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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手续费代销方式的会计处理
根据所供销的商品数量向委托方收取手续费的销售方式。对于受托方来说,收取的手续费实际上是一般劳务收人。
因此,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受托方应在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例】甲公司委托乙公司销售B商品1000件,以每件100元的价格出售给顾客,乙公司按售价的10%收取手续费,该商品成本为80元/件,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实际销售时,即向买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该商品的售价为100000元,增值税额17000元。甲公司在收到乙公司交来的代销清单时,向乙公司开具一张相同金额的增值税发票。
(1)委托方甲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8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0
贷:发出商品80000
借:销售费用10000
贷:应收账款10000
(2)受托方乙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收到商品时
借: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代销商品 100000
贷: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000
②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应付账款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③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00
贷:应付账款 17000
借:代理业务负债或受托代销商品款 100000
贷:代理业务资产或受托供销商品 100000
④支付货款并计算供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117000
贷:银行存款107000
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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