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会计实务:个人转让普通住房有何个税优惠政策.doc

上传人:快乐****生活 文档编号:2352676 上传时间:2024-05-2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会计实务:个人转让普通住房有何个税优惠政策.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会计实务:个人转让普通住房有何个税优惠政策.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个人转让普通住房有何个税优惠政策 个人转让房产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如下:(一)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二)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三)为鼓励个人换购住房,对个人为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或出售现有住房前已购买另一套住房的,产权人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具体办法为:1.现自有住房房产证登记的产权人为个人或夫妻双方,在出售后1年内又以产权人名义或产权人配偶名义、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

2、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2.对于产权人个人或夫妻双方在出售现有住房前,以产权人名义或产权人配偶名义、产权人夫妻双方名义按市场价已购买另一套住房的,其出售现有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也视其原来已购另一住房的价值予以全部或部分免税。“现有住房”的房地产证登记时间必须早于“另购住房”的房地产证时间。“现有住房”为房地产证登记时间较早的住房,而非现在实际居住的住房。3.以其他人名义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产权人出售住房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予免税。4.重新购房的金额大于或等于原住房销售额(原住房为已购公有住房的,原住房销售额应扣除已按规定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的,全部退还或免征个人所得税;重新购房的金额小于原住房销售额的,按购房金额占原住房销售额的比例退还或免征个人所得税。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展开阅读全文
相似文档                                   自信AI助手自信AI助手
猜你喜欢                                   自信AI导航自信AI导航
搜索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