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嫩江县第三中学学生安全手册
(试用稿)
一、省政府令: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69号 《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措施》浙江省中小学校学生人身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措施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学生人身安全,预防和处理学生人身安全事故,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学校在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学生人身安全事故(以下简称学生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适用本措施。
第三条 学生安全事故预防应该坚持安全优先、多方配合、共同负责标准。 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应该正当、立即、公开、公正,做到事实清楚、责任明确、处理合适。
第四条 学校对学生负有安全教育、管理、保护职责,并建立健全对应管理和保护学生规章制度。 学生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该推行监护职责,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并配合学校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方法。学生应该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服从学校教育和管理,不得从事危及本身或其它学生人身安全活动。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该加强对学生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领导,督促各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加强对学生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监督管理,并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工作。 公安、卫生、交通、建设、劳动保障、文化、体育、工商、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部门,应该依法推行学生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职责,为学校和学生发明安全环境。 学校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应该帮助学校和相关部门维护学校安全环境,为学生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工作发明条件。
第六条 各企机关、社会团体及其它组织和个人,应该关心、珍惜学生身心健康,主动支持学生安全事故预防工作,为学生安全事故处理提供帮助。新闻媒体应该加强对学生安全知识宣传,为学生安全事故预防和处理营造良好舆论气氛。
第二章 事故预防和监督
第七条 学校应该根据学生不一样年纪段生理、心理特点和教育教学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施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制。 学校应该对老师及其它职员进行安全业务培训,指导和督促其推行对应岗位职责。
第八条 学校应该依据学生不一样年纪段生理、心理特点和教学活动特点,对学生进行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安全及自救自护教育。学校教育课程设置应该包含安全教育内容。
第九条 学校教育教学、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必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并按要求配置消防设备,确保安全通道通畅。学校举行者应该为学校配置符合标准教育教学、生活服务设施设备,提供必需人员、经费保障;学校自行添置设施设备亦应该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学校应该加强对设施设备管理和保养,确保其使用安全;对有危险性设施设备、教学科研试验仪器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必需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并实施严格管理。 学校应该在含有危险性教育教学、生活服务设施设备上及校内施工区,设置显著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条 学校食品、药品、饮用水及提供给学生教学用具等物品必需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学校选择和学生生活、学习相关产品和服务时,应该选择质量和安全性能符合对应标准产品和服务。
