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城际高铁站通道漏水修补工程
施工询价(谈判)文件
招标人:苏州高新区浒通市政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
日期:二○一五年十月
询价(谈判)文件审核表
建设单位
苏州高新区浒通市政服务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
工程名称
城际高铁站通道漏水修补工程
询价(谈判)文件
共40页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项目责任人:(签字)
技术责任人:(签字)
单位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一、竞争报价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 容
说明和要求
1
工程名称
城际高铁站通道漏水修补工程
2
建设地点
浒墅关镇
3
建设规模
通道漏水修补等等
4
承包方法
双包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招标范围
详见图纸内容
7
工期要求
计划开完工日期:11月01日至11月31日,施工总工期为30个日历天。
8
资金起源
财政
9
竞争报价人资质等级要求
含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含有小型项目管理师以上
10
工程报价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
11
工本费
200元
12
投标确保金
人民币 3000 元整
13
招标人设定投标最高限价
14
竞争报价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5
竞争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地点
时间:10月28日下午14:00
地点: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
16
开标
时间:10月28日下午14:00
地点: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
17
其它
1、抢修项目结算按实际发生量计算。抢修工作必需根据发包单位对社会承诺有效时间内处理完成。
2、若发生情况危急抢修项目,施工方需在二十四小时内响应,组织施工队伍现场抢修。
3、完成抢修工程需确保工程质量,负责质量保修。
4、抢修所用机械材料承包单位负责,材料质量等级需符合规范要求。
5、本项目含有、位置分散、工程量小、实施时间不确定、施工难度大等特点,承包人应在投标时充足考虑各相关原因,并计入综合单价报价内。
6、施工安全方法必需满足施工现场及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施工过程要文明有序,无扰民现象;安全设施需整齐统一。
7、施工资料台帐齐全,满足发包单位要求。
8、施工人员有齐全保险。
9、本招标文件约定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和评标费。招标代理费根据计价格[]1980号文要求计取,上述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付清。
二、竞争报价须知
(一)总 则
1、本工程项目依据《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要求》、《相关建设工程竞争性发包实施措施通知》(苏建筑[]4号)等相关要求,苏财购字()2号文件要求,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采取询价方法,选定承包人。
2、 现场条件:
2.1施工现场平整情况: 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处理,发包方帮助,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2.2场内外道路: 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处理,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2.3施工用水电: 由各投标单位自行处理,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3、发包范围: 施工图纸内容 。
4、工期要求:计划开完工日期 11月01日—11月31日 ,
施工总工期:30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 。
6、竞争人必需含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参与投标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小型项目管理师及以上。
7、竞争报价费用:
(1)竞争报价人负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发包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询价(谈判)文件
8、询价(谈判)文件组成
8.1询价(谈判)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1)竞争报价须知及前附表
(2)协议关键条款
(3)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
8.2 当竞争报价人退回图纸时,图纸押金将同时退还给竞争报价人(不计利息)。
9、竞争性发包文件澄清
9.1 竞争报价人在收到本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 10月 19日15 时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招标代理机构在2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给全部竞争报价人和标底编制单位。
(三)竞争报价
10、计价方法:本工程项目采取下列第 (1) 种计价方法。
(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2)投标报价表方法
11、报价方法:本工程项目采取下列第 (1)种报价方法。
(1)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投标人依据单价实际和市场价格改变趋势,自主报价,一旦中标综合单价固定。
(2)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应充足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市场价格改变,政策性调整风险,一旦中标,报价不作调整。
(3)可调价报价。投标报价可依据协议实施期间市场价格改变,政策性调整,和协议约定实施调整。
12、竞争报价时,投标单位不得将暂列金额、规费、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降低标准收取 [具体取费标准详见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分部分项投标报价时,本招标文件、答疑提供综合单价暂定价不得调整。具体取费见工程量清单。
13、计价格式中列明全部需要填报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需填报,未填报单价和合价,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其它单价和合价中。
14、招标人标底为196870.55元,设定投标报价最高限价即为 元,下浮率为 %。其中暂列金额为 元。计算公式为:最高限价=(标底-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费-规费-税金)*91%+暂列金额+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方法费+规费+税金。详见苏州市工程建设网(.com)公布本工程最高限价,各投标人在最高限价公布提疑截止时间前提出质疑。
(四) 竞争报价文件
15、竞争报价组成:
(1)竞争报价书(格式附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格式附后)
