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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净化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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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F0212SZ02WZ 中国电力国际 第五批生产工程招标项目 标段1:中电国际(本部)中央空调净化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 第一卷 投标须知 第二卷 协议条款 第三卷 附 件 招标人: 中国电力国际 项目单位: 中国电力国际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 二○一五年十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 2 1.工程项目概况 5 2.招标文件 5 3.投标要求 6 4.中标单位生产、生活场所 8 5.投标文件 8 6.开标 12 7.评标 13 8.授予协议 14 9.投标费用 14 10.纪律和保密 14 第二章 协议关键条款 16 第三章 附件 22 附件1 技术规范书 22 附件2 投标格式文件 25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特殊说明 (一)相关投标确保金 1. 尤其注意事项:经过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申请购置并下载了指定项目招标文件且准备参与投标厂商,应提前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支付方法办理投标确保金支付手续,并在自购置招标文件款项支付成功起至截/开标日期以后5日期间内,经过本网站信息维护/文件购置订单中“确保金支付”功效进行投标确保金支付信息登记,同时上传投标确保金支付证实复印件(此项操作未完成以前,对应投标确保金无法进行返还,若因投标人未按此要求立即完成上传工作,由此造成投标确保金延迟甚至无法返还结果由投标人自行负担)。若对此步骤不熟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学习怎样上传登记确保金。【路径:首页> >使用帮助> >网上交易操作说明> >确保金支付操作说明】 2. 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和中标人签署了协议后给予退还。 3. 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了协议且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格式履约保函后给予退还;假如中标人投标确保金使用期不满足此要求,中标人应延长其使用期。中标人同招标人签署协议后10日内,将带协议金额和签字两页扫描页发到邮箱,经办人收到邮件后,提议相关清退步骤 。若中标人未按此要求实施,假如造成确保金没立即清退,后果由中标人自行负担。 (二)相关中标通知书 招标结果确定后,会在中国采购和招标网()和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上公开公布招标结果公告和招标结果公告,并最终在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上公布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可登录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自行下载中标通知书,并根据通知要求同招标人联络协议签署事宜。 前 附 表 日期:10月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1 项目名称:中电国际(本部)中央空调净化改造项目 2 项目单位:中国电力国际 3 招标时间安排 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招标方法:公开招标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需含有中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需含有本项目设备生产或安装能力,含有机电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必需含有独立签署协议权力和良好推行协议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发生重大工程安全和质量事故; 5、投标人应含有良好银行资质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经营亏损状态。 6、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6 投标书使用期:投标日截止后180天 7 投标确保金额:1.71万元(壹万柒仟壹佰元整) 受理单位信息以下: 开户名称:中国电能成套设备 账 号:0200 0223 0900 3400 374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六铺炕支行 确保金形式:仅限于银行电汇(其它方法一概拒收) 8 现场踏勘时间: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自行联络技术联络人前往。 9 付款条件 协议价款按以下百分比支付: 1、 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出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款30%作为预付款; 2、 协议货物全部运至安装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在收到乙方开出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款30%。 3、乙方完成全部安装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出发票10个工作日内,付至协议款(加变更洽商)90%。余10%作为质保金,待维护期满无质量问题,经招标方审核无误,招标方支付10%质保金(维护期过半付5%),如有问题,扣除对应部份。 10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3份;价格表: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各1份。 11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另行通知) 12 单独封签信封:开标价格表应封装在单独信封里;投标确保金应封装在单独信封。单独封签信封应在投标会上递交招标方。 13 招评标基础标准:公平、公正、公开;技术和商务评标综合评分最优投标者中标。