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鼓励发展产业的进口设备是否免增值税?问:国家鼓励发展产业购进的进口设备,今年是否免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 答: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第43号公告规定: 1.自2009年1月1日起,对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中,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上述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在原规定范围内继续免征关税。 2.自2009年1月1日起,对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署税19997
2、91号)中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进行技术改造,以及按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批准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的自用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在原规定范围内继续免征关税。 3.自2009年1月1日起,对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城市轨道交通项目,以及其他比照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国发199737号)执行的企业和项目,进口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一律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在原规定范围内继续免征关税。 4.对2008年11月10日以前获得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的项目,于2009年6月30日及以前申报进口的设备及其配套技术、配件、备件,按原规定继续执行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政策,2009年7月1日及以后申报进口的,一律恢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符合原免税规定的,继续免征关税。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