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景观工程合同
工程名称:***项目展示区景观工程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地 址: 电话:
施工单位:
地 址: 电话:
签订日期: 2014年 10月 日
项目展示区景观工程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洽商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将 项目展示区景观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与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项目展示区景观工程。
1-2工程地点: 。
1-3工程内容: ***展示区1#、19#、12#室外园林绿化工程。
1-4工程范围:具体工作内容见 展示区1#、19#、12#室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图纸范围内围墙、水景、钢结构、木作、给排水、景观工程、绿化苗木、微地形、景观路、景观小品、景观硬铺装工程、景观照明) 。
第2条 工期及质量要求:
2-1工期 天。
2-2工程质量等级。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条件。本工程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
第3条合同价款及计算依据:
3-1合同总价(暂估价): ( 元)。
3-1-1双方约定合同价款:
固定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包干,合同最终的工程量以竣工图为依据。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按如下原则调整,调整后的总价包死,进度付款和结算按调整后的总价执行;
a. 若相同清单项出现不同综合单价,则以综合单价低的为准并调整其总价;
b. 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甲方有权纠正并调整乙方的不平衡报价并直接调整合同总价;
c. 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单价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采购供应主要材料设备价格表中的报价不符,则以低者为准,并调整合同总价;
d. 单价分析表中所报单价与工程量清单中该项综合单价不符,则以低者为准,并调整其合价;
3-1-2措施项目清单中,除费率计价项的措施费外,其余措施项目清单全部包干,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3-1-3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依照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3-1-4人工费按72.5元/工日,与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差额部分计入价差。
3-1-5本工程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计价按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版《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文件标准执行。
3-2现场工程签证,乙方应按甲方的签证程序办理。未经甲方书面确认,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的材料,均按不合格材料对待,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3本工程所用的草坪、花木、景石及其他材料应得到甲方的书面认可。
3-4假如乙方认为需要超时工作,以便按时完工,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5如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第4条 图纸、资料:
4-1本工程施工图由乙方设计。工程竣工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
第5条 甲方应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以下事项:
5-1将施工所需水、电、道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施工现场双方商定地点,并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乙方所用水、电由乙方装表、乙方按表计实耗量按双方约定的单价现场核算价向甲方交费。(价费如何取?)
5-2组织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及时签发会审纪要。
第6条乙方应负责办理以下事项:
6-1向甲方代表提供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
6-2及时维修施工使用的水、电线路、围栏和警卫设施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事故、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责任。