第十一条 学校实施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非学校人员和车辆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将非教育教学活动所需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动物及其它危及人身安全物品带入学校。 学校应该建立健全住宿学生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方法,设专员负责管理住宿学生生活和安全保护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文化娱乐、体育、劳动、教学试验等教育教学活动,应该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组织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和其它校外集体活动,应该将活动内容和安全保护方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立案,活动内容和方法应该适合学生年纪和生理、心理特点,并做好对应安全教育和示范,采取必需安全保护方法。 学校应该在放假前做好学生假期安全教育;在寒、暑假及其它节假日期间组织学生开展活动,应该根据前款要求做好对应工作。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与或从事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活动;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抢险、救灾等未成年人不宜参与活动。
第十三条 学校应该制订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生台风、地震、洪水、火灾等重大灾难和突发公共卫生、环境污染事件时,学校应该立即开启对应应急预案,快速采取应急安全保护方法,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必需时能够临时停课,并立即汇报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
第十四条 学校应该有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机构并配置对应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学校应该对学校安全情况进行常常性检验,发觉安全隐患,立即处理或汇报相关部门给予处理。
第十五条 老师及其它职员应该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发觉有危及学生人身安全行为,应该立即告诫或阻止;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它欺侮人格尊严行为。
第十六条 学生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该配合学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学生有特殊体质或疾病,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该立即安排学生健康检验和诊疗,必需时通知学校;如需请假,应该立即按学校要求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七条 教育行政部门应该实施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制订学校安全管理规范,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对应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检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应急预案和学生安全事故预防方法落实情况。 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及不落实学生安全事故预防方法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应该督促其限期整改。
第十八条 公安部门应该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机构建立联络制度,帮助学校开展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对学校及其周围治安管理和消防安全检验,督促学校消除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立即阻止和查处危害学生安全违法活动。 公安、交通部门应该依据各自职责在学校周围公路和城市道路按要求设置避让学生、禁鸣喇叭、减速慢行、人行横道等交通标志、标线,并做好交通管理工作;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监管。
第十九条 卫生部门应该加强对学校和学生疾病预防、食品卫生、身心保健等卫生知识指导,依法加强对学校和为学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生产经营者落实卫生安全方法情况监督检验。
第二十条 学校及其周围不得建设对学校安全有重大影响项目;不得进行有污染环境及其它影响学校和学生安全、卫生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依傍学校围墙搭建建(构)筑物;不得在学校及其周围设置歌舞、电子游戏、互联网上网服务等限制未成年人进入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 学校门前及其两侧不得设置集市贸易、摆摊设点、堆放杂物;不得设置影响学生安全或正常通行设施设备。 建设、环境保护、文化、工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相关部门和学校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应该依法加强对学校及其周围建设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阻止违反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要求活动,清理违章建(构)筑物、设施及物品。
第二十一条 为学校提供产品和服务单位和个人,应该落实各项安全、卫生保障方法,提供教育教学活动场所、设施设备、教学用具、饮食及其它服务必需符合对应安全、卫生标准。
