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吴川市湛江国际机场安置区综合设计
结果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GZGXZJ-036
招 标 人:吴川市湛江国际机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吴川市住房和城镇计划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湛江分企业
编制日期:11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1
第四章 政府采购协议格式 24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35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3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投标邀请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湛江分企业受吴川市湛江国际机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吴川市住房和城镇计划建设局委托,对吴川市湛江国际机场安置区综合设计结果采购项目进行中国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供给商参与该项目标投标。
1、项目名称:吴川市湛江国际机场安置区综合设计结果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GZGXZJ-036
3、采购人名称:吴川市湛江国际机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吴川市住房和城镇计划建设局
具体地址:广东省吴川市解放北路75号
联络方法:容先生
4、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湛江分企业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威格商务大厦1301-130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络方法:
5、采购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800,000.00元。
6、招标内容(综合设计):
(1)、 编制小区修建性具体计划(永久安置区和临时安置区);
(2)、地质勘探;
(3)、区内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五通一平);
(4)、区内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
7、综合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
8、投标人资格必需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含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条件;
2)、投标人必需含有中国境内注册含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企(事)业法人单位,并含有从事本采购项目标经营范围和能力;
3)、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统计证实;(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组员各方均需提供)
4)、投标人须同时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⑴城镇计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主办方须含有该项资质证书)、⑵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⑶市政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工程勘察资质。(省外企业还需取得《进粤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实》)
5)、投标人委派项目责任人必需是本单位在册人员(以提供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加盖公章任意三个月参保名册为准),并含有计划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
6)、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报名;如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出两家,且联合体双方须分别含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组员签署协议,联合体协议书须以附件形式附在采购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中,明确双方分工、责任、权利及义务。
9、标书购置须知:
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套,售后不退,本采购文件不接收邮购。
购置招标文件请携带:(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到场不需要);(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委派项目责任人相关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复印件(如为独立体无需提供,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九)(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查对)。(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查对)。
10、购置招标文件时间: 年 11 月 28 日至 12月 2日每日9:00—11:00| 15:00—17:00(法定休息日及节假日除外)。
11、投标截止时间: 12 月 19 日下午 15:0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2、开标时间: 12 月 19 日下午 15:00 时(北京时间)。
13、投标开标及文件递交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湛江分企业开标室
地 址: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湛江分企业(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威格商务大厦1301-1303室)
电话:
14、公告公布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湛江市政府采购网(),如有任何更改,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湛江市政府采购网公布信息为准。
15、购置招标文件地址: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湛江分企业(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威格商务大厦1301-1303室)
电话:
传真:
联络人:李小姐
吴川市湛江国际机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吴川市住房和城镇计划建设局
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湛江分企业
11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相关招标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内 容
说 明
甲方名称:吴川市湛江国际机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吴川市住房和城镇计划建设局
具体地址:广东省吴川市解放北路75号
联络方法:容先生
项目名称:吴川市湛江国际机场安置区综合设计结果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GZGXZJ-036
资金起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人民币暂定伍佰捌拾万元整(¥5,800,000.00元)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湛江分企业
地址: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湛江分企业(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威格商务大厦1301-1303室)
电话:
传真:
联络人:李小姐
投 标 报 价 和 货 币
投标报价: 最终报价
相关费用: 报价含全部税收、设计单位应交保险、应负担风险及应提供服务等。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 标 人 资 格 及 其 它
资格标准:
1)、投标人应含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条件;
2)、投标人必需含有中国境内注册含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企(事)业法人单位,并含有从事本采购项目标经营范围和能力;
3)、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统计证实;(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组员各方均需提供)
4)、投标人须同时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⑴城镇计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主办方须含有该项资质证书)、⑵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⑶市政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工程勘察资质。(省外企业还需取得《进粤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实》)
