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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方案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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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2030)文本 1 个附件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都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 146 号令))、《都市规划编制办法实行细则》、《济宁市都市总体规划(-2030 )》、济宁市已批复其她有关规划而制定。 第二条 本规划是济宁市南部城区都市建设和发展法定性指引文献,凡在规划区范畴内进行各项土地及空 间运用规划和一切建设活动,均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法》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三条 本规划规划范畴西起京杭大运河,东至兖矿二号井、三号井塌陷范畴,南起南四湖北岸,北跨日菏铁路与主城区相连,规划用地面积97.17平方公里,行政辖区面积57平方公里。 第四条 本规划拟定规划期限与《济宁市都市总体规划(-2030)》一致。近期为-,中期为-,远期为2021-2030年。 第五条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阐明书构成,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是该组团建设与规划管理重要根据,两者应同步使用,不可分割,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规划解释权属济宁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部门。本规划已经济宁市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由济宁市政府批准,自发布之日开始实行。 规划目的与原则 第七条 本规划拟定本区规划定位为:济宁都市主中心,全市行政商务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闲度假胜地、生态宜居新城。 第八条 规划原则 在生态与文化指引思想下,济宁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坚持旅游与都市协同发展,生态优先,文化突出和可实行性原则。 (1)整体协调原则 规划编制应与在编济宁市都市总体规划有关规定相协调,在整体都市协调发展基本上,以科学发展观,进行济宁北湖生态新城总体规划编制。 (2)突出地区特色原则 突出特色是当代都市发展核心之所在,没有特色就没有吸引力。规划要突出本地区域特色、生态特色、文化特色和自然景观特色,打造独具魅力北方水乡。 (3)旅游与都市协同原则 旅游功能应当与都市整体功能及其他功能协同发展。以旅游业带动都市发展,以都市发展给旅游业提供支撑和保障。 (3)生态优先原则 北湖生态新城核心是优越生态环境,生态系统和自然资源保护是其发展和持续繁华基本。在规划中必要突出生态优先,要创造良好滨水生态环境。 (4)可实行性原则 规划必要立足都市特点和既有基本,从满足本地发展需要、维护公众利益出发,按照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进行编制。有重点、分层次、分区域发展不同项目。规划内容要符合关于原则、规范,符合北湖生态新城发呈现状和将来发展规定,保证规划实行可操作性。 重要职能与规模 第九条 重要职能 济宁主城新城中心,以旅游度假为中心、行政服务及商务办公为主线,居住生活为支撑都市新区。 第十条 人口规模 至2030年本区规划总人口为30万居住人口。 第十一条 用地规模 北湖生态新城规划总用地约97平方公里,行政辖区用地面约57平方公里,其中滨湖路以南度假区用地约25平方公里,滨湖路以北区域除去水域建设用地约32平方公里。即除绿地面积9平方公里,其她建设用地23平方公里。 人均都市建设用地106平方米。 土地综合运用 第十二条 土地综合运用目的 1、以实现都市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对本规划范畴内土地运用进行综合控制与引导,将都市布局构造与区域土地运用自然生态规划互相交融,保证都市空间构造通透性,增进自然生态环境综合效益发挥。 