第二十二条 教育行政部门能够组织当地域学校参与学生安全事故学校责任保险。 学校投保责任险,所需经费由学校举行者负担,以学校为单位支付。不得向学生摊派或变相摊派。 提倡学生父母或其它监护人为学生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章 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三条 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后,学校应该立即采取方法救护受伤害学生,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立即通知受伤害学生父母或其它监护人。 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应该为受伤害学生救护提供必需帮助。
第二十四条 医疗救治机构接到学生安全事故救助请求时,应该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实施救治;本机构技术力量不足或救治设备欠缺,应该立即汇报卫生部门或请求邻近医疗救治机构给援助。
第二十五条 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该在二十四小时内将相关情况汇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及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生重大学生安全事故,应该立即汇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接到重大学生安全事故汇报后,应该立即汇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发生违法犯罪活动、交通事故和出现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学校应该立即汇报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接到汇报后应该立即组织人员前往处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该立即组织调查处理;学校无法调查处理,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发生重大学生安全事故,由学校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教育、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法律、法规另有要求,从其要求。 投保学生安全事故学校责任险,学校应该立即通知保险机构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生安全事故调查应该遵照客观、公正、立即、正当标准,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 学校相关人员和受伤害学生父母或其它监护人,应该主动帮助、配合事故调查,提供真实情况和相关证据材料,不得拒绝、阻挠、推诿,不得弄虚作假。 受伤害学生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有权了解事故调查相关情况,事故调查者应该如实告之。
第二十八条 学生安全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能够自行协商处理;协商处理,应该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该载明当事人基础情况和学生安全事故原因、损害情况和协商确定赔偿方法、数额等,并由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署名、盖章。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学生安全事故损害赔偿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能够向学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设置学生安全事故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教育行政部门或学生安全事故调解机构应该尊重当事人意愿,立即、公正、客观地进行调解,并自收到调解申请书之日起60日内结束调解。 经调解达成协议,应该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该载明当事人基础情况、调解机构名称和学生安全事故原因、损害情况和调解确定赔偿方法、数额等,由当事人在调解书上署名、盖章,并加盖调解机构印章。
第三十条 当事人对学生安全事故损害赔偿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能够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学生安全事故依法调查处理,不得欺侮、殴打老师及其它职员、学生,不得侵占、损毁学校教育教学、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和其它财产,不得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第三十二条 学生安全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应该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汇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其中重大学生安全事故处理结果,教育行政部门应该汇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第四章 事故责任和赔偿
第三十三条 学生安全事故责任应该由有过失一方负担;过失方是两方以上,应该根据过失大小,分别负担对应责任。法律、法规另有要求,从其要求。