5)、投标人委派项目责任人必需是本单位在册人员(以提供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加盖公章任意三个月参保名册为准),并含有计划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6)、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报名;如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出两家,且联合体双方须分别含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组员签署协议,联合体协议书须以附件形式附在采购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中,明确双方分工、责任、权利及义务。
投标确保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投标确保金银行及账号:
开户名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湛江分企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湛江海昌支行
银行帐号:4400 1688 9400 5300 1490
投标确保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各投标人应将投标确保金于开标前一天下午5点前交到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湛江分企业。
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应和投标使用期一致。
投标使用期: 90 天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一览表1份,正本1份,副本 7份,电子版1份(WORD格式,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 12 月 19 日下午15: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12 月 19 日下午 15:0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湛江分企业
地 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威格商务大厦1301-1303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湛江分企业开标室
评 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授 予 合 同
依据《政府采购法》第49条要求:政府采购协议推行中,甲方需追加和协议标相同货物、工程或服务,在不改变协议其它条款前提下,能够和供给商签署补充协议,但全部补充协议采购金额不得超出原协议采购金额百分之十。
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857号文要求标准实施。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资金起源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招标人已取得一笔资金。招标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此次招标后所签署协议项下款项。
2.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及合格投标人
2.1 招标人: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人为 吴川市湛江国际机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吴川市住房和城镇计划建设局。
2.2招标代理机构:本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是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招标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湛江分企业。
2.3 招标方:招标人和招标机构。
买方:吴川市湛江国际机场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吴川市住房和城镇计划建设局。
卖方:中标人,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法人继承人和法人受让人。
2.4 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应含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条件;
2)、投标人必需含有中国境内注册含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企(事)业法人单位,并含有从事本采购项目标经营范围和能力;
3)、人民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档案统计证实;(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组员各方均需提供)
4)、投标人须同时含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⑴城镇计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主办方须含有该项资质证书)、⑵建筑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⑶市政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⑷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工程勘察资质。(省外企业还需取得《进粤勘察设计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实》)
5)、投标人委派项目责任人必需是本单位在册人员(以提供当地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加盖公章任意三个月参保名册为准),并含有计划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
6)、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报名;如组成联合体报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出两家,且联合体双方须分别含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组员签署协议,联合体协议书须以附件形式附在采购人和中标人签署协议中,明确双方分工、责任、权利及义务。
3.合格货物和服务
3.1 协议中提供全部货物及其相关服务,均应来自上述2.4条款所要求合格投标人。
3.2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须向招标人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货物。
3.3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负担和投标货物相关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义务。
3.4相关进口产品:
(1)进口产品是指经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产品。凡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含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它地域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它地域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2)依据《财政部办公厅相关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相关问题通知》(财库[]119号)及相关要求,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和不接收进口产品投标。
3.5本文件专业技术内容如包含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要求标准、要求、规范指导、限制和严禁性内容时,应必需以法定技术规范为准;没有包含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技术要求为准。
3.6本文件未注明具体配置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
3.7本文件采购需求若包含具体品牌、型号、产地产品,仅作为衡量技术水平和项目实施质量适用参考基准,投标人可经过比照此参考基能够同档次、性能更优或更适宜同类产品替换,但必需经评委会技术审定经过后方为有效。
3.8政策强制采购产品:
(1)本项目采购货物包含到财政部颁布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产品(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标注),投标人必需在最新一期清单范围内选择适用产品投标。
(2)凡列入《中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产品目录》产品,必需含有CCC认证证书。
3.9本文件全部包含知识产权产品、设计、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投标人必需确保采购人拥有其正当、不受限制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不然,由此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负担。
3. 投标方费用
