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船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工作方针,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降低安全事故,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全体职员全部有责任做好安全和预防污染工作。 第三条经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关键领导责任。各船船长是船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方面负责船舶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当生产和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需坚持生产服从安全标准。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企业建立船岸两级安全管理机构,企业设有固定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经理任组长:副经理任
2、副组长,各船船长和企业安全员为组员,并配置适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随时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险情,除特殊情况外,必需服从领导统一指令,并在实施过程中常常和领导保持通讯联络,汇报情况或提议,听取领导指示;事后,写出工作总结。 第六条各船按主管机关最低安全配员要求配足适任船员。 第七条各职能人员和船员按各自安全岗位职责开展安全工作,并严格遵守水上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实施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安全检验第八条企业各部门全力配合,有计划地对职员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安全知识、技术业务知识教育培训,提升职员队伍整体素质。 第九条各船要常常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并结合实际情
3、况定时开展安全检验。 第十条在召开多种会议或学习时,职员不得无故缺席,不得迟到早退,不做有碍会议(学习)事。 第十一条各船舶要认真填写航行、轮机、垃圾、油类等法定统计,做好多种台账。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职能人员应深入船舶进行安全监督检验,每十二个月汛期、重大节假日等期间,要开展综合性安全大检验。对于查出问题必需督促整改。 第四章事故调查和处理结案第十三条企业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必需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人,给处理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第十四条职员因违规操作造成本身伤亡,在享受工作待遇同时,不影响其责任认定;重伤确实定,必需有县级以上医院诊疗证实,事故调查汇报及证实材料。
4、第十五条船舶发生事故,船长应主动指挥全船职员奋力抢救,努力争取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并立即向企业及航运海事主管机关汇报。 第十六条凡隐瞒事故或不按时递交事故汇报书者,企业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章事故处理方法第十七条处理标准:坚持实事求是标准,在认真分析客观原因基础上,根据“三不放过”标准,进行公正处理。 第十八条处罚分类:批评教育(警告)、书面检验、罚款、赔偿损失、解聘。情节严重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船舶水上交通事故是指定碰撞、搁浅、触礁、浪损、火灾、洪灾、淹没及其它事故。 第二十条事故等级分类1、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船舶淹没,全损或无修复价值,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
