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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招标文件模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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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1 目 录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3 目 录 4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5 二、投标须知 7 (一)总 则 7 1、工程说明 7 2、招标范围及工期 7 3、资金起源 7 4、合格投标人 7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 6、投标费用 7 (二) 招标文件 7 7、招标文件组成 7 8、招标文件澄清 8 9、招标文件修改 8 (三)投标文件编制 8 10、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 11、投标文件组成 9 12、投标文件格式 9 13、投标报价 9 14、投标货币 9 15、投标使用期 9 16、投标担保 10 1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0 (四)投标文件提交 11 18、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 11 19、投标文件提交 11 20、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1 21、迟交投标文件 11 22、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11 23、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更新 12 (五)开 标 12 24、开标 12 25、投标文件有效性 12 (六)评 标 13 2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13 27、评标过程保密 13 28、投标文件澄清 13 29、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13 30、投标文件计算错误修正 13 31、投标文件评审、比较和否决 14 (七)协议授予 17 32、协议授予标准 17 33、招标人拒绝投标权力 17 34、中标通知书 17 35、协议协议书签署 17 36、履约担保 18 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 19 通用条款目录 20 通用条款 22 一、词语定义及协议文件 22 1、词语定义 22 2、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 23 3、语言文字和适使用方法律、标准及规范 23 4、图纸 24 二、双方通常权利和义务 24 5、工程师 24 6、工程师委派和指令 24 7、项目经理 25 8、发包人工作 25 9、承包人工作 26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26 10、进度计划 26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27 12、暂停施工 27 13、工期延误 27 14、工程完工 27 四、质量和检验 28 15、工程质量 28 16、检验和返工 28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28 18、重新检验 28 19、工程试车 28 五、安全施工 29 20、安全施工和检验 29 21、安全防护 29 22、事故处理 30 六、协议价款和支付 30 23、协议价款及调整 30 24、工程量确实定 30 25、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31 七、材料设备供给 31 26、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 31 27、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32 八、工程变更 32 28、工程设计变更 32 29、其它变更 32 30、确定变更价款 33 九、完工验收和结算 33 31、完工验收 33 32、完工结算 34 33、质量保修 34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4 34、违约 34 35、索赔 35 36、争议 35 十一、其它 36 37、工程分包 36 38、不可抗力 36 39、保险 36 40、担保 37 41、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37 42、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7 43、协议解除 37 44、协议生效和终止 38 45、协议份数 38 46、补充条款 38 专用条款目录 39 专用条款 40 一、词语定义及协议文件 40 2、 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 40 3、 语言文字和适使用方法律、标准及规范 40 4、 图纸 40 二、双方通常权利和义务 40 5、 工程师 40 7、项目经理 41 8、 发包人工作 41 9、承包人工作 42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43 10、 进度计划 43 13、 工期延误 43 四、质量和验收 43 17、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43 19、 工程试车 43 五、安全施工 43 六、协议价款和支付 43 23、 协议价款及调整 43 24、 工程量确定 44 25、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44 七、材料设备供给 44 26、 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 44 27、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45 八、工程变更 45 九、完工验收和结算 45 31、 完工验收 45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45 34、 违约 45 36、 争议 46 十一、其它 46 37、 工程分包 46 38、 不可抗力 46 39、 保险 46 40、 担保 47 45、 协议份数 47 46、 补充条款 47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8 附件2: 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一览表 49 第三章 协议文件格式 50 目 录 51 一、协议协议书 52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54 三、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 56 四、承包人预付款银行保函 57 五、发包人支付担保银行保函 58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59 工程建设标准 60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62 目 录 64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 65 二、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66 三、投 标 函 67 四、投 标 函 附 录 68 五、投标担保银行保函 69 六、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其它投标资料 70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71 目 录 73 一、投标报价说明 74 二、投 标 费率 表 7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76 目 录 78 一、施工组织设计 79 (1) 拟投入关键施工机械设备表 80 (2)劳动力计划表 81 (3)计划开、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 82 (4)施工平面图 83 (5)临时用地表 84 二、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 85 (1)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表 86 (2)项目经理简历表 87 (3)项目技术责任人简历表 88 (4)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89 三、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0 *******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002 项目名称: 招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协议条款 第三章 协议文件格式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目 录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编制 (四)投标文件提交 (五)开标 (六)评标 (七)协议授予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 号 条款 号 内 容 说明和要求 1 1.1 工程名称 2 1.1 建设地点 3 1.1 建设规模 。 