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电能成套设备 联 系 人:丁洪、周凤兰 联络电话:、56995307 电子邮箱: 如有澄清问题,请发邮件至以上电子邮箱。 1.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中电国际(本部)中央空调净化改造项目。 1.2工程项目工作地点:北京北四环西路辉煌时代大厦东座。 1.3招标单位: 名称:中国电力国际 地址:同上 邮编:100080 1.4招标工程范围: 1.4.1净化装置生产、安装调试及维护,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1. 5招标标准:本项目将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标准,经过竞争性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1. 6招标报价 1.6.1投标单位应对本工程所指整个项目工作内容、技术规范等原因有充足了解。本工程招标总报价包含人工费、设备及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费,并考虑一定风险等费用。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按固定价格报价,中标后在协议使用期内,投标价固定不变。 1.6.2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可含本项目施工用电费用。招标方将在施工现场周围定点为中标方提供施工用电接入口,供中标方无偿使用。中标方施工用电必需按摄影关规范合理、节省使用,并接收招标方管理。不服招标方管理,滥用施工用电等,招标方将以发觉日前5日用电量总和进行罚款,单价为北京市用电单价3倍。 1.7此次招投标所包含币种均为人民币。 1.8本招标书内容除双方另有协定之外,将组成最终协议一部分。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组成 ⒉⒈⒈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各章条款。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协议关键条款 第三章 附件 2.2 招标文件解释和澄清,采取书面文件形式进行。 2.2.1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后10天以内,投标人将要求澄清问题以传真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前附表中联络电话(澄清问题必需有法人代表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和签署日期方有效),同时将澄清问题WORD版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前附表中邮箱地址。 2.2.2 招标人和投标人对解释和澄清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应有法人代表或其被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和签署日期方为有效。 2.3 招标文件补充和修改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补充和修改必需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作出,并通知全部投标人。 2.3.1至投标截止日前,招标单位有以补充通知方法修改招标文件权利,这种修改可能是招标单位主动提出,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单位要求澄清问题而作出。 2.3.2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全部取得招标文件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投标单位收到修改书后,应立即以电传或传真方法通知招标单位,确定已收到修改书。 2.4 凡取得招标文件单位,不管投标是否,均应对投标文件保密。 3.投标要求 3.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3.1.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见前附表5. 3.1.2相关业绩:含有近3年内相关项目业绩并不少于2个;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协议复印件(封面、施工范围、设备参数、签字页等),以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3.1.3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和全方面了解招标文件中全部须知、条款和说明等内容。假如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书将被招标单位拒绝。 3.1.4为取得被授予协议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资格文件,以证实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含有推行协议能力。为此,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a) 证实含有投标资格原始文件复印件(包含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等级、银行资信证实、国际质量认证证书、相关产品认证证书等。) b) 此次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按附表填写)。 c) 提供有劳动部门和主管单位证实安全生产许可及近3年安全工作统计。 d) 提供近3年完成和本工程相同工程业绩和经验。 e) 提供参与本工程关键管理、技术和工人情况(格式按附表填写)。 f) 本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安全资格证书”项目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有效证件。 g) 提供参与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方法。 h) 请投标单位如实通知是否曾经和她人发生过经济诉讼案(由法律事务所证实文件)。 3.1.5施工技术人员要求: a) 要求含有认证资格人员作为项目施工技术责任人。 b) 技术人员必需确保在现场时间不少于协议期95%。 3.2投标费用 3.2.1投标单位应负担其编制投标书和递交投标书文件所包含一切费用,不管投标怎样,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2.2无。 