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异地经营与异地分支机构怎样区分?一家企业,跨区县在外地做生意、办公,如何判断是否构成异地分支机构?这个税该如何缴纳?从税务规则角度,就是要判断,其在异地的人员、资产等,是否是异地独立的纳税人。01、这里面涉及到两个问题,第一,是否常驻,第二,是否从事生产经营。如果异地人员、资产,不构成常驻,则其实质上就是公司直接将生意做到了异地,经营的主体是公司自身。比如,公司派业务员拉着货到外地流动销售,不构成常驻,不可能成为机构;又如,公司在异地举办展览会,收取门票收入,只要相关人员不构成常驻,也不构成机构。此时,业务为异地经营,依然在注册地纳
2、税。但是,按征管法及税务总局基于征管法授权的相关规定,必须要向税务机关进行报验。即,向机构地国税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然后向经营地国税机关报验这个表。除了建筑、不动产租赁、房开等特殊行业外,税金都是缴回注册地。02、如果公司在异地的人员构成了常驻,比如:租有办公场所、雇有当地人员或者派人常驻当地,则说明形成了机构。下一步就要考虑,在税务上是否是独立纳税人,在经营地纳税。按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其判定的原则是两条:1、进行了工商登记;2、若未进行工商登记,但从事了生产经营。以上两条满足一条,就成为了当地的独立纳税人,应该在当地进行税务登记。这样,该机构就在当地纳税了。企业所得税上按分支机构
3、处理,其它税作为独立纳税人处理。如果应当登记而未登记,经营地税务机关可以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03、什么叫开展了生产经营呢?就是说,机构在地进行主营业务的经营。会计上有一个比较简单的理解,就是其开支被计入了成本,就是在当地进行生产经营。如果开支未计入成本,则要分析会计处理是不是做对了。另一个简单的分析是,该机构在当地收款、产生收入,一般也理解为生产经营。当然,如果当地虽有机构,但实际上是总机构以自己名义在当地开设银行账户收款,这个应该算总机构收款,不算分支机构收款。04、除简单理解外,如果与税务判断有歧义,就必须按业务实质来进行分析。如果该机构只是从事事务性、管理性、联络性、宣传促销性之类的工
4、作,不对外销售收款,则不属于从事生产经营,不必进行税务登记,不成为一个独立的纳税人。比如,曾有一家企业,在外省省会租有一个中转仓库,用以向附近两省经销商发货。只发货、不收款,经销商下单、收款、开票都直接与总部联系。则此仓库虽是常驻,构成机构,但并未从事生产经营,只是一个物流的延伸,可以不在当地登记、纳税。后来,该仓库配置人员、设备,对所存货物进行二次定制分包、调配,当地国税就提出异议:产品在本地已经增值,不交增值税说得过去吗?公司说:仓库只是中转和简单的加工,没有工商登记,应该在该地纳税吗?再说,又该如何纳税呢?实际上,这取决于当地国税的处理。当地国税应该首先基于税务登记的规定,责令你登记,其
5、理由就是,你已经从事了生产经营,对货物进行二次定制分包、调配。税务登记后,就应该在当地纳税了。当仓库经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后,总公司与仓库在增值税上就成为了彼此独立的纳税人,拥有各自的税号,发货就要按销售或视同销售处理了,当然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对于客户提货,要么按仓库向客户销售开票,要么按仓库视同销售向总公司开票,总之都要在所在地纳税。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