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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依据《国务院相关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通知》(国发[]38号)、《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要求,《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相关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通知通知》(黑政发[]33号),和《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工作安排,为全方面完成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采取现代遥感、计算机等优异技术和方法,充足利用已经有调查结果,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根据统一技术标准,经过二次调查,查清全市范围内土地利用情况,直接掌握正确全市土地基础数据,并对调查结果实施信息化、网络化管理,推进土地登记发证覆盖面,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信息需要。
二、工作任务
二次调查关键任务包含:开展农村土地调查、城镇土地调查、基础农田情况调查、建设土地调查数据库。在调查基础上,做好土地资源改变信息调查统计,建立立即监测、快速更新机制。具体任务以下:
(一)农村土地调查
农村土地调查是指对城市、建制镇以外土地进行调查,要逐地块实地调查土地地类、位置、面积和权属,掌握各类用地分布和利用情况,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全部权情况。
(二)基础农田调查
依据大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计划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计划,根据基础农田保护区(块)划定和依法调整资料,将基础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到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上,并依据已完成农用地分等资料,确定基础农田质量情况,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础农田数量、分布、质量和地类等,并登记上证、造册。
(三)城镇土地调查
城镇土地调查是指对城镇范围以内土地开展大百分比尺调查。依据地籍调查技术规程,充足利用已经有地籍调查结果,查清城镇内部建设用地使用权情况,确定城镇内部每宗土地界址、范围、界线、数量、用途等。经过汇总分析,掌握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房地产用地、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土地利用情况。
(四)专题用地统计调查
在农村土地调查和城镇土地调查基础上,搜集利用已经有资料,统计工业、基础设施、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和房地产等用地利用情况。
(五)数据库建设
建立互联共享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土地调查数据库,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全市土地调查信息共享,满足国土资源管理对土地基础数据需求。
(六)结果汇总
(七)统一时点变更
(八)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质量自检、复查
三、技术依据
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要求》(TD/T 1014-)
2、《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TD/T 1015-)
3、《城镇地籍调查规程》(TD 1001-1993)
4、《土地登记规则》
5、《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分类》(GB/T 21010-)
6、《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 1016-)
7、《1:500,1:1000地形图图式》(GB1480-93)
8、《确定土地全部权使用权若干要求》
9、《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及《全球定位系
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
10、《土地登记措施》
11、《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规范》
12、《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检验验收措施》
13、《集体土地全部权调查技术规程》
14、《土地权属争议处理暂行措施》
15、《土地调查条例》
16、《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17、《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补充要求》
18、其它相关政策和要求
四、技术路线和方法
(一)技术路线
