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莆田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泊位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莆田市东吴临港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09年7月
1
1、总论
1.1项目由来
由于目前湄洲湾北岸莆田港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港口的专业化、现代化水平不高,设施及生产设备陈旧,码头泊位等级不高,堆场狭小,大大影响其货物处理能力。2008年,湄洲湾北岸莆田港泊位设计通过能力为1332万吨,而其吞吐量则达1802万吨,港口的能、量之比为0.74,随着向莆铁路等疏港通道为主骨架的综合运输网的不断完善,湄洲湾北岸莆田港吞吐量将呈现急剧的增长势头,届时将出现更多的泊位处在超负荷的运行状态。
本项目的建设,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莆田各港口超负荷的运行状态,分流本港部分货源,同时吸引周边地区的货源,提高湄洲湾港口的通过能力和竞争能力。随着东吴港区乃至整个湄洲湾港的逐步开发,交通综合运输网络的不断完善,湄洲湾港的经济腹地范围还将向内陆地区延伸,成为闽中和江西等中部地区发展经济、吸引外资、参与国际经济交流的重要平台,进一步提升其在区域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
因此,为提高湄洲湾港口的通过能力,增强港口集聚效应和竞争力,建设单位拟投资建设本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1998年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莆田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4#、5#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我院接受委托后,即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经资料搜集与调研,制定了评价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环评工作。经外业调查、现场采样监测、资料搜集、数据整理和计算机模拟计算,完成了本报告书的编制。供建设单位上报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1.2编制依据
1.2.1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2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99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
(7)《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年;
(9)《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1年;
(11)《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06年;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1983年;
(1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1998);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2004年1月1日;
(15)《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1999年12月10日;
(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2006年2月22日;
(17)《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2003年第5号令;
(1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安全监督行政处罚规定》(1997年);
(19) 关于印发《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国海环字[2008]367号;
(20)《经1978年议定书修正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简称《73/78防污公约》或MARPOL73/78)及其附则;
(21)《关于船舶压载水及其沉积物管理和控制的国际公约》(2004年);
(22)《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
(23)《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02年;
(24)《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06年。
(25)《国家海洋局关于改进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的若干意见》国海管字[2008]37号。
1.2.2技术规范
(1)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2004;
(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9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环境》HJ/T2.3–9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T 2.4-95;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19-9;