5、 2、大事故:死亡1至2人,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 3、通常事故:人员有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上至10万元以下。 4、小事故:人员无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 第二十一条事故责任划分1、全部责任;2、关键责任;3、次要责任;4、对等责任;5、经相关部门勘测、判定确属非责任事故,按相关法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事故责任人处分,经过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视其事故后果及本人态度,按企业事故处罚标准实施。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第二十三条企业对安全生产做出了突出成绩船舶、个人,本着精神奖励为主,物资奖励为铺标准论功授奖。 第二十四条符合上列条件之一者,给500至1000元奖励,
6、功绩突出者,另行给记功,优先奖励。 1、在生产工作中,立即发觉和排除了重大事故隐患,避免了可能发生重大事故。 2、发生事故后不顾个人安危,带头参与施救工作,方法适当,使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对安全生产做出了突出贡献。 第二十五条对不重视安全生产、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为推行安全岗位责任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酿成各类责任事故者,均应依据事故性质及后果,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船长责任,并进行必需经济处罚。 第二十六条违章处理一、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分别给批评教育、警告或处以50元-100元罚款。 1、值班时做和值班无关事;2、值班时不穿救生衣(指舱面操作值班),穿拖鞋; 3
7、、值班时违反劳动纪律或操作规程; 4、不听从指挥调度和船舶停泊不按要求值班护船; 5、不按要求统计航行日志、会议统计、垃圾统计、油类统计等法定统计或在多种统计上乱写乱改; 6、不按要求落实安全文件、制度,处理不规范,基础台账不齐全; 7、夜航、超载、超速、装载不妥而影响航行安全。 二、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者,分别给警告或处以100-200元罚款: 1、违章指挥者; 2、在船上或工作地点无理取闹、吵架、影响企业形象; 3、船员配额不齐或等级不符合要求开航; 4、经检验限期整改安全隐患,到期未予整改; 5、关键设备、器具不齐或失效; 6、酒后驾船、上岗操作。 三、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二、安全检验制度为
8、了实现企业安全管理方针目标,依据“安全生产法”及水上交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航运海事管理机关安全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一、目标:经过实施本制度,确保船舶安全航行。二、范围: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和全部船舶。三、责任:1、企业经理应确保每个月对企业所属船舶全方面检验一次。2、企业副经理应确保每半月对企业所属船舶全方面检验一次。3、安全员应确保每个周对企业所属船舶全方面检验一次。 4、企业所属船舶和船长有责任和义务,配合和接收企业安全检验。四、检验内容: 1、水上交通安全法规和企业制度及主管机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强制性要求学习及安全防污染意识情况。 2、船舶“安全会议”、“作业会议”落实
9、情况。3、部门和人员安全责任和预防方法是否落实。4、安全和防污染规章制度实施。 5、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标明和运行情况。 6、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维护保养。7、应急反应能力、操作技能和应急训练、演练。 8、多种培训和职责熟悉情况。 9、航行轮机日志记载和其它统计记载。10、防污染工作。11、劳动纪律。12、隐患整改。 13、船舶证件和船员适任证书。14、船员资格和适任情况。五、检验方法:船舶在港检验和跟船检验。六、检验要求: 1、多种项目检验全部要符合企业制度和管理机关及水上交通安全要求和要求。 2、检验人员必需以身作则,秉公执法,按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检验。 3、企业所属船舶必需按检验人员要求
10、,提供相关资料,回复相关问题,主动主动地配合检验。 4、企业所属船舶必需按检验组在检验后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进行整改。三、安全例会制度为了认真落实实施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立即了解和把握安全生产情况,促进相互互学相互交流,达成共同进步目标,杜尽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制订本制度:一、 每个月召开安全会议一次,要求企业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安全员和各船长参与。二、 安全例会内容1、 传达学习上级主管部门相关安全生产文件指示及会议精神。2、 学习推广安全工作经验、做法。3、 阶段安全生产情况,存在安全应还及处理方案。4、 布署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三、 要求1、 不许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违者一次罚款100元。2