6-3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按规定承担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6-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若甲方提前使用,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6-5按约定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6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物垃圾。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每延期交工一日,自延期交工之日起至正式交工之日止每日应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7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7-1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7-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作,工期不顺延。
第8条 质量与验收:
8-1乙方应建立切实有效的质量保护体系,必须严格按照审定的图纸施工,保证苗木成活率达100%。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对于不合格的部分应无条件返工并自付费用,且该部分质保期重新开始计算。
8-2施工中应充分体现设计的主题思想,使绿化、景观和周围建筑物相协调,真实反映环境的风格和意义,做到局部精细、整体和谐、层次分明、布景合理、色彩协调。
8-3本工程实行样板带路,乙方在单项工程进行大规模施工以前,应先做好样板并通知甲方现场工程师代表及相关人员确认后方能进行大面积施工。
8-4硬景和水电安装工程施工。验收应满足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电气安装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及其他相关图集、规范、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硬景部分的装饰或贴面,其颜色和效果必须满足设计、甲方的书面要求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的有关规定。
8-5软景工程施工及验收应满足现行《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及《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草)》(CJ /T34-91)的有关规定及园林绿化施工验收标准(详附件)。植物栽种以及验收均要接受甲方委托人员的全面监督。
8-6工程完工时应做到景石干净、交工区域无建筑垃圾、无枯枝、步行石干净。
8-7工程施工应注重过程和施工程序,乙方应通过严格的工艺流程来保证施工质量,工艺过程必须留下记录。
8-8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甲方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8-9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甲方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的,乙方须积极配合整改,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的,由乙方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10甲方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查检验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8-11因甲方指令失误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8-1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甲方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甲方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甲方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甲方已经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对于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必须经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乙方应在验收前向甲方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8-13重新检验 :无论甲方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14工程资料移交: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5 日内,乙方应将符合工程验收备案条件的工程竣工资料移交 2 套及相关资料、物等移交给甲方,作为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8-15工程移交:
竣工验收合格后 3 日内由乙方列出工程移交清单(植物部分需保活期满后7日内列出移交清单),逐项向甲方和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移交,移交清单经各方签字确认后作为交接依据。若移交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无条件进行整改,直到合格(以甲方和监理单位工程师验收确认为准)后方可移交。植物部分若移交清单与结算收方清单不符时,按甲方和其委托的物业公司的要求进行补栽、更换或扣除该部分植物的结算价格。若移交时间超过约定工期,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移交后如发现因乙方原因而未经验收或者不合格的部分工程内容,必须进行补充验收或者重新验收,工程移交的时间应该从补充验收或者重新验收合格(以甲方验收确认为准)之日起,重新计算保修期限。工程移交仅意味着工程使用权的移交,乙方的维修养护义务不随工程移交而发生任何变化。
甲方因特殊情况未经验收而提前使用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除甲方直接造成的损坏外,均由乙方承担其工程质量返工和维修的责任。
第9条 工程款支付:
9-1本工程无预付款。人员进场后付30%。
9-2工程进度款:按工程形象进度的支付至80%。
9-3 竣工验收合格且结算完毕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5%,余款5%作为保修金。
9-4甲方付款时,乙方出具等金额合法的发票(建筑工程发票必须在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局代开),当甲方支付至合同(或决算)总价的95%时,乙方需提供与最终决算等金额的合法发票(包含甲供材、质保金)。
第10条 材料设备供应:
10-1本工程所需材料、苗木由乙方按约定采购。
10-2凡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是经甲方认质认价,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的产品。
第11条 材料及成品保护:
11-1本工程所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需符合设计要求并附质保书、出厂合格证和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证(植物部分按甲方验收合格的为准,石材按甲方封样的为准)。
11-2铺装材料的规格、品种、颜色、档次等必须符合甲方封存的样品和设计及相关规范要求。
11-3安装材料的品牌、厂家、规格型号为“乙供材料核价表”中的材料品牌、厂家、规格型号,并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
11-4成品保护是在工程管理中采用有组织和技术的手段,对已施工的工程产品或工序进行保护(防护),防止破坏;现场成品保护由承包商统一协调管理,监理工程师应用合同及技术手段对总承包商进行监督和控制,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定额费率中。
11-5成品与半成品必须有专门的场所放置,并派专人管理,因自身看管不力导致的货物损坏,因此而引起的货物损失和工期延误等一切后果由承包商承担。
11-6交叉施工阶段,上下道工序的交接双方要派专人在现场监护,确保上下道工序的成品不受损坏。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商承担。
11-7加强值班,监督进出人员遵守规定,有效保护成品。
11-8地面铺装完成后,只通行人员的通道,需用地面铺装保护专用绒布满铺,并固定。有机具设备通行的通道,需用建筑模板满铺进行保护。
11-9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要求:
为了在施工期间确保施工区域周围环境的整洁和交通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按主管部门及甲方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施工,在施工方案中明确安全生产具体措施。
乙方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和文明施工协议书,如违反规定野蛮施工,建设单位有权限令停工整改,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自负。
本工程施工中,必须创建文明工地,并创安全无伤亡事故,做到“两通三无五必须”。如达不到,除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另按工程造价的1%予以罚款。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09)版《陕西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文件标准执行。在施工过程中如果相关措施不到位,不能达到相应要求,则予以扣除该款项(计算价)。另按相关条款予以处罚。
现场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才能实施;建筑垃圾设置集中封闭式堆场,而且及时外运,保持现场文明整洁;否则按工程造价的1%予以罚款。
施工现场不允许住宿,工人住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此类费用已包含在定额费用中,进场材料要严格按照甲方指定地点堆放。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建筑材料(含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苗木除外)须在政府规定的时间段进场,该项费用(含甲方每次开盘、交房等小区内材料多次内转的上下车、保管费、运输费等,项目内苗木必须在规定的夜间进场,为方便验货,须白天下货)已包含在定额费率中。
第12条 其他说明及要求:
12-1甲方提供施工用电接入点,施工用电由乙方自行排线,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2甲方提供施工用水接入点,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排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3竣工图提供给甲方三套,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2-4为保障道路放线的准确性,乙方的放线操作必须采用有检验合格证的全站仪实施。
第13条 竣工与结算:
13-1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三份。乙方在甲方竣工验收批准后30天内向甲方提交竣工图贰份。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现场工程部、设计部、合同预算部按清单各项苗木规格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3-2工程价款的结算。已完工程验收后,乙方应在 15天内提出决算,见结算须知附件,甲方收到决算后及时审核完毕,或提出审核意见。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决算定案后,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支付至工程审定价的95%。
第14条 保修:
14-1保修金为工程决算款的5%,从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14-2乙方在工程交工验收后,应向甲方提供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应明确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所施工的园林景观工程,自交工验收之日起保修两年。苗木养护一年,时令花卉一个生长期.。第二年乙方提供技术指导,保修期自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在保修及苗木养护期间,乙方派专人负责保修及苗木养护,验收标准以甲方管理人员签字确认为依据。
14-3甲方应分别在各项保修期满后30日内,返还保修金申请单,保修金的返还需甲方工程部等部门签字确认,审批后支付保修金。
双方施工现场总代表人:
甲方: 乙方 :
驻工地代表由双方各自委派,并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若需撤换同样办理,双方代表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代表更换,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15条 争议: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同意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16条 违约条款:
16-1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支付款项应承担违约责任。
16-2乙方应按时完工,甲方资金暂时困难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停工且工期不顺延,否则乙方应承担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17条 安全条款: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乙方、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责任。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费用。
第18条 其他:
18-1附则: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
18-2本合同履行完成并支付保修金后自动终止。
18-3附件:附件一《植物验收养护标准》
附件二《草坪养护管理要求》
附件三《材料暂定价》
附件四《工程量计价清单》
附件五《工程结算须知》
第19条 增订条款:
19-1乙方应严格按照企业ISO国际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进行工程施工管理。在建设过程中,乙方需在施工全过程中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并应始终保持施工现场达到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19-2乙方应在每月20日前根据工程进度将次月材料计划报甲方现场代表签认后,报甲方合同预算部依据所报材料的使用时间提前一周组织认质认价,材料即执行当时认价(不再另行认价)。
19-3 甲方保留更换部分工程材料及变更部分工程做法的权力,乙方不得阻挠或向甲方索取无关费用。
19-4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30日内将工程资料向甲方档案室归档,方可进入决算程序。