第三十四条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应该负担对应责任: (一)学校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立即采取补救方法; (二)学校使用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三)学校对教育教学、生活设施设备等管理、使用不妥; (四)学校向学生提供食品、药品、饮用水、教学用具及其它物品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五)学校组织学生参与教育教学活动或社会实践等校外活动,未按要求对学生进行对应安全教育,或未采取必需安全保护方法; (六)学校组织学生从事有危险性活动或在有危险性活动场所活动; (七)学校知道学生有不适应某种场所或某种活动特殊体质、异常心理状态、特殊疾病,未采取必需方法; (八)学校发觉学生突发疾病或受伤害,未立即采取对应救护方法致使损害扩大; (九)老师及其它职员欺侮、殴打、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十)老师及其它职员擅离工作岗位,或虽在工作岗位但未推行职责,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 (十一)老师及其它职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职责期间,发觉学生行为含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需管理、告诫或阻止; (十二)老师及其它职员患有可能对学生人身安全造成危害身心疾病,或含有其它对学生人身安全造成危害行为倾向,学校未采取有效方法; (十三)学校发觉学生应到校而未到校、私自离校或获知学生身心异常及其它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相关信息,未立即通知学生父母或其它监护人; (十四)其它应该依法由学校负担责任情形。
第三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学校尽了管理义务并无过失,学校不负担责任;事故责任应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其它相关要求认定和负担: (一)学生自行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 (二)学生不服从管理私自外出或自行组织活动期间发生; (三)在放学或放假期间,学生违反学校要求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活动期间发生; (四)学生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共行为准则,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和纪律,经学校教育拒不更正,实施按其年纪和认知能力应该知道危险或可能危及她人行为; (五)学生有特异体质、异常心理状态、特殊疾病,学校不知道,学生、学生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未通知学校; (六)学校发觉学生有行为、身体、情绪上异常情况,采取必需方法后,立即通知其父母或其它监护人,但学生父母或其它监护人未推行对应监护职责; (七)老师及其它职员实施和其职务无关个人行为造成; (八)学生之间意外行为造成; (九)学校和学生本身原因以外突发性、偶发性原因造成; (十)学生自杀、自伤、突发疾病或其它本身原因造成; (十一)在对抗性或含有风险性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 (十二)不可抗力造成; (十三)其它依法不应该由学校负担责任情形。
第三十六条 学生安全事故损害赔偿费用由责任人负担。 学校对学生安全事故负担损害赔偿责任,应该支付赔偿费用;学校无力支付,由学校举行者负责筹措。学校不负责处理和学生安全事故无关事项。 损害赔偿费用范围和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其它相关要求,依据事故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十七条 当事人对学生安全事故均无过失,学校、其它当事人依据实际情况,对受伤害学生给合适经济赔偿。
第三十八条 老师及其它职员在推行职务中有意或过失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学校负担损害赔偿责任后,能够向有责任老师及其它职员行使追偿权。 其它单位和个人为学校提供产品和服务造成学生安全事故,提供产品和服务单位和个人应该负担损害赔偿责任;学校已先行支付赔偿费用,应该向提供产品和服务单位和个人行使追偿权。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它相关部门,未推行对应职责,对学生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或在学生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由相关部门依法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它责任人员给行政或纪律处分。
第四十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它相关部门对学校关键责任人和其它责任人给行政或纪律处分: (一)管理混乱和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学生安全事故预防方法不落实,经相关部门督促限期更正而逾期未改; (二)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学校负相关键责任且情节严重; (三)学生安全事故发生后,不立即采取救护方法造成损害扩大; (四)明知校舍或其它教育教学、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不汇报、不采取方法; (五)未根据本措施要求立即汇报学生安全事故; (六)拒绝、阻挠学生安全事故调查,或提供虚假情况、隐瞒事实真相; (七)其它违反本措施要求应该给行政或纪律处分情形。
