂况 生毒 发且体 的要具 标重的 险的 保 指德指保交业险人务加人。是划保 是再险受保险业用工葆位的、险。S接保量接分单位力 保人再;直再鹭第险单能 S在人和给理部分为危险保6.1.2再保险与原保险比较 1.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关系 再保险与原保险具有既互相联系又互相区别的关系。其联系表现在:(1)原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是再保险存在的前 提,再保险合同不以离开原保险合同而单独存在。同时,原保险承担的风险与责任也要依

4、赖再保险才 能进一步分散。(2)再保险人的责任、再保险金额和有效期限均 以原保险合同的责任、保险金额和有效期限为限。再保险人和原保险人是利益共享、损失共担的合作 关系。6.1.2再保险与原保险比较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在于:(1)主体不同。原保险主体一方是保险人,另一方是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再保险主体双方均为保险人。(2)保险标的不同。原保险中的保险标的既可以是财 产、利益、责任、信用,也可以是人的寿命与身体;再 保险的保险标的只是原保险人基于原保险合同应该承担 的赔偿或给付责任。(3)合同性质不同。原保险合同中以有形的物质、无 形的责任、信用为保险标的财产保险合同及补偿型医疗 费用保险合同都

5、是补偿性的。而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 险标的的人身保险合同是给付性的。再保险合同全部属 于补偿性的。再保险与共同保险的区别 共同保险是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保险人联合直接承 保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责任而 总保险金额不超过保险标的的可保价值的保险。共同保险与再保险均具有风险分散、扩大承保能力、稳定经营效益的作用。二者的区别。共同保险属于原保险业务,是原保险 业务的特殊形式,是风险的第一次横向的分散。而 再保险是原保险业务基础上的第二次风险纵向分散。6.1.2再保险的作用 再保险对分保分出人的作用。分散风险、均衡业务质量。控制责任、稳定业务经营。扩大承保能力、增加业务量。降低营业成本、提

6、高经济效益 再保险对分入人的作用。扩大风险分散面。节省营业费用 3.再保险对被保险人的作用。加强安全保障、提高企业信用。简化了投保手续6.2再保险的合同形式 6.2再保险的合同形式再保险的合同形式主要有三种,即临时再保险、合 同再保险和预约再保险6.2.1临时再保险临时再保险是指保险人有分保需要时,临时同分保 接受人达成协议的再保险行为,故又称为选择性再 保险或自愿再保险1.特点 1.以一张保单或一个危险单位为基础。2.保险人随意安排,再保险人自由接受。3.分保条件清楚。4.分保手续费低。5.费用较局I。6.时间性较强。2 适用业务,临时再保险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1.刚开办的新险种或新业务

7、2.不属于合同承保范围的业务 3.合同规定的除外业务 4.不愿放入合同的业务 5.超过分保合同限额的业务 6.需要超赔保障的业务6.2.2合同再保险合同分保是指由分出公司与分入公司预先订约分保 合同,在一定时期内对某类业务进行缔约人之间的 约束性的再保险安排方法。1.特点 强制性 种单一性 稳定性强 合同一般是不定期,或者期限较长 分保手续费较高、扣留保费准备金、收取纯益手续 费6.2.3预约分保预约分保又称临时固定再保险,是介于临时再保险 和合同再保险之间的一种再保险安排方式。预约分 保规定对某些特定的风险,在一定的限额内,分出 公司有权决定是否进行再保险,而再保险接受人有 义务接受分出公司

8、分来的再保险业务。也就是说,原保险人对预约分保规定的业务是否办理再保险,完全可以自行决定,而再保险人却是被动的,对属 于预约分保范围内的业务无权拒绝,有义务接受。1.特点(1)预约再保险分出公司可以自由决定是否办理 分保,这样有利于分出公司对超过合同限额的业务 自动安排分保。但对分保接受公司来说没有挑选的 余地,犹如接受合同分保合同一样。(2)预约再保险较临时再保险手续简单,节省时 间。(3)接受公司对预约分保的业务质量不易掌握。(4)预约分保业务的稳定性较差。预约分保主要适用于火险业务、水险业务。6.3再保险的业务方式再保险的业务方式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比例再保险,另一类是非比例再保险6.3.