19-5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电话、口头或书面等维修通知,水、电在24小时内,其他48小时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维修,甲方委派他人维修的费用,需有甲方工程部、合同预算部人员签字,无须乙方签认,即可直接从乙方剩余工程款或保修金中扣除,支付他人维修费用。如因乙方维修不彻底,或拖延维修时间,造成业主的损失,或引起投诉、索赔等,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和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9-6工程竣工申请结算时,应同时向甲方结算部门提交工程竣工图纸,增减变更内容应标注在竣工图纸上,并经甲方现场专业工程师、工程部经理、主管副总签第20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结清款项后本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地点: 同签订日期:
附件一 植物验收养护标准
植物(乔木、灌木、花卉)养护管理要求
一、修剪标准:
绿篱、整形植物:凡有整形要求的植物应在嫩枝抽出15CM内进行修剪,绿篱修剪应确保平整,轮廓清晰,层次分明。
乔木每年修剪一次,常绿树种在春季修剪、落叶树种在秋季修剪,枯枝、病虫枝及时修剪,保持树形整齐优美,冠形丰满。
剪后的断枝随时拿下,集中一起清运处理,当日内运出小区,保持环境美观整洁。
二、 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以预防为主,春夏季注意病虫害的多发期,提前做出书面防治计划书。
施药后的剩余物及包装应及时回收,不能随意放置或抛弃,工作场所保持整洁。
发现病虫害及时喷药以防止病害虫扩大蔓延,不得影响观瞻和景观效果。
打药时间:安排在每周的星期一至星期五完成,不得影响业主休息,同时提前向物管公司进行工作联系和周知准备。
三、 补栽补种:
1、 确定已死亡的树木、灌木品种及数量,及时分析死亡原因和报补栽补种计划,根据季节特点进行补栽补种,周边的苗木、地被植物还原及时,无黄土裸露现象。同时双方做好相关记录。
2、 暴风雨后及时检查新栽树木是否倒斜,如有情况及时处理。最长处理时间不超过12小时。
四、 清除杂草
1、花台、绿篱、造型植物中以及乔、灌木下无杂草、无枯枝败叶、绿地中无超过直径15cm的石块。
2、植物中的杂草应连根拔除。每平方米植物内的杂草量不超过8株。
及时清理观叶植物、地被植物等叶片上的枯黄叶,不得影响观瞻。
3、工作垃圾及时清除,放置于生活垃圾中转站内,保持环境美观整洁。
五、 施肥:
1、 在植物栽植三个月后根据植物生长周期施以不同的肥料,每年施全价肥料P、N、K不少于4次,以保证植物生长良好,无黄瘦现象。
施用有机肥需充分腐熟。施肥时间一般在傍晚或阴雨天。
每次进行施肥工作时应通报甲方绿化工程师或物管公司绿化负责人,由甲方签字确认工作效果。
六、 观叶植物以及草花养护
1、 及时和准确适度地进行浇水,保证观叶植物、草花等无萎蔫现象。 草花生长良好,无黄瘦现象。并及时清除花盆中的杂草、枯叶残花。
每月二次对植物进行病虫害防治工作的检查,保证病虫害不蔓延、不扩散,不得影响观赏。并经甲方核查、签字、留存。
草花进入枯萎期,影响观赏效果,及时将调整方案报至甲方经批复后及时安排更换。
浇水抗旱
夏季做好浇水抗旱工作。根据植物生长特点和需要及时浇透水,保证乔、灌木叶面舒展、有光泽,无缩水现象。
新栽乔、灌木注意勤浇水。盆栽植物无积水现象。
附件二
草坪养护管理要求
一、草坪修剪标准及检查标准:
1、 修剪高度及标准:暖季型草坪从基部量起10cm左右修剪,每次剪去草叶的1/3,忌一次低剪裸露地面。修剪后同一区域的草坪枯黄率不超过30%。
2、 修剪周期:可根据草坪生长周期和甲方使用目的灵活确定,一年修剪5-8次左右。
3、 物管公司检查标准:
(1)、剪草机修剪:草坪纹路清晰,呈直带状。
(2)、人工修剪:灯柱、石头、路沿、乔木、造型植物下的草坪要平整,与周边草坪保持高度一致。路沿石旁的草坪宜勤修剪,保持与其它草坪高度一致。
(3)、乙方的局部修剪未达到甲方要求的修剪标准和检查标准,甲方将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在规定时间完成整改以不得影响甲方外观环境为好。
(4)、如同一区域的草坪修剪后多处草坪出现枯黄率超过30%,严重影响外观或引起业主投诉。也视为一项不合格工作内容。
4、 乙方修剪草坪注意事项:
(1)、修剪草坪后将草屑清除于草坪外,保持草坪平整美观并及时清理出小区外,不能随意堆放.(2)、使用剪草机时应避开周末、节假日和午休时间。
剪草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剪草时间另行商定。
(3)、本区域修剪、清除杂草应在同一时段内完成,前后不超过4天(天气原因除外)。
(4)、修剪草坪时,应主动爱护相关的标识、标牌及物管附属设施。如需要移动设施进行修剪,在处理完成后,应及时放回原处。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二、清除杂草和枯草
不定期对草坪杂草进行连根拔除,保持草坪的纯度。杂草数量每平方米不超过10株。春季草坪萌发前要清除枯草层,结缕草要注重疏草。
三、草坪的施肥
1、冬季修剪要施肥,春季适当补充肥料。
2、每年对草坪进行至少3次的全价肥料(包含N、P、K)施肥,使草坪生长良好。
四、 草坪的病虫害防治
1、病虫害以预防为主,注意病虫害的多发期,提前防治。根据害虫和病害发生初期对症下药,蝼蛄等地下害虫要及时施药防止危害。
2、草坪颜色无大面积花斑出现,同一区域连续10平方米以上(包括10平方米)出现花斑视为不合格。目视无明显害虫噬叶现象。
3、施药后的剩余物及包装应及时回收,不能随意放置或抛弃,工作场所要整洁。
五、浇水、抗旱、冬灌
1、夏季每天浇水1-2次,保证草坪正常生长。其余时间根据草坪长势情况不定期浇水,不漏浇。在冬季和早春要进行冬灌和浇水,以保证草坪休眠和生长初期的水分需要。
草坪无萎焉、干枯现象(因土壤厚度不一致而影响生产除外)。
大型乔木种植施工技术措施
一、施工准备
1、苗木准备
选择无检疫性病虫害,生长旺盛的植株。
2、种植穴准备
种植穴按要求开挖,底部排水通畅,若遇石坑等情况导致排水不畅,要求坑与坑之间连槽。
3、种植土准备:种植土采用拌合土,成分为菜园土80%、腐殖土10%、河砂10%,有机肥、菜饼、生根粉、胺基酸、农药等适量。要求土壤疏松、透气、有机质丰富,理化指标好,肥力适中,排水良好。
二、施工、管护技术措施
(一)苗木运输
1、苗木运输量根据种植量确定。苗木运到现场后及时栽植。