3.3现场考察和投标风险 3.3.1投标单位应确保对本标段内招投标资料进行保密,招标资料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3.3.2在投标单位提交投标书前,应被认为已考察并了解现场及其周围环境。 3.3.3投标单位应被视为其投标书是建立在对招标单位提供资料和对现场考察表示满意基础上。 3.3.4提议投标单位在投标前对现场进行考察,方便有正确合理考虑,避免因现场了解不清产生风险。 3.3.5相关准备、现场勘察、编制和递交标书等全部费用由投标方自理,不管投标过程处理方法或是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对此项费用均不负担。所以而造成标价过高,招标人将不负任何责任。 4.中标单位生产、生活场所 招标单位为中标单位提供安装场所;生活居住场所可由中标单位自行处理,相关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 5.1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按投标须知要求,分为技术、报价、商务资信三部分分别编制、封装。 5.1.1 投标文件材料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技术文件材料; 商务文件材料(一)(报价文件材料); 商务文件材料(二)(不含报价文件材料)。 5.1.1.1技术文件材料组成: 本标工程项目标安装及调试方案、方法(投标人应考虑第三章“技术规范”要求编制); 工程进度、质量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计划及方法; 三年维护期服务内容和方案; 拟用于本工程关键设备和材料清单(格式按附表)、本标工程劳动力计划表(格式按附表)、提供投标全部技术指标说明材料及对应资料; 投标文件中要有对本工程在技术、服务、工作内容、优惠条件、使用材料等上差异项附澄清说明页(格式按附表填写); 5.1.1.2商务文件材料(一)(报价文件)组成: 投标报价书:投标人应针对本工程技术要求和招标工程质量目标和建设进度要求实际情况,并充足预见到多种风险,同时考虑到投标人企业管理经验和水平,对为本工程提供满足本招标文件要求全方面服务,包含本标工程设备生产、运输、安装准备、安装、完工验收、维护(三年)等各项工作而发生全部应有费用自主报价。此次招标除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以外其它设备、材料不管表现是否,全部视为含在投标人总报价中。招标人激励投标人按成本价加合理利润报价。 投标人做出优惠、让利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对应证实。没有列入投标文件,而在澄清、说明和补正时作补充说明,评标时不予考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报价书格式填写报价,报价书内总报价大写数字额如和所附工报价表金额不符,以报价书内总报价大写数字额为准。分项价之和和总价应该相符。当出现不一致或不相符情况时,以评标委员会评审文件为准,且按最不利于投标人标准处理。 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价格表中报价为固定不变价格。 报价应注明日期、使用期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工程项目总报价、分项报价清单和优惠条件等(格式按附表填写); 提供完成本工程拟采取关键设备和辅助材料数量、单价和分项累计表(格式按附表填写); 投标报价编制说明; 5.1.1.3商务文件材料(二)(不含报价文件材料)组成: 投标人投标书(格式按附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实文件(格式按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按附件); 投标人资格证实文件材料: 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资质、有效企业资信等级证书; 投标人经过ISO9001、ISO14001及职业健康确保体系认证文件; 投标人在近3年完成类似本标工程项目标工程业绩及协议推行情况,并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协议协议书、工程验收证实复印件; 本标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框图、项目经理及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现场关键管理人员简历表和关键施工人员情况(格式按附表),并附项目经理资格证实文件; 投标人财务情况,包含近3年经社会或政府审计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和银行提供有效信誉证书; 投标人现在和近3年有没有包含经济诉讼证实文件; 建设单位对协议推行情况给评价相关证实材料等; 业主对投标人评价(含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和业主配合等方面回访统计)。 5.1.1.4按本须知3.1条要求提交其它资料; 5.2投标使用期 5.2.1自要求投标截止期算起,投标书使用期为180天。 5.2.2在原定投标使用期满之前,假如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能够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单位不许可修改其它投标文件。 5.2.3投标单位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方法购置此次招标书。 5.2.4投标确保金 5.2.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金额、以银行电汇形式递交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5.2.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5.2.4.3项要求提交投标确保金,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4.3招标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确保金,不计利息。 5.2.4.4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确保金将不予返还。 5.2.4.4.1 投标人在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 5.2.4.4.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5.2.4.4.3 投标人被通知中标后,拒绝签署协议(即不按中标时要求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署协议)。 5.2.4.4.4 投标人不接收招标文件第一卷6.3要求。 5.2.4.4.5 投标人违反纪律和保密相关要求。 