2、对非都市建设用地进行严格控制,保护性运用某些土地,为市民提供多样化休闲空间和设施,并使都市生态达到良性循环。 3、都市建设用地增长方式打破老式“粗放型”发展模式,注重集约化开发,加大对建成区功能置换及改造力度。 第十三条 土地分类 按规划控制用途,将规划区土地划分为都市建设用地和水域及其她用地。详细指标详见附表1 -规划用地汇总表。 都市建设用地: 都市建设用地指用于都市开发建设土地,共计3179.85公顷。各类用地指标详见附表2-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水域及其她用地: 1、水域 规划区内水域以北湖为主体,涉及梁济运河、京杭古运河、洸俯河等水体,规划予以保存,并局部改造,新开挖都市运河。规划区内水域控制范畴2947.22公顷 2、村镇建设用地 规划区内保存发展村庄,以石佛村为主,打造江北运河文化第一村。规划村镇建设用地面积44.61公顷。 3、生态旅游用地 生态旅游用地是保持生态功能为主,适度发展旅游用地范畴,是济宁中心区产业特色亮点,也是济宁生态环境最重要构成某些和最重要生态实体。规划生态旅游用地3545.56公顷。 都市布局构造和片区发展方略 第十四条 功能构造 规划总体功能构造为:一轴一带系两区、四心绕一湾。 一轴: 都市发展主轴:是沿北湖路由老城中心往北湖延伸都市发展轴。是都市核心发展轴,重点发展综合服务功能。 一带:是京杭古运河文化发展带。是济宁运河文化遗产和旅游产业重要空间,也是本片区特色之一。 两区 : 北部都市建设区与南部北湖度假旅游区。 四心绕一湾: 行政中心、商业中心、文体教诲中心、旅游度假服务中心四个都市中心环绕北湖湾布置,共同构筑济宁滨湖都市中心区。 第十五条 片区发展方略 01片区:铁路北片区,规划范畴日荷铁路以北,荷花路以西,梁济运河以东,北到规划界限。规划用地面积1.4平方公里,规划人口0.9万人。该区是产业转移区,近期逐渐将规划区工厂转移到该区,恰当发展无污染工业,作为近期经济支撑。 02片区:荷花片区,规划范畴东起北湖中路,西至济安桥南路,南起高压走廊,北至日荷铁路。规划用地面积3.7平方公里,规划人口4.2万人。由于该片区邻近老城区,是近期重点建设居住区,涉及安顿和某些房地产开发。 03片区:文体片区,范畴由东起北湖中路,西至梁济运河,南起外环路,北至高压走廊。规划用地面积5.4平方公里,规划人口5.1万人。该区以高教园区及文体中心为重点,建立济宁文化体育设施基地。 04片区:古运河西片区,规划范畴东起京杭古运河,西至北湖中路,南至外环路。规划用地面积2.4平方公里,规划人口2.7万人。本片区以运河文化为中心,建设济宁运河之都风貌。 05片区:古运河东片区。规划范畴东起洸俯河,西至京杭古运河,南起礼贤路,北到规划边界。规划用地面积5.5平方公里,规划人口8.0万。该区是近期居住重点建设区域,沿古运河建设运河文化区。 06片区:南环片区,规划范畴东起洸俯河,西至京杭古运河,北起礼贤路,南到望湖路。规划用地面积2.1平方公里,规划人口2.6万人。是发展居住为主区域。 07片区:北湖湾东片区。规划范畴北起外环路,南至北湖北堤;东临洸俯河,西至经北湖路。规划用地面积4.3平方公里,规划居住人口3.1万人。商业金融业为核心,完善配套居住。传承运河文化精髓,将石佛村打造为“江北运河文化第一村”。 08片区:北湖湾西片规划范畴北起外环路,南至北湖北堤;东起北湖路,西至梁济运河。规划用地面积7.5平方公里,规划人口4.8万人。是本区核心区,重点建设北湖湾,以行政为中心,文化为亮点,北湖旅游度假为支撑,高等教诲为补充,打造为济宁都市新中心。 09片区:北湖生态新城,北起北湖北堤,南到南四湖,东起洸俯河,西至梁济运河。规划用地面积25平方公里,居住人口逐渐迁出,重点发展以水为主题旅游度假服务功能。建设为鲁西南知名旅游休闲区1 个附件 都市建设用地规划 第十六条 规划区内都市建设用地分类采用《都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原则(GBJ137-90)》所规定原则。 第十七条 居住用地规划 规划居住用地1086.5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34.17%,人均居住用地36.2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006.05公顷,公共服务设施用地80.45公顷。 第十八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447.14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4.06%。