11、、 各船也要建立对应安全列会制度,并做好统计方便考查。四、安全学习制度 为了提升安全意识,确保高效运行,特制订本制度。一、学习党和国家相关水上交通法律法规、航运海事主管机关相关规则、安全要求,上级和企业相关文件、专业技术资料和事故通报等。二、安全学习工作达成四个落实总要求,即:职员落实,时间落实,内容落实,效果落实。三、企业全体从业职员均为安全学习对象,均应无条件地自觉参与,全体船员为关键,每个月组织一次学习活动。四、教育培训学习关键内容是:职业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运输常识和现场抢救知识教育,业务操纵、安全驾驶和机械安全常识教育,事故案例分析等为主。五、学习形式形象生动,内容丰富多彩,采取
12、宣读、讲解、研讨、相互提问方法进行,也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方法,及遨请航运海事执法人员和其它法律工作者上课,到事故案发地直击现场等。主持学习安全员,必需有内容、有形式、有统计、有签字严防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六、企业领导及部门责任人,应以身作则,并激励全体职员提升学习热情、学习爱好,逐步养成技能培训。七、对因故未能参与安全学习和教育职员,要立即组织补课,对无故不参与安全学习和教育职员矿工论处,并要脱产补课。 八、会议由专员统计、并保留备查。 五、船员培训制度为提升船员安全和防污染意识和操作技能,特制订本制度。 一、船舶应依据航运海事等部门“培训计划”,制订船舶“年度培训计划”, 并按时参与市
13、、县行业管理部门多种培训。 二、企业必需负责对部门责任人、船长及其它技术船员分别进行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应急演练和操作技能培训。 三、船长应对所属船舶船员进行职责和操作技能培训。四、企业必需对新聘或转岗人员进行熟悉职责培训。五、企业每个月必需对部门责任人、船长及其它技术船员进行一次体系文件培训。六、部门责任人、船长每个月必需对所属部门船员进行一次体系文件或操作技能培训。 七、被培训人员必需主动提出培训需求,并认真接收相关培训。八、培训统计由培训人员自己统计并保管,被培训人员必需在培训统计上签字。 九、培训统计必需妥为保留,离船时列为移交。 六、船舶作业会议制度1、船长必需在会上宣读“
14、航次任务书”,部署本航次运输任务。 2、依据本航次所运输货物种类和特点,船长和技术船员应就装卸作业和航行途中防火、防爆、防风、防雨等事项提出相关注意事项和要求,以确保所载货物在装卸过程和运输过程中安全。 3、依据本航次航线航道、水位、气象等特点,船长应就航行安全提出以下要求:确保安全航速,严格实施操作规程,规范航行行为,避免触礁、搁浅、碰撞等事故发生,要部署中游浅区航道和上游自然河段安全航行操作关键点及注意事项和下游安全避让其它船舶安全航行方法,确保航行安全。 4、要依据企业规章制度和主管机关要求,船长应提出本航次培训和确保体系正常运行要求。 5、作业会议统计保管三年,在离船时,列入移交。七、
15、船舶劳动纪律要求为确保船舶安全,特制订本要求。一、全体船员全部必需认真实施劳动纪律要求,尤其是船长和各部门责任人必需以身作则。 二、船长应加强对劳动纪律实施情况监控检验,各部门责任人是本部门劳动纪律责任人。 三、开航时,轮驾两部当班人员应提前半小时进入值班岗位,做好开航前检验备车、活舵和准备工作。 四、航行时,驾驶部和轮机部当班人员应提前十五分钟进入值班岗位,做好交接班前各项检验及准备工作。 五、停泊时,非值班人船员需要离船时,必需给船长请假,经船长同意后方可离船,船长应告之船舶开航和回船时间,离船人员必需在开航前半小时回船,停泊值班按航行值班相关要求实施。六、船员需要休假,应提前十天汇报企业
16、经理,并汇报企业(船长无权同意休假要求),待替换船员上船并办好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船休假。 七、召开“安全会议”、“作业会议”时,参会船员不得迟到或中途溜号。 八、舶装卸货作业时,值班或作业船员必需提前十五分钟到岗值班或作业。 九、船到港,各部门责任人应安排轮番作业班和轮番停泊班值班人员报船长同意后实施,值班人员不得私自离船,若遇特殊原因需要离岗时,必需汇报船长安排同工种人员接替换班;非值班人员必需按企业和船长要求时间回船。 十、上述纪律不得违反,如有违反,船长有权依据违反纪律具体情况,分别给罚款3050元处理,其罚款用作船上购置学习用具或生活用具,处理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标准。 八、船舶垃圾