5.2.4.5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将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和中标人签署了协议后给予退还。 5.2.4.6不适用。 5.3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5.3.1投标单位应编制1份投标文件“正本”和3份“副本”及提供1份以U盘形式保留电子投标文件(Word98格式),投标报价1正2副,单独密封(含电子报价清单),并在封面上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5.3.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墨水打印或书写,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受权代表签署。授权书以书面委托方法出具,并附在投标书中。 5.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依据招标单位指示进行,或是对投标单位造成错误必需修改,在后一个情况下,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注。 5.4投标文件递交 5.4.1投标文件密封和标志 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每份正本和每份副本分别密封在一个内层包封中,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 5.4.2外层包封应写明负责开标单位和地址。 5.4.3有下列识别标志: 5.4.4在内层包封上还应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并在封口上加盖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方便招标单位确定投标单位不满足招标要求时,能原封退回。 5.4.5假如内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要求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负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责任,由此造成提前开封投标文件将给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5.4.6投标单位应将完整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单位,招标单位应确定收悉标函。 5.5不适用。 5.5.3招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投标文件,将原封退还给投标单位。 5.6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5.6.1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书面形式向招标单位递交请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通知。但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5.6.2投标单位修改后投标文件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5.4条要求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内层包封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5.7投标报价 5.7.1本标工程范围内工程报价由投标单位依据各自工程项目施工经验和技术按分项累计方法报价。 5.7.2除非协议中另有要求,报价总金额应为全部工程人工、关键材料、辅助材料、设备及税费等应包含在总价内(不含施工用电费用)。 5.7.3本工程招标不确保有效标中最低价中标。 5.7.4本工程激励投标单位按成本价加合理利润报价(即激励投标单位降低利润百分比进行竞价)。 5.8投标书完备性 5.8.1中标单位应被认为已对投标书和工程项目报价表中所写明单价和费用正确性及完备程度十分满意,除在协议中另有要求外,工程项目报价表及投标书应包含全部依据协议要求义务及全部为完成维修工程所必需全部相关事宜。 5.8.2投标者还必需在其投标信函中确定已明白招标书中全部内容并接收其全部条件。然而,投标者有权开列和本招标书要求不一致项(注:不满足招标书要求实质性偏差将影响投标者中标机会)。凡未列出不一样要求条款,均被认为投标者已完全接收。 5.9投标者还应对本项目可能碰到困难有充足考虑。一旦中标,在实施协议过程中如发觉有任何漏项,在招标文件或双方协议工作内容和范围未明确但又确定包含在范围内项目,中标方有责任将其完成,且不另追加费用。 6.开标 6.1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投标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证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投标确保金(电汇凭证复印件)。 6.2 开标仪式 6.2.1开标仪式将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场情况下进行,投标人代表署名报到,以证实其出席开标仪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到时未能参与开标仪式,可被视为自动放弃出席开标仪式。 6.2.2 开标仪式应按以下开标程序进行: (1)宣告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定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告开标人、唱标人、统计人、监标人等相关人员姓名; (4)按投标人须知要求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招标人当众宣告核查结果,并宣告投标文件开标次序; (5)根据宣告开标次序当众开标,公布有效投标投标人名称、修改内容(如有)、投标报价、优惠条件(如有)、质量工期承诺(如有)、有没有投标确保金和投标人认为合适其它内容,并统计开标结果。但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统计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统计上签字确定。 (7)开标结束。 6.3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a)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标志、密封; (b) 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c) 未按要求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识别不清; (d)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投标文件。 