围绕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目标和工作任务,依据国务院国发[]38号文件和黑龙江省二次调查方案要求,充足利用本市已经有调查结果和资料,根据要求二次调查技术步骤,采取优异计算机成图、GPS全球定位系统相结合方法取得本市农村和城镇土地利用类型、面积、分布、权属及利用情况,并建立土地调查数据库和动态改变监测系统。
(二)技术方法
1、采取内外业相结合调查方法
农村土地权属调查以省厅提供农村1:10000百分比尺调绘后数据作为调查工作底图,充足利用现有资料,配合省厅组织专业队伍,在GPS等技术手段引导下,实地对每一块土地权属、位置、地类、面积情况进行外业调查,正确取得每一块土地相关信息。
城镇土地调查以1:500百分比尺为主,充足利用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全站仪等现代化测量手段,开展大百分比尺地籍测量及权属调查,正确确定每一宗地位置、界址、用途、权属等信息。
2、根据统一标准建设大庆市土地利用数据库
系统整理外业调查统计,并以县(区)为单位,根据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和技术规范,逐图斑录入调查统计,对土地利用图斑图形数据和图斑属性表单数据进行属性联结,形成集图形、影像、属性、文档为一体土地利用数据库。为提升数据库利用效率,应采取数据库优化技术,提升数据查询、统计、分析运行效率。
3、基于网络信息共享及社会化服务技术方法
借助现有国土资源信息网络框架,采取现代网络技术,建立优异、高速、大容量全市土地利用信息管理、更新网络体系,根据“国家—省—市—县”四级结构分级实施,实现市、县(区)互联和数据立即交换和传输,为国土资源日常管理提供信息支撑。同时,借助现有信息网络及服务系统,实现各行业信息共享和数据交换,为各相关部门和社会提供土地基础信息和应用服务。
4、利用现有结果,完善土地调查内容
本市完成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在土地调查中要充足利用已经有结果,补充耕地质量数据,深入完善土地调查内容。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工作准备
1、成立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组织机构
市、县、区、乡镇成立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市、县、区成立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制订实施方案
依据国家相关要求及省级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补充要求,制订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
3、落实调查经费
根据市、县级所负担工作任务,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足额到位。
4、宣传报道
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开展土地调查工作宣传报道。
5、核实施政区域界线及控制面积
对由省二次调查办公室下发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境内农垦系统使用权界线(或调查工作界线)及控制面积进行核实,将问题和意见立即上报。
6、资料搜集整理
搜集市、县区、乡(镇)、村行政界线和权属界线、基础农田、农用地分等定级、土地开发整理、林业、农业、草原、环境保护、计划、铁路、水务、交通、油田用地等基础资料,并对现有地籍宗地档案进行整理,做好城镇地籍数据库属性信息区域划分和备份,为下一步权属调查做好准备。
7、购置资料和设备
依据工作需要,购置对应资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和仪器设备等。
8、设置办公场所
此项工作包含人员较多,建设周期比较长,确定专门办公场所。
9、人员培训
因为此项工作技术含量较高,需相关人员赴外地进行考察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第二次土地调查业务培训。
10、项目招标
在土地调查中,需要面向社会选择专业队伍负担土地调查任务,根据相关要求,经过招标投标方法组织实施,并做好项目招标前各项工作。
(二)农村土地调查
农村土地权属调查是对农村集体土地全部权,和公路、铁路、河流和国营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劳改农场)等国有土地使用权情况调查,包含基础农田权属调查。
1、配合省厅组织专业队伍开展调查工作
依据影像工作底图进行行政界线、土地权属界线和工作界线套合,配合省厅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农村土地利用现实状况调查,现场核实每块图班地类、位置、面积、权属等。
2、组织开展农村土地权属调查
土地权属调查由市、县国土资源局、区国土资源分局人员完成。对土地调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取得全国统一土地调查职员作证并持证上岗,对调查结果负责。
3、土地权属调查要求
土地权属调查是依据确权相关要求,以相关权利人认定权利界线进行调查。权属调查要充足利用已经有资料。
(1)对集体土地全部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权属争议等情况进行全方面清理和核实。
(2)已登记资料和已签署《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经过核实未发生变更,且和实地一致,可直接利用原资料,不需重新进行土地全部权和使用权调查,土地使用权和全部权界线可继续使用。
