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南京市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编号:HXZC-
采购名称:南京地域考古勘探服务外包——民营勘探企业库
采购类别:服务类
南京市博物总馆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
二○一七年三月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市博物总馆(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地域考古勘探服务外包——民营勘探企业库(项目名称)进行中国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供给商投标。
1、项目编号:HXZC-155702
2、项目内容:南京地域考古勘探服务外包——民营勘探企业库,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建库数量:五家;
服务期限:协议签署后十二个月;协议期满后经发包方考评经过,可续签协议十二个月,报价不另行增加。
3、供给商应含有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实材料(包含但不限于):
3.1 《中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条件(并依据《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实材料):
(1)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实);
(2)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会计报表,成立不满30天不需要提供);
(3)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项目需求提供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实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提供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最少30天)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提供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书面申明)(格式见后附件)。
3.2采购人依据采购项目标特殊要求要求特定条件:
(1)投标供给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此次采购服务内容;
(2)投标供给商假如为非南京地域企业,承诺一旦中标须在采购人所在地(南京市)设置办事服务机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供给商出具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发生过考古勘探事故、造成文物破坏事件申明(申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3拒绝下述供给商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1)供给商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供给商,不得参与同一协议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给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标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实施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统计名单中供给商参与本项目标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经过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诚信江苏”网站(
4、欢迎符合条件供给商前来报名。请供给商提供以下资格要求证实文件复印件,且须加盖供给商公章后方为有效,审核经过后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供给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采购文件出售方法: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从采购公告公布之日起至3月10日为止,天天8:30-12:00,13: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后二楼214室。领取此次采购文件后才可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5、集中踏勘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给商可自行联络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具体供给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它要求,对此采购人不负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回复。
6、投标确保金数额及交纳措施:
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投标供给商应提供金额为伍万元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应该和投标使用期一致。
交纳措施:投标确保金可采取下列形式之一个:银行支票、本票、汇票(含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详见附件十四)。
投标确保金收款单位、开户银行及帐号:
收款单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帐 号: 2820
投标确保金如是以电汇形式递交,请在电汇单附言中注明“招标编号”及汇款用途;并把电汇凭证复印件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在封套上注明“投标确保金”字样。
未按要求交纳投标确保金,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投标文件份数: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通常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给商需负担前述不一致造成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并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价格。
8、投标开始时间:3月22日13时40分;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月22日14时00分。
9、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81号江苏议事园大厦五楼楚汉厅会议室,到时请投标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采购单位联络方法
联络人:李先生
联络电话:
11、代理机构联络方法
联络人:林林
联络电话:
传 真: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
邮 编:210009
邮 箱:
请贵单位领取此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需投标准备,按文件要求具体填写和编制采购文件,并按以上确定时间、地点按时参与投标。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布,敬请各供给商关注。
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
3月1日
第二章 供给商须知
供给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名 称
内 容
1
采购人
名称:南京市博物总馆
地址:南京市莫愁路188号
联络人:李先生
电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
联络人:林林
电话:
3
项目名称
南京地域考古勘探服务外包——民营勘探企业库
4
分包划分和服务地点
一个分包,南京市
5
资金起源
财政资金
6
建库数量及
服务周期
五家;
协议签署后十二个月;协议期满后经发包方考评经过,可续签协议十二个月,报价不另行增加。
7
质量要求
符合最新国家、省市及其它相关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8
投标供给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含有独立负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实);
(2)含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会计报表,成立不满30天不需要提供);
(3)含有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项目需求提供推行协议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实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统计(提供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最少30天)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5)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提供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统计书面申明)(格式见后附件);
