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活服务业抵扣注意区分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自2016年月1日起实施营改增,相比于前三个行业,生活服务业是与老百姓日常生活联系最紧密的行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也需要购买生活服务。生活服务业中,有的服务可以抵扣,有的服务不能抵扣。即使可以抵扣的服务中,也不是有发票就能够抵扣。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其他未列明的生活服务可以抵扣,很多企业认为只要有
2、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这是不对的,必须区分情况。差旅中的住宿费可否抵扣住宿服务是生活服务业的一部分,可以抵扣,如员工出差、会议等发生的住宿支出可以抵扣。但有的企业为总部派来的高管长期租住酒店,是否可以抵扣?笔者认为不能抵扣,财税201636号文件中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因此,高管租住酒店属于个
3、人消费,不能抵扣。员工旅游费可否抵扣旅游服务也是生活服务业的一部分,可以抵扣,很多企业会定期组织职工出外旅游,是否可以抵扣?笔者认为不能抵扣,职工旅游属于集体福利,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不能抵扣。还有一些服务能抵扣的项目与不能抵扣的项目混在一起。比如企业组织员工外出培训期间旅游,由培训机构找旅行社,最后向企业一并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培训属于教育服务,可以抵扣,但其中的旅行应属于集体福利,不能抵扣,企业应当拆分。综上所述,生活服务业中未列明不能抵扣的项目也不是都能抵扣,很多项目都可能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企业应当注意区分,避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