17、管理要求 为预防污染事故发生,特制订本要求。 一、船长是船舶垃圾管理第一责任人,船长应利用多种方法对船员进行预防船舶垃圾污染宣传和教育,明确相关船员责任,提升环境保护意识。二、船舶应尽可能地降低船舶(生活)垃圾产生,应将垃圾放入船上垃圾容器中,并天天组织船员进行船舶垃圾清理。三、严格实施垃圾处理相关要求。船舶必需配置有盖、不渗漏、不外溢垃圾储存容器,对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并有专用地点存 放垃圾,严禁将垃圾倒入江中。 四、如发生垃圾污染事故时,船长应向相关部门汇报。九、船舶航行值班制度 为确保船舶航行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值班时,应按要求保持足够人员,因事要短时间离开,必需经船长许可,但驾驶室必
18、需随时确保有两人值班。二 、值班人员必需服装整齐,站立操作,保持严厉镇静。应集中精力,谨慎操作,严禁闲谈和高声喧哗,严禁酒后操作,不准做和航行无关事。三、航行操作时一切口令和手势,必需响亮、清楚、立即、明确、肯定,实施人应复述口令,如对口令不明应立即问明后操作, 以防误操作。 四、严格实施操作规程和航行规章制度,不准抢航抢漕,不准强行追越和横越,不准贪旺走扣。进行船舶会让时,应先明确避让关系(权利船和责任船),除用电话联络外,还应按章鸣放会船声号,不搞无声默认。五、保持正规有效了望和联络,确保安全航速,在不准对会、追越航段,通视距离不足2KM背弯航道,应及早电话联络,以了解有没有来船及她船船位
19、,并告之本船船位,以利立即、有效地采取避让方法。如发觉航段异常,她船动态不明等情况,应立即减速,必需时停车稳船,待搞清情况后再继续行驶。六、应按要求和要求,正确使用驾驶部多种航行仪器、号灯、多种开关、控制器、通讯设备等是否正常,如有异状立即通知相关人员修复。 七、在经过大桥和狭窄航段时,船长应亲自引航或监航。八、如航行中发觉异常,需要应变时,应立即汇报船长并根据应急预案相关要求和要求采取有效方法。并按要求记载航行日志。十、船舶停泊值班制度为确保停泊安全,制订本制度。 一、船长为全船停泊值班责任人,应督促和检验值班人员推行责任,认真值班。二、各停泊值班责任人应对本停泊值班负责,并按要求留足停泊值
20、班人员。三、停泊前注意事项: 1、船长应提前选择好安全锚地,(港口码头除外),部署和检验各岗位停泊前准备工作。2、选择停泊锚地应充足考虑锚地周围航道情况(不碍她船航行)、水位、河床底质、当初气候、风向。 3、驾机员应对主副机、发电机和相关设施进行检验,值班船员应组织相关人员对锚泊和系泊设备进行检验,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以备抛锚作业及停泊之需。四、值班要求: 1、船舶锚泊稳妥后,应立即按要求悬挂显示停泊号型和灯号。 2、值班船员应立即进入岗位值班,做好防火、防盗、防被撞等工作。 五、值班船员应认真推行相关责任: 1、值班船员应时刻注意周围环境,周围来船动态,随时掌控联络,注意水位涨落,必需时勤测
21、水深;可用探照灯向岸上(不影响她船航行)扫射,以观察船位是否改变和其它异常,预防走锚或断链,值班船员在进行异常处理同时,应立即汇报船长。 2、值班船员应注意发电机组运行情况,确保船舶照明;服从船长指令,作好应变准备; 在饭后关闭相关电源、气源,并对炉灶及相关电器进行检验,以预防火种余烬等隐患。 3、值班船员应高度警惕,不时巡视,立即发觉异常情况,杜绝火灾、被盗、被撞等事故发生。 4、在采砂船停泊时,除应遵守采砂船相关要求外,仍应按上述要求,认真推行值班责任。5、在港口码头停泊时,应注意装卸货相关情况及水尺改变,并依据相关情况作出处理。十一、船舶航行交接班制度为确保航行安全,制订本制度。一、接班
22、前准备工作:接班驾驶员在接班前要预习本航段情况,熟悉航线选择,引航操作关键点;要结合水位和航道特点,熟悉航标配置情况和控制河段,控制水位引航及航行操作关键点,对关键技术信息和注意事项,要做到心中有数。二、碰到以下情况,应暂缓交接:1、夜间或白天能见度不良,航道情况不清,无法确定本船船位时。 2、应交待而未交待或交待不清时。3、正在或将要出入滩漕、大桥;正在进行船舶会让;正处于担心操作状态或驶离码头泊位还未进入正常航线时。4、正在转向或稳舵令后航向还未稳定时。三、交接要求:1、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驾驶室,作好接班准备。2、驾机员应交接: (1)当初船位及航道情况,周围船舶动态情况,通行控制
23、信号情况。(2)使用车速及操作台上转速表和多种仪表显示数据情况。 (3)当日天气(风向、风力、能见度)水位及水情、天气预报、航行通告。 (4)航行信号显示情况。 (5)操舵系统运转情况,助航设备情况,驾驶室清洁情 况。 (6)航行情况及前方横向目标、航行意图,周围船舶动 态。(7)当初船速及所用车速(正在减速或加速行驶)。4、接班人员进入驾驶室后不得立即接班,应待了解航行基础情况后,(应待视觉适应后),方可接班操作。 5、接班人员应待上班驾驶人员发出稳向命令且船舶已实际稳向后,方可按次序接班,其它船员不得同时接班。6、交班人员应按要求在航行日志上填写好交接统计,交接班驾驶员均应在航行日志上签字