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4.9平方米。公共设施布局上环绕北湖生态新城中心,规划市级行政中心、商业金融中心、文化体育中心、教诲中心、旅游度假中心等核心都市功能。 完善片区中心及组团中心公共设施体系。 第十九条 工业用地规划 规划工业用地52.05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64%,人均工业用地1.7平方米。重要布置在日荷铁路以北,为规划区内现状工业整合用地。 第二十条 仓储物流用地规划 规划保存仓储设施用地7.85公顷,远景调节到都市外围产业园区。 第二十一条 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规划道路广场用地624.03公顷,占都市建设用地19.62%,人均道路广场用地20.8平方米。其中道路用地621.52公顷,广场用地2.51公顷。 第二十二条 绿地规划 规划绿地916.13公顷,占都市建设用地28.81%,人均绿地30.5平方米。 都市绿地应采用面状、点状、带状和水体河道相结合布局。以北湖湾、新老都市运河沿岸公共绿地为核心,洸俯河、梁济运河及沿铁路绿带为环绕,道路绿地为骨架,街头绿地为斑块,结合南侧北湖生态绿地及东侧采煤塌陷湿地,共同形成规划区绿色基底。 第二十三条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规划安排需独立占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共38.83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22%。面积较小或不独立占地市政公用设施,在下层次规划中详细贯彻。 第二十四条 特殊用地规划 本区特殊用地重要为军事用地。规划规定此类用地不得擅改功能,禁止赚钱性开发。 规划特殊用地3.96公顷。 土地开发强度控制 第二十五条 为使北湖新城建设具备可操作性。本规划开发强度按《济宁市都市规划管理简要技术规定》相应规定执行。同步考虑到土地经济性规定,开发强度宜取高限。 对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容积率、建筑密度按如下指标控制: 居住建筑:多层住宅容积率1.0~1.5,建筑密度不不不大于28%;高层住宅容积率1.5~3.0,建筑密度不不不大于25%。办公建筑:多层容积率0.6~2.5,建筑密度不不不大于38%;高层容积率2.5~5.5,建筑密度不不不大于35%。商业建筑:多层容积率0.8~2.5,建筑密度不不不大于40%;高层容积率2.5~5.5,建筑密度不不不大于40%。 详细建设控制指标需通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拟定。 都市设计导引 第二十六条 都市设计目的 为贯彻《济宁市都市总体规划-2030》对本区都市空间总体规定,实现运河之都得文化特色,打造“水城风貌、生态宜居”总体意向,构建空间完整都市环境,本规划提出都市设计目的为: 创造以水为媒,富有当代化气息北方生态新城。 第二十七条 总体控制 都市总体定位为:一种以水为特色都市中心区;都市空间定位为:一种城水交融、生活生态和谐都市生态新区。 第二十八条 高度控制 南环路、北湖中路、荷花路附近区域为核心区域,为高层引导发展区,特别是商业金融区,适度建设超高层,打造济宁都市地标;普通居住区为、文化、教诲片区为高层控制区,普通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如下,局部重要地段可建设100米左右高层建筑;铁路沿线、运河沿岸附近为高层限制发展区,原则上宜发展低多层建筑。 第二十九条 界面 应重点解决沿北湖湾界面及面向开敞空间都市界面设计。 第三十条 景观轴线 应充分体现济宁市在空间上“向东扩张、向南推动” 立意,强化沿荷花路、北湖中路以及新都市运河等方向都市发展轴,共同构成了本区景观骨架。 第三十一条 标志性节点 北湖生态新城中心为本区标志性地区,应以行政服务中心为重点,依托北湖湾,结合商业金融中心、文化体育中心,构筑济宁都市靓丽名片。 公共设施规划 第三十二条 公共设施规划原则 1、公共设施中规划中行政文化设施按全市范畴统筹考虑,商业金融中心按区级中心配备,规划公共设施用地447.14公顷, 2、遵循公共配套设施规划布置规定,合理安排各类公共设施用地。 3、优先满足教诲和医疗设施用地规定,其他设施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原则。 4、在满足规划区内居民生产生活需求同步,大力发展商业服务业,增进第三产业发展。 