7.评标 7.1 评标过程保密 7.1.1 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告授予中标单位协议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相关资料,和相关授予协议信息,全部不应向投标人或和该过程无关其它人泄露。 7.1.2 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其它组员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造成被取消投标资格。 7.1.3 严禁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采取任何手段进行串标,贿赂和违反招投标纪律其它行为,一经发觉均取消其投标资格。 7.2 投标文件澄清 为了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部分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相关澄清要求和回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许可更改投标报价和投标实质性内容。不过根据本须知6.4条要求校核时发觉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7.3 投标文件符合性判定 7.3.1 在具体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 7.3.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投标文件,应该和招标文件全部要求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实质性差异或保留。 7.3.3 假如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给予拒绝,而且不许可经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含有响应性投标书。 7.4 错误修正 7.4.1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算术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a) 假如用数字表示数额和用文字表示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b) 当单价和工程量乘积和合价之间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显著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4.2 按上述修改错误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报价。经投标人确定同意后,调整后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接收修正后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7.5 投标文件评价和比较 7.5.1 评标委员会仅对根据本须知第7.3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7.5.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评审原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人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 7.5.3招标文件中没有要求评审原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8.授予协议 8.1 中标通知 依据定标结果,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2 签约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需在要求时间内,按时派法人代表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协议条款和格式和招标人签署协议。 协议每一页(包含全部附件)均应小签,其中附件1、2、3、4、5、6、7工程设计单位也要小签。协议价格、协议条款、技术要求和供货范围等不得和中标状态有实质性改变。 8.3 履约确保金 不适用 8.4 协议生效和开启实施 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9.投标费用 9.1 投标费用 一切和投标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9.2 招标服务费 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协议总价1.5%中标服务费。 10.纪律和保密 9.1 全部参与此次会议人员,全部应严格自律,认真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要求,严格遵守此次会议各项要求。 9.2 投标人所提交相关资质、经营情况、业绩等文件和材料,必需真实、可靠、正确。 9.3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价,不得排挤其它投标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它投标人正当权益;不得干扰招标人做出正确判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打探和搜集评标情况,干扰评标工作。 9.4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也不得以她人名义投标或以其它方法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9.5 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她人利益。严禁投标人向招标人或教授组组员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9.6 严禁投标人和招标、评标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9.7 投标人和招标人之间正常联络及相关文件、资料传输,应按会议要求经过秘书组进行。 