(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
(7)《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226-97;
(8)《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S149-1-2007)
(9)《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
(10)《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11)《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技术规程》国家海洋局,2002年;
(1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1.2.3相关规划、功能区划及其批件
(1)《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2006年;
(2)《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1997年;
(3)《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环保局关于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类别调整及执行标准的意见的通知》,闽政[1999]文65号;
(4)《莆田市海洋功能区划》2006年;
(5)《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
(6)《莆田市港口总体规划》(报批本),交通部规划研究院;
(7)《莆田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调整说明》(送审稿),莆田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2007年;
(8)《关于莆田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4#-6#堆场填海工程海域使用申请的预审意见》,闽海渔函[2007]175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2007年3月。
(9)《莆田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交通部规划研究院。
1.2.3.1 委托书及其它
(1)“莆田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4#、5#泊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委托书”,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2009年5月25日;
(2)《莆田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4#、5#泊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2009年5月。
1.3 评价目的、重点和主要评价内容
1.3.1 评价目的
通过对项目施工过程的施工工艺、施工污染物排放、施工过程环保工程措施以及项目营运后的物流作业流程、污染物排放、治理措施进行分析;对区域内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及环境质量的调查;在现状调查调查的基础上,预测项目施工与营运过程对环境产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同时通过论证项目的产业政策符合性、选址及平面布局合理性、环境可行性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等。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工程可行性做出明确结论,为管理部门决策、为建设单位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提供具体工作项目和要求,以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1.3.2 评价重点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因子的识别和评价因子的筛选及周边的环境特征,本评价的重点为:
(1)结合有关规划及国家产业政策,分析项目建设的政策符合性和选址合理性。
(2)对拟建工程建设过程和营运过程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污染源及影响源进行分析。
(3)预测项目施工期与营运期产生的各种水污染物排放对周边海域水质的影响程度。
(4)通过生态现状调查分析,对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
(5)分析工程建设对该海域水动力条件及冲淤环境的影响程度。
(6)提出减轻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与建议,并论证环保措施的可行性。
1.3.3 主要评价内容
(1)工程分析
阐明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根据拟建项目建设施工工艺及营运作业流程,对项目建设与营运过程产生的污染源及其源强进行预测分析。结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清洁生产要求、当地相关规划及工程周边的环境特征,识别项目可能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分析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项目的清洁生产符合性。