(6)投标供给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此次采购服务内容;
(7)投标供给商假如为非南京地域企业,承诺一旦中标须在采购人所在地(南京市)设置办事服务机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供给商出具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发生过考古勘探事故、造成文物破坏事件申明(申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9)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10)供给商单位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一样供给商,不得参与同一协议项下政府采购活动;
(11)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给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标采购活动。
(12)拒绝列入失信被实施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统计名单中供给商参与本项目标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经过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诚信江苏”网站(
9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800元/套,售后不退。
10
购置招标文件时间
从采购公告公布之日起至3月10日为止,天天8:30-12:00,13: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1
购置标书地点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101号后二楼214室
12
投标确保金
作为投标文件一部分,投标供给商应提供金额为伍万元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应该和投标使用期一致。
交纳措施:采取下列形式之一个:银行支票、本票、汇票(含电汇)、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保函。(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详见附件十四)
投标确保金收款单位: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南京鼓楼支行
帐 号:
13
投标文件份数
纸质版:壹份正本、陆份副本;电子版:壹份
14
投标文件递交
开始时间及地点
3月22日13时40分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81号江苏议事园大厦五楼楚汉厅会议室
1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3月22日14时00分
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81号江苏议事园大厦五楼楚汉厅会议室
16
现场考察、答疑时间:
采购人不组织,供给商可自行联络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具体供给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它要求,对此采购人不负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回复。
一、总 则
1、适使用方法律
1.1 《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措施》等相关法律、规章和要求。
2、定义
2.1 “供给商”是指参与投标竞争,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资格条件法人、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2.2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产品及相关服务。
2.3 “用户或使用单位”是指使用服务单位。
3、政策功效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在评标时将取得优势,参与投标小企业,应该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策法规《相关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要求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
3.2企业投标确保金能够用担保形式递交,保函要求详见相关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通知(财库[]124号)。
3.3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诚信江苏”网站(
4、招标文件约束力
4.1 供给商一旦领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即被认为接收了本招标文件中全部条件和要求。
二、招标文件组成
5、招标文件组成
5.1 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供给商须知、供给商应该提交资格和资信证实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确保金缴纳方法、招标项目标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协议关键条款及协议签署方法、交货和提供服务时间、付款条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无效投标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5.2 招标最小单位是包。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供给商对要求提供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服务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能够以包为单位投标。
5.3 代理机构假如要求供给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方案,供给商能够提交备选方案;不然,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澄清、补充或修改
6.1 代理机构对已发出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补充或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原招标公告媒体公布更正公告,该澄清、补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6.2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原采购信息公布媒体上公布变更公告。
6.3 供给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公布媒体上相关本招标项目有没有变更公告。
三、投标
7、投标文件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7.1 供给商提交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含相关说明,和供给商和代理机构就相关投标全部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汉字。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它语言文字资料,应提供对应汉字翻译资料。对不一样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7.2 供给商所使用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 供给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7.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给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供给商代表签字。
7.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次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因为编排混乱造成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给商负担。
7.6 供给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对应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给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8、联合投标
8.1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9、投标费用
9.1 供给商应负担全部和准备和参与投标相关费用,不管采购结果怎样,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负担这些费用。
10、投标文件组成
10.1 供给商应该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条款偏离表》等处逐条标明满足是否。对带星号(“★”)技术条款必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汇报等),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评审时不予认可。