(3)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4)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委托书(格式附后)
(5)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承诺书(格式附后)
(6)施工组织机构人员名单(格式附后)
(7)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提供)
(8)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6、对竞争报价文件要求:
(1)竞争报价文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分别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全套竞争报价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鉴。
17、投标使用期: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45 天内有效。
18、竞争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用封袋密封,封袋上应写明建设单位名称、工程名称。竞争报价人必需在骑缝处加盖竞争报价人公章及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私章。
19、竞争报价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要求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竞争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竞争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20、投标确保金
20.1投标确保金提交必需在申请报名前办理完成,开标时需提供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出具《投标确保金已收确定函》,递交年度确保金单位出具年度投标确保金证实,不然按废标处理。投标确保金额为:(¥3000)。
户 名: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
账 号:6002060
开户银行:苏州银行高新区支行
20.2竞争报价人投标时须按苏建设规[]1号文要求交纳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交、退全部必需经过本企业法人基础存款账户,凡不是从其基础账户交纳投标确保金,一律不予认可。
20.3提交方法: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假如提交是银行汇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假如提交是银行本票则需一并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到银行申请办理银行本票申请书复印件。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给予拒绝。
20.4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经招标办同意同意,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
(1)投标单位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单位在要求时间内未能提供履约确保金或履约保函。
(3)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协议。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确保金数额,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五)询价(谈判)、评审
21、评审会按竞争报价须知中要求时间在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进行,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2、评审措施:本工程项目采取下列 (1) 种措施。本工程评标委员会从评委库中抽取经济标评委二人。
(1)按符合询价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标正确定承包人。
2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为无效标: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正当、有效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识别;未按要求给予密封;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一样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申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除外;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和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6)除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和资格预审时不一致;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相关要求或招标文件要求;
(8)投标文件载明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期限;
(9)显著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
(10)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要求最高限价;
(11)不一样投标人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该雷同情况;
(12)改变招标文件提供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13)改变招标文件要求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
(14)投标文件载明货物包装方法、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未满足发包人要求工期和质量等级要求;
(15)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收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措施;
(16)以她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法投标;
(17)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
(18)组成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
(19)投标文件商务标正本中未包含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未提交《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委托书》。
(20)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无效标。凡确定为无效标,不参与评标。
三、协议条款
第一部分 协议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苏州高新区浒通市政服务
承包人(全称):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城际高铁站通道漏水修补工程
工程地点:浒墅关镇