第四十一条 对学生安全事故负有责任老师及其它职员,由学校给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品行不良、欺侮学生影响恶劣,可给予解聘;违反治安管理要求,由公安机关依法给治安行政处罚。
第四十二条 违反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对学生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学生,学校应该依据相关学校管理要求,给对应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要求,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三条 为学校提供产品和服务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造成学生安全事故,由相关部门对提供产品和服务单位和个人依法查处。
第四十四条 对阻挠、干涉学生安全事故依法调查处理,或欺侮、殴打老师及其它职员、学生,或侵占、损毁学校教育教学、生活服务设施设备和其它财产,或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公安机关应该给予阻止并依法处理。 前款当事人造成学校或老师及其它职员、学生财产损失、人身伤害,学校和受伤害老师及其它职员、学生能够依法要求当事人赔偿损失,或负担其它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措施要求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本措施下列用语含义为: (一)中小学校,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经依法同意设置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一般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其它程度相当教育机构; (二)教育教学活动期间,是指非寄宿制学生在校内活动期间、寄宿制学生住校期间,和学校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期间; (三)学校举行者,是指举行学校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或群众团体)和民办学校出资人。
第四十七条 本措施自5月1日起施行。
二、应急预案
缙云中学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和对突发事故处理综合能力,提升紧抢救援反应和协调水平,确保快速有效地处理各类重大突发事件,保障全校师生财产和生命安全,依据省教育厅、市、县教育局和县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制订本应急处理预案。
第二条 以“三个代表”关键思想为指导;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工作方针;以“以人为本、群防群治”为工作立脚点。开展各项救援工作,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有效地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预案适适用于学校范围内发生重大灾难和重大突发事件,包含发生较大食物中毒、校舍坍塌、锅炉爆炸、严重交通事故、较大灾情、严重工伤事故、消防事故等需要紧抢救助事件。
第四条 组织领导 。建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李岳林,常务副组长:吴丽明(、666509)。副组长:樊文亮(、661203)、周爱忠(、686968)、张弩(、613888)、丁敏林(、668465)、施林栋(、665536)、麻启兴(、662121)、王利华(、618000)、骆美玲(、667063)、郑英杰(、669764)、李明(、669545)、徐月新(、619988)、陈炳强(、658575)。
第五条发生下列突发事件:
(1)发觉学生身体不适生病。
(2)发觉学生打架、斗殴。
(3)发觉学生无故不到。
老师及其它教职员应该推行各自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突发事件发生后,任何知悉教职职员及学生全部有义务立即采取方法救护受伤害学生,保全相关证据,并立即通知班主任和政教处。
第六条 发生下列重大突发事件。
(1)造成师生职员死亡以上事故;
(2)一次造成师生职员10~30人及以上急性中毒事故;
(3)校舍坍塌、锅炉爆炸、火灾发生;
(4)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交通事故。
(5)其它性质尤其严重、产生重大影响事件;
重大安全事件、重大疫情及中毒事故发生后,任何知悉教职职员及学生全部有义务立即报校长室,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员必需立即抵达事故现场,作出果断处理。学校必需在2小时内以最快联络方法汇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同时报分管领导和联络科室。假如情况严重,则应随时电话汇报。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迟报或漏报,假如引发处理延误而造成事件加剧,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对应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七条不一样突发事件处理预案
(1)法定传染病暴发流行:学校依据上级对“法定传染病暴发流行”相关情报,立即做好本单位师生职员和外界隔离工作。对有发觉传染病人、疑似病人和带菌者,急时采取方法送县级医院或专业病院进行隔离诊疗,同时要立即上报县教育局和县疾控中心。