9、1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分出公司自 留额和接受公司承保额的分保方式。比例再保险有 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及成数溢额复合再保险。1.成数再保险成数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 额,按约定的比率向再保险人分保的方式。无论业 务大小,凡属于合同承保范围内的每一笔业务,按 照约定的成数自留,其余成数自动分给再保险人负 责,再保险人必须接受。有关保险费的收取和赔款 分摊及费用支出,均按缔约双方各占成数比率分给。例如,某成数分保合同,每危险单位的最高限额约 定为500万元,自留比率为25%,分出比率为75%。保险责任分配如下(单位:元):每一危险单位 保险金额自留责任25

10、%分出责任75%其他800 000200 000600 00002 000 000500 0001 500 00005 000 0001 250 0003 750 00006 000 0001 250 0003 750 0001 000 000假定某分出公司在安排一份海上运输险的成数分保 合同,规定每艘船的合同最高责任限额为500万美 元,分出公司的自留额为40%即200万,分入公司 的接受限额为60%,即300万美元。假定在该合同 项下有四笔业务,每笔业务的保额、保费收入和赔 款情况及计算如表所示。(单位:万美元)船名总额100%自留40%分出60%保额保费赔款保额保费赔款保额保费赔款A50

11、0.51200.20.4300.30.6B10010400.40600.60C200210800.841201.26IT芟52020028300312成数再保险的特点:(1)合同双方利益一致。(2)手续简化、节省人力和费用。(3)缺乏弹性。(4)不能均衡风险责任。成数再保险适用范围卜经验不足的新公司 试办性的新险种 初次开办的新业务 成绩比较稳定的业务 需要互惠交换的业务。2.溢额再保险溢额分保是分出公司先确定每一危险单位自己承担 的自留额,当每笔业务保险金额超过分出人的自留 额时,才将超过部分分给再保险人。按约定,接受 公司的承保限额应为自留额的一定线数(倍数),保费和赔款分摊亦按自留额和分

12、出额对保额的比例 分配。限额、自留、线数为溢额分保三大关键事项。限额是合同项下所承担的最高责任额。自留是分出公司自承担的责任额。线数是计算分出公司自留金额及接受公司接受金额 的计算单位。假定某分出公司在安排一份溢额分保合同,规定每 一单位的合同自留责任限额为200万美元,分出公 司的接受限额为5线即1000万。假定在该合同项下 有四笔业务,每笔业务的保额、保费收入和赔款情 况及计算如表所示。(单位:万美元)保单总额100%自留分出保额保费赔 款保费赔 款保费赔 款A500.51500.51000B20021020021000050052020028300312p100空200268008246

13、.3.2非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分保是以赔款为计算基础,当分出公司赔款 超过约定额度或标准时,其超过部分的一定额度或 标准由接受公司承担的一种再保险。非比例分保有 险位超额赔款分保、事故超额赔款分保和赔付率超 赔分保三种方式。1,险位超额赔款分保险位超赔分保的自留额是以赔款金额设定的。每一 危险单位或每一保单在一次事故中发生一次或一连 串损失时,接受公司对超过分出公司自留额的损失 负约定的限额或百分比之责任。有一超过200000元以后的800000元的火险险位 超赔分保,损失分摊如下:赔款总金额 分出公司自留额 接受公司分摊额保单 A 10 10 0卜保单B 48 20 28,保单 C 100 20

14、 802.事故超额赔款分保事故超额赔款分保是以每一次事故所选成的累积赔 款总和作为划分自留额和分保限额的基础,用来保 障分出人的累积责任的一种分保方式,常用于巨额 和巨灾风险的再保险,故又称“巨灾再保险”。事故超额赔款分保的自留额是以一次事故造成的累 积赔款总和为计算基础,而不以每一危险单位的单 独赔款为计算基础。.事故超额赔款分保卜在合同中,通常以时间条款对一次事故空间和时间 的限制来界定一次事故例如:(1)对于旋风、飓风、台风、地震和火山爆发等 自然灾害规定为72小时。(2)对于暴动、罢工、内乱和恶意破坏也规定为连续72小时,并限于同一城、镇或乡的范围之内。(3)其他巨灾事故规定为连续16

15、8小时。如某公司拟安排一个超过1000万元以后由接受公 司负责10000万元的巨灾分保合同,可分四层安排 超额赔款:第一层1000万元以后的1000万元 第二层2000万元以后的2000万元 第三层4000万元以后的3000万元 第四层7000万元以后的4000万元,即第一层接受人承担1000万的赔款责任,第二层 接受人承担2000万的赔款责任,第三层接受人承 担3000万的赔款责任,第四层接受人承担4000万 的赔款责任,累计1亿元。3.赔付率超赔分保赔付率超赔分保方式是按年度以分出公司某特定部 分业务所发生的赔款与入帐保费的比例为自留额与 分保责任额的计算基础,约定比例以内的部分由分 出公