9.8 投标人如违反上述相关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标资格,对给她人造成损失,依法负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协议关键条款 1.0协议主条款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a) 工程项目名称; b) 施工范围; c) 装运条件; d) 验收和质量确保; e) 工程工期; f) 协议价款及付款方法; g) 安全责任; h) 廉政协议; i) 双方责任; j) 协议特殊条款; k) 索赔; l) 转让和分包 m) 施工用水、用电要求 n) 协议争议仲裁; o) 协议生效及其它。 2.0施工范围 2.1在各楼层(共10层)新风机组内安装中效(亚高效)过滤器(含压差显示器); 2.2将新风机组内原初效过滤器更换为可清洗尼龙网过滤器(G4级); 2.3三年维护期服务(定时维护、耗材更换); 2.4每个楼层(四-十三层)前台或电梯间安装一台实时监测显示器(LED),按国家标准、汉化显示室内空气质量。 3.0装运条件 3.1乙方负责自带工程设备、材料运输和保险,并负担自行运输中相关费用。 4.0验收和质量确保 4.1项目承包人应确保工程施工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安全和环境保护法规要求,完全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4.2甲方依据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对工程进行最终验收,出据工程质量最终验收意见。 4.4乙方应确保使用寿命内应含有满意性能。在工程最终验收后质量确保期内,乙方应对因为设计、工艺或材料缺点而发生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乙方负担。 4.5质保期内,如乙方施工失误或材料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甲方相关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后七天内,应立即无偿维修和更换有缺点材料。 4.6质保期外,若乙方工作范围内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乙方有责任维修,此费用优惠收取。 4.7乙方应将审阅协议文件及技术规范发觉任何错误、遗漏、误差和缺点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协议管理和技术管理人员。 4.8乙方必需安排工作人员值班(含节假日),立即处理现场缺点以确保工程质量,如发生因乙方延误原所以造成后果,乙方负担全部责任。 5.0工程工期 5.1工程工期:协议工期总日历天数45天。 6.0协议价款及付款方法; 6.1乙方应对本协议所指整个项目工作内容、技术规范等原因有充足了解,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6.2乙方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国家要求应交纳全部税费。 6.3协议付款依据包含甲方对乙方安全考评、文明卫生考评、工程最终验收单和“质量安全计划表”实施情况。 6.4付款方法: 6.4.1本协议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 6.4.2付款方法:银行汇票或电汇。 6.4.3协议款支付: 协议价款按以下百分比支付: 1.本协议签署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出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款30%作为预付款; 2.协议货物全部运至安装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在收到乙方开出发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协议款30%。 3.乙方完成全部安装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出发票10个工作日内,付至协议款(加变更洽商)90%。余10%作为质保金,待维护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招标方支付10%质保金(维护期过半付50%质保金),如有问题,扣除对应部份。 7.0安全责任 7.1乙方在施工前和甲方安全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签署安全环境保护协议,经许可后方能施工。 7.2乙方必需遵守招标单位安全管理及物业企业相关要求。 7.3乙方应主动主动接收甲方及物业企业对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检验、指导、监督和考评。 7.4乙方在本工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全责,而且乙方负担全部相关费用。 8.0廉政协议 8.1乙方在和甲方协议管理部门签署服务协议同时签署廉政协议。 9.0双方责任 9.1甲方: 9.1.1在协议实施期间,甲方应指派专员配合乙方工作,并为乙方推行协议提供必需场地、资料、人员上帮助。 9.1.2甲方不得强迫乙方接收协议以外无理要求。在此情况下,乙方能够拒绝甲方这类要求而不被视为违约。 9.1.3在协议实施期间,甲乙双方可就协议未尽事宜签署补充协议,但不得签署背离原协议实质内容协议。 9.1.4当乙方忠实地推行了协议,向甲方提交了付款所必需凭证和相关文件并经甲方审查合格后,甲方应按协议条款中要求条件付款,不得无故拖延。 9.2乙方: 9.2.1负责中央空调净化装置生产、运输、安装(安装于变风量机组内)及楼内空气质量监测显示器(LED)安装;包含安装过程中监督及质量、性能试验和多种测试等方面提出技术要求。 9.2.2服从甲方及大楼物业企业管理,遵守甲方及物业相关安装施工相关要求。 9.2.3设备材料运抵安装现场后,负责卸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负担保管责任。 9.2.4应确保净化设备安装后不影响原新风机组正常运行和维护。 9.2.5 投标人在设备安装期间,必需委派一名现场指导人员负责和招标人联络相关工作。该指导人员必需有安装和调试同类设备5年以上工作经验。 9.2.6中标人必需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10天内派人员抵达现场。 9.2.7负责清理运输由施工安装产生污物垃圾。 9.2.8须提供满足协议实施全部服务,并负担质保期内全部义务;负责对甲方维护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交底。 9.2.9完工后应提供完整完工资料及随机资料(例: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 10.0协议变更 10.1本项目在技术规范和工作范围内价格不作调整,协议价固定不变。 11.0索赔 11.1假如工程质量和规格和协议不符,或在质量确保期内证实其工程是有缺点,包含潜在缺点或使用不符合要求材料,甲方应报请当地质检局或相关部门进行检验,并有权凭质检或相关部门证实向乙方提出索赔。 