4.1 投标人应负担全部和准备和参与投标相关费用。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负担这些费用。
4.2 不管投标结果怎样,招标方均无向投标方解释其中标或未中标原因义务。
4.3 不管招标结果怎样,投标方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5.采购预算金额及废标说明
5.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暂定为人民币5,800,000.00元。
5.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应予废标:
5.2.1符合专业条件供给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供给商不足三家;
5.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违法、违规行为;
5.2.3投标人报价均超出了采购预算报价范围,采购人不能够支付;
5.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二、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组成
6.1 招标文件包含下列内容:
(一)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政府采购协议格式
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第六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二)招标人所作一切有效书面通知全部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澄清
7.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5天前按投标邀请函载明地址以书面形式(包含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将视情况对投标人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复,并在其认为必需时以书面回复方法发给每个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回复中不包含问题起源。
8.招标文件修改
8.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不管出于何种原因,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8.2 招标文件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并对其含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机构回函确定。
8.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足时间对招标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机构可合适延长投标截止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全部购置招标文件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编制
9. 编制要求
9.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确保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然,其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或被拒绝。
9.2投口号言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和投标人和招标机构就相关投标全部来往函电均应以汉字书写,且以之为准。
10.投标文件组成
10.1 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应包含下列部分:
10.1.1目录
10.1.2投标书;
10.1.3投标报价表;
10.1.4技术服务方案;
10.1.5(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投标人概况;
10.1.6投标人获奖情况及信誉文件
10.1.7经营业绩;
10.1.8法定代表人证实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1.9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亲自到场不需要);
10.1.10(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0.1.11(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1.12(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1.13《投标确保金退还申请函》及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1.14(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无行贿犯罪档案统计证实复印件(加盖公章);
10.1.15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投标人为独立体时不需要提供);
10.1.16招标文件要求(独立体或联合体各方)相关资格资质证实文件及附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10条内容和要求和第七章提供格式编写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得缺乏或留空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表格或提交资料。
1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第10条要求次序编排、并应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12.投标报价
12.1报价和结算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12.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投标报价表(附件二)格式填写报价,报价表中对应内容报价必需计算正确(如单价和总价)。
12.3投标人所投货物品牌规格及报价必需是唯一,多报、漏报均视为无效投标。
12.4报价表中货物报价项目如投标人报价出现数字0,视报价为零,即无偿。如出现空白,视为未响应并作无效投标处理。
12.5报价采取单价核定法,如总报价发生计算错误,将按单价核定总报价,如投标人不接收修正后价格,其投标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12.6投标人报价被视为投标人最终报价或成交价,报价包含货物价格、运输装卸费、安装调试费、保险费、检验费、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费及税金等费用。
12.7投标人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报价范围(包含预算单价和预算总价),超出预算价报价范围,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12.8投标人所报投标价在协议实施期间是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变更。投标文件以可调整价格提交报价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给予拒绝。
12.9投标人所报投标价在协议实施期间是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予变更。投标文件以可调整价格提交报价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给予拒绝。
13.投标货币
13.1 投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14.证实投标人合格和资格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实其有资格参与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推行协议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一部分。
14.2 投标人提交合格性证实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符合本须知第2.4条要求。
14.3 投标人提交证实其中标后能推行协议资格证实文件应使招标方满意,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后或签署协议前后对于招标机构提出质疑能够在3个工作日内给招标机构满意合理解释。
14.4招标人有权随时检验投标人所提供投标资料真实性。假如发觉投标人在投标资料中使用有虚假证实材料,由此所产生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15.投标确保金、中标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15.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数额立即间提交投标确保金,并作为其投标一部分。
15.2 投标确保金是为了保护招标方免遭因投标人行为而蒙受损失。招标方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依据本须知第15.7条要求没收投标人投标确保金,投标确保金接收单位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湛江分企业。
15.3 投标确保金货币为人民币,并采取下列任何一个形式:
1) 银行汇票;
2) 电汇;
3) 投标担保函。
15.4 凡没有依据本须知第15.1和15.3条要求随附投标确保金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给予拒绝。投标人提交投标确保金不管中标是否均以转账形式给予退回。
15.5未中标投标人投标确保金, 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
