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 长春天安第一城(一期)小区内路灯亮化工程 招标投标文件发包方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二零零三年四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总则 3二、招投标标准 10三、投标书及投标 12四、评标和中标 14五、协议授予 15第二章:投标书一、投标书 16二、授权书、委托书 18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 总则 1. 发包人: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 2. 项目介绍:2.1项目名称:天安第一城(一期)路灯亮化工程招标 2.2项目地址:长春硅谷大街 661号。 2.3周围环境:该项目南临长春硅谷大街;西临电台街,东临前进西街,北侧为计划繁荣路,能够方便进入工地。 2.4所在位置:长春天安第一城小区内。 2.5本标内容:
2、 天安第一城(一期)路灯亮化安装工程2.6工程范围: 2.6.1 本期工程包含全部路灯管线敷设(依据实际灯具安装情况,灯位接线合理予留)、调试,以发包人提供工程图纸和所确定范围为准。因为甲方不含有施工条件,此招标范围内水系系列灯,主入口通道灯暂不安装(发标图纸内有标注) 2.6.2 灯具由甲方指定。全部过路面加保护钢管工作甲方已完成。标底内不应包含此项工程费用。2.6.3 按发包人确定后施工图纸完成路灯安装工作。 2.6.4 地下电缆铺设时所包含土方挖填工程均由甲方负责,投标方不用计取此项工程施工费用。2.6.5 除需主管单位要求而承包人不含有对应专业施工资质外,均属招标施工范围。2.6.6
3、发包人指定分包现场配合工作。 2.7工程质量等级和标准: 2.7.1工程质量评定要求:优良工程,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2.7.2 根据长春市路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暂行方法实施灯体接地电阻小于4,带有公共接地保护。 2.8工期要求: 2.8.l 中标方须在接到发包方开工书面通知后3天内开工,进场日期为5月11日,完工日期为6月11日,总历天数: 30 天。若有改动,招标方提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确保在协议工期内完工并经过验收。2.8.2上述完工验收是指本协议范围内全部项目完成并经过验收达成优良标准和甲方指定标准。 3材料供给方法、范围: 3.1本工程中标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灯具、灯杆、照明
4、器材由甲方指定) 3.2中标方所购材料必需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其数量、价格、规格及供给厂商须得到发包人同意。即使在同意后,如发觉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灯具,发包人有权通知中标方停止施工,中标方必需服从,并清理出施工现场。 3.3发包人保留按当初合理市场价格条件下指定灯具供给商权利。 4招标方法: 邀请招标。 5招标程序和日期安排: 下列招标程序和日期安排若有改变将另行通知。 5.l 公布标书 日 期:4月29日下午4时 地 点:长春市硅谷大街661号 联络人:史凤梅、孙敏 电 话:04315184440 5.2答疑及现场踏勘: 日 期:4月29日下午4时 地 点: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 联络人:李富臻电
5、话:04315184440 5.3回标: 日 期:5月4日下午530之前 地 点: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办公室 方 法:全部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密封盖章后,派专员送达回标地点 联络人:史凤梅电 话:04315184440传 真:04315184437 5.4发中标通知书: 日 期:另行通知 地 点: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 联络人:史凤梅 电 话:04315184440 5.5未中标单位在接到发包方通知以后办理退标手续。6.发出招标文件: 6.1招标邀请函6.2招标、投标文件6.3工程量清单6.4 图纸7投标方应含有下列必需条件: 7.l 已在长春市注册单位或外省市含有资质等级证书,含有电气安装工程国家三级
6、以上(包含三级)施工企业。 7.2中标方需派一名经发包人认可项目经理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代表总企业法人,全权办剪发包人和中标方一切事务,协调企业内部各级部门关系。 7.3 投标方必需含有和本工程相适应技术人员人数和机械设备配置。 7.4 投标方必需严格遵守和推行招投标文件和协议中各条款约定。 7.5 编写符合招标工程要求工程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计划。 7.6 提供关键工程业绩。 8. 中标方和分包关系: 8.l 中标方必需担负承包范围内施工总承包责任,自行完成关键工程项目,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任意肢解工程,不得变更投标时已确定工程项目班子。如发生上述情况,除非先取得发包人认可,不然发包人有权中止协