10.2 供给商依据招标文件载明标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标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她人完成,应该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0.3 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和其它部分组成。
11、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11.1 商务部分是证实供给商有资格参与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推行协议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招标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投标函(投标申请及申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实文件复印件;
(3)投标确保金交纳相关证实材料;
(4)※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3.1《中国政府采购法》要求资格条件证实文件;
(5)※ 第一章投标邀请中 3.2 采购人依据采购项目标特殊要求要求特定条件证实文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协议条款;
(8)供给商认为需要提供其它资格证实文件和商务资料。
12、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12.1 技术部分是证实供给商提供服务是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证实文件,和对投标报价表中服务具体说明,这些文件能够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2.2 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相关部门最新颁布标准及规范为准;
12.3 提供服务如和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异之所在,并在《技术条款偏离表》中逐条给予说明。
12.4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资料、文件和相关证实,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文件,其中加※项目不得有缺失或无效:
(1)※ 服务内容具体说明;
(2)《技术条款偏离表》;
(3)验收标准、技术资料;
(4)项目实施方案;
(5)服务承诺;
(6)供给商认为需要提供其它技术资料等。。
13、投标文件价格部分
13.1 价格部分是对投标服务价格组成说明,每一项服务仅接收一个价格。
13.2 报价应包含完成本服务项目发生全部含税费用、支付给职员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多种社会保障资金,和供给商认为需要其它费用等。
13.3 供给商任何错漏、优惠、竞争性报价不得作为减轻责任、降低服务、增加收费、降低质量理由。
13.4 供给商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服务单价、总价和分项报价。供给商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中注明,如无法划分计算,将不予认可。
13.5 《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封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如未单独封装或未加盖单位公章,将按无效投标处理),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方便唱标时使用。
14、投标文件其它部分
14.1 其它部分由供给商依据编制投标文件需要提供其它相关文件。
15、投标确保金
15.1 供给商应根据投标邀请提交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一部分。
15.2 投标确保金应根据投标邀请要求数额和措施缴纳。
15.3 未中标供给商人投标确保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供给商应主动和代理机构联络,联络人:杜会计,联络电话:,办理投标确保金退还事宜,和办理退还手续。因为供给商本身原因未立即办理投标确保金退还,其责任和由此造成后果由供给商自行负担。
15.4 中标供给商投标确保金,将在采购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
(1)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三十天内,中标供给商未和采购人签署协议;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4)经查实属于陪标、串通投标等。
16、投标使用期
16.1 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投标有效。
16.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使用期截止之前,代理机构可要求供给商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这种要求和回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供给商可拒绝这种要求,而且不影响确保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使用期供给商将不会要求和许可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对应地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在这种情况下,相关投标确保金退还要求在延长了使用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签署
17.1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由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给商有约束力委托代理人签字。
18、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18.1 供给商应该将投标文件密封;供给商应编制投标文件每套正本一份、副本六份、电子版一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8.3 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之处,如必需修改时,修改处必需有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但技术标部分除外,任何情况下不予修改。
18.4 供给商应该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密封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19、有下列情形之一投标文件将拒收:
19.1 未按投标邀请要求数额和措施交纳投标确保金;
19.2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后送达。
20、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20.1 供给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能够对所递交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补充、修改内容应该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0.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文件不得撤回;假如撤回,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十二个月内不得参与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四、开标、评标和确定中标供给商
21、开标
21.1 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确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供给商应委派代表按时参与,参与开标代表须署名报到以证实其出席。
21.2 开标时,代理机构将邀请供给商代表或公证机构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经确定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给商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许可提供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
21.3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许可提供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可。
21.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和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1.5 投标文件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和按单价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显著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一样文字文本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以汉字文本为准。