11.2在协议质量确保期内,假如乙方对差异负有责任,当甲方提出索赔时,乙方应根据甲方同意下列一个或多个方法处理索赔事宜: a) 同意退货,并将工程款退还给甲方,并负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含利息费、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和为保护拒收货物所需其它必需费用。 b) 依据工程低劣和损坏程度,和甲方所遭受损失数额,乙方将无条件赔偿,并负担由此引发一切损失。 c) 乙方用符合协议要求要求设备或材料来替换有缺点部分,乙方应负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遭受一切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对替换件对应延长质量确保期。 d) 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假如乙方未作回复,上述索赔将被视为已被乙方接收;假如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时间内,根据本协议要求任何一个方法处理索赔事宜,甲方从乙方质保金中取得赔偿,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11.3乙方误期赔偿 11.3.1乙方负担项目须严格根据其在投标函中确定工期内完工,并经要求各方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 11.3.2乙方在推行协议过程中,假如碰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情况,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推行协议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研究、以决定是否修改协议、酌情延长协议推行时间,或终止协议。 11.3.3假如乙方因为本身原因未能按期推行完成协议,甲方可从应支付乙方未推行完协议款项中取得经济上赔偿。每延误一天需向甲方赔偿10000元人民币,该赔偿金天天累计计算,以不超出协议总价10%为限。全部赔偿金将在乙方当期支付款中扣除,假如达成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协议;乙方应负担由此引发一切责任。 11.4不可抗力 假如双方中任何一方因为战争、地震、洪涝、火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协议推行时,推行协议期限应给予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时间;如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整个全部或部分协议无法推行时,受事件影响一方可部分或全部免去责任。 12.0转让和分包 12.1 协议转让 乙方不得对本工程协议全部或部分转让,若进行转让甲方有权终止本工程协议。 12.2 分包 12.2.1乙方不得将整个协议分包出去。主体工程和关键部位工程施工必需由乙方自行完成,不得分包。 12.2.2乙方不应在未得到甲方同意前将协议任何部分分包出去,除非协议另有要求。假如乙方违反要求私自分包,应负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直接另行发包,并有权扣除数额为乙方违反要求和分包商签署分包协议项下协议价款10%款项作为违约赔偿金。任何相关同意,不应免去乙方依据协议应担负任何责任或应尽任何义务,并应像对待其自己、其代理商、其服务人员及其工作人员行为、违约及疏忽一样,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分包商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13. 施工用电要求 13.1招标方负责在施工现场周围定点为中标方提供施工用电接入口,供中标方无偿使用。中标方施工用电必需按摄影关规范合理、节省使用,并接收招标方管理。不服招标方管理,滥用施工用电等,招标方将以发觉日前5日用电量总和进行罚款,单价为北京市用电单价3倍。 14.0协议争议仲裁 14.1在协议实施中所发生一切争端,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标准加以处理。如不能协商处理,双方按《协议法》要求办理仲裁或诉讼,仲裁地为北京市海淀区。 15.0协议生效及其它 15.1协议壹式陆份,以汉字书写,甲方、乙方各执三份。甲乙双方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盖章后即开始生效。 15.2招投标文件、澄清文件、技术协议作为协议有效附件,和协议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三章 附件 附件1 技术规范书 中电国际(本部)中央空调净化改造项目技术规范 1.总则 本技术规范适适用于中电国际(本部)中央空调净化改造项目,其中未包含要求和要求,应实施中国适用最新相关标准,如各项标准和规范间存在要求不一致时,应以采取要求较高者。 2. 工作范围: 2.1在各楼层(共10层)新风机组内安装中效(亚高效)过滤器(含压差显示器); 2.2将新风机组内原初效过滤器更换为可清洗尼龙网过滤器(G4级); 2.3三年维护期服务(定时维护、耗材更换); 2.4每个楼层(四-十三层)前台或电梯间安装一台实时监测显示器(LED),按国家标准、汉化显示室内空气质量。 3 技术及质量要求 3.1 过滤器应采取物理除尘(非静电)方法,模块式组合安装,安装后边角不得漏风。 3.2 过滤器应能处理PM2.5、细菌、病毒等有害空气污染物。PM2.5过滤效率应≧90%,应提供国家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PM2.5过滤效率检测汇报。当室外pm2.5值在500μg/m3(以北京市环境保护中心空气质量汇报为准)以下时,开机1小时后检测室内pm2.5均值≦75μg/m3,年平均值≦50μg/m3。 3.3 过滤器尺寸以配合机组风量核实,其风阻不应大于50Pa,容尘量≧650g(单一模块)。 3.4 需安装过滤器压差显示器,并按最新风阻值调校。 3.5 需提供产品使用寿命及后期维护保养所包含更换耗材品种数量、更换周期和标准、清洗保养工艺等说明。 3.6. 提供能代表使用产品技术优异性荣誉证书或所取得专利证书(如有)。 3.7. 工作环境温度范围:-20℃~50℃;工作环境相对湿度:<90% RH。 3.8. 空气质量监测显示器要求 空气质量监测显示系统需采取优异污染物探测技术,实时汉化显示室内外pm2.5、TVOC、二 氧化碳数值浓度,应配置LED显示器,实时智能显示室内、室外PM2.5数据,室内每层配置1台智能空气品质探测显示系统。需提供相关检测汇报。 3.9.铭牌及多种标志要求 全部提供铭牌、指示、警告标识必需含有汉字显示。铭牌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其材料应是耐腐蚀、耐磨金属材料,必需牢靠着于设备显著位置。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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