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容易乱,别调乱了,也别看乱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无需再调整第三只眼:此为同行写的资料,小编感觉这个事项还有点儿复杂,索性将其内容结合申报表整理一下,让同志们看得更爽一些。企业购入意图短期获利的金融资产,一般在会计上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该项目的税务与会计处理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以避免纳税误区:1.购入时金融资产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异;2.持有期间取得的股息红利收益符合免税标准可免税;3.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导致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异;4.转让时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异。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按照申报表调整后,无需再
2、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否则会造成重复调整。(第三只眼注:请注意这句话本身没有说得特别清楚,请结合下面的案例来看吧)甲企业于2015年9月从A股市场购入1万股乙上市公司股票,购入价格为20元/股,支付交易费用1000元,甲企业管理层意图短期获利,按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甲企业会计处理为:(单位:万元)1.购入时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20 投资收益 0.1 贷:银行存款 20.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交易性金融资产税务上的计税基础为20.1万元,而会计账面价值为20万元。处理时纳税调增,在将来转让时可扣除的计税基础增加。第三只眼:下
3、面是小编增加的申报表的显示,请查阅,以小编的理解,这个事儿纯是申报表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一点钱人家都花了,教条主义的仍然由一些理论同志提出来,那为什么只提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呢,其他的金融资产买卖我们调整不?不过从高尚的追求来看,小编是支持这样做的,但与会计核算的差异征管与纳税管理成本又何必呢!行次项 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12341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4+5+6+7+8+10+11)*100006(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1000*只是记得将来转让时再纳税调减1000元(或者是按转让的比例进行纳税调减处理)。2.2015年12月31日,乙公司股票收盘价为25元/股。借:
4、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25-20)×1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税法上不认可会计上的公允价值变动,认为其属于未实现的收益,汇算清缴时予以调减。行次项 目账载金额税收金额调增金额调减金额12341一、收入类调整项目(2+3+4+5+6+7+8+10+11)*1000500006(五)交易性金融资产初始投资调整*1000*7(六)公允价值变动净损益50000*0500003.2016年3月乙公司分配0.3元/股现金股利。借:应收股利
5、 0.3 贷:投资收益 0.3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因此,甲企业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不足12个月,不能予以免税,不需调整。第三只眼:小编认为既然12个月内不能免税,那超过12个月是不是可以追溯的,同样有的人士质疑,比如到2016年12月份不到12个月,但是在汇算清缴前却到了12个月,那是不是可以享受呢,小编认为,12月份取得的就不宜认可,因为如果追溯,这个规定就相当于半废了,至少得说清楚吧。此处无申报表调整之处,不列示了。4.2016年6月全部转让28元/股。借:银行存款 28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5 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20 投资收益 3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5 贷:投资收益 5将原暂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5万元,正式转入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