(2)群体性食物中毒:同时如发觉单位群体三人以上恶心、呕吐、腹泻等现象,应立即到医务室检验,向医务人员说明可能原因,医务人员应立即汇报总务、政教相关人员并将中毒师生职员立即送达县级医院诊治,并保护好现场方便查明中毒事件发生原因,同时上报县教育局和县卫生防疫部门。
(3)校舍坍塌:在确定不会再次发生险情基础上,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努力确保抢险现场有序,并立即上报信息。
(4)交通事故:学校或单位组织师生职员外出活动遇交通事故,立即和所在地交警联络报警,同时和所在地医院联络救援,并立即上报信息。
防事故:发生火灾时,要立即有序地将师生职员撤离火灾现场,立即拨打“119”报警,不准学生参预救火,在确保人身安全前提下,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努力确保抢险现场有序,并立即上报信息。
碰到暴雨、暴风雪、冰雹、严寒、台风等恶劣天气:总务处应亲密关注天气改变,立即向校长汇报。校长召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会议,依据实际情况作出紧急部署,组织人员值班,政教处公布相关注意事项,总务处作出相关紧急方法。
晚上碰到停电,领导小组组员必需立即抵达现场组织人员疏散,各班班主任(寝室管理员)立即深入教室(寝室)。
第八条 事故调查处理必需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方法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四处理不放过,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即“四不放过”标准。
(1)事故调查组向发生事故单位、现场证人及相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取证、索取相关资料,各相关单位、人员必需无条件给配合,无保留提供相关资料、证据和调查组要求其它资料,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后,如实写出事故调查汇报。
(2)调查时限:重大突发事件调查时限为10天,特殊情况不超出30天。
三、班级安全条约
为了保护学生人身安全,保障学校各项教育、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特制订本条约,各班级和全校师生必需认真落实实施。
一、人人务必增强安全意识,时时、事事把安全放在首位,杜绝任何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学习,严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三、回家或回校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须查明水情,确定安全后才慢速经过。
四、回家、回校途中不得打闹、玩水、玩火、逗留或外出游玩、要直接来校或回家。
五、班级、团支部组织同学参与集体校外活动,一定要事先作出周密计划,制订有力安全方法,上报相关部门,经同意方可外出,外出期间要严厉纪律,班主任或相关带队老师务必时时四处和学生集体在一起活动。亲密注意学生活动情况,以防事故发生。
六、体育课、课间操、课外活动和运动竞赛,全部要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制订安全方法。课间文明休息、活动,不准搞有些人身安全危险活动。
七、午睡、课外活动期间,晚饭和晚自修下课后,一律不准私自外出洗澡游泳。住校生要求在校洗澡,通校生要求在家洗澡。
八、在试验课中,要安全使用电器和化学药品,避免事故发生,平时不准随便触摸、玩弄电器,以免造成触电事故。
九、注意宿舍安全,防火防盗。熄灯后一律不准点蜡烛,关好门窗按时睡眠;离开宿舍时,(室内无人)必需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十、加强食品卫生常识学习,增强食物卫生意识,自觉预防食物中毒发生。
安全工作,务必引发全校师生高度重视。各班级、各同学一定要时刻不忘“安全”,以确保我校全体学生人身安全。
四、安全知识
(一)、消防安全
1、灭火基础知识
(1)、 隔离法:将着火物移开,不和其它物品接触。
(2)、窒息法:隔离空气接触火,用干粉灭火器、砂、湿棉被等物灭火。
(3)、冷却法:用水、灭火器将火冷却。
(4)、报警:火警电话119。报警要报清失火具体地点。
2、火海逃生十大要诀
第一诀:熟悉环境,暗记出口。
当你来到商场、宾馆和饭店时,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一旦大火燃起、浓烟密布时,便能够摸清道路,立即逃离现场。
第二诀:通道出口,通畅无阻。
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是火灾发生时最关键逃生之路,应确保通畅无阻,切不可堆放杂物或设闸上锁。
第三诀:保持镇静,快速撤离。
突遇火灾,首先要强令自己保持镇静,快速判明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措施,千万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相互拥挤、乱冲乱撞。撤离时,要注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当火势不大时,要尽可能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逃到天台、阳台处。
第四诀:不入险地,不贪财物。
不要因为害羞及顾及珍贵物品,而把宝贵逃生时间浪费在穿衣或寻求、拿走珍贵物品上。
第五诀:简易防护,不可缺乏。
家中、商场及酒店应备有防烟面罩,逃生时可用防烟面罩。最简易方法也可用毛巾、口罩蒙鼻,用水浇身,匍匐前进。因为烟气较空气轻而飘于上部,贴近地面逃离是避免烟气吸入最好方法。
第六诀: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第七诀:缓降逃生,滑绳自救。