第三十三条 行政办公设施规划 本区定位为市级行政中心,涉及行政服务中心、会议中心及有关政府部门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46.5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46%,重要分布在轩文路以东、南环路两侧。 第三十四条 商业设施规划 本区商业设施分为片区级商业设施和组团级商业设施。片区级商业设施重要集中在北湖中路两侧,涉及商业、商务、金融、娱乐等服务范畴为北湖生态新城,是本区重要产业汇集区。为居住区级服务商业服务设施布置在各个组团中心,以满足居民对服务就近需求。 北湖生态新城也是重要旅游产业发展基地。在保持生态基本条件下予以重点开发,建设为鲁西南乃至全国知名旅游度假区。 规划商业设施用地162.4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5.11%,人均商业设施用地5.4平方米 第三十五条 文化娱乐设施规划 重点市级文化娱乐设施布置在北湖湾沿岸,将北湖湾岸线开放给市民,呈现水城风貌。古运河沿岸设立小型文化娱乐设施,呈现“运河之都”风采。各组团中心结合位置状况,配套相应文化设施。 规划文化娱乐设施用地13.30公顷,占总建设用地0.42%。 第三十六条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本区内规划一处市级医院、一处区级医院、三处门诊部。 规划医疗设施用地8.0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0.25%。 第三十七条 教诲设施规划 本区是济宁重要教诲基地,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已进驻,济宁医学院、济宁一中档知名教诲单位也将搬迁到北湖生态新城。规划教诲科研设计用地181.8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5.72%,重要集中在荷花路西侧。 参照国家中小学设施用地原则和中小学发展趋势,本区安排2所高中,4所初中,11所小学,4所9年一贯制学校。详见附表3公共设施一览表。 第三十八条 体育设施规划 规划市级体育中心1处。并规定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前提下面向社会开放其体育设施。 第三十九条 文物保护 规划文物保护用地一处,处在济安桥路西、礼贤路南侧。 水景及绿地系统规划 第四十条 规划目的 1、充分考虑济宁南临南四湖地缘优势,实现打造“北方水城”都市发展目的规定,结合区内水网和绿地,提高市民生活质量,高起点、高原则地建设具备滨水文化特色公共绿地系统。 2、运用本区自然环境特色,结合北湖生态新城及沿河绿带、城区公园、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化带等,构成多样化都市绿地和开敞空间系统,发挥园林绿地综合效益,创造优美都市生态环境。 3、都市建设与生态建设同步发展。针对本区尚未大规模建设现状和特点,规定新区建设与绿化建设同步。 第四十一条 绿地系统布局构造 本区绿化系统应环绕北湖湾展开,南依北湖生态新城自然生态绿地为基底,北沿梁济运河、都市运河、京杭古运河、洸俯河形成绿带,结合道路绿地、高压廊道绿地、铁路沿线防护绿地以及都市公园和街头绿地,形成点、线、面结合,蓝色水网和绿色空间相结合都市生态绿地系统。 第四十二条 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面积450.22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4.16%。人均用地15.0平方米。 规划新增公园绿地均为开放式公园绿地,以北湖湾为最大都市公园,公园绿地往北沿新都市运河、京杭古运河进一步城区内部,最大限度地将北湖绿脉与市民生活紧密相连。保存和改造济宁市动植物园,洸俯河沿岸局部改造为滨河公园。 第四十三条 生产防护绿地 规划生产防护绿地面积465.91公顷,占总建设用地14.64%。人均用地15.5平方米。 梁济运河承担南水北调工程,安全防护规定高,沿河布置足够生产防护绿地;此外铁路沿线、中部高压走廊、洸俯河西岸某些地区以及污水解决厂周边为防护绿地。 第四十四条 居住区绿地 居住区绿地建设应灵活多样。以宅旁绿地为基本,以居住社区中心绿地和组团绿地为核心,以住宅区道路绿化为网络形成绿地系统。规划规定在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不大于30%;居住区绿地应以植物造景为主,充分运用垂直绿化、屋顶和阳台绿化等方式,提高居住环境质量。 第四十五条 单位附属绿地 单位附属绿地分为公共设施附属绿地、工业公司附属绿地、仓储附属绿地、市政设施附属绿地、特殊用地附属绿地等。