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黑龙江国税:纳税人跨县(区)迁出流程
一、标题:
纳税人跨县(区)迁出流程
二、业务概述: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后迁出。
三、政策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
四、办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五、纳税人办理时限:
纳税人跨县(区)迁出的,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办理跨县(区)迁出事项。
六、税务机关办结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结
七、办理地点:
暂时没有内容!
八、应提供资料: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九、办事程序:
1.受理审核查验纳税人出示证件的有效性;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是否已办结注销事项,如未办结,则不予受理,告知纳税人办结注销事项后再办理迁出;2.核准 符合条件的,经系统录入迁出信息,核准纳税人的跨区迁出事项。
十、告知文书:
《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十一、其他说明:
暂时没有内容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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