工程内容:通道漏水修补等
工程立项同意文号:
资金起源: 财政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工程量包含施工设计图中标明工程量和施工中不可预见工程量 。施工时按设计图中标明工程量施工。不可预见工程量必需经设计、监理、业主三方同意方可施工。
三、协议工期
开工日期:11月01日 (开工日期为暂定,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到时必需服从发包人调度)
完工日期:11月31日
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协议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 元。(以结算审核为准)
六、组成协议文件
组成本协议文件包含:
1、本协议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协议专用条款
5、本协议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7、图纸和施工中会议纪要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相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相关词语含义和本协议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给予它们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
1. 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必需和投标文件确定项目经理一致,不得变更。承包人管理人员必需和投标文件中承诺人员一致,若有变动,必需向监理、业主提出申请,在得到监理、业主许可后方可更换,不然视为违约,业主可无条件中止协议,承包人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由此产生全部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2.砌体砂浆必需用砂浆机拌和。
3.本工程必需用地产水泥。
4.砂包裹须采取中粗砂。
5.窨井粉刷后必需设置围护栏,达成设计规范养护时间后方可回填覆盖。
6.施工区域必需张贴安民通告、挂标设牌。
7.工棚必需按建设局相关要求搭建。
8.根据协议约定进行施工、完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负担质量保修责任。
9.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需充足且必需是承包方在职职员。
10.潜水泵等施工机具配置要足够,以确保工程质量。同时要配置多种规格气囊。
11.必需配置足够围护栏、钢板、木板,方便于行人出行。
12. 在汛期及雨天必需做好施工路面各项方法,确保行人安全出行。
13. 施工现场必需安排专员清扫路面,保持施工区域路面整齐。
14. 为确保工地安全,施工现场必需有专职安全员,不得由其它人员兼职。
施工期间,承包人违反了上述任何一条承诺,视为违约。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根据协议约定期限和方法支付协议价款及其它应该支付款项。
十、协议生效
1、协议签订时间: 月 日
2、协议签订地点:
3、本协议双方约定:本协议协议书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和保修期满由发包人发给保修终止证书后失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 银 行: 开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 编 码: 邮政 编 码: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参考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示范文本)
GF—1999—0201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协议文件
2. 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
协议文件组成及解释次序:
2.1 本协议协议书
2.2 中标通知书
2.3 投标书及其附件
2.4 本协议专用条款
2.5 本协议通用条款
2.6 招标文件及其补遗书
2.7 标准、规范及相关技术文件
2.8 施工图纸
2.9 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3、 语言文字和适使用方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协议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它语言文字
3.2 适使用方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法律、行政法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法律、法规)《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国招投标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要求》。
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现行国家设计、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标准、规范,协议推行期间如有新标准、新规范颁布,以最新颁布为准,同时结合设计图纸要求。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时间:由承包人依据设计图纸要求标准、规范名称自行购置。
中国没有对应标准、规范时约定: 无
4、 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发包人在各单项工程开工前向承包方提供单项工程图纸3套。如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费用由承包方负担。
4.2发包人对图纸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方不得向第三者提供任何图纸,如有违反,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10000元人民币,具体数额由发包人依据实际损失决定。承包方也不得因对图纸保密而要求发包人支付任何费用。
4.3使用国外图纸要求及费用负担: 无 。
二、双方通常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监理单位委派工程师
姓名: 中标后确定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职权:施工阶段组织协调及质量、安全、进度、投资控制。
需要取得发包人同意才能行使职权:见本工程《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协议》。
5.2 发包人派驻工程师
姓名: 职务:现场工程师
职权: 受发包人委托,全权处理和本项目相关事务。
5.3 不实施监理,工程师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根据投标报名确定 职务: 项目经理
其职权实施《协议通用条款》第9条,并在施工过程中应配合可能进入施工现场发包人和发包人委派其它承包商人员,并无条件、无偿服从发包人协调。
8、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1 施工场地含有施工条件要求及完成时间:开工前由承包人办理,发包人帮助。
8.1.2 将施工所需要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时间、地点和供给要求: 承包人自行处理,对应费用在投标报价中考虑。
8.1.3 施工场地和公共道路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由承包人自行处理。
8.1.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提供时间:开工前