16、司自负,超过约定比例的部分由接受公司负责 至一定额度或一定金额。例如,某分出公司就某类业务安排赔付率超赔再保 险,赔付率在60%以下由自己负责,接受公司负责 超过60%的赔款直至12 5%。合同期内各年度业务 经营和分保情况如下表所示。赔付率超赔分保计算表(单位万元)年份净费 年保赔款净 额赔付 率分出公司自 负责任接受公司应 负责任其他120012060%12000224018075%1443603160208130%96104864再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6.4.1业务范围业务范围通常订明再保险合同的种类和险别。一般 来说,再保险合同的责任与原来的保险单相同,成 数或溢额再保险合同约定的业务范

17、围一般是限于同 一险种的保险业务。6.4.2地区范围地区范围是指合同承保业务的地理区域,通常说明 列入合同的业务属于哪些特定的地区、国家或世界 范围。6.4.3责任分配责任分配是指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的责任限制,即 规定纳入再保险合同的每一个危险单位的自留责任 和最高分保责任,按比例或非比例安排分保。6.4.4合同起始和终止。,再保险合同的起始日必须明确规定,根据习惯做法,大多数比例再保险合同起始于日历年的1月1日,一 般至少1年。非比例再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一般是 一年。6.4.4合同起始和终止。再保险合同的终止,一般有三种情况:期满终止 通知终止 特殊终止。(1)合同双方无法控制的法律原因或事

18、实上的原因使合 同无法履行;。(2)任何一方经营不善,丧失已缴资本的部分或全部;。(3)任何一般被宣布清理、破产或经营执照被吊销;。(4)任何一方被其他公司收购、合并或控制经营权;。(5)合同方所在国发生战争;。(6)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的应尽义务。6-4.5报表报表又称为业务明细表。有的再保险合同规定分出 公司应定期向分入公司或首席分保接受人编送业务 报表、已决赔款和未决赔款报表,或者超过一定保 额的业务通知书等。6.4.6分保佣金分保佣金,也称为分保手续费,是接受公司支付给 分出公司的一定费用,用以分担公司为招揽业务及 业务管理所产生的费用开支。6.4.6分保佣金 实务中分保佣金率有两种:

19、固定佣金率。合同签订后,分保佣金率固定不变,不受业务赔付率高低的影响。优点是佣金计算简单。缺点是,合同业务出现亏损时,分入公司也必须按 照合同规定比率支付佣金,对分保接受公司不公平。浮动佣金率。又称递增分保佣金率,按赔付率的高 低调整佣金率,使分保佣金率在一定限度内与合同 的赔付率具有直接的关系。有一分保合同,规定接受公司付给分出公司的分保 手续费,临时先按分保费的30%计算,之后以每一 业务年度的赔付率为依据,按相应的浮动手续费进 行调整。但赔付率超过65%时,手续费为25%,赔 付率每降低1%,手续费增加0.5%,最高手续费为 35%。列表如下:赔付率分保佣金率超过65%25%超过64%至

20、65%25.5%超过63%至64%26%超过62%至63%26.5%一超过46%至47%34.5%35%如全年保费为300万元,临时分保佣金为300万 X30%=90 万。年终结算时赔付率为54%,则佣金率为31%,分保 佣金应为300万X31%=93万。接受公司还应支付给分出公司分保佣金为93万-90 万=3万。6.4.7盈余佣金 盈余佣金是在合同有盈余时,接受公司按年度利润 的一定比率支付给分出公司的佣金,也称为利润手 续费或纯益手续费。盈余额=收入项目累计-支出项目累计,盈余佣金(纯益手续费)=盈余额义盈余佣金率收入项目包括:本年度保费;转回上年度未到期保费;转回上年度未决赔款支出项目包

21、括:本年度手续费;本年度已付赔款;提取本年度未到期保费;提取本年度未决赔款;接受人管理费用。648再保险费准备金 为确保再保险人能依约履行义务,原保险人将应付 再保险费的一部分留存一定时间,以备将来之需,留存的这笔资金,称为再保险费准备金。原保险人提存准备金的数额,一般为应付再保险费 的35%50%,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准备金是从 每季应付的再保险费中提留,每季办理一次,留存 准备金的期限为12个月。6.4.9赔款的处理 一般比例再保险合同规定,分出公司有权全权处理 赔款,包括全部赔付、部分赔付和通融赔付以及拒 绝赔付等。6.4.10未了责任转移当分隹合同终止时,接受公司所有分入业务的未满期部

22、 分为未了责任。接续保司到数 再继分公未日 不会笔分膏 务人每回靛 业受。对退保法 的接止司,张方 新保为公费逐种,分了受保是这 时丝接的:保*止务任,任芨舁5)终业责止责。、省65 同的务终期算悬仃/3 合期业的满结茸数 险到有同未款的例天 保未所合te确比:期 再还至保止决准的为瓢 即受直分终未较天式未。接,着时际比55公1 式昌随同实的36,一方但责。荒雪法费 期憬式责款保数算保 满隽方的赔期天计期 然八也算攵及到的例到自受承结业未霸比未6.4J1错误或遗漏由于分保工作非常繁琐,工作中出现错误、遗漏或 延迟的情况在所难免。为此,在分保合同中订有错 误遗漏条款,规定订约双方不能因某一方在工