(3)已登记资料和已签署《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有误或实地已发生改变,重新开展或补充开展土地全部权或使用权调查,重新进行登记、变更登记或签署《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新确定界线,作为二次调查土地权属界线。
(4)未开展过集体土地全部权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调查地域,按《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要求开展权属调查,签署《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4、土地权属争议处理
(1)对以往土地调查遗留土地权属争议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必需进行处理和调处,以后签署《土地权属界线协议书》。
(2)对土地权属争议,经过处理和调处,当在短时间内难以协商、处理,可保留搁置争议,但为了确保土地面积量算不重不漏,须协商或由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争议区临时画定一条工作界线替换权属界线,并签署《土地权属界线争议原由书》,该工作界线只作为面积量算依据,不作为以后确权、划定土地全部权界线依据。
(3)原调查时将国有荒山、荒地、河流、农民集体使用国有土地等错划土地权属性质,要依法纠正并办理手续;已征收但未明确土地使用者,按征收界线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界线。
(4)对国营农、林、牧、渔场(含部队)国有土地和公路、铁路、河流等国有土地以外其它厂矿企机关,只调查其国有土地性质。
(5)界址点除已经有实测坐标外,可采取图解坐标。
(6)当土地权属发生改变或存在争议时,经双方协商一致,推行确权认界手续。
(三)基础农田调查
依据大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计划,根据基础农田保护区(块)划定和依法调整资料,将基础农田保护地块(区块)落实到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上,并依据已完成农用地分等资料,确定基础农田质量情况,统计汇总出各级行政区域内基础农田数量、分布、质量和地类等,并登记上证、造册。
基础农田调查以从划定基础农田部门搜集到相关基础农田划定和调整资料,包含基础农田图件、基础农田保护区图件及对应数据、文件等资料,作为基础农田调查依据。
将划定和调整基础农田图件扫描输入计算机,在数据库中以显著地物为控制,使基础农田图件和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套合,将基础农田图件标绘在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上。当基础农田图件和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上耕地位置、范围一致时,落在保护区范围内耕地视为基础农田;不一致时,和基础农田划定部门协商处理。基础农田标绘上图后,应咨询基础农田划定部门意见。经相关部门确定后,在数据库中设置基础农田图层,对基础农田进行管理,并计算基础农田面积。
(四)城镇土地调查
城镇土地调查即城镇地籍调查,包含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权属调查是对城市建成区、建制镇内部每宗地位置、权属、界址和地类调查。地籍测量是测量每宗地权属界址点、界址线、位置、形状及其它地籍要素等,计算面积,和编制地籍图和宗地图,并对各类数据进行汇总统计。
1、调查基础要求
(1)根据国家和省要求,本市城镇土地成图百分比尺精度为1:500,独立工矿用地百分比尺精度为1:1000。
(2)充足利用已经有地籍调查结果。
(3)城镇土地调查和农村土地调查确定城镇范围应相互衔接,不重不漏。
(4)权属界线认定正当、位置正确、标识规范。
2、控制测量
(1)坐标系。采取国家统一80坐标系,同时提供54坐标系;
(2)控制网布设;
(3)观察和解算方法;
(4)埋石标准和点之记。
3、地籍测量
(1)细部图根点测量
在已经有等级控制点基础上再发展图根导线点或GPS点,布设条件、密度、平差方法和数据处理严格实施相关技术标准,对于检验出点位超出许可误差范围,下步进行细部测量结果视为不合格,同时保留观察原始统计数据和手薄,并做对应标识和点之记,以备检验验收时使用。
(2)细部测量
采取全解析法测量地物点和界址点,地籍要素全部测绘(不含等高线),对于有高层建筑区域,严禁使用GPS(RTK)做动态测量,较隐蔽区域能够采取勘丈方法。使用计算机方法绘制工作底图(百分比尺1:500)。
4、权属调查
(1)划分街道和街坊
依据大庆市区现在已经有街坊和街道划分区或,根据四级编号XX(区号)-XXX(街道号)-XXX(街坊号)-XXXX(宗地号),在图上进行标注。对于新增区域,重新编写街坊号。
(2)宗地核查和划分
利用已经有数据库信息和使用计算机方法绘制工作底图进行套合对比,对界址线和实地不相符和无权属信息区域进行权属调查和测量,包含城镇区域内道路、国有空闲地、公用设施用地等进行权属调查和测量并建立起虚拟宗地,宗地划分按街坊从上到下、从左到右次序进行并编号。
(3)搜集权属证实材料
对于调查宗地要搜集相关权属证实材料,如土地证、产权证、计划证,计委立项文件、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实、机构代码证等,并充足利用宗地档案原有权属调查资料。
(4)地籍调查表填写
地籍调查表填写要严格根据《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要求实施,界址点填写可根据宗地草图注记次序。
(5)宗地图
利用工作底图绘制宗地草图,按规程相关要求填写注记、四至、边长、界址点号、指北方向、宗地坐落和作业日期等。
(6)地类划分
根据相关权属证实材料和实际用途,划分地类,实施标准参考相关技术依据。