7、议,并要求施工队伍快速退场,并按合约要求赔偿发包人损失。 8.2若局部、工程特殊项目必需分包时,必需事先经发包人认可,发包人保留选定分包权利。 8.3 分包单位技术等级、经营范围必需和负担分包工程内容一致,不得越级承包或再次分包。 8.4中标方应和分包签署分包协议并负责协调各分包方(包含发包人分包施工单位)之间矛盾,提供水、电、运输、临设、堆场、放线等施工条件和协调处理一切具体事务。 8.5 分包方(包含发包人指定分包施工单位)必需对中标方负责,分包方在施工中质量、工期问题,由中标方负担责任。若某分项工程质量、进度达不到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则不管是总包方直属队伍或选择分包队伍,发包人有权撤
8、消该分包方。 8.6 中标方不向发包人收取任何分包(包含发包人指定分包)管理费。 8.7 发包人向中标方推荐部分专业施工队伍,施工队伍作为指定分包,由中标方和其签定分包协议,并对其进行技术管理。 8.8 中标方负责施工现场管理,在夜间要求时间内,不得进行高噪音施工,并在签署施工协议同时,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签署保卫、安全、消防、卫生、市容、扰民问题协议。 8.9 中标方负责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审相关文件。 8.l0 中标方要按发包人要求做到施工场地整齐和清洁和场地内布局合理性。施工现场部署图纸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能实施。 8.ll 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接收发包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监理相关人员技术监督、管理
9、。遵守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相关要求。 8.l2中标方拥有和本工程对应人数生活基地和材料堆场及灯具组装场地,以利用现有施工现场,有效组织施工。 8.l3 中标方必需承诺发包人指定各专业设备安装队伍,和其签定总包管理协议,行使总包权力、义务。各方做到分工实施,同意协调,总包归口,各负其责,对隐蔽工程验收,必需由发包人和总包管理者共同签字,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8.l4 发包人配置了负责本工程各项专业技术人员,中标方在施工工程中要接收上述人员技术监督、管理,并有责任为发包人、设计及质检管理单位对工程进行检验时无偿提供工地办公室用房等多种方便。 8.l5 防火方法: 严禁私拉电线并做好工程防火工作。9投
10、标报价:9.1 投标人必需根据招标人提供图纸及标书范围,报价为完成本工程综合单价(含取费和税金),工程量依据图纸计算。9.2亮化工程投标价格应使用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吉林省基价表(JYD-308-)随同投标文件附上预算书,材料价格参考长春市工程造价信息-第一季度。9.3投标工程内容以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范围为准,如招标工程量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不全,投标人可在投标中补充,没有补充项目均视为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之中9.4 投标方应确保行人和周围住户安全,投标方还应确保周围地下管线和架空线安全。上述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方报价之中投标报价使用货币为人民币。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决定性原因。9.5 建筑红线外周
11、围街道,居民房屋、建筑物旁回填土、清除垃圾、夜间文明施工等一切包含环境保护、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交警大队等单位所收取费用,投标方均应综合考虑在投标方管理费内,不另向发包人收取。9.6 投标价是根据招标文件、协议条件、发包人要求、工料规范、图纸要求。投标单位必需注意本工程合约之招标图纸及技术说明。及对应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该投标价格应被视作包含进行和完成本协议所要求工程全部内容,而不对任何工料价格和相关政府在协议实施期间所作新要求或调整作任何调整。以后亦不会因为中标人漏算、少算或多算进行调整。 9.7 在整个投标过程中,经招标单位认可,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有投标方法人代表