4 1.1 承包方法 包工包料 5 1.1 质量标准 6 2.1 招标范围 7 2.2 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计划开工, 年 月 日计划完工,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8 3.1 资金起源 自筹30%,银行贷款70% 9 4.1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二级以上(含二级)( 10 4.2 资格审查方法 已经资格预审 11 13.1 工程计价方法 工程单价法 项 号 条款 号 内 容 说明和要求 12 15.1 投标使用期 为: 3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16.1 投标担保金额 不少于投标总价 %或 教学楼30万元、图书馆20万元,其它10万元 ; 14 5.1 踏勘现场 集合时间 年 1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集合地点: 15 5.4 投标预备会 时间:1月20日9时30分 地点: 16 18.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三 份副本 17 21.1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及截止时间 收件人: 地点: 时间: 年 2 月 12 日 8 时 30 分至9时整 18 25.1 开标 开始时间: 年 2 月 12 日 9时整 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 19 33.4 评标方法及标准 采取费率招标,按100分制评分措施。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0 38.3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履约担保金额为(协议价款 5 % 或 万元) 招标人提供支付担保金额为(协议价款 5 %或 万元) 注:招标人依据需要填写“说明和要求”具体内容,对对应栏竖向可依据需要扩展。 二、投标须知 (一)总 则 1、工程说明 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5项; 1.2本招标工程项目根据《中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过招标方法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本招标工程项目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 。 2.2本招标工程项目标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 。 3、资金起源 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起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协议项下合格支付。 4、合格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详见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4.3 本招标工程项目采取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述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5、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5.1招标人将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方便投标人获取相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协议所包含现场资料。投标人负担踏勘现场所发生本身费用。 5.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相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能被投标人利用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任何推论、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5.3 经招标人许可,投标人可为踏勘目标进入招标人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所以使招标人负担相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负担踏勘现场责任和风险。 5.4 投标预备会 5.4.1 投标预备会时间:1月20日9时30分 地点: 5.4.2 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澄清和解答,以补充通知方法发出。 6、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负担其参与本招标活动本身所发生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6.2 购置招标文件:教学楼4000元,图书馆3000元, 其它工程元。 购置时间:1月15日——1月17日,天天9时——17时。 购置地点:南岗区十字街147号12号楼一层基建指挥部。 (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协议条款 第三章 协议文件格式 第四章 工程建设标准 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验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取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不然,由此引发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全部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负担,并依据相关条款要求,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 15 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送至 南岗区十字街147号12号楼基建指挥部。不管是招标人依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是依据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全部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给予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全部投标人发送。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 2 日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9、招标文件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需澄清或修改。 9.2 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全部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__2__日内以书面形式给确定。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含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终发出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中给予明确。 (三)投标文件编制 10、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和投标相关全部文件均应使用 汉字 。 10.2除工程规范另有要求外,投标文件使用度量衡单位,均采取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采取资格后审还应包含资格审查文件。 11.2投标函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书;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投标函附录; 11.2.5投标担保银行保函; 11.2.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其它投标资料。 11.3 商务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 投标报价说明; (2) 投标报价费率表 ; (3) 投标报价需要其它资料。 