(7)属性录入。依据调查结果,对各宗地进行属性信息录入、权属材料图件扫描,达成实地、图、数一致性,初步建立起基础数据库。
(8)、中、省直企业厂、矿所在地已经有数字化图格式转换(转换成MAPGS格式)和权属调查,对无数字化图进行实地补测和权属调查。
(9)完成调查区和农村地籍无缝接边
5、内业成图
依据工作底图和权属调查结果、使用计算机绘制地籍图,地籍图绘制标准除按规程要求以外,对于宗地土地使用者、建筑物、结构、层次要标注清楚。城镇区域内道路、国有空闲地、公用设施用地等建立起虚拟宗地和档案,并进行对应宗地属性信息录入,形成全封闭、无空白区域地籍图。
6、面积统计
根据市、县行政区域,依据土地调查结果,逐街坊、街道、行政区分别形成土地调查面积汇总表。
(五)专题用地统计调查
依据农村土地调查结果和城镇地籍调查结果,调查统计出工作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服务用地、开发区用地和房地产用地等五个专题用地面积。
1、工业用地
逐宗地汇总出全市范围内城镇用地、农村土地和中、省直企业用地(含独立工矿)工业用地。
2、基础设施用地
包含《土地利用分类》中铁路、公路,农村道路、管道运输、新闻出版、科教、医卫慈善、文体娱乐、公共设施、公园和绿地等调查统计。
3、金融商业服务业
对城镇用不着范围内金融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住混适用地等进行调查统计。
4、开发园区
经过国家相关部门同意确定国家级和省级各类开发区包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园区等用地调查统计。
5、房地产用地
对房地产开发、进行对外商品房销售住宅用地进行调查统计。
统计表依据国家、省相关标准制订。
(六)数据库建设
1、数据库建设基础要求
(1)在国土资源管理和国土资源信息化总体框架下开展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
(2)参考国家下发调查数据库标准、规范和技术规程,在全省统一组织下进行。
(3)农村和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必需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管理现实状况相适应。
(4)系统以GIS平台为基础,应满足矢量、栅格和和之关联属性数据管理,含有数据输入、编辑处理、查询、统计、汇总、制图、输出和更新等功效,并能实现各级数据库之间互联互通和同时更新。
(5)充足利用已经有数据库建设结果,避免反复浪费,合理安排建设规模。
2、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
配合省厅组织专业队伍建立起市本级和四县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汇总本市各类数据,建设本市土地调查数据库,编制市本级和四县1:10万、全市1:25万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
3、基础农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数据库
根据本市区、县、农垦系统完成农用地分等结果,在基础农田范围内,将分等结果输入计算机,在数据库中设置基础农田质量层,统计和汇总县、区及农垦基础农田质量等级、面积等数据及制作图件。按数据库建设相关标准建立起基础农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数据库。
4、城镇地籍数据库
(1)图形数据
依据市、县城镇地籍调查结果,对原有数据库内底图库进行更新和整合,形成市、县统一底图数据库。
(2)属性数据
根据新调查结果和原有数据库宗地属性信息进行对比,对发生改变属性信息进行修改,完成调查资料扫描件挂接,检验图数一致性。
(3)面积统计。依据城镇土地面积汇总表,统计全市城镇面积分类统计表。
5、数据库整合
依据统一数据库标准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要求,按行政区域,采集土地权属和土地利用地类改变和基础农田划定等信息,更新已建设土地利用数据库。
农村和城镇地籍数据库、农用地分等定级、行政界线、土地权属界线和工作界线坐标由54坐标系转换到80坐标系,并打印宗地界址点结果表。
对已完成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城镇地籍数据库,基础农田数据库和农村宅地基地数据库整合,层次设置要合理,应用便利、快捷,需要完成数据交换,做好软件接口。
6、软件开发
依据实际需要,更改农村和城镇数据库中源程序,开发新软件。
(七)结果汇总
1、汇总分类
汇总根据等级可分为县级汇总、市级汇总。根据结果类别内容分为数据汇总、图件编制和结果分析。以行政辖区面积为控制,汇总县级、市级城镇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分类面积、土地权属面积、基础农田面积、专题调查面积等。
2、数据汇总
在土地利用数据库基础上,以各级行政辖区面积为控制,逐层汇总形成市、县行政辖区内各类土地利用数据和基础农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数据汇总等级要求是:各土地利用分类图斑面机之和等于村级权属单位面积;各村级权属单位面积之和等于乡级面积;各乡级面积之和等于县级行政辖区面积。
3、图件编制
利用数据库管理和计算机辅助制图等技术,采取缩编等手段,对土地调查图形数据进行整理缩编,编制乡、县、市系列土地利用图件和多种专题图件。
图件编制过程中,相邻县、市级行政区域界线两侧地类和界限之间须接边。线状地物当地类不一致时应到实地核实确定。当界线不接且小于图上5mm时,双方各改二分之一进行接边;大于图上5mm时,双方到实地核实后接边。图斑地类及其界线接边,当地类及界线不一致时应到实地核实确定。
4、结果分析