21.6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与投标供给商不足三家,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代理机构报经监管部门同意后,可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起源方法采购。此次招标文件中对供给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要求和商务等要求,将作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起源方法采购基础要求和谈判依据。原评标委员会改为谈判小组,并依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谈判。参与投标供给商,依据自愿标准,选择参与竞争性谈判或单一起源方法采购。
22、评标
22.1 评标组织
22.1.1评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推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供给商对投标文件相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中标候选供给商名单,或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直接确定中标供给商;
(4)向代理机构或相关部门汇报非法干预评标工作行为。
22.1.2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教授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2.2 评标程序
22.2.1 投标文件资格性检验。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实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给商是否含有投标资格。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在资格性、符合性检验时根据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投标邀请要求数额和措施交纳投标确保金;
(2)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要求密封、签署、盖章,和没有《开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没有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单独封装、盖章;
(3)投标总价超出采购预算限额;
(4)不含有招标文件中要求资格要求;
(5)不一样供给商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6)不一样供给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7)不一样供给商投标文件载明项目管理组员为同一人;
(8)不一样供给商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9)不一样供给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0)不一样供给商投标确保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账户转出;
(11)不一样供给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
(12)不一样供给商责任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不一样供给商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责任人等)在采购文件公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14)服务承诺和付款条件未响应招标要求;
(15)不符正当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等。
22.2.2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验。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从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2.2.1 实质性要求是指本招标文件中用带星号(“★”)、“必需”或“应(应该)”等其它文字说明商务和技术要求。
22.2.2.2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全部供给商:
(1)符合专业条件供给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供给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3)供给商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22.2.2.3 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供给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供给商不足三家情形,比照21.6款实施。
22.2.3 澄清相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显著文字和计算错误内容,评标委员会能够要求供给商作出必需澄清、说明或补正。供给商澄清、说明、补正应该采取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22.2.4 比较和评价。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验和符合性检验合格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定,综合比较和评价。
22.3 评标方法和标准
22.3.1 采取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根据招标文件中要求各项原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排名前五位供给商作为中标候选供给商或中标供给商评标方法。
22.3.2 综合评分关键原因是:价格、技术、服务、业绩、财务情况、信誉、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等。
22.3.3 评分标准详见第三章。
23、确定中标供给商
23.1 综合比较和评价后根据得分高低次序对供给商进行排列,得分相同,按服务优劣次序排列。中标数量详见招标要求。假如投标供给商数量在三家及以上并低于中标数量要求,则全部中标。
23.2 中标供给商确定后,将中标结果在原招标公告公布媒体进行公告,公告期为七个工作日,公告同时向中标供给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3.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给商含有相同法律效力。
23.4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或中标供给商拒绝签署协议,拒绝签署协议一方应最少向另一方支付和投标确保金相等赔偿金,和为招标、投标所发生相关费用和双方约定其它赔偿。
23.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供给商无正当理由不和采购人签署协议,投标确保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统计名单,在一至三年内严禁参与南京市博物总馆组织政府采购活动,并给予通报。
23.6 代理机构对未中标供给商不作未中标原因解释。
23.7 全部投标文件全部将作为档案保留,不管中标是否,代理机构均不退回。
24、编写评标汇报
24.1 评标委员会依据全体评标组员签字原始评标统计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汇报。
25、评标过程保密性
25.1 代理机构将采取必需方法,确保评标在严格保密情况下进行。
25.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措施确实定,和评标过程和结果。
25.3 通常和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相关资料等,均不向供给商及和评标无关其它人员透露。
五、签署协议
26、签署协议
26.1 中标供给商应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供给商投标文件约定和采购人签署政府采购协议,所签署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给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6.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给商提出任何不合理要求作为签署协议条件,不得和中标供给商私下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协议。
26.3 中标供给商因不可抗力或本身原因不能推行政府采购协议,采购人能够视情和排位在中标供给商以后第一位中标候选供给商签署政府采购协议,以这类推。
26.4 政府采购协议推行中,采购人需追加和协议标相同服务,在不改变协议其它条款前提下,能够和供给商协商签署补充协议,但全部补充协议采购金额不得超出原协议采购金额百分之十。
六、问询、质疑、投诉和老实信用
27.问询
27.1 供给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能够向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问询,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但回复内容不包含商业秘密。
28、质疑
28.1 供给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正当权益受到损害,能够在知道或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质疑文件原件送达代理机构。