8.1.5 由发包人办理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需要承包人帮助,承包人必需帮助发包人办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项工作,发包人可一次性扣除其本项目标风险抵押金。
8.1.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及坐标控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现场交验。
8.1.7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签署施工协议协议书一周内。
8.1.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行人出行保护工作:工程量清单中未考虑沿线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高压线、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费用,如实际发生,由监理现场签证,报业主认可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其它工作: 无。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工作: 到时由发包人委托。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9.1.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许可承包人完成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无。
9.1.2应提供计划、报表名称及完成时间:
承包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须提供工程计划二份,分报监理和发包人审核;工程开工后每个月向监理上报月进度计划一份;每个月20日上报工程进度月报一式三份给监理工程师,经总监审核确定后上报发包人现场代表。
9.1.3负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非夜间施工照明、卫生等对应事故责任和要求:承包人全权负责,并在报价中考虑对应费用。承包人必需提供和维修整个工程期间使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确保过路行人安全。因承包人未设置以上照明、围栏造成安全事故由承包人负责,并负担可能产生一切费用。确保施工期间对行人出行所采取各项方法及确保完成100%工作量所采取对行人协调工作各项方法必需具体、全方面、可行;确保行人通道通畅,施工场地卫生,控制噪音及三废排放,负责施工场所治安保障工作,以上全部费用同时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按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规范、苏州市颁布相关安全及施工保护要求实施。为了保护本协议工程免遭损坏,确保周围交通通畅、安全,帮助疏导交通,在施工区域,或当监理工程师或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时,承包人应自费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照明、安全、防护设施。本工程不得发生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则视同违约,承包人按现行相关要求接收处理,发包人对工程事故不负任何责任。
9.1.4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要求:必需提供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办公用房及桌椅。
9.1.5需承包人办理相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依据苏州市相关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由承包人办理,发包人帮助。承包人按苏州市相关要求负责办理相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所发生费用由承包人负担。如未立即办理相关手续造成损失及处罚(含发包人)由承包人负担。
9.1.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特殊要求及费用负担:已完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应负责工程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
9.1.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要求及费用负担:工程量清单中未考虑沿线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高压线、古树名木等保护工作费用,如实际发生,由监理现场签证,报业主认可。因施工不妥造成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破坏而引发费用及责任,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保护,如有费用支出由发包人负担。承包人按政府相关要求协调处理,如有损坏造成损失由承包人负担,且开挖工作开始前二十四小时必需书面通知发包人,经发包人确定或提出相关保护要求后实施,不然造成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担。
9.1.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要求: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市区环境保护及文明工地施工相关要求。交工前清理现场达成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要求,负担因违反相关要求造成损失和罚款。根据苏州市现场施工清洁卫生要求实施;如违反要求要求承包人应负担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费用,同时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相同数额罚款并在工程结算中给予扣除。承包人在施工期间,负责定时将施工场地范围内建筑垃圾、建筑杂物、临时道路、生活垃圾等清理洁净,并立即清除出施工现场。如承包人不清理或清理不洁净,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在工程款结算时在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预防建筑工地扬尘、工程车抛洒滴漏。施工通道应常常进行洒水降尘,严禁施工车辆抛洒滴漏污染道路,施工车辆驰向城市道路前,必需经冲洗场冲洗洁净,杜绝车轮夹泥上路。从承包商施工起点起上、下游各150米范围内现有雨、污水管道被垃圾堵塞,必需由承包商清除。所以原因造成相关职能部门处罚时,乙方支付罚金,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9.1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其它工作:
1) 承包方在工程实施期间负责天天定时将施工场地范围内全部地面和地下建筑垃圾、建筑杂物、生活垃圾等清理洁净,并立即清除出施工现场。如承包方不作清理或清理不洁净,发包人有权委托其它单位或个人清理,所产生一切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发包人在工程款结算时在承包方工程款中扣除。所用费用在报价中考虑。
2)施工现场承包方不得搭设临时设施,材料堆放及人员住宿由承包方自行处理,发包人不给予支付任何费用。
3)施工方应做好和行人沟通和协调工作,取得行人对施工配合和谅解,如因施工方原因,使得行人向上级及新闻单位投诉,每发生一次,将扣除施工方5000~10000元作为违约,由监理工程师签证后直接从工程总价中扣除。
4)施工方不得将施工范围内建筑垃圾搬运或投放至施工范围外其它场地上,一旦发生由监理工程师确定后则必需无条件服从管理,并依据垃圾体量每一处将扣除施工方1000~0元作为违约,由监理工程师签证后直接从工程总价中扣除。