24、。 7、航行中换班吃饭由下一班人员按职务对口换班。在替换操作时,按本制度实施,换班后应负航行操作安全责任。十二、岗位职责(一)经理安全职责1、组织落实落实国家安全法规和上级相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制订并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审定年度、月度安全生产学习、工作计划。 3、主持召开企业安全生产例会,立即研究处理安全生产中重大问题。 4、审批企业处理安全投入经费。 5、检验督促安全法规及规章制度实施。 6、负责企业责任事故处理。 7、常常听取副经理、各部门责任人及船长(经营人)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8、每个月上旬亲自主持召开安全生产总结汇报会,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尤其要着重抓好船舶投保落实工作
25、。如发生重大海损事故,应亲临现场主持处理。 9、负责对各职能部门和各安全责任人考评。 10、企业经理每个月、季末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本季度安全生产情况。 (二)副经理安全职责 1、在经理领导下,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具体工作,负担分管领导责任。 2、落实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要求、法规及上级相关文件指示;实施本企业制订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3、拟制企业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提出月度或阶段性生产计划实施方案。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及安全评优活动。 5、负责企业日常生产管理相关关键业务,组织开展船舶安全生产现场检验和监督,立即纠正违章,消除隐患,落实船员安全责任制。 6、监
26、督安全管理部门、指导船长、船员船舶技术操作规程规范实施。 7、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审查报送有报表和资料。 8、亲临现场帮助经理组织指挥重、特大事故施救及善后工作;帮助相关部门对事故开展调查处理。 (三)安全员职责1、在企业领导和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帮助企业领导负责企业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认真实施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把“生产必需安全”贯穿于生产全过程,传达本企业安全指令,计划、部署、检验、总结生产工作;认真做好月度生产情况总结汇报,提出安全情况分折意见,为领导加强安生产管理提供决议依据。3、全方面掌握企业船舶性能、技术情况、防洪渡汛和水文、航道
27、、作业对象等情况,实施正确调度指挥,杜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4、依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采取科学合理方法组织指挥生产,妥善果断处理生产过程中一切不安全原因,随时掌握气象改变,遇有大风、雨雪、浓雾等恶劣天气,立即通知各船舶进行防范或调整作业计划,立即组织防洪渡汛、应急搜救、抢险救灾工作;5、组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搜集相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部门最新要求,确定本企业相关安全管理规章,指导船舶认真落实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并检验其实施情况; 6、研究企业范围内存在问题,掌握企业危险源和危险设备安全情况,加强对有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危险较大设备管理,检验并督促船员根据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企业安
28、全生产;7、常常组织安全检验,立即组织整改事故隐患,制订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快速组织抢救,并按要求时间上报,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8、对船舶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较大或重大问题立即汇报,并提出整改意见;9、依据“四不放过”标准做好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和整改工作。 10、主动参与企业组织安全生大检验活动;主动帮助领导做好重特大事故抢险施救、善后处理及事故调查工作。 (四)船长职责1、船长是全船领导人,对全船生命、财产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全方面负责船舶安全生产、技术业务、行政管理、船员培训等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各项政策法令,听从企业调动,主动如实汇报船上情况,主动提出提议,督促并做好