(2)水环境影响评价
预测分析项目施工过程的悬浮物入海、施工废水排放以及建设过程的各种废水排放对项目纳污水体的影响程度,提出避免或减轻对纳污水体影响的对策措施。
(3)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预测分析项目填海对周围海域的水动力和冲淤环境的影响程度,预测分析项目建设与营运过程各种污染物排放对附近海域的生态环境影响程度,并提出避免或减轻海洋生态环境的对策措施。
(4)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项目建设与营运过程的废气污染物的排放特点与排放源强,预测项目建设与营运过程对周围空气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范围与程度,并提出减轻废气排放对空气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5)声环境影响评价
分析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对厂界噪声和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变化情况,同时提出减低噪声影响的对策措施。
(6)环保对策措施
根据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可减轻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和对策建议。
(7)公众参与
通过公众对拟建项目的意见征询调查,对公众的意见进行汇总统计,对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提出处理与采纳建议。
(8)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建议
根据项目施工与营运过程产生的主要环境问题,提出本项目的环境管理要求和环境监测计划,为建设单位进行有效的环境管理、降低本项目对环境影响程度提供管理要求与监测要求。
1.4环境影响要素识别、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因子筛选
1.4.1环境影响要素识别
根据项目工程特点、规模及工程区域环境特征,本项目环境影响要素包含污染、非污染要素两个方面。
施工期:污染要素主要有围堤建设以及填海过程泥沙散落入海、施工建筑垃圾、污水排放对海域水质、沉积物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期间运输车辆排放尾气、交通噪声以及路面扬尘等对附近居民的影响;非污染要素主要有取土场开挖扰动土体、改变地貌、破坏植被、产生水土流失对陆域生态环境影响。
运营期:污染要素主要有项目区生活和生产污水等污染物排放对海洋水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还有仓储机械设备噪声、车辆运输噪声和固体废物以及汽车尾气排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非污染要素主要是工程占用海域、滩涂湿地对海域水动力环境、冲淤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用海对周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等。
1.4.2 评价工作等级
(1)海域环境
评价工作等级根据《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2004分级判据进行等级判定。本项目属仓储围填海工程,填海造地面积7.318hm2,小于10 hm2,不在导则评价等级判定范围内,因此,海域水文动力环境、水质环境、沉积物和环境海洋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均按3级进行评价。
(2)声环境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判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3)大气环境
根据SCREEN3筛选模式计算得出:各污染物最大占标率为:120.56% (卸船粉尘的 TSP排放);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为4809m(卸船粉尘的 TSP排放)。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规定要求,最大占标率Pmax>80%,但占标率10%的最远距离D10%<5km,判定本项目大气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
(4)本项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参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定为二级。
1.4.3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环境影响要素识别,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因子为:
水文动力环境:潮流 流速、流向;
水质环境:施工期 SS、COD 、石油类 ; 营运期石油类和COD;
沉积物环境:沉积物质量(硫化物、石油类、有机碳、重金属等); 海底淤积变化;
海域生态环境:浮游动植物、底栖生物、海水养殖;
陆域生态环境:水土流失;植被破坏
声环境:施工噪声、营运期设备噪声、车辆运输噪声;
大气环境:施工扬尘、营运期汽车尾气。
1.5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周边敏感目标及环境重点保护目标详见图1.5.1和表1.5.1。
1.5.1海域环境评价范围与保护目标
海域环境评价范围北起塔林沿惠屿岛、大生岛,南至湄洲岛,东至文甲水道出海口。具体评价范围详见图1.5.1。海域环境保护目标为东吴围垦养殖预留区、大竹岛海珍品增养殖区和近海捕捞区以及湄州湾水域、渔业资源。