28.2 质疑文件应包含以下关键内容,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标准,附上相关证实材料。不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公告公布时间、开标时间;
(2)具体质疑事项及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3)质疑相关证实文件或证实材料,假如包含到产品功效或技术指标,应出具相关制造商证实文件(友谊提醒:供给商全部产品线中没有满足技术需求要求产品才能够对招标产品提出质疑,并提出修改理由和修改提议);
(4)质疑供给商名称、地址、联络方法(包含手机、传真号码);
(5)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参与采购项目标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等。
28.3质疑供给商是指直接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给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应自供给商取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该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自采购程序步骤结束之日起计算;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28.4 供给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真实性负担责任。供给商或其它利害关系人经过捏造事实、伪造证实材料等方法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统计名单,并依法给予处罚。
28.5 代理机构在收到供给商书面质疑后将立即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供给商和其它相关供给商,回复内容不包含商业秘密。代理机构遵照“谁过失谁负担”标准,有过失一方负担调查论证费用。
29、投诉
29.1 质疑供给商对代理机构回复不满意,或代理机构未在要求时间内作出回复,能够在回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30、老实信用
30.1 供给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它供给商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它供给商正当权益。
30.2 供给商不得以向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组员行贿或采取其它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给商有此行为,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给商列入不良行为统计名单,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处理。
30.3 供给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真实性负担责任。供给商或其它利害关系人经过捏造事实、伪造证实材料等方法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招标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统计名单,并依法给予处罚。
30.4 供给商不得虚假承诺,不然,根据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30.5 供给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属于失信行为,依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给商监督管理暂行措施》,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给商诚信档案。
第三章 评标标准
序号
评分
原因
评审标准
分值
1
价格
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它供给商价格分根据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备注:取主城区勘探单价和主城外勘探单价之和最低为评标基准价。
20
2.1
技术
评委依据供给商提供服务工作方案(包含:对项目标认识、项目整体设想及了解;项目关键、难点;管理规章制度方案等)进行评分,最优得5分,良得3-4分,通常得1-2分,差不得分。
5
2.2
评委依据供给商对本项目标质量控制确保方法、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控制确保方法等方面进行评分,最优得5分,良得3-4分,通常得1-2分,差不得分。
5
2.3
供给商拟投入勘探人员人数要求: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基础上,供给商每增加10人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提供勘探人员花名册或协议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6
2.4
供给商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完备健全,且针对性、操作性强得3分,其它0-2分。
3
3
服务
供给商含有从事考古勘探所需技术设备和对应办公场所;拥有文物保护、文物保护计划编制、三维测绘和信息化处理等方面专业人员;最优得10分,良得5-9分,通常得1-4分,差不得分。(需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实材料,不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原件备查)。
10
4
业绩
1月1日以来,供给商提供类似项目业绩有一个得4分,最多得24分(投标时提供协议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类似项目业绩:全国范围内负担过20万㎡及以上考古勘探项目或所负担项目取得重大考古发觉(由含有国家团体领队资质单位或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出含有效证实);
24
5
财务
情况
依据供给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证实其财务情况审验汇报评分,最优得3分,其它0-2分。
3
6.1
信誉及能力
供给商提供信用评级机构出具信用评级汇报为AAA级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
3
6.2
供给商最低应有5名含有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认定勘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从业人员,每多一个得3分,最多18分。
18
7
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
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评分,做到内容齐全、详实,评委评分导览清楚,装订整齐,最优得3分,其它0-2分。
3
说明:
1、在满足采购基础要求前提下,对国家认定节能、环境保护产品分别给价格评标总分值4%、4%加分(尤其说明:节能、环境保护产品必需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官方网站“节能、环境保护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证书复印件为准)。
2、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6%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大中型企业和其它自然人、法人或其它组织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假如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协议协议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协议总金额30%以上,给联合体2%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价格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应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给商为小企业,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2)提供本企业制造货物、负担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它小企业制造货物。假如提供货物为大中型企业注册商标货物,视同大中型企业。
3、全部认证、证实和业绩均以有效证实文件复印件为依据。
第四章 招标项目标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等
一、项目名称:南京地域考古勘探服务外包——民营勘探企业库
二、项目概况:
为了深入规范南京市地下文物考古工作,依据《中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要求》、《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南京市地下文物考古工作措施》等法律法规,正确处理文物和城市发展关系,坚持超前考古、开放考古、主动考古、科学考古标准,现拟经过公开招标方法确定五家供给商建立民营勘探企业库,以达成多种体制单位相互配合、相互补充,科学高效完成考古工作,快速适应城市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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