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税: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行政许可一、业务外埠纳税人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异地经营,需要使用经营地发票时可以到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普通发票。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注明的有效期前,根据纳税人的实际业务需要,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73号)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2.申请使用经营地发票申请审批表,1份3.需出示的资料(1)购票员身份证明(2)注册地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4.需报送的资料(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四、纳税人办理业务的程序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窗口受理税务机关调查税务机关核批办税服务厅综合受理窗口出件五、税务机关承诺办结时限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办结。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