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醒:这类发票抵扣联盖发票章不让抵扣进项! 宁波国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第一条规定: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所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抵扣联不需要盖发票专用章。因为这是单独规定的。深圳国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对盖章有什么特殊规定?答:根据国
2、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当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小陈税务说1.从实务的角度,建议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如税务机关要求“盖”可以补盖;如果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和报税联加盖印章,如税务机关要求“不盖”,您可就没有办法“涂改”或重开(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特殊性)哦!2.另外提醒: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内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7号)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纳税人识别号”栏内打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如购买方需要抵扣增值税税款,该栏必须填写,其他情况可为空。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