该绿地在形式和植被选型上宜与周边都市公共绿地相协调,并以透空围栏等方式使单位附属绿地与都市公共绿地在视觉上融为一体。 第四十六条 道路绿地 规划区为生活及服务区,除南部南二环路为迅速路外,别的道路均为都市生活性道路。沿路绿地不再是防护隔离设施,应按街头绿地原则建设。道路绿化建设应与都市道路修建同步进行。 综合交通规划 第四十七条 规划目的 1、建立完善综合交通体系。 2、理顺道路系统,着重解决主干道系统网络布局,增长区域间联系,打通支路微循环。建立级别明确、布局合理、迅速畅通都市道路网。应尽量运用原有道路,充分考虑规划实行可行性; 第四十八条 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道路分为迅速路、主干路、次干路以及支路四个层次 1、迅速路 涉及现状南外环路及在建南二环路。随着本区都市功能提高,南外环路迅速交通功能应逐渐削弱成为都市主干路。 2、主干路系统 本区重要交通方向是南北向与老城区联系,规划主干路系统为“七纵七横”格局。 七纵分别为:火炬路、车站南路、北湖路、轩文路、荷花路及济安桥南路和滨河大道。 七横分别为:求贤路、思贤路、礼贤路、南外环路、圣贤路、望湖路和滨湖路。 主干路道路红线控制在45~70米,双向6~8车道,机非分行。 3、次干道系统 规划次干道系统是完善道路网络系统重要构成某些,是保证道路正常使用基本要素。 规划都市次干路17条。 次干路道路红线控制在24~30米,双向4车道。 4、支路 规划支路8条,打通片区内部联系,在下层次规划建设中,应结合详细地块状况,打通“微循环”,提高交通效率。 第四十九条 静态交通规划 在本区内新建任何项目,皆应严格按规范配建停车场(库),并尽量向社会公众开放,达到车位资源共享。各片区中心及商业中心还应提供社会公共停车场。同步严格交通管理,杜绝主干路两旁路边停车,保障道路交通功能全面发挥。 第五十条 公共交通设施规划 公交线路结合都市总体规划布置,形成以迅速公交线、公交干线、公交支线等多层级线路构成公交线网系统。本区以火炬路—望湖路—济安桥南路为迅速公交线路,别的主干路布置公交干线,次路补充公交支线。 规划公交首末站7处。 第五十一条 轨道交通 依照济宁市都市总体规划,沿南外环及荷花路规划有轨道交通。规划拟设站5处。轨道站附近用地应综合开发。 第五十二条 水运交通规划 按市都市总体规划,现状沿梁济运河散杂货码头拟搬迁到西南侧外围,规划区内河道不再具备货运功能。配合旅游业发展,开发旅游航运功能,在北湖、京杭古运河以及南四湖水域规划水上观光游线。 给水工程规划 第五十三条 水源工程规划 近期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远期运用南水北调及地下水作为水资源。至规划期末,规划区用水重要由区外东城水厂、南水厂以及凤凰石水厂供水。规划东城水厂,规模为29万立方米/日,规划占地20公顷,分派至规划区水量约12万立方米/日;远期保存现状南水厂,规模3万立方米/日,远期完全服务本规划区;新建凤凰台水厂位于规划西侧凤凰台村附近,规模为5万立方米/日,规划占地3公顷,分派至规划区水量约3万立方米/日。 第五十四条 用水量预测 预测远期最高日用水量为18万立方米/日。 第五十五条 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南外环路、礼贤路、求贤路、北湖路和济安桥南路敷设DN400~DN1000给水主干管供水。规划别的道路敷设DN300~DN500给水管与干管连接成环,增长供水可靠性。 污水工程规划 第五十六条 污水量预测 污水排放系数取0.8,远期平均日污水总量10.6万立方米/日,总变化系数为1.30。 第五十七条 污水工程规划 污水分区:规划区以南环路为界,南环路北侧地块污水排入南郊污水解决厂,南侧污水排入新建北湖污水解决厂解决。 污水厂站:保存现状老运河西岸南郊污水解决厂,现状规模20万立方米/日,远期规模26万立方米/日,占地30公顷。 规划区外西南角新建一处北湖污水解决厂,远期解决规模15万立方米/日,占地面积20公顷,重要用于解决规划区南环路以南地区污水。 污水管网:规划区内敷设d400~d污水管道,近期应逐渐改造城区雨污合流管道。新建区域排水管网系统采用雨、污分流排放,雨水就近排入自然水体。 规划污水解决厂解决达标排放水进行回用,以满足区域内河道环境及景观用水规定,此外也考虑将该某些水作为某些工业公司冷却用水等。中水回用率规划期末应当达到70%。 雨水及防洪工程规划 第五十八条 规划原则 设计重现期为1年,低洼地区、立交桥等排水困难地区重现期取2年。 防洪排涝原则:济宁防洪原则为2一遇,河道排涝原则为一遇。 第五十九条 雨水工程规划 雨水工程规划:雨水管渠布置采用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多排放口分散布置方式,以最短距离、最小管径排入粱济运河、老运河、洸府河、小洸河、小府河、越河内。