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经营地发票审批管理(行政许可)一、业务概述外埠纳税人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异地经营,需要使用经营地发票时可以到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普通发票。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 三、纳税人申请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发票窗口提出申请,填报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发票领购及变更信息情况表(1份),并提供下列资料:(1)购票员身份证明(2)注册地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3)发票专用章印模(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四、流程图五、办理条件外埠纳税人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异地经营
2、,需要使用经营地发票时可以到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普通发票。 六、办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各区、市(县)主管税务机关740)this.width=740” border=undefined alt=“ src=“/jtym/Files/2014116111652656.jpg”七、受理时间及方式办税服务厅窗口即时受理。八、办理程序1、纳税人申请2、税务机关受理、审核3、税务机关审批4、文书送达5、经营活动结束6、资料归档九、办理时限窗口人员对纳税人提供资料不齐全的,填报补正税务行政许可材料告知书。经审核纳税人符合使用经营地发票条件的,应于受理之日起20日内做出决定,填制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能做
3、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将理由告知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填制不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窗口人员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将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发票领购簿或不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送达纳税人并制作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纳税人签字盖章。十、收费标准及依据无。十一、监督及服务评价电话0411-12366-1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