11.4 技术部分关键包含下列内容: 11.4.1施工组织设计 (1) 拟投入关键施工机械设备表; (2) 劳动力计划表; (3) 计划开、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计划; (4) 施工平面图; (5) 临时用地表。 11.4.2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 (1)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表; (2) 项目经理简历表; (3) 项目技术责任人简历表; (4)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11.4.3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含本须知第11条中要求内容,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应该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能够按一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此次招标采取费率招标形式,投标费率范围包含:土建、安装、装饰等。 13.1.1依据招标人提供相关招标文件、标前会议统计及相关技术资料。 13.1.2依据颁发《黑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相关要求并依据企业本身情况考虑合理让利,用文字在投标书中说明。 14、投标货币 14.1本工程投标报价采取币种为 人民币 。 15、投标使用期 15.1投标使用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要求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使用期内,能够依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使用期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投标人能够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确保金。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许可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对应延长投标担保使用期,在延长投标使用期内本须知第16条相关投标担保退还和没收要求仍然适用。 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按相关要求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要求数额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取下列任何一个形式: 16.2.1投标保函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招标人认可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银行保函格式,应根据担保银行提供格式提供。银行保函使用期应为在投标使用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 16.2.2投标确保金 (1) 银行汇票; (2) 支票; (3) 现金。 16.2.3 投标确保金交款时间和地点 交款时间:2月9日早晨9时至下午16时 交款地点: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给予拒绝。 16.4招标人和中标人签定协议5日内,招标人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人确保金。 16.5中标人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6条要求签署协议并按本须知第37条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后 5 日内给予退还(不计利息)。 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 16.6.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1条要求修正标价; 16.6.2中标人未能在要求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协议协议。 17、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要求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7.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楚易于识别,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不然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提交 18、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和标识 18.1投标文件装订要求按投标文件投标函、商务、技术部分次序装订 18.2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8.3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8.3.1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47号) 18.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 标段号和工程名称; (3) 年 2 月 12 日 9 时 0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8.4除了按本须知第18.2款和第18.3款所要求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方便本须知第21条要求情况发生时,招标人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投标人地址将投标文件原封退回。 18.5假如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款、第18.2款和第18.3款要求装订和加写标识及密封,招标人将不负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投标文件将给予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8.6全部投标文件内层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全部投标文件外层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19、投标文件提交 19.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要求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要求。 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要求以修改补充通知方法,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全部权利和义务和投标人受制约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少于3个,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迟交投标文件 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和撤回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要求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能够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9条相关要求密封、标识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使用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23、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更新 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内容发生重大改变,投标人须对其重新更新,以证实其仍能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而且所提供材料是经过确定。假如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成资格评审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开 标 24、开标 24.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要求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全部投标人参与。 