规划区内敷设d1350-A1.8X1.2m雨水管渠 第六十条 防洪工程规划 防洪工程规划:规划梁济运河、洸府河、小北湖堤按照2一遇防洪原则加固堤防,在河道两侧修筑防洪堤墙,堤顶应高于2一遇洪水位0.5米以上。超标洪水应充分运用周边河道、坑塘、湖面以及采煤凹陷区调蓄能力,设立滞洪区,以减少洪水带来损失。 电力工程规划 第六十一条 电网级别及电力负荷预测 本片区电力负荷预测约为45万kW,按建设用地面积核算,负荷密度约为1.5万kW/km2。 规划区内所有10kV线路远期采用电缆线路敷设在电缆沟内,新规划电缆通道原则上沿道路西、北侧绿化带或人行道敷设。重要都市道路或110kV变电站和10kV开闭所周边采用覆土式电缆暗沟,电缆沟规格重要有2×1.2m×1.2m、1.4m×1.4m、1.2m×1.2m、1.0m×1.0m、0.8m×0.8m。 第六十二条 电力工程规划 区内规划1座220kV变电站,占地约17000-0 m2,规划装机容量近期为2×240MVA,远期为3×240MVA;规划新增3座110kV变电站,每座占地约5000m2,近期规划装机容量为2×50MVA,远期为3×50MVA; 本区规划预留多条高压走廊,控制宽度30~150米。 第六十三条 新能源规划 结合国家发展新能源战略规定,规划区建设应考虑新能源与再生能源使用。在重点公共建筑推广光伏发电装置、太阳能运用办法以及节能建筑技术。 通信工程规划 第六十四条 通信业务预测 预测本片区电话主线需求量约为18万线,按建设用地面积核算,密度约为0.6万线/km2,固话普及率为51%;移动通信顾客约28万户,有线电视顾客约为11万户,数据顾客约为5.75万户。 第六十五条 通信工程规划 区内规划1座邮政支局,位于规划区内中部知遇路南侧,占地约6000平方米。 区内规划1座目的局,占地约6000 m2,位于规划区内中部知遇路南侧紧邻规划邮政支局。规划区内每4000-15000顾客设立一种模块局,模块局采用附设式附设有关建筑单体内,约需配套机房建筑面积约为60-150 m2;每个光节点带电话主线不适当超过1000线、每个光节点需建筑面积20-40m2,光节点服务半径按不大于1000米控制,光节点尽量布置在顾客集中建筑内,模块局及光节点详细位置需在下层次规划贯彻。 规划区内设立1座移动传播节点即可满足区内移动业务需求,该移动传播节点附设在规划邮政支局或电信机楼内。 区内规划2块通信设施用地,供新小型运营商此后使用,以加强各运营商平等竞争,增进信息化建设。两块通信设施用地分别位于火炬路与求贤路西南侧及学苑路与荷花路西南侧,每块占地约5000平方米。 区内规划3座有线电视分中心均为附设式,其中1座附设在规划邮政支局内,重要覆盖区内西部有线电视顾客;此外2座分别设立在区内东部南侧和北侧,重要覆盖区内东部有线电视顾客,详细位置需在下层次规划中贯彻,每座有线电视分中心建筑面积约需300-500平方米。配合新住宅区开发建设,有线电视光节点需逐渐贯彻,每个光节点覆盖顾客不适当超过300户,服务半径为200米,需配套机房建筑面积约10-20 m2,详细位置在下层次规划中贯彻。 本次规划通信管道普通敷设在道路东侧或南侧,管容为12-24孔,某些道路为6-8孔。基于通信管道以便管理及有助于各营运商公平竞争,建议通信管道统一建设,统一维护,以便都市道路分类管线协调发展。本次规划管材以塑料管为主,规格重要为φ110。 燃气工程规划 第六十六条 气源规划 本区天然气由位于规划区外北侧天然气储配站供应。 第六十七条 用气量预测 供气对象为规划区内居民、商业顾客。年总用气量为4955万原则立方米,高峰小时用气量23418原则立方米。 第六十八条 燃气管网规划 本规划区天然气管网采用中压(0.4兆帕)一级输配系统,燃气管道直埋敷设于道路东、北侧人行道或绿地下,管材为燃气专用PE管。 供热工程规划 第六十九条 热源规划 本规划区以华能济宁电厂及东郊热电厂作为规划区集中供热热源。有条件状况下,积极开拓地热资源运用。 第七十条 供热介质 本规划集中供热介质为130/70℃高温水。 第七十一条 用热量预测 规划区总采暖面积为1627万平方米,采暖热负荷为620兆瓦,本片区平均采暖热负荷指标为q=38瓦/平方米。 第七十二条 热力工程规划 依照热负荷分布状况设立社区热力站,供热面积宜控制在5~20万平方米,附设于建筑物内。热水一级管网为闭式循环系统,管网采用枝状布置,热力主干线沿负荷中心敷设,并接近热负荷中心。热水供热管网采用直埋敷设方式,管材采用钢管,保温采用本地习惯作法或采用预制保温管(保温层为硬质聚氨酯发泡或改性脲酸硬质泡沫,保护层为高密度聚乙烯管)。 环保规划 第七十三条 环保规划目的 加强综合治理,合理分区、科学配备都市各项设施,采用各种手段改进都市环境。实现天更蓝、水更清、草更绿、城更美环保目的。 