12、(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各类承诺函等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二、 招投标标准l. 发包人不一定要接纳最低投标或收到任何投标,并不会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原因。2投标文件中各项条款不能作未经授权改动,若有此等改动,投标作废标处理。3. 投标文件内投标方若有计算错误,皆视为已获招投标双方所接收,一律不予调整,并由投标者自行负责。4. 投标期间,招标单位为澄清或修改招标投标文件所公布书面补充材料全部作为招标投标有效补充文件。5. 招标投标文件和施工总承包协议一样含有法律效力,对招标投标双方全部含有相同法律约束力。6. 投标确保金:壹万元整投标方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支付给发包人,投标阶段结束(发中标通知书)后,
13、发包人将确保金退回给未中标投标方,而中标方壹万元确保金不退回,计入工程质量确保金。7. 在投标结束之前,投标人能够撤回投标书,要求重新投标。8. 在要求时间内未回标、有法律上不公平竞争行为、丢失发包人招标材料等,发包人全部有权没收投标确保金。9. 除招标单位发招投标文件外,投标单位如另有补充说明,必需有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后在要求回标时间前投标方为有效文件。10. 招投标文件在投标期间生效。未中标者,招投标文件失效。中标者招投标文件和施工总承包协议使用期相同。11. 施工总承包协议以招标投标文件中条款为基础,在签定施工协议条款时不得随意变更招标投标文件中相关条款,除非取得发包人认可。12. 招投
14、标文件中条款和施工协议条款含有互补效力。13. 招标投标文件中各项条款,尤其是投标方对发包人承诺、优惠条件等,必需在以后协议条款中、施工过程中和工程决算中表现。14. 在以下多个情况下,发包人视投标文件为废标,并作取消投标人资格处理:a. 未在要求时间内投标;b. 填写字迹模糊不清、投标书内容不全、或未按要求填写表格;c. 法人代表未签字或未盖公章、未按要求密封;d. 未响应或未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e. 有不公平竞争现象或勾结其它招标者不法行为;f. 在投标过程中欺诈、虚报等行为;g. 发包人要求投标资料不全。三、 投标书及投标 l. 投标书必需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并密
15、封后在要求时间内回标。 2. 投标书应完成以下内容后作为投标资料回标给发包人: 2.1 投标书2.2 授权书:企业授权某人参与本工程招标文件,和本工程项目经理任命 书。2.3 承诺工期:(不设工期奖)2.4 工程造价:包干2.5 施工组织设计: 2.5.l 参与本项目建设项目经理、关键管理人员和各项关键工种责任人名 单、她们履历、并附职称复印件及她们关键任务和分工。 2.5.2 参与本项目标机械设备种类、数量一览表,并标明各机械设备是自 备还是租赁,和大中型设备现场设置位置说明。 2.5.3 质量、安全、技术确保体系和确保书。 2.5.4 施工方案,包含施工操作步骤。 2.5.5 施工总进度计
16、划,包含各单体项目和总施工工期安排。 2.5.6 施工总平面部署图、电缆走向图及说明。 2.5.7 关键机械确保进场时间及连续施工方法及对策。 3. 发包人专门安排一次投标答疑会,投标方可到文件中联络地址向发包人进行相关投标问题咨询,并踏勘现场。 4. 附则:投标人必需在回标时同时向发包人提供下列资料: (l)企业资信材料; (2)历年承建亮化工程项目一览表; (3)自有机具设备名称、性能、数量及说明; (4)发包人颁发调查表。 5. 假如投标人在标书送达后发觉有误,能够书面通知发包人并提交修订本,该修订本在回标日前收到是能够被接收,不然原标书仍然有效。假如发包人发觉任何错误或相关标书问题,能
17、够书面向投标人提出问询,但该项问询并不表示要求改变标书,投标人只可维持或撤消投标,但该等问询并不降低投标人任何责任。假如因为标书文件任何错误而引发标函错误,而此等错误本能够用上述方法补救,则投标人对于引发标函错误责任追究,将不被认可接纳。 6. 整个招标文件包含中标者标书将和协议一起装订,成为协议文件一部分。 7.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或在随即会议,磋商中引发任何费用,发包人均不 会负担。 8. 投标书要求投标者密封,直接交给相关联络人手中。 9. 本文件所包含各项内容,为以后发包人和中标方签定协议依据。 l0. 中标方必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日内和发包人商谈相关协议事项,如未 能在三日内和发
18、包人联络,将视为弃权。 ll. 招标投标文件和承包协议含有相同效力,任何条款不得和招标投标文件相抵 触。 12. 投标单位在投标时同时提交报价书,不然发包人有权拒绝该投标者。 l3. 全部投标者在回标同时将标书文件和图纸经确定后返回给发包人。 14. 全部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四、 评标和中标 l. 发包人将依据下述情况分别进行评标和选择中标方: l.1 投标方必需从实质上全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l.2 发包人将重视投标方总价、工期、质量等级; l.3投标方承诺必需条件、费率标准、优惠条件及管理人体系和机械设备配置。 2. 发包人可无须向投标人解释中标或非中标原因。 3.