23、作中 发生了疏忽、延迟、遗漏或错误而推卸其对另一方 原因承担的错误。6.4.12最后净损失条款非比例再保险是以赔款为基础的再保险方式。最后 净损失条款的设立是为了明确:原保险标的损失发 生后,作为非比例再保险合同项下分出公司与分入 公司分摊责任对象的赔款,应该是分出公司在此合 同项下分摊赔款前的其他赔案的理赔工作已经全部 结束时,分出公司对本非比例再保险合同项下的损 失事故所应承担的赔款和相关费用的总额。只有分 出公司所承担的最后净赔款超过合同规定的分出公 司的自负责任额时,分入公司才对超过的部分承担 赔偿责任。6.4.13净自留成分条款超赔分保合同的责任包括分出公司的自负责任和分 入公司的分

24、保责任两个部分。在超赔分保合同项下 由分入公司所承担的赔款,必须是超赔分保合同实 际启动前(利用超赔分保合同条款划分出公司和分 入公司的实际赔款责任前)分出公司所承担的净赔 款(最后净赔款)超过分出公司自负责任额的部分。6.4.14任何一次事故条款由于灾害事故发生后很可能会持续或长或短的时间,灾害事 故造成的损失也会随着灾害事故持续时间的延长而增加。在 非比例再保险实务中,常常用“时间条款”对任何一次事故 从时间上加以确定。例如:对飓风、台风、暴风、暴雨、冰雹等,规定不超过48小时或 72小时为一次事故。,对洪水、地震、海啸、火山爆发等,规定不超过72小时或 168小时为一次事故。洪水将涉及很

25、大的区域,故另有地区 的规定,通常以河谷或分水岭为划分同一洪水区域的依据。对罢工、暴动等,规定不超过72小时为一次事故。由于罢工、暴动可能同时在大小不同的区域发生,因此,对一次事故通 常也有区域范围的限制。如规定发生在同一市、镇、村辖区 内的罢工、暴动且不超过72小时为第一次事故。6.4,15责任恢复条款责任恢复是指发生分入公司的赔款从而使其分保责 任限额减少后,分出公司为了重新获得充分的再保 险保障,将分入公司的分保责任恢复至原有额度。一是恢复责任的额度;二是为恢复责任是否需要加交再保险费以及加交的 数量。6.4.16指数条款所谓指数条款,就是指再保险合同生效时与赔款时 因货币价值的不同,要

26、以指数来重新核算和调整两 者的数值,使赔款受币值影响的高涨部分,由分出 人和接受人共同来分摊。6.417汇率变动条款涉及不同币种的业务,由于不同货币在不同时期兑 换比率的变动会给再保险双方的责任分摊带来影响,因此再保险合同中常订有汇率变动条款以消除汇率 变动影响,减少货币兑换风险。6.5再保险市场6.5.1再保险市场概述 1.再保险市场的概念再保险市场指从事各种再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交换关 系的总和。它可以有许多买方和卖方自由进出,在 保险和再保险商品的价格、条件和可用性上自由讨 价还价。鉴于世界再保险能极大提高原保险承保能 力和分散承保风险,保障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再 保险得到了保险人重视,使全

27、球的再保险业务量稳 步上升.6.5.1再保险市场概述 2.再保险市场形成必须具备的条件(1)比较稳定的政局;(2)发达的保险市场;(3)现代化的通讯设备和信息网络;(4)具有丰富的再保险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 员;(5)比较宽松的外汇制度;(6)拥有适当的律师、会计师和精算师等专业服 务人员。3.再保险市场的分类(1)以区域范围划分,再保险市场可分为国内再 保险市场、区域性再保险市场和国际再保险市场。(2)以再保险责任限制划分,再保险市场可分为 比例再保险市场和非比例再保险市场。伦敦的超赔 分保市场是典型的非比例再保险市场,而德国的汽 车再保险市场是典型的比例再保险市场。4再保险市场的特点(1)再保险市场是国际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2)再保险市场具有广泛的国际性、网络性。(3)再保险市场交易体现了保险人和再保险人的 合作精神。(4)再保险市场上互惠交换业务方式盛行。6.3.2国内国际主要再保险市场 1.伦敦再保险市场 2.美国再保险市场 3.欧洲再保险市场 4.中国再保险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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