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一)税务机关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在运用防伪税控发售系统进行发票入库管理或向纳税人发售专用发票时,要认真录入发票代码、号码,并与纸质专用发票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发票代码、号码电子信息与纸质发票的代码、号码完全一致。 (二)纳税人在运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时,应认真检查系统中的电子发票代码、号码和纸质发票是否一致。如发现税务机关错填电子发票代码、号码的,应持纸质专用发票和税控IC卡到税务机关办理退回手续。 (三)对税务机关错误录入代码或号码后又被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按以下办法处理: 1纳税人当月发现上述问题的,应按照专用发票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纸质专用发票和防伪
2、税控开票系统中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同时进行作废,并及进报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在以后月份发现的,应按有关规定开具负数专用发票。 2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同时将有关情况,如发生原因、主管税务机关名称、编号、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发票代码号码(包括错误的和正确的)、发生时间、责任人以及处理意见或请求等,逐级上报至总局。 3对涉及发票数量多、影响面较大的,总局将按规定程序对“全国作废发票数据库”进行修正。 (四)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销货方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