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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制造业分支机构无营业额需要纳税申报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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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制造业分支机构无营业额需要纳税申报吗 咨询:我司4月在海口成立,5月取得税务登记证,为外省非法人分支机构,制造业,独立核算,4-6月无营业额,所得税如何申报?独立核算与总公司有关吗?是否需总公司提供什么资料?请税官赐教。谢谢! 答复内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规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的,该居民企业为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适用本办法。企业应根据当期实际利润额,按照本办法规定的预缴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预缴额,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月或者分季就地预缴。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预缴,50%由总机构预缴。分摊所得税款比例复核期间,分支机构应先按总机构确定的分摊比例申报预缴税款。总机构应在每年6月20日前,将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方法计算确定的各分支机构当年应分摊税款的比例,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8]44号)附件4,该附件填报说明第二条第10项“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的计算公式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报送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同时下发各分支机构。 但是根据第十三条 新设立的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在设立当年申报所得税即可,而不用预缴,即使无营业额也要进行零申报。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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