1.5.2大气环境评价范围与保护目标
以本项目为中心,直径为5.0公里为大气评价范围,保护目标为附近的东吴村、吉城村、梯亭村、度下村、西乌宅村。具体保护目标见图1.5.2。
1.5.3声环境评价范围与保护目标
以项目区边界外100m为声环境评价范围。主要保护目标为东吴村居住环境。
1.5.4陆域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与保护目标
本项目周边500m环境范围内。以本项目周围500m范围的生态植被为陆域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表1.5.1 环境保护目标表
环境因素
保护目标
相对位置
与项目最近距离
所在环境功能区划
海域
环境
东吴围垦养殖预留区
在本项目东面
垦区内海域
所在海域环境功能
区划为三类区
大竹岛海珍品增养殖区
在本项目南面海域
约3300m
所在海域环境功能
区划为二类区
大气环境
东吴村
本项目西面
约30m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
区类别为二类区
吉城村
本项目西面
约980m
西乌宅村
本项目东北面
约2250m
梯亭村
本项目西偏北面
约1800m
度下村
本项目西北面
约1800m
声环境
东吴村
本项目西面
约30m
声环境质量功能
区类别为2类区
陆域
生态环境
植被、土壤
本项目周围500m
本项目周围500m
——
1.6评价标准
1.6.1环境质量标准
(1)《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
根据《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1997)及福建省人民政府闽政[1999]第65号“关于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类别调整及执行标准的意见的通知”、《莆田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1999年)》,工程所在地海域规划主要功能码头、纳污,为三类海域,执行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因此,本评价采用《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的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海水水质标准 详见表1.6.1。
表1.6.1 海水水质标准(摘录)(GB3097-1997)
单位:亳克/升
项目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第四类
pH值
7.8~8.5
6.8~8.8
化学需氧量(COD)≤
2
3
4
5
溶解氧(DO)>
6
5
4
3
无机氮≤
0.20
0.30
0.40
0.50
活性磷酸盐≤
0.015
0.030
0.045
石油类≤
0.05
0.30
0.50
铜≤
0.005
0.010
0.050
铅≤
0.001
0.005
0.010
0.050
锌≤
0.020
0.050
0.10
0.50
镉≤
0.001
0.005
0.010
砷≤
0.020
0.030
0.050
0.050
(2)《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
采用《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中的第一类标准,详见表1.6.2。
表1.6.2 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单位:×10-6(有机碳:×10-2)
项 目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有机碳
2.0
3.0
4.0
硫化物
300
500
600
石油类
500
1000
1500
铜
35.0
100.0
200.0
铅
60.0
130.0
250.0
镉
0.50
1.50
5.00
锌
150.0
350.0
600.0
(3)生物质量评价标准
采用GB18421-2001《海洋生物质量》第一类标准进行评价,各项标准列于表1.6.3。
表1.6.3 海洋贝类生物质量标准值 单位: mg/kg
项目
第一类
第二类
第三类
石油烃≤
15
50
50(牡蛎100)
镉≤
0.2
2.0
5.0
铜≤
10
25
100(牡蛎100)
铅≤
0.1
2.0
6.0
锌≤
20
50
100(牡蛎500)
汞≤
0.05
0.10
0.30
砷≤
1.0
5.0
8.0
(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项目区周围村庄环境空气按二类区要求,执行二级标准。详见表1.6.4。
表1.6.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污染物名称
取值时间
浓度限值(mg/m3)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SO2
日平均
0.05
0.15
0.25
小时平均
0.15
0.50
0.70
NO2
日平均
0.10
0.12
0.12
小时平均
0.12
0.24
0.24
T.S.P
日平均
0.12
0.30
0.50
(5)《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项目边界执行3类标准,周围村庄执行2类标准,疏港道路两侧执行4a类标准。详见表1.6.5。
表1.6.5《声环境质量标准》 GB 3096—2008
单位:dB(A)
时段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a
70
55
1.6.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污水排放执行表4中一级排放标准。详见表1.6.6。
表1.6.6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单位:mg/l
序号
