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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 2251-2021 沙子岭种猪健康养殖技术规程(湖南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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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43湖南省地方标准沙子岭种猪健康养殖技术规程Technical regulations of health production for Shaziling breeding pigsICSCCS 67.020.30B 43DB43/T 22512021 发 布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12发布-292022-03实施-29DB43/T 22512021 I 目 次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与定义 1 4 种猪场建设 2 5 引种 2 6 种猪建档 2 7 投入品 2 8 饲养管理 3 9 生物安全 4 10 废弃物处理 4 11 档案管理 5 参考文献 6 D

2、B43/T 22512021 II DB43/T 22512021 I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提出。本文件由湖南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湘潭市家畜育种站、湘潭市农业农村局、湘潭市畜牧水产技术研究和推广中心、湘潭飞龙牧业有限公司、湘潭新湘农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兴、吴买生、谭红、李朝晖、向拥军、李玉莲、李茜茜、刘传芳、张勇、刘赞、陈柳、李必栋。DB43/T 2251202

3、1 IV DB43/T 22512021 1 沙子岭种猪健康养殖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沙子岭种猪健康养殖技术的种猪场建设、引种、种猪建档、投入品、饲养管理、生物安全、废弃物处理、档案管理等。本文件适用于我省沙子岭种猪的健康养殖。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 GB/T 17823 集约化猪场防疫基本要求 GB/T 17824.1 规模猪场建设 GB/T 17824.3 规模猪场环境参

4、数及环境管理 GB 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T 116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NY/T 2826 沙子岭猪 NY/T 2869 种猪场建设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饮用水水质 NY/T 5030 无公害农产品 兽药使用准则 NY/T 5339 无公害食品 畜禽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DB43/T 625 沙子岭猪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DB43/T 634 畜禽水产养殖档案记录规范 DB43/T 1415 沙子岭猪繁育技术规程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沙子岭种猪 shaziling breeding

5、pigs 品种特征特性符合 NY/T 2826 的规定,用来繁殖后代的沙子岭公猪、母猪。3.2 健康养殖 health production 采用先进养殖技术、生产工艺及设施,进行适度规模养殖,强化饲料安全、疫病防控和环境控制,关注猪只福利的养殖方式。DB43/T 22512021 2 3.3 种猪标识 breeding pigs identity marker 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条码耳标、无线射频耳标以及其它能承载种猪信息的标识物。4 种猪场建设 4.1 种猪场的选址、建设、布局和设施应符合 GB/T 17824.1 和 NY/T 2869 的规定。4.2 非洲猪瘟防控应符合非洲猪瘟常

6、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农办牧202041 号)的要求。4.3 空气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应符合 GB/T 17824.3、NY/T 388 的规定。4.4 场区应建有蓄水设施,可储存 7 d 以上的用水量。5 引种 5.1 应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种猪场引进种猪,引进的猪只应有种猪标识,并按照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农牧发20192 号)进行检疫,取得检疫合格证明。5.2 供种猪场应提供引进种猪系谱、检疫合格证明、免疫证、种猪合格证和非洲猪瘟检测报告。5.3 不得从疫区引进种猪。5.4 运输过程中应带有种猪身份标识物,身份标识物应符合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

7、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8 号)的规定。5.5 不同来源的种猪不得混群运输。运输前后,运输工具和设备应进行安全检查和清洗消毒。运输途中,不应在疫区、城镇或集市停留、饮水或饲喂,不得接触其他偶蹄动物。5.6 种猪到达目的地,应按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农牧发20192 号)的规定进行检疫,对卸猪台、车辆、用具、周围场地及猪体进行消毒后再卸猪。5.7 种猪应在隔离场至少隔离饲养 45 d,按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农牧发20192 号)的规定进行检疫,并按本场免疫程序接种疫苗和驱虫,确认健康后再转入本场。5.8 应尽量减少运输过程中恶劣天气、急刹车、野蛮装卸、暴力虐待等对猪造成

8、的损伤和应激。6 种猪建档 6.1 种猪的选留应按 DB43/T 1415 的规定执行。6.2 种猪应进行编号,编号按 DB43/T 1415 的规定执行。用作种用的公、母猪应建立种猪档案,种猪档案应记录种猪的个体号(ID)、品种、性别、出生日期、初生重、断奶重、同窝产仔数、乳头数等,并有系谱。种猪系谱建立按 DB43/T 1415 的规定执行。7 投入品 7.1 饲料 7.1.1 饲料原料、配合饲料的卫生指标应符合 GB 13078 的规定,饲料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 2625 号)和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