29、航行日志记载工作;保持和企业正常通讯联络。2、依据企业作业任务,召集船员研究航次作业计划,提出和部署完成计划技术方法。主持本船航前、航后安全生产例会,制订航次安全运作具体方案及防范事故方法。 督促全体船员必需按要求穿着救生衣、正确实施船员职责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航行、靠泊时参与驾驶轮值;船舶进出港口、靠离码头、移泊位、航经狭水道、船只密集区、恶劣天气、水上救助或海难时,船长应亲自指挥或监督操纵。4. 熟悉本船结构、性能、驾驶人员操作技术、熟悉航区气象,航道特征并掌握航道情况和水位、气象改变规律。坚持做好载前、航前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纠正违章,消除隐患,亲自把好源头管理安全关,常常检验本船多种
30、证照、证件,确保安全有效。 5、督促船员推行岗位职责,遵守劳动纪律,编制岗勤值守,组织督促船员参与安全技术学习培训及安全学习日常活动。组织本船进行消防、救生堵漏及防汛自救演练,并好统计;主动帮助企业对船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团结全体船员,共同努力,搞好船舶安全生产。6、督促船员立即维修船舶、工属具和设备,使船舶经济处于适航状态。组织船员加强船体、舵系、机械、信号、消防、救生、系泊等设备保养、维修、更换等工作。确保本船常常保持良好技术状态。 7、督促值班船员认真填写航行日志,督促船员立即填报多种船舶报表;航行中发觉她船违章或航道中有障碍物,必需立即向航运海事主管部门汇报。8、督促船员按时收听天气预
31、报,注意了解天气水文和航道改变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方法,遇恶劣天气或危险航道,必需亲自指挥,预防发生事故。9、船舶发生事故或遭遇其它危险时,应严守岗位,采取一切有效方法,组织、指挥全体船员奋力进行抢救,降低损失。如遇特殊情况或海损事故,必需亲自指挥、组织抢救。决定弃船时,应妥善安排全部些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安全撤离,船长最终离船。10、船舶发生海损事故,不得隐瞒虚报或制造假象,应按要求立即向航运海事部门汇报。如发生海事纠纷,应会同对方相互检验海事损失情况并签署统计。(五)驾驶室守则为了维护良好操作环境和正常工作秩序,确保航行安全,制订本守则。一、船长为驾驶室最高责任人,值班驾机员为值班时驾驶室责任人
32、。船长和值班驾机员要以身作则,遵守驾驶室纪律,并立即对违反驾驶室纪律行为进行纠正。二、驾驶室是船舶最关键部位,不管航行或停泊,除驾驶室值班船员外,无关人员未经船长或值班驾驶员许可,不得随意进入驾驶室。三、值班时,值班人员必需严格认真,服装整齐。不准穿背心、内裤、拖鞋;不准闲谈和做和航行无关事,严禁擅离岗位。四、值班人员必需规范值班行为,值班驾驶员操作命令必需正确立即,且声音响亮,手势清楚,实施人员在实施指令同时,应立即回复口令。五、驾机员应依据对应职责对驾驶室多种仪器、开关、控制器及多种资料、文件统计等按相关要求进行养护和保管,并固定位置,以方便使用和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玩弄操作设备;不得将助
33、航设施作导航设施使用;不得关死驾驶室门或窗。六、驾驶室应确保有序工作秩序,不得高声喧哗。七、必需按航行日志记载要求,用钢笔认真记载航行日志,记载时必需字迹清楚,不得涂改、污损或损坏。 (六)机舱守则为了维护机舱正常工作秩序,确保航行安全,特制订本 守则。一、船长是机舱责任人,各值班驾机员为值班时责任人。二、船长应对机舱纪律负责,船长和值班驾机员均应以身作则,遵守机舱纪律,并立即对违反机舱纪律行为进行纠正。三、机舱是船舶最关键部位,除值班人员外,未经船长许可,不得入内。四、机舱值班人员,必需严格实施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得擅离岗位,不准赤膊、穿内裤、穿拖鞋上岗值班,不准看书报和做和值
34、班无关事,不准吹牛谈天、打瞌睡等,严禁酒后当班。五、机舱内应保持清洁整齐,不准堆放杂物、晾烘衣服被褥。易燃、易爆或其它非工作需要物品严禁带入机舱。 六、因工作需要和机舱内值班人员联络时,应用电话或和值班人员当场交流,不得无故在机舱上层敲击或呼叫。七、机舱内多种机电设备,除紧急情况外,未经船长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启多种警报,不得随意拨弄开关和阀门。八、值班驾机员在当班时,应做到“四勤”,集中精力,谨慎操作,确保主副机及多种设备正常运转,严禁开自由车。九、机舱关键性设备和技术系统应予标明,做到文字简练、清楚醒目。十、机舱应保持良好工作秩序,预防错误操作。十三、船舶安全操作规程(一) 船用柴油机安