污染物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6~9
6~9
6~9
2
悬浮物
70
150
400
3
化学需氧量
100
150
500
4
石油类
5
10
20
5
氨氮
15
25
——
(2)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按表2的要求,其中排放速率采用二级。详见表1.5。
表1.6.7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摘录)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排气筒高度 m
二级
kg/h
三级
kg/h
监控点
浓度
mg/m3
颗粒物
120
(其它)
15
3.5
5.0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
20
5.9
8.5
30
23
34
40
39
59
50
60
94
60
85
130
(3)港区边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详见表1.6.8。
表1.6.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厂畀外 时段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4)《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
(5)《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详见表1.6.8。
表1.6.9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LAeq:dB
施工阶段
主要噪声源
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土石方
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等
75
55
打桩
各种打桩机
85
禁止施工
结构
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电锯等
70
55
装修
吊车、升降机等
65
55
1.7评价技术路线
本评价技术路线见图1.7.1。
建设单位委托
总体和环境规划
法律、法规和标准
现场踏勘和调研
评价工作方案
环境调查
现场监测
公众参与
清洁生产
类比调查
工程分析
建立预测模型
环境影响预测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提出防治对策
编写报告书
报告书评审
修 改
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
图1.7.1 评价技术路线框图
2.环境概况与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2.1自然环境
2.1.1气候气象
本地区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20℃左右,基本上终年无霜,全年平均日照时数2200~2500小时。多年平均降雨量为977.5mm ~1316.6 mm 。本地区冬季盛行偏北风,夏季多为偏南向风,全年常风向为NE向,频率为31%,强风向为NNE向,最大风速为33m/s,平均风速为5.4m/s,多年平均大风日数为37天。该区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7%。台风为本地区主要灾害性天气,7 ~9月为台风季节,占全年总数的72%。台风和热带风暴,年平均约5.1次。
2.1.2水文
湄洲湾是一个深入内陆的半封闭狭长海湾,海域面积516 km2,全湾海岸线总长度267.1 km;湾内大部分水深在10m以上,泥沙纳量小,港湾带常年不冻不淤,是一个天然良港。
潮流潮汐:本工程海域的潮汐性质属正规半日潮,潮波属驻波型。湾内的潮流性质属不正规的浅海分潮流基本上是往复流,涨急、落急出现在中潮位附近,大潮流速大于小潮流速,表层流速大于底层流速。从实测流速资料来看,峰尾~东吴以及肖厝~秀屿的深槽部位,落潮流速均大于涨潮流速,为落潮优势流,峰尾~东吴断面实测最大流速为2.00m/s,肖厝~秀屿断面实测最大流速为1.85m/s。
余流:湄洲湾海区内余流流向较稳定,大多指向流速较大的一方,秀屿、肖厝海域余流流向东进西出,形成逆时针平面环流。石门澳余流流向北进南出,文甲口南进北出,形成顺时针环流。余流量值,表层均比中底层大,尤以峰尾附近及湾口口处最大,表层余流流速可达25cm/s左右,余流使湾内局部回淤。
波浪:据统计,多年平均涌浪出现的频率高达91%,涌浪浪向约83%集中出现在SE和SSE方向。受季风的影响,湄洲湾多年平均主风浪向为NNE~ENE方向,夏季则多出现在偏南方向。强浪向为SE向。
泥沙运动:湄洲湾沿岸岸线稳定,湾内无大河流汇入,陆域来沙每年总输沙量约16万吨,外海随潮流入湾内的泥沙,估计每年约200万吨;此外湾区周边的岸滩冲蚀输入的泥沙估计约13万吨;据有关水文断面测验资料,每年输出泥沙约228.4万吨,相对于潮量而言,沙量是很少的,进出湄洲湾的泥沙基本趋于平衡。
2.1.3地形、地貌
根据“可行性报告”:拟建场地位于湄洲湾口处北侧东吴港区,属浅海港湾地貌,码头呈西北-东南向分布,标高为3.63~-18.66m,码头平台区水下地势起伏较大,峡门屿附近水下礁石分布较多,护岸区水下地势较为平缓。
拟建场地地处“高山—莆栖碎裂片麻状交代花岗岩带”西南端,码头区下游及护岸区第四系层较厚,主要为淤泥、粗砂、淤泥质粘土、粗砂、粉质粘土;码头平台上游第四系地层较薄;下部为动力变质杂岩及其残积层,变质杂岩主要为深变质交代花岗岩及片麻状混合岩,风化层厚度较大。
2.2 社会环境
2.2.1行政区划与人口分布
秀屿区前身为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该区于2002年10月正式挂牌成立。全区下辖八镇二乡(笏石镇、东庄镇、东峤镇、埭头镇、平海镇、南日镇、忠门镇、东埔镇和月塘乡、山亭乡),185个村(居),总人口74.65万。
