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福建地税:扣缴税款变更登记
一、业务概述
(一)纯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扣缴税款登记。
(二)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按照税务变更登记程序办理。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3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2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
三、扣缴义务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扣缴义务人登记表》,2份
四、扣缴义务人应提供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纯扣缴税款登记的)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扣缴义务人办理业务的时限与要求
1.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办理相关证件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扣缴税款登记;
2.收件为复印件的,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由扣缴义务人盖章确认。
六、税务机关办理的流程与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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