2、苗木在装卸车时轻吊轻放,不得损伤苗木和造成散球。
3、土球苗木装车时,按车辆行驶方向,将土球向前,树冠向后码放整齐。
(二)苗木种植前的修剪
1、种植前进行苗木根系修剪,将劈裂根、病虫根、过长根剪除,并对树冠进行修剪,保持地上地下平衡。
2、修剪应适当疏枝,对保留的主枝在健壮芽上短截。
3、苗木修剪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剪口平滑,不得劈裂。
(2)枝条短截时留外芽,剪口距留芽位置以上1cm。
(3)修剪直径2cm以上大枝及粗根时,截口必须削平并涂防腐剂。
(三)树木种植
1、根据树木的习性和气候条件,选择最适宜的种植时期进行种植。
2、种植的质量符合下列规定。
(1)种植按设计图纸要求核对苗木规格及种植位置。
(2)种植树木在一条直线上,相邻植株规格合理搭配,高度、干径、树形近似,种植的树木保持直立,不得倾斜,注意观赏面的合理朝向。
(3)不易腐烂的包装物必须拆除。
(4)种植时,根系必须舒展,填土分层踏实,种植深度与原种植线一致。
3、树木种植符合下列规定:
(1)树木置入种植穴前,先检查种植穴大小及深度,不符合根系要求的,必须修整种植穴。
(2)必须踏实穴底土层,而后置入种植穴,然后放入排气管,分层填土、踏实(一般每层30~50cm)。
(3)草绳绕树干,涂抹黄泥桨。包扎截枝部分。
4、树木种植后浇水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种植后略大于种植穴直径的周围,筑成高10~15cm的灌水土堰,土堰筑实不得漏水。
(2)新植树木在当日浇透第一遍水,以后根据情况及时补水。
(3)浇水时必须防止因水流过急冲刷裸露根系或冲毁围堰,造成跑漏水。浇水后出现土壤沉陷,致使树木倾斜时,及时扶正、培土。
(4)浇水渗下后,及时用围堰土封树穴。再筑堰时,不损伤根系。
(四)苗木的管护
1、养护期间:在养护现场建立管理机构,对植物进行有效管理,使植物能正常生长,达到100%的成活率。管理工作包括:浇水、施肥、修枝整形、防治病虫、中耕除草保持绿化整洁美观。
2、专业人员常住工地,对整修养护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及时解决各种问题。
3、备足各种养护工具,农药、化肥,以备常用。
4、编制养护计划。
5、养护管理技术措施如下:
(1)合理施肥:
必须控制好肥料浓度,以免造成肥害。
(2)浇水:苗木浇水应按季节调整,夏天气温高,树木体内细胞活动力强,水份蒸发量大,秋天干燥,风大这段时间应多浇水,一般3~5天浇一次,春天多雨,少浇,冬天植物多数已进入休眠期也应少浇水。
(3)防治病虫害: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进行,技术员定期到工地检查,及时观察病虫害的发生情况,根据情况对症施治。
(4)防水排涝:对多雨季节,应疏通各排水设施,避免积水。
(5)修剪:应根据苗木生长情况,及时修剪,一般在生长季节,生长迅速,要多修剪,冬季则反,修剪应达到美化效果。
(6)中耕除草:苗木栽植后,采取人工方法每月进行两次中耕除草,以保证观赏价值。
(7)植物补栽:对生长不良或死亡的苗木,要及时换栽,以保持绿地美观。
附件三:
材料暂定价表
工程名称:
序号
名称及规格
单位
暂定价
1
大叶女贞 胸径≥8cm、高度≥250cm、冠径≥150cm
株
150
2
雪松 高度≥600、冠径≥250
株
1500
3
红叶李 胸径≥6cm、高度≥250cm、冠径≥150cm
株
120
4
株
15
5
株
60
6
株
90
7
株
2000
附件四: 《工程量计价清单》
附件五: 工程结算须知
现就结算工作程序及结算事项说明如下,望合作单位在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时依此办理。适用范围包括:总包工程、分包工程、室外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绿化景观工程。
一、工程结算程序。
(1)凡工程竣工已验收的,备案资料已交档案馆和甲方档案室后,施工单位填写结算申请表,并按表上审批程序办理审批。
(2)施工单位结算审批办理完后,将申请表及结算资料一并报甲方成本部,甲方成本部检查资料是否齐备。若资料不齐全,甲方将予以退回,待乙方将所有资料备齐后再报。结算审核期以甲方成本部正式签收乙方完整的结算资料之日起计,本工程结算审核期为90天。
(3)施工方应提供完备的工程结算资料。内容如下表:
序号
资料名称
说 明
1
工程结算申请表(表1)
按表格内容完善签字审批手续
2
竣工验收记录表(表2)
按验收内容填写并完善签章手续
3
内部资料移交清单(表3)
相关工程资料向档案室备案后填写
4
施工方结算书
施工方编制
5
签证申请及确认单
签证单为原件
6
材料认价单
原件,复印件须经合约部签章确认
7
苗木、设备移交清单(表4)
绿化、设备安装工程涉及
8
工程竣工图纸及变更资料
详见第二条
二、工程竣工申请结算时,施工方应提供正式的竣工图纸(不能是施工蓝图仅加盖竣工图章),增、减变更,做法变化应准确标注修改在竣工图纸上,并经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工程师、总指挥签字确认(图纸以外的签证除外)。安装工程中的电缆不能仅以签单量进行结算,应与经专业工程师签字确认的竣工图纸量核实相符后进入结算。
三、办理工程签证时,施工单位填写签证申请单,签证内容应详细说明并预估费用。现场专业工程师填写确认单时,要详细填写工程内容及发生的工程量,其中安装工程要注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及数量并说明主材是甲供还是乙方自购。若因签证确认单内容不详,数量不清,签字手续不齐全,甲方将不予确认造价。
四、专项设备(配电箱、水泵、风机、阀门、消防、电梯等)安装工程在申报结算时,应提供设备安装验收清单及移交清单。实际验收数量应经监理、甲方现场工程师、总指挥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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