各级调查数据汇总和图件编制完成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据土地调查结果,编写第二次土地调查汇报,结合相关资料信息,开展土地利用情况分析。对耕地和基础农田等各类土地数量、分布及其改变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土地利用集约程度,估计土地改变趋势,为城镇土地开发潜力挖掘和节省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提出提议。
(八)统一时点变更
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要求,国家二次调查数据统一时点为10月31日。对统一时点前完成二次调查结果,经过土地变更调查,将数据变更为统一时点数据。其中耕地及基础农田,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开发园区用地和房地产用地为关键。
变更方法能够采取实地补测方法,和制作最新遥感影像图,经过内业提取改变信息,实地调查方法。
变更关键内容包含:
(1)土地利用信息更新
外业调查完成至统一时点期间,土地利用有改变,变更到统一时点时地类。
(2)土地权属信息更新
外业调查完成至统一时点期间,土地权属有改变,变更到统一时点时权属。
(3)基础农田上图
到统一时点时,有最新基础农田划定资料,调整、补划基础农田界线。
(4)其它土地利用信息
调查完成至统一时点期间,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用地、开发园区用地和房地产用地情况发生改变,进行补充调查、统计、汇总。
(九)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质量自检、复查
帮助配合省级对辖区内县级调查工作指导、复查、预检和结果验收,并组织对市本级调查结果自检、结果整理和县级调查结果复查。
六、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关键职责是负责调查工作组织领导,协调处理重大问题。其组成人员以下:
组 长:王洪恩(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 修利民(市长助理)
曲殿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
惠怀保(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雪冰(市财政局副局长)
郝东野(市国土资源局纪检书记)
闫伟波(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存榜(市计划局副局长)
金维军(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邵志荣(市水务局副局长)
李万海(市林业局副局长)
刘长富(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赵汉德(市统计局副局长)
高金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可连续发展办副主任)
姜国生(大庆石油管理局土地资源管理部经理)
徐 荣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企业生产运行部主任工程师)
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
主 任:郝东野(大庆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
副主任:彭忠志(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科长)
李 勇 (大庆市国土资源局地热办主任)
张道令(大庆市国土资源局耕保科科长)
李建东(大庆市国土资源局设计所所长)
成 员:夏丽艳(开发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杜丽芹(大庆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存岭(大庆市国土资源局财务科科长)
邹德建(大庆市国土资源局计划科科长)
赵振双(大庆市国土资源局用地科科长)
杨 喜(大庆市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主任)
魏立民(大庆市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监测技术中心主任)
孙景波(红岗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李京城(大同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张海波 (让胡路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陈义民(萨尔图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徐继敏(龙凤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白玉祥(大庆石油管理局土地资源管理部地籍室主任 )
王德军(齐齐哈尔铁路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内设机构人员组成:
综合组
组 长:彭忠志
副组长:姚井付
成 员:王莉 刘春杰 迟占友
技术组
组 长:李建东
副组长:杨 喜
成 员:潘 勇 王 强 赵海峰 张 野
杜广平 孙世钧
权属调查及纠纷调处指导组
组 长:张道令
副组长:白玉祥 于洪明
成 员:何德良 张启昌 孟凡久 王 磊
李晓林 孙晓维 杨秀臣 刘云飞
张志波 王志德 汪新强 张连有
田志东 涂 强
(一)办公室关键职责