高层住宅、写字楼应有高空缓降器或救生绳,人员能够经过这些设施安全离开危险楼层。也可用身边绳索、床单、窗帘、衣服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从窗台或阳台沿绳缓滑到下面楼层。
第八诀:大火袭来,固守等援。
大火袭近时,能够采取关紧门窗,用湿毛巾、湿布塞堵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蒙上门窗,预防烟火渗透等措施,等候救援人员到来。
第九诀:发出信号,寻求救援。
被困者要尽可能呆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觉和能避免烟火近身地方,立即发出求救信号,引发救援人员注意。在将要失去知觉前,应努力滚到墙边,便于消防人员寻求、营救,因为消防人员进入室内全部是沿着墙壁探索前进。
第十诀:火已烧身,切勿惊跑。
火烧身时,千万不可惊跑拍打,因为奔跑和拍打时会形成风势,促旺火势。最好措施是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翻滚,压灭火苗。
(二)、交通安全
1、文明交通承诺内容:
(1)、文明行路:自觉走人行道,过马路走人行横道,过路口服从人行信号等灯指示,不乱穿马路;
(2)、文明乘车:遵守乘车秩序,文明礼让,不携带违规物品,遵守管理要求,并配合司乘人员共同维护乘车秩序。
(3)、文明骑车:尊重道路通行权利,不逆向行车,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不乱占车道,不乱停乱放,不违章带人,不骑无牌、无证或牌证过期车辆。
2、交通行为规范:
(一)行人经过路口,必需遵守交通信号。行人必需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些人行道靠右边行走。
(二)横过车行道时,须走人行横道,不得斜穿马路。经过有交通信号控制人行横道,必需注意车辆,不准追逐、猛跑,没有些人行横道,须直行经过,不准在车辆临近时忽然横穿。
(三)不穿越、翻越交通护拦。不站在车行道上或逆向招呼出租车,不在道路上打闹、坐卧、停留或做其它防碍交通活动,乘坐机动车上、下车时,必需从右侧上下车,不从车前横穿马路。
(三)、食物安全
1、青春期饮食提醒
中学生正处于快速生长发育期,膳食中一些营养素,如蛋白质、铁、钙、锌、碘摄入不足现象在一些地域时有发生,其它营养素不足也会在特定条件下发生。所以,青少年日常饮食应多样化,以提供充足、全方面、均衡营养,确保身体发育所需。青春期饮食应注意:
(1)、多吃谷类、供给充足能量 。青少年对能量需要高于成人且男性高于女性,每日约需10040—11720千焦耳(2400-2800千卡)。
(2)、确保鱼、肉、蛋、奶、豆类和蔬菜、水果摄入。
(3)、避免暴饮暴食、偏食挑食及盲目节食,少吃零食,养成良好饮食卫生习惯。
(4)、养成吃早餐良好习惯。
2、不可同时食用食物:
(1)、鸡蛋和豆浆不宜同食。
(2)、萝卜和橘子不宜同食。
(3)、柿子和白薯不宜同食。
(4)、牛奶和巧克力不宜同食。
(5)、羊肉和西瓜;香蕉和芋头;松花蛋和红糖;豆腐和蜜糖;黄瓜和花生;芥菜和兔肉;狗肉和绿豆;柿子和螃蟹——这些食物也不宜同时食用。
3、不吃腐烂变质食物
腐烂变质食物中带有大量细菌和病菌和它们产生毒素,吃了这食物后,会立即中毒,出现上吐下泻急性
(四)、活动安全
为了规范我校集体活动程序,维护正常秩序,保障师生职员人身安全,从制度上杜绝安全隐患。依据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缙云中学集体活动安全管理暂行要求。本暂行要求适适用于本校教职员和学生班级组织多种集体活动。
1、校内集体活动:
在校园内组织大型集会(含全校师生职员大会、表彰大会、文艺晚会、游园晚会等),要注意场地安全,备有良好通风、降温和消防设施,要确保场地出口通畅,方便人员疏散;组织会议部门及相关人员,要严密组织,维持会场秩序,如发生意外,应有序地组织师生撤离会场,预防拥挤、践踏事故发生。
1. 体育活动安全
1、须穿运动鞋和宽松衣服参与运动,必需时能够光脚。
2、运动前坚持热身,运动后注意放松
3、为避免以外伤害事故发生,上体育课时学生不得佩带证章、胸卡、手表、钥匙、小刀、饰物等硬质物品。
4、上体育课时学生要以正确方法使用体育器材、设备、未经老师同意或自己不会使用器材、设备、学生不得使用。难度较大或有一定危险动作,须在老师指导和同学帮助、保护下练习,完成掌握后方可自行练习。
5、学生上课时、训练时要自行检验场地、器材等是否合乎要求、如不符合,应向老师提出或自行避开、更换等。学生要有自我意识和能力。上课时学生不准进行非教学要求活动,更不准进行非教学要求活动,更不准私自离开教学活动区。老师要严格考勤。
6、运动中冲闯有度,讲谦让,讲友谊,讲规则。
7、身体不好不勉强,特殊情况须通知。
2. 学校集会和集体活动安全
可能发生伤害:中暑、挤伤、跌伤、骨折、窒息、烧伤、脑震荡、死亡。
① 上下楼梯不要拥护、礼让慢行。
② 不相互追逐疯打。
③ 不开无味可造成伤害玩笑。
3. 校内劳动安全
① 严禁学生擦楼房外窗玻璃。
② 做清洁时、预防滑倒跌伤、玻璃划伤、钉子刺伤。
③ 严禁学生用湿布擦电器旋扭开关。
4. 学生试验安全
学生必需严格遵守各试验室试验规则(具体规则见各试验室)。
2、校外集体活动应注意:
(1)、学生参与集体(班、级、社团、协会、部等单位)校外活动,要以书面形式向校办室、政教处请示,经学校责任人研究,做出周密计划,严格组织,并有学校责任人或老师带队。学生组织任何外出集体活动,必需有两名以上老师作领队。外出前事先派人勘查活动场地、环境。要建立大型集体外出活动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制度。
(2)、活动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时,必需符合安全要求,假如到校外租车,必需租用含有营运资格单位车辆,并要求该单位配置专职司机,不得超员运载,不得乘坐没有驾驶执照人员驾驶车、船。
(3)、外出集体活动必需严密组织,严格纪律。参与外出活感人员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不能私自脱离集体;不管教职员或学生,全部不能下江、河、湖、海、水库游泳,也不能开展攀爬悬崖等危险活动。
(4)、参与校外集体活动场所、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必需坚固安全,出入道口通畅,场内消防设备齐全有效,放置适当。
