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税:汇总缴纳税款申请审批(2010年更新)一、业务一个企业总机构或集团母公司和其分支机构或集团子公司的经营所得,需要由总机构或集团母公司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必须由总机构或集团母公司按税法的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进行申请确认。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1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6号)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汇总缴纳()税申请审批表,1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分支机构或集团子公司所在地工商部门的证明复印件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无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转下一环节;本涉税事项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