24.2按要求提交合格撤回通知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5条要求确定为无效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4.3 开标程序: 24.3.1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4.3.2 由投标人或其推选代表检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也能够由招标人委托公证机构检验并公证; 24.3.3 经确定无误后,由相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其它关键内容。 24.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文件,开标时全部应该众给予拆封、宣读。 24.5 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统计,并存档备查。 25、投标文件有效性 25.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该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 25.1.1投标文件未根据本须知第18条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识; 25.1.2 本须知第11条要求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7.3款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 25.1.3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识别; 25.1.4投标人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确保金或投标保函; 25.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六)评 标 26、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26.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26.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取保密方法进行。 27、评标过程保密 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协议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相关资料和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相关其它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 27.2 在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和授予协议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任何行为,全部将会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和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它相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情况和材料。 28、投标文件澄清 28.1为有利于投标文件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内容作必需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取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依据本须知第31条要求,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觉计算错误进行核实修改不在此列。 29、投标文件初步评审 29.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5条相关要求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9.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和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对协议中约定招标人权利和投标人义务方面造成重大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它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投标人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 29.3假如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给予拒绝,而且不许可投标人经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含有响应性投标。 30、投标文件计算错误修正 30.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示上错误,修正错误标准以下: 30.1.1假如数字表示金额和用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 30.2 按上述修正错误标准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假如投标人不接收修正后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而且其投标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1、投标文件评审、比较和否决 3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须知第30条要求,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进行评定和比较。 31.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能够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 31.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直接确定中标人。 31.4 评标方法和标准 31.4 1综合评定法:即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要求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将报价、施工组织设计、质量确保、工期确保、业绩和信誉等给予不一样权重,用打分或折算费率货币方法,评出中标人。 31.4.2评标措施 依据省建设厅文件,七部委颁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措施》精神制订本评标细则。 该工程采取公开招标。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标准,评标采取百分制,评委对投标企业投标书进行综合评定,得分高者为中标单位。 项目经理评分以关键候选人为主。 一、经济标(32分) 1、综合费:满分10分。取下限得10分,每高于下限2%减1分,直至减完为止。 2、利润:满分10分。计取要求费率50%得5分,在此基础上每低于要求费率5%加1分,最多加5分;每高于要求费率5%扣1分,最多扣10分。 3、文明施工增加费:满分4分。承诺取得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施工样板而不计取该项费用得4分,取下限得2分,高于下限不得分。没有承诺取得市级以上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不得分。 4、集中供暖等项费用:满分2分。取下限得2分,取中间值得1分,取上限不得分。 5、赶工方法增加费:满分4分。承诺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但不计取赶工方法费得4分,取下限得2分,高于下限不得分。 6、远地施工增加费:满分2分。不计取得2分,高于下限不得分。 二、施工组织设计(38分) 1、施工组织设计完整,方案齐全、合理可行,不生搬硬套,能处理施工中各项难点。满分7分,每缺一项内容扣1分。 2、质量确保方法(5分) 创省优质或龙江杯工程有确保质量方法及全方面质量管理体系图得4分,且合理可加0.5~1分。无质量确保方法扣5分,质量确保方法不全或不合理扣1—4分,没有提出创省优质或龙江杯工程具体方法扣2分。 3、确保工程施工工期方法(5分) 有确保工期方法和提前完工技术方法且方法合理可行得3分;承诺工期比招标文件要求工期每提前10天加1分,最多加2分。工期安排不合理,甚至超出招标文件工期最多扣5分,工期确保方法不合理最多扣2分。 4、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法(2分) 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法且合理可行加2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法不全或不合理扣(1—2分)。企业和项目经剪发生过工程安全伤亡事故扣5分(从总分中另扣)。 