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个人具有转让限售股实质的其他交易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财税[2010]70号第二条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十条的规定‚个人转让限售股或发生具有转让限售股实质的其他交易‚取得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售股在解禁前被多次转让的‚转让方对每一次转让所得均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具有下列情形的‚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转让限售股;
(二)个人用限售股认购或申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份额;
(三)个人用限售股接受要约收购;
(四)个人行使现金选择权将限售股转让给提供现金选择权的第三方;
(五)个人协议转让限售股;
(六)个人持有的限售股被司法扣划;
(七)个人因依法继承或家庭财产分割让渡限售股所有权;
(八)个人用限售股偿还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由大股东代其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对价;
(九)其他具有转让实质的情形.
提示:应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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