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即进场施工准备。
6)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承包人将全部临时设施、材料(含周转材)、设备及垃圾必需拆除清运场外。且经监理、发包人确定,并作为支付完工款必备条件。
7)在施工过程中,依据项目建设要求,承包人必需加强和配套工程施工单位协调和配合,并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协调。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 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开工三天前须提交经总监审核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后每七天例会时报周或月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供给时间、数量等。
工程师确定时间: 接到施工组织设计3日内。
10.2群体工程中相关进度计划要求:单项工程必需分别编制具体施工计划。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其它情况:协议工期实施,非承包人原因引发工期延误发包方应给予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工期拖延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协议价格0.1%违约金,但累计总额不得超出协议价10%。
13.2 因承包方原因引发工期延误,应扣除报价中赶工方法费,并按每延误一天处以≥5000元违约金。
四、质量和验收:按现行规范要求及施工图纸要求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依据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必需验收但在施工结束后被覆盖部位。
19.1 工程试车
19.2 试车费用负担: 无
五、安全施工
承包方全权负责施工现场全部安全工作。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要求,注意泵井周围建筑、高压电线、地下电缆、燃气及供水管道爆裂等可能带来施工安全隐患问题,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费用,承包人对本身及施工范围内居民安全负全责,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承包方负全责,并负担由此可能产生全部责任及相关费用。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具体详见<<安全、文明施工协议>>。
六、协议价款和支付
23、 协议价款及调整
23.1本协议价款采取 (1) 方法确定。
(1)采取固定单价协议,协议单价中包含风险范围:施工期间市场风险。
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各投标单位应充足考虑施工期间各类材料市场风险(风险系数自行确定),确定投标单价和合价。该单价为综合单价,即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要求计量单位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原因,以后不因市场行情波动和政策性文件而调整。
23.2协议价款因变更需调整时,根据以下方法调整:
1、采取工程量清单方法计价,完工结算工程量按发承包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应予计量且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完成发包人要求协议以外零星工作或发生非承包人责任事件工程量按现场签证确定。
2、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需按统一工程量清单报价,但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不管因为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还是因为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签证引发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数量增减,均按实调整,综合单价不变。
3、对于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设计变更引发新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价格,可参考类似价格确定。若无相同或相同价格,其对应综合单价按计价表和取费标准,组价后按中标下浮率让利,最终以结算审核为准。
4、若承包人清单项目投标单价显著偏离市场价或标底价,该项目因发生工程量变更需调整价款时,对变更部分工程量单价,建设单位有权采取对己方有利单价:实施原投标价或按新增项目处理。
5、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零星签证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其费用列入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经发包人确定后作为结算依据,最终以结算审核为准。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时间和金额或占协议价款总额百分比:本工程无预付款。
25、工程量确定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汇报时间:每个月20日上报工程进度月报三份、施工照片二份,另提交周报。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法和时间:
支付时间:发包方在收到合格工程量支付证书后45日内。
支付方法:工程款支付过程中,需扣除预留金,并提供上报工程量完工图。
发包人将按工程进度情况分期付款:
a:根据承包商完成合格工程量由工程师计量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月度以上月26日到本月25日为止,月进度款按工程师签发合格工程量60%支付,但累计支付进度款不超出协议价(扣除预留金)60%。
b: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到已完成合格工程量70%款项,但不超出协议价(扣除预留金)70%。
c:经过审计后,支付到审计价95%款项。
d:余款在工程质保期结束后2月内付清(无息)。
七、材料设备供给
27、 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
28、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约定:本工程全部材料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应根据约定及设计和相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实,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二十四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承包人提供关键材料和工程设备清单见“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
八、工程变更
30.1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发出设计变更、签证,增减或调整工作内容及施工进度、变更材料、材质指令等,是协议一部分,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按发包人要求实施并负担协议义务,不然视作违约。计量方法按以上约定。