19、投标者回标后,发包人在二十天内给各投标单位明确回复。未中标者,发包人退还投标确保金。中标者不退投标确保金。 4. 发包人不取消未中标投标方取得本协议分包工程资格。 5. 招标人权力: 5.l 招标人有制订招标文件,确定招标时间,审核投标人资格权力。 5.2招标人有公布招标书,接收投标书权力。 5.3招标人有评标、议标权力,有依据评标议标结果公布和发放中标通知权力。 5.4招标人有收取投标确保金和确定退还投标确保金权力。 5.5招标人有审核投标书是否有效权力。五、 协议授予 l. 发包人依据招标书、中标方投标书及双方面议结果,把协议授予一家中标单位。 2. 中标者责任:中标投标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
20、书后7天内提交工程总价l0%作为履约确保金,如出现以下情况,发包人可酌情部分扣除或全部扣除中标方协议确保金。2.l 在协议或施工期间否定或不推行招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条款;2.2因为中标方原所以使协议推行期间撤回协议或终止推行协议,发包人不仅扣除中标方协议确保金外,所发生工程上损失也由中标方负担;2.3在中标方和发包人双方协议条款商谈期间,协议条款和本招标投标文件中 条款有很大差异;2.4 无法全部推行招标文件或协议条款;2.5 未按招投标文件中要求兑现承诺必需条件、优惠条件和费率标准等。 3. 中标方提交履约协议确保金可用银行转帐或用现金。4. 在无尤其情况发觉时,该履约确保金在工程保修期满
21、后归还给中标方。 5. 协议谈判及签署: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方应在2天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发包人约定时间、地点,签定总包协议,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第二章 投标书一、投标书致: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发包方) l. 在视察现场和审阅招标文件、图纸和协议条款后,我们自愿以人民币: (RMB¥ ) 固定总价实施、完成和维修长春天安第一城一期路灯亮化工程,并以此作为签署协议依据。2. 我们承诺因为设计变更而引发安装费用根据预算定额及其在投标时要求各项费率和取值、优惠标准进行计算,在材料中准价下浮 基础上,给 优惠。对于发包人分包工程现场管理配合费不再计算。3. 我们承诺本工程
22、在计算设计变更费用时其建筑材料价格凡属指导价范围则按定额站公布中准价下浮 %进行计算,跨月则按其对应月份算术平均值进行计算。其它材料则按双方协商价格进行计算。4. 我们确保在签署协议后 天内(日历天数)或按协议而延长时间内完工并移交全部工程。5. 我们同意本投标书使用期从回标至业主退回确保金l万元时,在使用期内给予接纳对我们有约束力。6. 若我们中标,我们同意本招投标书使用期和施工协议一致,在推行施工协议时,本招投标书对双方也含有约束力。7. 我们确保在中标通知书收到后2天内和发包人商谈协议事宜,如2天内未和发包人联络,发包人可视为自动弃权。8. 我们确保在签署施工协议后3天内进场正式开工,确
23、保在协议约定工期内完工并移交。9. 我们确保按招标文件要求支付人民币1万元确保金,若中标,不要求退回l万元确保金,并支付工程总价l0%履约确保金。10. 我们确保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兑现承诺必需条件、优惠条件和费率标准等。11. 我们明白发包方不一定要接纳最低投标或收到任何投标,亦不会要求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投标原因。投标单位名称: (企业盖章)营业执照号码: 施工执照号码: 投标人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见证人签字(企业律师): 企业地址: 长春办事处地址: 企业电话: 日 期: 二、授权书、委托书长春天安房地产开发:兹委托 (性别: 年纪: 职称: )代表本企业法人就“天安第一城一期路灯亮化工程”总承包事宜,以本企业名义签署投标书,并进行协议谈判和处理和之相关一切事项。同时委托 (性别: 年纪: 职称: )代表本企业为天安第一城一期路灯亮化工程项目经理,并帮助投标委托人参与协议谈判,并负责施工进场相关事项和施工管理。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授权人): 委托代表人签字盖章(被授权人): 委托项目经理签字盖章(被授权人): 企业盖章: 代理人地址: 代理人电话: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投标委托人可和项目经理为同一人,也可为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