第七十四条 环保规划原则 1、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保证都市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2、合理运用环境容量,强调建设项目和环保设施同步规划、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3、污染防治和治理办法并重,强调环境规划预警性、整合性和战略性。 第七十五条 水环境治理办法 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所有公司排放污水进入都市管网前必要达到国家规定排放原则。加强绿化,保证水体循环流通,增强水系自净能力,保持和提高水环境质量。 第七十六条 大气环境治理办法 1、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原则,通过调节都市综合交通规划布局,提高都市道路行车速度,减少车辆在交叉口等待时间,减轻汽车尾气污染和化学污染。 2、严格控制餐饮、采暖等产生空气污染项目审批,规定有达标油烟、废气解决装置,达标排放。 3、在施工建设时应有完善防尘办法。 第七十七条 声环境治理办法 1、逐渐限制货运交通和外部交通穿越都市生活区 2、在都市功能片区应采用铺设低噪音路面、禁鸣喇叭、合理有效交通管理等办法,减少道路交通产生噪音污染。 第七十八条 固体废弃物治理办法 1、完善环保设施和垃圾收集网络建设,保证寻常垃圾能及时解决。 2、加强对工业废弃物管理,防止二次污染。 3、积极发展循环再运用工程。不可运用固体废弃物应统一送往垃圾填埋场。 第七十九条 自然保育和生态建设 保护和建设北湖生态新城,哺育洸俯河东侧采煤塌陷区新生态系统,提高本区生态环境质量。禁止任何侵占生态绿带和公共绿地活动。 第八十条 光环境治理办法 加强对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管理,防止光污染。应尽快制定有关专项规划和原则。 综合防灾规划 第八十一条 防洪排涝规划 1、防洪排涝原则 ,规划建设区防洪原则达到2一遇,河道排涝原则为一遇。 2、防洪工程设施 梁济运河、洸府河、北湖南堤按照2一遇防洪原则加固堤防。 3、超原则洪水工程设施规划 规划在东侧采煤塌陷区建设湿地滞洪区。 3、防涝工程设施。 在老运河两侧筑有堤防;在梁济运河、洸府河下游入湖口处设提水泵站;对规划区内河道以及北湖进行清淤整治;完善规划区雨水管道,使规划区内雨水可以顺利排出。 第八十二条 抗震减灾规划 1、抗震设防原则 中心城区设防基本烈度为Ⅶ度,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按规范规定提高抗震设防级别。 2、避震疏散规划 1)避震疏散场地 避震疏散场地疏散服务半径300-500米,人均疏散面积4平方米以上,并且满足远离火灾、爆炸、热辐射源;地势较高,不易积水;内有供水设施或易于暂时供水设施、无塌崩、地裂与滑坡危险,易于辅设暂时供电和通讯设施等规定。 2)避震疏散通道 规划都市主干道、迅速路和都市高速公路为重要避震疏散通道,其两侧建筑崩塌后应有7-10米通道。 3、生命线系统防灾规划 都市对外交通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通信系统、医疗卫生系统、粮食供应系统和消防系统是生命线系统重要内容,应按照各系统国家关于抗震设防原则规定进行抗震设防,保证发生地震时各系统可以基本正常。 第八十三条 消防规划 1、消防建设应认真贯彻“防止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加强消防能力。在人员配备、通信器材、消防用品上尽快得到改进,健全消防网络,提高全民消防意识。确立共同防火管理体制,按近远期结合、经济合理原则设立消防站点。 2、消防站布局应以接警五分钟内到达责任区最远点为原则,都市原则型普通消防站6处,责任区范畴4-7平方公里,每处占地5000平方米,必要与开发建设同步实行。 3、消防通道结合都市道路和河道布置。当建筑沿街某些超过150米或总长度超过220米时必要设立消防通道,其宽度和高度要满足消防原则规定。 4、消防供水要充分运用济宁独有天然水源(河网);完善都市供水管网,管网布置以环状为主,保证消防水压、水量;沿道路布置室外消火栓,消火栓间距控制在120米以内。 第八十四条 人防规划 1、规划目的 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方针,人防建设与都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运用相结合。形成以指挥工程为核心、人员掩蔽工程为重点、医疗救护工程和防空专业队工程等专用工程相配套人防工程体系。 