大庆市土地调查办在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和国土资源局领导及省厅土地调查办指导下,落实落实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和局党组决议,具体负责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组织实施,并负责全市调查结果上报、维护和启用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办公室具体职责是:
1、组织实施全市土地调查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黑龙江省补充要求。
2、组织全市二次调查工作任务实施。关键包含:编制市级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土地调查等工作。
3、核实施政区域界线及控制面积。对由省二次调查办公室下发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境内农垦系统、大庆石油管理局和大庆油田有限责任企业等土地使用界线及控制面积进行核实。
4、编制全市二次调查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指导各县区编制各县区土地调查工作计划及年度调查计划。
5、负责组织各县区搜集和准备各县区土地调查基础资料。
6、负责组织市级土地调查结果自检;帮助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办组织核查、检验和验收。
7、负责全市土地调查结果汇总、分析及归档。关键包含调查基础资料归档、市级调查结果编写等。
8、负责建设市级数据库和管理系统。以县、区级调查数据为基础,汇总本市各类数据,建设本市土地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编制本市1:25万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
9、负责调查结果更新维护和信息服务工作。关键包含全市土地调查结果日常变更维护;组织实施全市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负责土地调查基础信息系统应用和服务工作等。
10、对全市二次土地调查中土地权属争议组织协调和处理
11、负担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和大庆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相关工作任务等。
(二)内设机构关键职责
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置综合组、技术组和权属纠纷调处指导组3个工作组,分工负责此次调查具体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各组人员依据工作需要,在局机关、派驻机构及直属机关抽调。
1、综合组:组织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相关文件起草,会议、培训、资质审查组织,文电处理,信息综合,新闻宣传,档案管理,保密、接待、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确定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制订年度调查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组织监督计划实施情况;负担对办公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市级土地调查信息、结果日常应用和对外提供、上报审核工作。
2、技术组:确定土地调查方案。组织制订基础图件管理措施和保密制度;搜集、整理基础资料;负责基础资料分发。组织各县区开展实地调查工作;检验指导各县区土地调查工作;负责组织调查结果质量检验和实地核查;负责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负责对调查中政策性、技术性问题研究及处理等;组织调查结果核查自检及统计汇总;组织调查资料归档管理。负责办公网络建设及维护;负责对各县区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土地调查结果市级数据库建设和维护。
3、权属调查及纠纷调处指导组:组织实施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土地权属调查工作;组织实施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土地权属纠纷处理补充要求;组织大庆石油管理局、大庆油田有限责任企业和地方权属界线落实工作;指导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各地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承接大庆市国土资源局交办土地权属纠纷调处工作。
为处理调查中碰到重大技术问题,聘用相关教授及调查经验丰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组成教授组,具体负责对调查方案论证及相关技术咨询、指导。教授组由办公室主任依据工作需要临时召集,不集中办公。
七、调查组织实施