秀屿区东、西、南三面环海,拥有大小岛屿143个,海岸线总长471.19km,有常住居民的岛屿7个,其中乡级岛1个,村级岛6个。
本工程所在地为莆田市秀屿区山亭乡,山亭乡位于忠门半岛的东南部,与国家旅游度假区——湄洲岛隔海相望。山亭乡三面临海,总面积38 km2,耕地面积828公顷,辖区内有西埔和港里围垦,面积645公顷,浅海滩面积1667公顷,海岸线总长41km。山亭乡下辖15个村委会,2007年人口总数5.49万人,其中乡村劳动力2.72万人。
2.2.2经济概况
(1)秀屿区经济概况
2007年秀屿区生产总值85.01亿元,比增11.0%。工业总产值94.38亿元,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1.5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99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775元。
(2)东埔镇、山亭乡经济概况
东埔镇2007年工农业总产值7.18亿元,其中工业产值5.4亿万元;农业产值3.7亿元,农民人均收入5540.9元。
山亭乡2007年全乡生产总值1.816亿元(按增加值计算),工业总产值1.29亿元。农业总产值达1.281亿元,农民人均收入5066元。
(3)海水养殖
2006年东埔镇海水养殖面积1150公顷,产量41521吨: 其中鱼类养殖面积2.5公顷,产量340吨; 对虾、梭子蟹等甲壳类养殖面积146公顷,产量139吨;牡蛎等贝类养殖面积499公顷,产量15855吨; 海带、紫菜等藻类养殖面积502.5公顷,产量25187吨。
2007年山亭乡海水养殖面积546.1公顷,淡水养殖面积2.0公顷,海水产品17647吨,淡水产品12吨,捕捞5853吨,养殖11806吨;捕捞主要品种4097吨:其中小黄鱼302吨,带鱼2680吨,鲳鱼250吨,马鲛鱼865吨;牡蛎159.7公顷,产量8383吨。
项目附近东吴村2006年水产养殖:海蛎27.3公顷,产量17.4吨;紫菜19.5公顷,产量33.7吨;海带79.0公顷,产量1248.5吨;鲍鱼7排, 产量16980粒;鱼排1排,180网箱。
(4)本项目周边海水养殖情况
根据调查工程北面东吴围垦养殖区现有养殖牡蛎约40公顷。东1#、2#泊位南侧无养殖。此外,本项目东侧东吴限养区养殖情况:海带69.87亩(4.658公顷),吊蛎214.01亩(14.267公顷), 紫菜 64.3亩(4.287公顷),目前已拆迁。
2.2.3本项目建设海水养殖迁移和补偿情况
因本项目建设,需要征用海域,养殖物补偿依据《莆田市征地补偿安置规定》(莆政综[2001]133号及[2006]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即蛎串每亩4500元,小蛎堆每亩3000元,紫菜每亩4000元。本项目区海域养殖品种主要为蛎串。本项目的养殖补偿包含在莆田港东吴港区1#、2#、6#、7#、8#(注:现改为东2#、东1#、4#、5#、6#泊位)泊位工程的拆迁补偿范围内,目前建设单位已和利益相关者签定了补偿协议,并完成养殖补偿和迁移工作。
2.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2.3.1水环境与沉积物环境质量现状
(1)水环境质量现状
现状调查结果表明:监测海域水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除各监测站无机氮浓度超标以及个别监测站活性磷酸盐和汞含量超标外,其余项目均符合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海域水质基本符合海域使用功能的要求。
(2)沉积物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海域底质中有机碳、硫化物、石油类、汞、砷、Cu、Pb、Cd、Zn等各项目均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第一类标准要求,从监测结果表明,评价海域沉积物环境良好。
2.3.2水动力与冲淤环境现状
(1)水文动力环境现状
湄洲湾为半封闭的强潮海湾。湾内具有潮差大和水深的特征,湄州湾海区属正规半日潮性质。影响码头附近海域污染物迁移扩散的水动力条件主要是潮流运动。根据漂流试验结果来看,项目附近海域涨潮时,潮流顺海岸西侧水道流向湾内;落潮时,潮流盘屿东侧水道流向湾口,这有利于在落潮时将污染物带出湾外,从而降低湾内的污染影响。
(2)冲淤环境现状
近20多年来,湄洲湾水域缓慢淤积缩小,以湾顶淤缩为主,滩涂围垦等人类活动加速淤缩进程;据调查,湾顶枫亭湾是主要淤积场所,海涂宽阔,水下浅滩发育,滩面淤高的趋势明显。近20多年潮滩扩大南移约180m,就整个海湾来看,该水域总体上处于微淤状态,滩涂淤涨速度缓慢,其海岸滩涂处于相对稳定。湾内泥质岸滩存在不同程度的微淤,中央水道、狭窄段普遍有微冲现象。
2.3.3海洋生态环境现状
(1)叶绿素a含量监测结果:监测海域叶绿素a含量变化范围在0.90mg/m3~1.86mg/m3之间,平均值为1.30mg/m3。
(2)初级生产力的估算:平均初级生产力约为13.7mgC/m2.d。
(3)浮游植物:本次调查共鉴定浮游植物4门50属125种。浮游植物数量的相对稳定、浮游植物种类丰富和较大的多样性指数表明调查期间海域浮游植物群落较稳定。
(4)浮游动物:本次调查结果显示,已鉴定到种的浮游动物共有56种,浮游动物总生物量(湿重)和总个体密度也都较低。
(5)鱼卵与仔稚鱼:本次调查的主要种类是黄鳍鲷,占所采样品数量的82.7%,在平面分布上,黄鳍鲷遍布全部调查区域,从湾顶向湾口呈明显递增趋势。
(6)浅海底栖动物:湄洲湾底栖动物采获样品经初步鉴定共有173种,平均生物量为15.574g/m2,平均栖息密度为246个/m2。调查海区大型底栖动物种类多样性指数平均为3.912,大于3,表明湄洲湾底栖生物生态环境未受明显干扰或污染。
(7)潮间带底栖生物:本次湄洲湾潮间带调查的三条断面共采获底栖生物182种,潮间带底栖生物群落生态特征反映调查断面域潮间带生态环境尚属正常。
(8)游泳动物:秋季航次调查经初步的鉴定,记录到的游泳动物71种。
(9)鱼类:调查海区所渔获的52种鱼类,其中暖水性种类44种,暖温性鱼类8种,未出现冷温性和冷水性鱼类,显示出调查海区热带和亚热带的鱼类区系特征。