15.6中标人投标确保金在采购协议签署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5.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确保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使用期内撤回其投标;
2) 投标人行贿招标方或评标教授或试图影响招标结果行为;
3) 中标人在要求期限内未能依据本须知第28条要求签署协议;
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或回复质疑及澄清时提供虚假或伪造证实材料及数据。
15.8 中标服务费
15.8.1中标服务费为:中标方必需向招标企业交纳中标服务费。
15.8.2交纳中标服务费标准以下:
1)以中标通知书中标总金额作为收取计算基数。
2)收取标准参考依据计价格[]1980号文件及发改办价格[]857号文件要求。
15.9 其它费用
15.9.1 中标人需向吴川市计划设计室支付前期初步计划结果费6.8万元
16.投标使用期
16.1 投标应自本须知第22.1条要求开标日起,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使用期不足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给予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使用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使用期。这种要求和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这种要求,其投标确保金将不会被没收。接收延长投标使用期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许可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对应地延长其投标确保金使用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相关投标确保金退还和没收要求将在延长了使用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制作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数目标副本7份,及1份电子版本(Word格式),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版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和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
17.2 投标文件正本需打印,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正本每一页全部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取正本复印件。
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需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四、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18.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识
18.1投标文件应胶装,不应采取活页可拆卸装订。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全部副本和电子版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中。
18.2密封袋封皮上均应:
1)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地址。
2) 注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和“在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3) 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8.3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提交一份投标报价表(应有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信封”字样。
18.4 假如外层信封未按本须知第18.2条要求加写标识和密封,招标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9.投标截止期
19.1 投标人应在不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截止日期和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指定开标地点,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地址。
19.2 招标机构能够按本须知第8条要求,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合适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全部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截止期。
20.迟交投标文件
20.1 招标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本须知第19条要求截止期后送达任何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能够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需在要求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机构。
21.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要求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
21.3 在投标截止期以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投标使用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不然其投标确保金将根据本须知第15.7条要求被没收。
五、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招标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全部投标人参与。参与开标被授权人应署名报到以证实其出席。
22.2 开标时,招标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价格、折扣申明(假如有)和招标机构认为适宜其它内容。除了根据本须知第20条要求原封退回迟到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22.3 在开标时没有读出相关申明,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
22.4 招标机构将做开标统计。
23. 评标
23.1 评标委员会
23.1.1 招标机构将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及湛江市相关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
23.1.2 采购代理机构依据项目标特点和专业技术要求组建评标委员会,其组员为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另外6人从湛江市政府采购教授库中随机抽取。
23.1.3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和评定,并向招标方提交书面评标汇报。
23.2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23.3 投标文件澄清
24.3.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内容作必需澄清或说明,但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相关澄清要求和回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澄清内容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23.4 投标文件初审(符合性检验)
24.4.1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资格证实文件是否齐全,投标确保金是否合格、有没有计算上错误等。
23.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结果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数值和用数字表示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数值为准。假如投标人不接收对其错误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而且其投标确保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23.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组成实质性偏差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招标方能够接收,但这种接收将影响投标人综合得分。
23.4.4 在具体评标之前,依据本须知第23.4.5条要求,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实质上响应投标应该是和招标文件要求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参数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投标。对关键条文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响应性只依据投标本身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3.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经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如发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将被拒绝:
1) 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投标确保金或金额不足;
2) 投标书无投标单位公章、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有效),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
3) 投标使用期不足;
4) 投标人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
5) 不接收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算术错误更正;
6)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方不能接收条件。
23.4.6投标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应该在资格性、符合性检验时根据无效投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确保金;
2)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3)不含有招标文件中要求资格要求;
4)不符正当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要求其它实质性要求。
23.5 投标文件具体评审
23.5.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本须知第23.4条要求,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进行具体评审。
23.5.2 具体评审即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对全部实质上响应投标分别从“商务技术”和“价格”方面进行评审并根据百分制进行综合打分(详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23.6中标人确实定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具体评审投标人进行评审,采取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次序排列。得分相同,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次序排列,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4.和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4.1 除本须知第23.3条要求外,从开标之日起至公布中标结果之日止,投标人不得就和其投标相关事项和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组员接触,但经评标委员会同意澄清、答疑期间除外。
24.2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机构、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评标、比较或授予协议决定进行影响,全部可能造成其投标被拒绝。
六、授予协议
25.协议授予标准
25.1 除第27条要求之外,招标人将把协议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并有推行协议能力含有合理报价投标人。
26.接收和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权利
26.1招标方保留依法定事由、不可抗力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相关要求,拒绝任何或全部投标权利,或宣告招标无效权利。对受影响投标人不负担任何责任。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其它投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
27.2 中标通知书是协议一个组成部分,没有提交书面中标通知书所签署协议属于无效协议。
28.签署协议
28.1中标人在招标机构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供给商投标文件约定,和中标供给商签署书面协议。所签署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给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8.2如中标人没有根据本须知28.1条要求实施,招标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确保金。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可将协议授予排名在中标人下一位中标候选人。
第四章 政府采购协议格式
第一部分 协议书
甲方(发包人):
乙方(勘察设计人):
发包人投资建设 工程勘察设计经公开招标,依法确定 为中标单位。依据《中国协议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将该项目勘察设计及相关任务委托给乙方完成。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双方经充足协商,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计划范围:
4、工程勘察设计要求和管理: 。
二、承包方法:按招标范围要求及约定取费标准,负担本勘察设计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保质按时完成。
三、协议价款:暂定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四、协议工期: 日历天。
五、下列文件应被认为是组成本协议一部分,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各部分存在冲突之处,以以下排列次序在前者优先适用:
1、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协议专用条款;
4、协议通用条款;
5、招标文件问题澄清;
6、投标文件问题澄清;
7、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
9、组成协议其它文件。
六、本协议书中所用术语含义和协议通用条款中术语含义相同。
七、鉴于甲方将依协议约定付款给乙方,乙方在此承诺,确保全方面正确按协议约定完成本工程勘察设计。
八、鉴于乙方将依协议约定进行本工程勘察设计,甲方在此承诺,确保按协议约定付款方法、付款时间支付勘察设计费给乙方。
九、双方违约责任适用本协议专用条款及通用条款约定。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捌份,甲方肆份,乙方肆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签署 。
注: 此为协议书样本,仅供参考,中标人需依据实际情况和业主签署对应协议!
第二部分 协议通用条款
1 定义
1.1 协议包含专用条件和通用条件。
1.2 协议是指协议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本协议条件、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投标文件(包含提议书和资料表),和在协议协议书中列出其它深入文件(假如有)。
1.3 发包人要求是指协议中列明工程目标、范围、勘察设计标准和其它技术标准,和对这类文件任何补充和修改。
2 通信交流
2.1 不管在任何场所给或颁发同意、证实、同意、确定、通知和请求时,这些通信信息全部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交付、传送或传输到协议中注明收件人地址;假如收件人通知了另外地址时,随即通信信息应按新址发送。
2.2 同意、证实、同意、确定不得无故被扣押或拖延。
2.3 承包人负责保留和照管每份承包人文件,直到被发包人接收为止。
3 法律和语言
3.1 协议受发包人所在国家和司法管辖区法律管辖。
3.2 争端裁决委员会由三位组员组成,其中承发包双方各一人,双方认可人士一人。
3.3 当协议任何部分文本使用一个以上语言编写,以汉字为准。
3.4 通信交流应使用约定语言,如未约定,应使用汉字。
4 文件优先次序
4.1 协议协议书;
4.2 中标通知书;
4.3 投标书和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4.4 招标文件;
4.5 招标人要求;
4.6 投标文件。
5 权益转让
5.1 承包人不得私自转让或以其它方法出让协议或协议任何权益,承包人须视推行协议为本身责任。
5.2 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能够将协议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她人完成。除采购和施工分包外,分包金额不得超出本协议总价值30%。接收分包人应该含有对应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接收分包人就分包项目负担连带责任,承包人和分包人之间不管其权利义务、分工怎样约定,承包人应该向发包人负担全部责任。
6 协议价格和付款
6.1 发包人支付费用已包含承包人推行协议所需全部支出,承包人收款同时开具发票,税金由承包人自理。
6.2 多种审查费用和税金分别由对应征收对象负担。
6.3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评标委员会、政府审查机构评审意见修改工作结果,不另行收费。
6.4 承包人提交服务结果文件前实施新规范造成修改或返工,不另行收费;提交服务结果文件后实施新规范必需修改,发包人应支付对应赔偿。
6.5 承包人服务结果文件经发包人确定后,因发包人修改而使承包人已经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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