要提升认识、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扎实推进,抓好二次调查组织实施,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市、县、区政府成立相关部门组成大庆市、县、区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市二次调查工作组织和领导,协调处理调查过程中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员单位要做到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二次调查工作。在市、县、区国土资源局设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二次调查具体事务性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和技术支持,负责调查工作日常组织协调,统一组织搜集调查所需相关资料和相关基础图件。
(二)结合实际,统一标准
充足研究大庆市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特点,结合实际,根据《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补充要求》等相关规范,统一调查程序、方法、结果和精度要求。组织全市参与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业队伍和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中重视理论和实践结合,确保调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实事求是,服务全局
调查工作必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真实反应调查时点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土地调查工作任务、质量、进度应符合现行国家制订土地政策及黑龙江省二次调查方案,为大庆市土地及相关部门提供真实、正确、现势性强第一手数据资料。
八、时间安排
根据黑龙江省二次调查方案要求时序进行。
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从1月起开始开启,至6月31日结束,调查周期为3年零6个月。
(一)时间安排
7月底以前完成二次调查各级机构筹建、宣传、落实经费等工作。10月全方面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
1、组织准备(7月15日前)
完成市、县、区及所辖乡镇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建工作。
2、实施方案(9月30日前)
完成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编制及上报。完成县级实施方案审批。
3、技术培训(7-10月)
参与省组织技术培训,开展对县、区、乡镇国土资源部门调查人员培训。
4、宣传工作(7-8月)
根据黑龙江省二次调查实施方案,利用媒体、广播、报纸等在全市开展相关土地调查宣传工作。
5、资料搜集(7-10月)
到相关部门搜集、整理、印制土地调查相关资料。
6、开启农村土地调查工作(10月份起)
(二)时间安排
根据省里安排,分批开启本市土地调查工作。
是本市实施第二次土地调查关键十二个月,根据国家、省统一布署和要求,目标是初步完成全部调查工作量。9月前完成市、县外业调查;12月末争取完成县级数据库建设。
1、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指导工作(整年)
第二次土地调查是一项技术性、政策性很强工作,在参与省里组织技术培训基础上,对本市第二次土地调查开展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和长久技术指导。
2、配合和接收省对县级农村土地调查内外业结果预检验收(1-11月)。
3、开展市、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8-11月)
对省级预检发觉问题进行整改,并接收省级复核。开展市、县级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其中包含基础农田数据库及农用地分等定级数据库建设。
4、城镇土地调查(整年)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开展本市城镇土地调查工作和专题用地调查统计工作。
(三)时间安排
接收国家、省组织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验收,提交结果,完成大庆市统一时点变更。
1、配合和接收省对农村土地调查县级数据库验收(3月31日前)
2、接收核查(4月-5月)
配合国家、省调查办对全市调查结果进行核查。
3、完成省级数据库建设和数据汇总(6月-9月)
将大庆市全部调查数据导入市级数据库,并进行数据汇总。
4、完成大庆市统一时点变更(10月底)
利用最新影像资料或变更调查方法,对调查结果进行更新,将全市数据统一到同一时点。
5、调查结果上报(11月前)
向省二调办上报调查结果。
(四)时间安排
上六个月,对全部结果进行完善,根据二次调查总要求,使市、县两级数据库和管理系统正常运行并广泛应用。
九、项目招标
依据黑龙江省第二次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本市农村土地调查中一部分工作由省指定第二次土地调查队伍来完成,其它工作由市、县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组织完成。对市里负担工作任务和内容,由市里安排资金完成。其中,城镇土地调查、基础农田调查、专题用地统计调查、数据库建设、结果汇总等工作由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实施方案和项目招标书,报市采购办采购项目承建单位,签署协议,并制订技术方案和结果质量检验验收方案。
十、检验验收