2、防护原则 济宁市为国家二类重点人防都市。 3、都市疏散通道规划结合都市道路、抗震和人防规划规定,设立都市疏散通道,都市重要疏散通道涉及重要单位交通道路和都市主干道。 4、人防工程建设规划 留城人数按照城区规划人口50%计算,防空专业队工程按照中心城区人口数2‰考虑,医疗救护工程按照留城人口3.5‰计算,物资仓库工程按照留城人员在半年时间内供需规定考虑。 市级指挥中心1座,建筑面积为3500平方米;设立通讯、消防、治安、防化、医疗、运送、抢修、物资等专业工程。新建10层及以上或者基本理深不不大于3米以上民用建筑,按照国家关于规定修建核5-6B级防空地下室。 第八十五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加强对采煤塌陷区治理,以避免诱发新地质灾害。 2、采煤塌陷区及其影响区在沉降稳定前,不得兴建永久性建筑物。 3、项目开发前必要进行地质危害评估和工程勘察。工程项目选址、定点应避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影响。 近期建设规划 第八十六条 近期建设目的 都市道路系统与基本设施系统、都市绿地景观系统建设、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基本完善,村民安顿区基本建设完毕,初步贯彻重大项目。 第八十七条 近期都市规模 至北湖生态新人口规模约为23万人,规划都市建设用地面积约23.98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4平方米。 第八十八条 近期发展方略 1.基本设施先行,改进规划区交通条件。加速推动北湖中路、荷花路、济安桥南路、车站南路等联系北部老城区都市主干路建设,加快防洪堤以及其他市政基本设施建设,奠定发展基本。 2.加强空间整顿。推动农村都市化进程,盘整可建设用地。由北往南梯度推动都市建设发展。 3.贯彻重点项目,带动区域发展。以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文体中心、都市规划展馆等市级重点项目,带动周边有关都市服务功能发展。 4.大力发展休闲旅游度假产业。加快旅游度假设施建设,推动北湖周边旅游度假设施以及生态景观工程建设。 规划实行对策与办法 第八十九条 在规划期限内开展下层次规划编制和详细管理过程中要全面贯彻分区规划中所拟定规划原则,全面体现分区规划基本原则和控制规定,以土地开发强度控制和都市设计导引为根据拟定规划控制指标,保证分区规划意图全面实现。 第九十条 以济宁市行政中心、文体中心开发为契机,带动周边居住用地和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从而提高都市新区形象,改进投资环境,推动商业金融业等第三产业发展,从而带动新城开发建设。 第九十一条 政府要加强基本设施投入,合理安排规划所拟定公共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保证各项设施在各个阶段中完善贯彻。 第九十二条 加大环保力度;在规划贯彻过程中,强调对既有植被保护。对可保存绿地植被予以保存,对规定开发用地在建设完毕后应在容许状况下种植乔木、灌木予以补充,尽量加大规划片区植被覆盖率和绿化率。 附表 附表1. 规划用地面积汇总表: 类别名称 面积(公顷) 用地比例(%) 总用地面积 9717.24 100.00 都市建设用地面积 3179.85 32.72 水域及其他用地 6537.39 67.28 其中 水域 2947.22 30.33 生态旅游用地 3545.56 36.49 村镇建设用地 44.61 0.46 附表2. 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 占建设用地比例 大类 中类 (ha) (%) R   居住用地 1086.50 34.17   R2 二类居住用地 1006.05 31.64   R2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80.45 2.53 C   公共设施用地 447.14 14.06   C1 行政办公用地 46.51 1.46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162.41 5.11   C3 文化娱乐用地 13.30 0.42   C4 体育用地 34.66 1.09   C5 医疗卫生用地 8.02 0.25   C6 教诲科研设计用地 181.81 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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