35、全操作规程1、柴油机在开启前应注意事项驾机员应在船舶开航前20分钟做好以下工作:(1)检验起动电池是否充有足够电力,开启用压缩空气瓶压力是否足够,不足时应立即补足。(2)检验柴油、曲轮箱、推力轴承、齿轮箱、中间轴承存油量是否适宜,不足时要补足。(3)打开燃油、机油、冷却水系统全部旋塞和阀门应置于正确工作状态。(4)对各人工加油点注润滑油。(5)清除柴油机、轴系周围有碍运转杂物。(6)检验各仪表、报警装置工作是否灵敏正常。(7)机驾合一船舶,应检验其操作效能,确定工作正常后才能使用。2、柴油机在动转中应注意事项 柴油机开启后应注意以下几项工作:(1) 柴油机冷车起动后如一切正常,在约50%额定转
36、速空载预热运转1015分钟,待水温靠近45,机油温度靠近40时,方可带负荷运转注意油温低于30前不得使用全负荷运转(2)运转期间,必需常常观察主机各仪表读数及监听主机运转响声,常常观察柴油机管路、阀门等各连接部位有没有漏油、漏水、漏气现象。(3)航行中,驾机员应坚持岗位,随时注意机械各部位改变,如有特殊情况,应立即通知船长,必需时减速或停车检验,排除故障后方可重新开车,并将发生情况记入航行日志。(4) 注意燃油消耗,并立即补充燃油。3、柴油机停车和停车后应注意事项(1)接到停车指令后,将机转速降到约50%额定转速,再将油门操纵手柄移至停车位置,停止柴油机运转(2)柴油机停车后,应进行下述工作:
37、A、检验电池(空气瓶压力)是否充足,不足时应补足;B、关闭燃油、冷却水等系统应关闭阀门(注意并闭海底阀门);C、进行清洁、检验及保养工作,并排除运行中发觉问题,做好轮机日志统计 (二)出航前准备出航前船长应推行以下职责:1.接到航次命令后应即时宣告开航时间,通知所属船员按时回船,并备足燃油物料及全船生活物品。2.检验船员证书是否齐全有效,如有临时代职船员,应办理好手续,对值班人员,应具体介绍本船多种设备及操纵性能,并安排好工作。3.检验本船机械、工属具、锚泊设备、消防救生设备,如发觉问题,应采取方法排除,严禁带病出航。4.检验装载情况,装载应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应通知相关人员立即整改。5
38、.通知驾机员对主机、副机、轴系、管系电器设备等进行一次全方面检验,做好开航准备。(三)开航前检验和准备1.值班驾机员接到开航通知后,立即做好开航前准备工作。2.将燃料油、润滑油、冷却液、压缩空气管系中相关阀门打开,排放燃油积水和沉淀物,并补足燃料油和润滑油,确保膨胀水箱水位合适。3.检验齿轮箱、推力轴承油位,并保持正常向尾轴套筒压油,直到回油为止;向各人工加油处加注适量润滑油或润滑脂。4.检验相关电器设备,打开需供电线路开关,有警报装置应打开开关试验必需正常。5.检验并补充开启空气压力,排放空气瓶中存水,打开开启空气管路和气笛管路供气阀,假如是电力开启者,应检验接线情况和蓄电池电量。6.检验水
39、泵等传动三角皮带松紧程度,机器各运动部件及轴系周围不应有遗留工具和杂物。7.打开气缸上放气试验堵塞,脱开离合器,人力盘车数转,当确定无碰、卡滞现象时,方可开启。(四)离码头操作1.船长应依据风向、风力、流速、流向对船舶影响及码头周围水深和船停靠情况,决定离码头方法,并告诉驾机员。2.值班驾机员和在甲板上操作船员一律要穿好救生衣。3.收起船舷外无须要缆绳和障碍物。4.注意码头、泊位、周围环境、前后船、来往船舶动态,在无妨碍她船航行时方可行动,并按章鸣放离码头信号。5.船离码头时,在有流河段,通常正常情况下,可依据水流流向,解掉首尾缆,待船首或船尾和水流成一夹角时,解掉全部缆绳,动车离开码头;在平
40、流地域,可先用竹篙撑开船尾,有足够水深后再动车。6.驶离码头时,用车不宜过猛,用舵不宜过早,需要小舵角,预防船尾扫码头或其它停靠船舶。(五)会船操作 1.船舶在交会前全部要认真嘹望,随时注意周围环境和交会船动态,如动态不明,信号不统一时,应严禁交会。2.两船对驶交会,顺流船(下行船)应该在相距lkm以上处,谨慎考虑当初环境和航道条件,及早鸣放会船信号;逆流船(上行船)听到信号后,如无特殊情况,应立即回复对应会船信号,并采取避让行动。双方信号统一后不得改变在鸣放会船号时,应同时配合使用红绿闪光灯或白色号旗,以明确自己会船意图。3.船舶在交会过程中,全部应合适控制船速,坚持礼让三先标准,无特殊情况
41、,各靠右让出一部分航道,方便顺利交会。4.在交会中如有碰撞危险时,双方全部应采取方法,挽救危局。(六)尾随行驶操作1.机动船尾随行驶,后船和前船全部应保持合适距离,以防前船忽然发生意外时,能有充足避让余地。2.后船尾随前船行驶,应加强嘹望,提升警惕,亲密注意前船和前方动态,随时准备采取减速、停车、倒车和倒锚。3.前船在行驶中,如碰到特殊情况,必需倒车或后退时,应即时鸣放三短声,以引发后船注意。 (七)横越操作1.横越船在横越前,应该注意航道情况和周围情况,在无碍她船行驶时,先鸣放信号一长声,才能够横越。2.横越船应主动避让顺航道行驶船,不得在顺航道行驶船前方忽然和强行横越。3.两横越船同流向交
42、叉相遇,居左者应该避让居右者。4.不一样流向两船横越相遇,逆流船应该主动避让顺流船,待顺流船驶过后再行横越。 (八)船舶调头操作1.船舶调头必需选择河面宽广,水深足够平直河段进行。2.依据风、流情况和方向及航道特点确定调头方法。3.调头前应按内河避碰规则要求显示灯号、型号、鸣放声号,亲密注意来往船舶动态及周围环境,在确定无碍她船航行后方可调头,调头不能抢越她船船头。4.正确使用车舵,调头前应合适减速,船队顺流调头,更应及早减速。开始时操舵要慢,待驳船队跟随回转后,再加车助舵,结束前应立即回舵,保持航向稳定。5.航道正常情况下,行船应尽可能驶向航道一侧,保持较大回转直径,不得采取硬调头方法。6.