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结果检验验收措施》相关要求,由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县级复查和市本级农村土地调查结果自检,形成自检汇报。对城镇土地调查和专题用地统计调查等招标项目,由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项目结果质量验收,检验验收费按项目金额3%支付。
(一)农村土地调查自检
1、结果完整性检验
2、总体技术方法检验
3、数据库结果检验
4、地类一致性检验
5、原始调查图件及《农村土地调查统计手簿》检验
6、权属调查结果检验
7、基础农田检验
8、图件结果检验
9、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分类面积汇总表及相关统计表检验
10、土地调查汇报结果检验
11、外业检验
(二)城镇地籍调查结果检验
城镇土地调查结果内业抽取30%-50%,外业抽查百分比3%-5%。
1、 权属调查结果检验
(1) 权属调查结果。
(2) 地籍调查表。
(3)宗地草图。
(4)地类划分。
2、地籍控制测量检验
(1)坐标系。
(2)起算数据。
(3)控制网布设、点位密度。
(4)平差方法和数据处理。
(5)观察统计数据。
(6)资料。
3、细部测量检验
关键检验手薄,各项精度和地理要素完整性是否符合要求。
4、地籍图检验
(1) 数学精度。
(2) 图式使用。
(3) 图幅接边。
(4) 地物点、界址点点位精度及相对精度。
5、面积汇总统计检验
(1) 汇总统计表。
(2) 表内纵向、横向数据。
(3) 表间衔接。
(4) 表间逻辑关系。
6、室外检验
在室内全方面检验基础上,按要求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图幅,地物点核实和检测,检验以下内容并做好统计。
(1) 权属调查。
(2) 控制点。
(3) 地籍图。
(4)细部调查。
(三)数据库检验
1、数据库结构
(1) 图层名称和标准。
(2) 数据库结构。
(3) 相关图层空间关系。
(4) 属性数据。
(5) 影像资料、属性数据和图一致性。
2、元数据检验
(1)元数据结构。
(2)元数据内容。
3、地籍图检验
(1)图内要素。
(2)图外要素。
(3)图式表示颜色。
4、宗地图检验
(1)图内要求。
(2)图外要求。
5、统计表格检验
(四)专题用地统计调查检验
依据专题用地统计调查内容,检验宗地数、内容、表格等是否根据工作内容进行,调查统计结果是否正确。
(五)文字汇报检验
(1)文字汇报内容。
(2)文字汇报特点。
(3)技术路线及方法。
(4)汇报结构、逻辑、文字通畅。
检验验收全过程应该有统计,包含质量问题、问题处理和质量评价等统计。统计必需立即、认真、规范,并形成验收汇报。
十一、提交结果
经过二次调查,获取覆盖全市土地利用现实状况信息,形成一整套土地调查结果资料,包含数据结果、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图件结果和相关文字结果等。
(一)市本级和县级调查结果
1、外业调查结果
(1)原始调查图件及《农村土地调查统计手簿》。
(2)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测量原始统计。
(3)土地权属调查相关结果。
2、图件结果
(1)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
(2)土地利用挂图。
(3)城镇地籍图、宗地图。
(4)基础农田分布图。
(5)图幅理论面积和控制面积接合图表。
3、数据结果
(1)各类土地分类面积数据。
(2)不一样权属性质面积数据。
(3)基础农田面积数据。
4、数据库结果
(1)农村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
(2)城镇土地调查数据库。
5、文字结果
(1)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汇报。
(2)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汇报。
(3)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建设汇报。
(4)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分析汇报。
(5)基础农田调查汇报等专题汇报。
(6)城镇土地利用情况分析汇报。
(二)市级汇总结果
1、数据结果
(1)各类土地分类面积数据。
(2)不一样权属性质面积数据。
(3)基础农田面积数据。
2、图件结果
(1)土地利用挂图。
(2)市级城镇土地利用现实状况图件。
(3)基础农田等专题图图件。
(4)图幅理论面积和控制面积结合图表。
3、文字结果
(1)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汇报。
(2)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汇报。
(3)第二次土地调查汇报结果分析汇报。
(4)基础农田调查汇报等专题汇报。
4、数据库结果
形成集土地调查数据结果、图件结果、文字结果及遥感
影像为一体各级土地调查数据库。
十二、经费预算
依据国家、省相关精神,结合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目标、工作任务等要求,在充足调研和征求意见基础上,编制《大庆市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预算和说明》和《县级第二次土地调查经费预算和说明》。预算项目关键包含组织实施、技术资料及仪器设备准备、农村土地调查中权属调查经费、城镇地籍调查和数据库建设、地(市)级数据库建设和汇总和不可预见费等,具体经费预算按市、县政府同意实施。
数据库结果
形成集土地调查数据结果、图件结果、文字结果及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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