(5)、到浏览区和游乐场所活动,一定要注意其合理容量。不要组织学生到超容量地方或场所活动。不能违反消防部门、林业部门及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在林区、自然保护区内或周围地域烧烤,或举行营火或篝火晚会,要预防火灾及其它安全事故发生。
(6)、学校组织学生参与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劳动,必需坚持安全、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标准。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规则。
(7)、组织学生参与相关单位举行集体活动,必需有安全保障方法。在没有严密组织工作和切实安全方法情况下,不管是何单位组织活动,学生全部能够拒绝参与。
(8)、严格外出集体活动安全责任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谁组织,谁负责标准,外出集体活动组织者、带队老师,要增强安全意识,对参与集体活感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周密组织,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凡属责任心不强,要求不严,对参与集体外出活感人员放任自流而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组织者、领队老师和相关人员责任。
3、防贼防盗
注意私人财务保管。住校生大量现金不要放在寝室或随身携带,应该立即存到银行或委托班主任保管;通校生尽可能不将珍贵物品带到学校,自己抽屉要上锁;
(五)、常见疾病防治
1.预防龋齿
预防龋齿最好措施就是保持口腔卫生。天天早晚刷牙使用保健牙刷和含氟牙膏,刷牙方法要正确。少吃甜食,养成吃东西后立即漱口,睡前不吃东西好习惯。每六个月或十二个月进行一次口腔检验,发觉龋齿立即充填诊疗。
2.预防近视眼
(1)“二要”:读书写字姿势要端正,眼和书本距离保持一市尺;连续读写一小时左右要休息片刻,或向远处眺望一会儿。
(2)养成良好用眼习惯,做到“五不”:不在光线太暗及光线过强地方读写;不在动荡车厢里、走路时看书;不连续长时间读写;不趴在桌子上读写或躺在床上看书;不看字体太小或印刷不清书。
(3)坚持做眼保健操,平时注意加强营养,主动参与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4)定时检验视力,发觉视力下降要及早诊疗。尤其是视力下降到0.5时,极有可能发展为近视眼,应尤其关注。
3.预防脊柱弯曲异常
(1)注意从小培养学生正确坐、立、行姿势。
(2)学校和家庭要为学生配置适合学生身高课桌椅。
(3)学校要上好体育课,体育活动内容要多样化。尤其是组织学生开展肋木、单杠、双杠、平衡木、跳马活动。
(4.预防沙眼
预防沙眼关键方法是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不和她人共用毛巾、手帕、洗脸水,更不要用脏手揉眼和用脏手帕、衣袖擦眼睛。手帕、毛巾要常常烫洗或煮沸消毒。要勤洗手和剪指甲。得了沙眼要立即诊疗。
5.肠道传染疾病
肠道传染病包含: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小儿麻痹)、痢疾、伤寒、副伤寒、霍乱、副霍乱等。
预防肠道传染病关键应管理传染源,发觉病人应隔离诊疗,对和病人接触亲密人也要检验或预防性服药。要认真搞好环境卫生、饮食卫生,保护水源,搞好厕所卫生,严格粪便和污水处理,消亡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动物。教育学生养成饭前便后要洗手、不喝生水、瓜果要冲洗洁净、不吃变质饭菜等卫生习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预防接种工作。
6.呼吸道传染病
呼吸道传染病关键包含:流感、麻疹、水痘、流行性脑脊髓炎(流脑)、流行性腮腺炎、白喉、百日咳等。
预防接种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关键手段之一。其它预防方法关键是加强病人隔离诊疗,教育学生不乱吐痰、擤鼻涕,咳嗽时要用手帕捂住口鼻。教室天天要开窗两次,每次10分钟通风换气。还能够用食醋熏蒸教室、宿舍。
(六)、艾滋病安全
一、基础概念
1、艾滋病
艾滋病是由艾滋病病毒引发严重传染病。引发艾滋病病毒称为艾滋病病毒。在有些宣传资料见到“HIV”就是代表艾滋病病毒。艾滋病病毒医学全称是人类免疫缺点病毒。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关键破坏人白血球,使人体抵御力逐步下降,最终完全失去抵御力,出现多个极难治愈病症,病人表现症状无特异性,病死率极高。
艾滋病病毒很脆弱,白血球外艾滋病病毒在外界环境中很快死亡,常见消毒药品,如“84”消毒液、漂白粉精片、消毒灵、酒精全部能将它杀灭。
2、传输路径:
一、传输艾滋病病毒四种关键体液
艾滋病病毒大量存在于人体血液、组织液、淋巴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中。乳汁中也含有一定量艾滋病病毒。通常,传输艾滋病病毒体液有四种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和乳汁。
二、日常接触不传输艾滋病病毒
在日常生活接触中,不会造成艾滋病病毒传输。以下路径不传输艾滋病病毒。
接吻
共用毛巾、马桶
拥抱和握手
共用茶杯和餐具
同一泳池游泳
蚊虫叮咬
(七)、网络安全:
1、中小学网络文明条约
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
要老实友好交流,不欺侮欺诈她人;
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聚会网友;
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
要有益身心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