2.3.4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调查结果表明:各监测点的监测值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值,说明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达到环境空气功能区规定要求。
2.3.5声环境质量现状
调查结果表明:项目区的环境噪声现状可以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的3类标准,最近的居民点东吴村环境可以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
3.工程概况与工程分析
3.1港区总体规划概况
3.1.1莆田港性质和功能
莆田港位于福建省沿海中部,东临台湾海峡,辖湄洲湾(北岸)、平海湾、兴化湾三大港湾,全港包括秀屿港区、东吴港区、三江口港区以及枫亭作业区、湄洲岛作业区,是福建沿海地区性重要港口。根据《莆田市港口总体规划》(报批稿)要求,莆田港的性质定位为:福建省沿海地区性重要港口,全省综合运输网和海峡西岸经济区港口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莆田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外和对台交往的重要窗口;是湄洲湾(北岸)临海工业带开发、建设的重要依托;是闽中、江西等腹地的重要出海口和加快经济发展、扩大吸引外资、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战略资源。
莆田港具备装卸储运、中转换装、运输组织、现代物流、临港工业、信息、综合服务等主要功能。莆田市港口总体规划见图3.1.1。
3.1.2工程附近岸线和陆域布局规划
(1)岸线利用规划
东吴作业区岸线从西亭至门峡屿东南,长度5.8km,水深10m以上,掩护条件好,后方为东吴临港工业园区,规划为重化工业、钢铁船舶修造基地等。
功能定位:东吴作业区应充分利用深水岸线和后方土地资源,发挥临港工业优势,结合重化工业、钢铁、修造船等产业的发展及后方大型工业园区的建设,逐步建设各类大、中型专业化泊位、各类散杂泊位及配套设施,并能适应远期发展需要。
(2)布局规划
东吴作业区由西亭与湄洲湾电厂灰厂间的岬角外伸500m至自然水深4m左右,顺流延伸约1500m作为修造船岸线,其下游为作业区的支持系统岸线。由支持系统岸线末端,沿盘屿西北水道10m等深线顺直延伸2540m至门峡外侧,作为码头岸线,可分期建设5~15万吨级泊位约8个,作为后方发展临港工业的公用码头。大顺岸后方控制1500m纵深,形成陆域面积3.8km2,作为港口生产作业区及堆存等辅助用地。
作业区后方为面积约11.5 km2的东吴大型临港工业园区,规划承接国内外重化工、钢铁、重型装备制造等产业。东吴作业区直接与工业园区相接,可在原材料进口、产成品输出等方面提供专业化、集约化的运输服务(摘自《莆田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东吴港区逐步建设成为以煤炭、矿石、原材料、修造船基地、海洋重工制造等为主的莆田港又一重要的综合性港区,成为推进莆田市临港装备制造业和重工业发展的重要依托。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东1#、东2#、1#~6#泊位平面布置见图3.1.2。
3.1.3东吴作业区建设现状
目前东吴作业区规划的8个泊位中已有1#、2#、3#、东1#、东2#共5个多用途泊位工程已获得省发改委、环保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立项、环评和用海审批手续。
目前已全部完成了8个泊位的工程用海范围内的养殖补偿工作,已办理1#、2#、3#、东1#、东2#共5个多用途泊位工程的海域使用权证。
1#、2#、3#共3个泊位工程于2008年12月完成围堤工程建设、目前正在进行吹沙填海工程施工和码头基床抛石、基床整平和沉箱预置工作。东1#、东2#泊位工程目前正在施工建设中,其中北侧围堤抛填施工已基本完成,东、南两侧的围堤正在进行抛填施工,钢筋混凝土预制场等施工用地正在施工建设中。
3.2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3.2.1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性质和地理位置
(1)项目名称:莆田港东吴港区东吴作业区4#、5#泊位工程
(2)建设单位:福建八方港口发展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港口工程项目
(4)地理位置:拟建码头位于福建省沿海中部的莆田港主体港区-湄洲湾内东吴港区门峡岸线段的4-5#泊位处。港区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9°03′31.637″,北纬25°06′21.229″至东经119°04′12.801″,北纬25°06′57.571″之间。港区水路东距台中港、基隆港、高雄港分别为88、178、194海里,北距福州港、上海港分别132、510海里,南至厦门港、香港港口分别96、397海里。201省道紧贴本港工业园区和港口作业区后方,成为整个港区后方重要的纵向集疏运通道。向莆铁路的支线终点就在本港区后方。
由此可见,东吴作业区所处的地理位置优越,对外交通便利,能够为港口发展提供便利条件。具体地理位置见图3.2.1。
3.2.2项目类型、建设规模、货种、设计船型及占地面积
(1)项目类型:交通运输港口工程类型。
(2)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规模为50000吨通用泊位2个(码头结构受力按靠泊10万吨级集装箱船计),年吞吐量190万吨/年,其中金属矿石100万吨/年,钢材50万吨/年,,其它件杂货40万吨/年。
(3)主要货种:金属矿石(以铁精矿为主)、钢材及其它件杂货(石板材、机电设备、木材等)详见表3.1.2。
表3.2.1 本项目主要货种 单位:万吨/年
货种
合计
外贸
进港
出港
小计
外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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