9、业农村部公告 第 194 号)的规定。DB43/T 22512021 3 7.1.2 饲料应经非洲猪瘟病毒检测合格。7.1.3 饲料和原料应分开存放,每批次的原料都应有明确标识,贮存饲料原料的仓库应保持清洁干燥,防止虫害、鼠害和霉变。7.1.4 饲料中不应添加动物源性原料(血液制品、肉骨粉等)。7.2 饲草 7.2.1 青绿饲料可鲜喂或发酵、青贮后饲喂。7.2.2 青绿饲料、发酵饲料、青贮饲料应无发霉、变质、结块,且无异味。7.3 饲料添加剂 7.3.1 宜使用植物提取物、微生物制剂、寡聚糖、酶制剂等功能性饲料添加剂。7.3.2 饲料中禁止使用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中华

10、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459 号)以外的物质。7.4 兽药 7.4.1 兽药使用按 NY 5030 的规定执行。7.5 饮用水 饮用水水质应符合 NY 5027 的规定。8 饲养管理 8.1 人员 8.1.1 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人畜共患传染病,每年应健康检查 1 次。8.1.2 应配备相应的专业管理人员和驻场兽医。8.1.3 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8.2 饲养技术 8.2.1 种猪饲料配制按 NY/T 2826 的规定执行。保持饲料质量稳定。禁止使用泔水喂猪。禁止猪肉及猪肉制品进入场内。8.2.2 后备种猪宜采用适度限制饲养、自由饮水的方式饲喂。8.2.3 日粮饲喂量及饲喂方法

11、沙子岭种猪日粮饲喂量及饲喂方法见表 1。表 1 沙子岭种猪日粮饲喂量及饲喂方法 猪的类型 日粮饲喂量(kg)日喂次数 饲喂方式 全价饲料 青饲料 妊娠母猪 1.52.2 2.03.0 二次 限饲 哺乳母猪 3.03.5 02.0 多次 自由采食 种公猪 2.02.5 2.03.0 二次 限饲 DB43/T 22512021 4 8.2.4 饲养密度 沙子岭种猪饲养密度见表 2。表 2 沙子岭种猪饲养密度 猪的类型 面积(m2/头)密度(头/圈)备注 后备公猪 8.09.0 1 带运动场 种公猪 10.011.0 1 带运动场 后备母猪 2.53.0 56 带运动场 空怀母猪 3.04.0 34

12、 带运动场 怀孕母猪 3.54.5 34 哺乳母猪 7.58.0 1 8.2.5 种猪场的卫生管理 每天打扫栏舍卫生,保持料槽、水槽、用具干净。8.2.6 沙子岭种猪的管理按 DB43/T 625 的规定执行。8.3 繁殖 按 DB43/T 1415 的规定执行。8.4 免疫与驱虫 按 DB43/T 625 的规定执行。9 生物安全 9.1 猪场防疫应符合 GB/T 17823 及 NY/T 5339 的规定,并按 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农办牧202041 号)的要求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9.2 猪场卫生与消毒、防疫程序(制度)按 GB/T 17823 和 DB43/T 625

13、 的规定执行。9.3 发现疫情,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及时上报。9.4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应按规定程序消毒,更换防护衣、帽和鞋。9.5 应采取措施消除蚊蝇的孽生,定期灭鼠、灭蝇,及时收集死鼠和残余鼠药,并做无害化处理。9.6 运送病、死猪和运送饲料应用不同的运输设备,对运输设备应进行彻底清洗消毒。9.7 栏舍清空时,应对所有相关的设施和器具进行彻底清洗消毒。9.8 建立兽医巡视制度,每天至少巡视 2 次,发现病猪,及时处置。9.9 病、死猪处理按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 号)的规定执行。10 废弃物处理 废弃物处理应符合 GB 18596、NY/T 1168 和 非洲猪

14、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农办牧 202041 号)的规定。DB43/T 22512021 5 11 档案管理 种猪生产管理应按 DB43/T 634 的规定进行记录。档案应长期保存。DB43/T 22512021 6 参 考 文 献 1 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 2625 号)2 停止生产、进口、经营、使用部分药物饲料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94 号)3 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农牧发20192 号)4 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农医发20068 号)5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201725 号)6 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试行版)(农办牧202041 号)7 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45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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