5、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方法(1分)。 有降低环境污染和噪音方法得0.5分,方法合理可行得0.5分。 6、有季节性施工方案和冬雨季、风季施工方法且合理可行。(2分) 7、有预防质量通病(关键是屋面防漏、墙地面裂缝及水房间防渗、天棚和墙面结露等)硬性方法且完整、合理可行得2分。无预防质量通病方法扣2分。 8、有降低工程成本技术方法且合理可行(2分) 无降低成本技术方法扣2分,降低成本技术方法不全或不合理扣(1—2分)。 9、有成品保护方法(1分) 10、有施工工地防火管理方法0.5分,方法具体合理可行再加0.5分。 11、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和横道图)(3分) 有网络图计划且计划合理得2分。有横道图且计划合理得1分。 12、施工平面部署图部署合理(基础、专题、装饰、施工道路)。(2分) 13、采取优异模板支撑体系,得2分。投入优异施工机械设备,满足该工程施工需求得2分。采取优异电子监控技术进行现场监控管理得1分。 三、施工现场管理人职员程业绩。(13分) 1、项目经理部小班子持证上岗,证件齐全得3分(项目经理、技术责任人、技术员、质量员、安全员、工长、预算员),每缺一证扣0.5分,最多扣3分。证企不符不得分,证件未年检不得分。 2、负担此工程项目经理资质:一级项目经理得1分,项目经理技术职称为高级工程师得1分。 3、99年以来负担工程项目经理是全国优异项目经理得2分,省优异项目经理得1分,市优异项目经理得0.5分。 4、负担此工程项目经理以来,施工工程取得过省优质金牌或三市联检金牌得1分,取得银牌得0.5分。 5、取得省文明样板工地称号得0.5分。 6、在沈、长、哈三市安全联检中获奖得0.5分。 7、以来项目经理荣获市以上人民政府奖励称号得1分。 8、以来项目经理承建过大专院校3万m2以上教学综合楼工程得1分。 四、企业资质和近三年企业业绩(11分) 1、按新资质就位后,企业资质为二级资质企业不加分,一级企业加0.5分,特级企业加2分。(教学楼、图书馆、游泳馆工程一级企业不加分,特级企业加2分); 2、经过三位一体(质量管理ISO9000,环境保护ISO14000和职员健康和安全)得1分; 3、以来取得过全国优异建筑施工企业得1分;取得过全省优异施工单位得1分; 4、99年以来取得全国用户满意施工工程得1分; 5、近三年取得过鲁班奖得2分,近三年取得龙江杯或省优(甲或乙或三市样板)得1分。 6、以来国家优异质量管理优异企业得1分,全省质量管理优异企业得0.5分。 五、投标单位其它承诺:(3分) 1、有完工后保修承诺和保修方法得1分。 2、在特殊情况有能确保连续施工能力且有对应方法得1分 3、有和分包专业项目协作、管理方案和方法得1分。 六、建设单位对投标单位考察满意程度:(3分) 1、投标文件编制质量得0.5—1分。 2、招标单位对投标单位考察满意程度(业绩、社会信誉、管理水平、技术力量、资金情况、现场水平等)得0.5—2分。 31.5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全部投标全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能够否决全部投标。全部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该依法重新招标。 (七)协议授予 32、协议授予标准 32.1本招标工程施工协议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1.3款所确定中标人。 33、招标人拒绝投标权力 33.1招标人不承诺将协议授予报价最低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评标汇报拒绝不合格投标。 34、中标通知书 34.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标情况书面汇报。 34.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未中标投标人。 35、协议协议书签署 3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工程施工协议,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其它协议。 35.2 招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款要求和中标人签订协议,或招标人、中标人签订背离协议实质性内容协议,应更正并处以协议金额 千分之五 罚款。 35.3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5.1款要求和招标人签订协议,则招标人将废除授标,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担保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同时依法负担对应法律责任。 35.4 中标人应该根据协议约定推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她人。 36、履约担保 36.1 协议协议书签署后 7 天内,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要求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须使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格式。 36.2 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6.1款要求实施,招标人将有充足理由解除协议,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出投标担保数额,还应该对超出部分给予赔偿。 36.3 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时,招标人也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同时,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要求金额向中标人提供相同数额工程款支付担保。支付担保可使用本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提供格式。 第二章 合 同 条 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年12月24日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协议 (示范文本)》(建建[1999]313号) 通用条款目录 一、词语定义及协议文件 1.词语定义 2.协议文件及解释次序 3.语言文字和适使用方法律、标准及规范 4.图纸 二、双方通常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6.工程师委派和指令 7.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9.承包人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2.暂停施工 13.工期延误 14.工程完工 四、质量和检验 15.工程质量 16.检验和返工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重新检验 19.工程试车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和检验 21.安全防护 22.事故处理 六、协议价款和支付 23.协议价款及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25.工程量确实定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七、材料设备供给 27.发包人供给材料设备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30、其它变更 31.确定变更价款 九、完工验收和结算 32.完工验收 33.完工结算 34.质量保修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6.索赔 37.争议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9.不可抗力 40、保险 41.担保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4.协议解除 45.协议生效和终止 46.协议份数 47.补充条款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协议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含有本条所给予定义: 1.1 通用条款: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及建设工程施工需要签订,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和承包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条款,是对通用条款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含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当事人和取得该当事人资格正当继承人。     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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