43、急流航道,顺水调向逆水,应从主流向缓流掉头;逆水调向顺水,则应从缓流调向主流;顺流向逆水调头时,调头前应减速,转舵舵角不要太大,预防流压及离心力作用,使船发生横倾。(九)靠码头操作1.在靠码头前应考虑到船舶冲程大小、载重情况、倒车后制动能力、风流对船舶影响、码头结构特点、码头泊位前后船动态、水域大小等,并考虑靠码头方法,备好靠码头工具。2.靠码头时,应集中思想,谨慎驾驶,抵达码头时按章鸣放信号,慢车、停车利用惯性采取小舵角逐步靠拢码头,当抵达泊位合适位置时,用倒车停稳。除在水流湍急情况下,不得使用快速靠码头。3.在航道条件许可时,通常不采取顺流停靠,应以合适车速,保持舵效,以船尾先拢、合适倒车
44、、靠好。4.靠码头时,风流对船舶影响较大时,应考虑采取防风、防流压等方法。5.遇有吹拢风靠码头,船和码头夹角不宜过大,应采取平移靠码头或抛开锚靠码头方法,并做好防碰工作。6.靠浅险码头,不可盲目动车用舵,应用缆绳、竹篙、绞套靠上码头,风、流推开无法靠码头时,应采取游移紧靠码头或大角度靠码头方法。(十)锚泊操作1.应选择水深足够,水流平稳,避风、有回转余地、度质好锚泊地点。2.备好锚、锚链作好抛锚准备工作。3慢速驶进锚地,并进行测探,当抵达适宜区域后停车、解缆,在惯性消失后,船舶开始下飘时抛锚。4依据流速、风力、锚地水深等情况放出合适锚链,通常为水深3-5倍,锚泊后按章显示号灯、号型。5单船抛锚
45、停靠趸船时,船首不得超越趸船前方一端。6锚泊时,如水深不足,应放出锚浮,以引发她船注意。7轮机部接到驾驶部停车命令后,轮机部操作柴油机停车。(十一)船舶交通事故汇报内容和要求 1、船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把整个事故情况向航运海事部门汇报,最迟须在48小时内送交正式船舶交通事故汇报书。2、船舶交通事故汇报要求填报以下内容:(1)发生事故时间;(2)发生事故具体地理位置;(3)发生事故天气情况、航道水深、水流、风向;(4)发生事故具体经过;(5)发生事故船舶资料;(6)值班人员名单;(7)采取抢救方法及损坏、损失具体情况;(8)发生事故现场图。十四、船舶应急预案及应急计划 一、船舶遭遇恶劣天气/
46、自然灾难应急预案船舶在航行中,如遭遇恶劣天气、自然灾难可能或已对船舶安全组成威胁时应:1发出警报,组织应急并立即抄收当地或周围气象台天气预报。 2快速汇报企业,并依据船位,汇报县地方海事处。 3依据天气预报或气象,综合分析天气情况,作出判定。立即调整航向、航速,以减轻恶劣天气对船舶损害。必需时择就近安全码头避难。 4船舶在遭受或面临自然灾难威胁时,船长应在机舱指挥轮机职员作,确保主、辅机工作正常,确保舵机安全使用。并做好应急舵随时转换使用。按船长指令,安排轮机员驳油,将燃油集中,降低不满舱,降低自由液面,保持船舶良好稳性。 5船舶遭遇自然灾难或临近自然灾难威胁时,全部船员听从船长命令,帮助船长工作,立即检验并关闭全部水密门窗,保持水密。并通知机舱做好排水系统使用准备工作,确保排水系统正常使用。 6对船舶遭遇自然灾难后可能造成搁浅、碰撞、火灾等事故,应按对应应急预案具体布署,尽全力确保人、船、货安全。船舶遭遇自然灾难应急预案1.船长负责指挥操纵船舶,制订脱险方案和企业及对外联络。据事态发展,公布应变布署命令。依据适航状态制订压、排水计划。2.驾驶台:确保通信联络通畅,立即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