本工程相关变更处理措施实施《苏州土建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立案管理暂行措施》(苏府〔〕88号),《苏州土建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立案管理实施细则》(苏住建规【】1号),对全部应进行事前立案变更事项,在实施前应立即向发包方提出变更费用申请,未立即提出申请,工程结算时将不予认可。
30.2发生变更、施工条件改变等,要由监理工程师、发包人、跟踪评审单位(如有)同时确定方为有效。
30.3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变更,相关变更处理须实施《苏州土建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立案管理暂行措施》 (苏府〔〕88号),《苏州土建府投资建筑工程变更立案管理实施细则》(苏住建规【】1号)。
九、完工验收和结算
承包人提供完工图约定:
承包人提供完工图约定:完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提供符合苏州市建设工程档案归档规范要求及苏州市城建档案馆要求完工图纸及资料各叁套。工程含有完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按国家工程完工验收相关要求,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完整完工资料并申请完工验收。完工资料要求:承包人必需提供完工资料原件叁份(其中完工图纸伍份,完工图必需为CAD绘图,而且提供光盘一套,用于结算审核完工图必需在未使用过正式施工蓝图上绘制,修改部分应注明变更依据,具体要求按相关完工图编制要求。工程经过验收后,承包方应在30日内向发包方提供三套完整结算资料。超出30日移交结算资料施工单位,应负担对应违约责任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按逾期天数累计计算,每逾期一天支付建设单位≥500元违约金,该项违约金总额不得超出10万元,在决算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必需根据苏州市档案馆最新要求来编制完工资料。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向苏州市工程建设档案馆索取《市区建设工程完工档案编制及报送要求》,并按要求实施。
中间交工工程范围和完工时间: 根据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定工程进度计划实施。
33、 完工结算
33.1完工验收汇报经过后20日内,承包人向总监提交工程完工结算汇报。
33.2本工程由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结算审核。
33.3工程经过验收后,承包方应在30日内向发包方提供三套完整结算资料。
33.4承包方送审工程结算审定金额核减超出总价7%部分,按核减额4%计算审核费用由承包方负担,承包方负担审核费由发包方从审定金额中直接代扣。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 违约
35.1本协议中相关发包人违约具体责任以下: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发包人不按约定时间支付工程款,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但承包人不得因拖欠工程款而停工,承包人负担因停工产生一切损失。
本协议通用条款第32.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 /
双方约定发包人其它违约责任:无
35.2 本协议中相关承包人违约具体责任以下:
(1) 协议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负担违约责任: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根据协议书约定节点工期及完工日期完成约定工程,承包人负担违约责任为每拖延1天,支付≥5000元人民币违约金,以延误天数累计,不封顶。发包人将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进度提出节点工期要求,对节点工期延误,除发包人原因外,将进行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处罚。该款项无需经承包人同意,由发包人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
(2) 协议示范文本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负担违约责任:承包人质量达不到约定质量标准,必需自费进行返工;经返工质量仍达不到约定质量等级,必需负担质量违约金,质量违约金按苏州市相关文件要求实施;工程质量不合格返工使工程逾期完成,承包人必需负担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和工程质量违约金同时适用。
(3) 双方约定承包方其它违约责任: /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推行协议时,违约方负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推行协议。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推行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双方协商处理;
(2) 采取第1种方法处理,处理不成,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一、其它
38、 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工程:无。
分包施工单位为: 无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相关不可抗力约定: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承包人发包人责任造成爆炸、火灾、地震。
40、 保险
40.1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以下:
(1) 发包人投保内容: 无。
(2) 承包人投保内容:承包人必需为本工程购置一切责任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承包人应遵守保险条件,并对未保险超出部分及保险责任以外部分所发生索赔和责任负责。另外,承包人应以自己资用和保险人谈判处理全部索赔事项,并向发包人、保险人或保险代理人提供所要求一切文件和资料,方便保险安排、更新、保持及索赔能以实施。发包人不负担因为承包人未保险或任何保险范围不足或金额不足而引发任何损失、伤害或损害。承包人必需按国家文件要求购置由承包人投保其它必需保险。承包人应遵守保险条件,并对未保险超出部分及保险责任以外部分所发生索赔和责任负责。发包人不负担因为承包人未保险或任何保险范围不足或金额不足而引发任何损失、伤害或损害。因承包人未立即办理保险,当发生其保险范围内事项时,造成工程及其它损失均由承包人负担损失和责任。在完工决算时,若承包人不能提供投保协议,则在工程结算审计价中按不低于结算总造价0.1%百分比扣除该项费用。
41、 担保
41.3 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以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法为: 无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法为:本款中采取国有银行履约保函作为履约担确保件,履约保函担保金额为协议价10%,担保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
(2) 双方约定其它担保事项:承包人在协议签署后14天内,承包人应按协议要求向发包人提交履约确保金,银行保函作为不可撤销无条件承付履约保函,担保银行为苏州地域银行支行及以上,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46、 协议份数
46.1 双方约定协议副本份数: 捌份 。
47、 补充条款
(1) 中标下浮率计算公式:(标底价-中标价)/[标底价-暂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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