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庆广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企业职业病预防措施管理办法2010年03月 重庆北碚第一章 机构设置一、成立职业安全健康领导机构关于成立职业安全健康领导小组的通知公司全体员工:为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成立广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健康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成员组 长:洪岗副组长:张剑飞成 员:桂林 夏青 阳杰二、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责1制定本公司职业病防治计划及实施方案,并落实相应经费;2建立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台帐及有关档案,并妥善保存;3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
2、的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依法妥善安置;4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5向劳动者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积极改善劳动条件;6依法组织本公司职业病患者的诊疗;7定期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8通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并将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第二章 责任落实一、职业病预防责任制度(一)公司总经理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组织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
3、的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对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者。2.组织制定和审批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 保证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所需的资金等资源的投入,以有效措施推动方针和目标的贯彻实施。4.领导和支持职能管理部门工作,赋予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权力,定期听取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汇报。督促、检查本公司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事故隐患。5.督促各项目部的职工做好本职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6.组织、主持工伤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督促落实防范措施。7.按
4、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健康安全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干部,支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二)副总经理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公司管理方针,掌握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动态,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领导和支持职业安全管理部门开展职业健康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检查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及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拟定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时按规定拟定设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机构,明确管理的部门。4.参加管理评审,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做出分析评价,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5.做好劳逸结合
5、和女工保护工作。6.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逐事故及群发性职业病的调查取证和分析工作,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三)项目经理职业健康安全责任制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落实公司管理方针,掌握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动态,每季度向公司职业健康汇报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对公司施工过程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总经理贯彻落实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在公司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领导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确定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
6、设备时,必须制定相应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领导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攻关活动,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研究项目和实施措施,在研究、攻关过程中严格审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的操作工艺要求。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时解决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问题。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四)作业班组长的职责在生产中,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所管施工作业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组织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使用的有关规定。
7、组织职工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经常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认真消除危险源。定期研究分析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职业健康安全问题(危险源),提出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及出现职业病前兆要立即上报,并协助本项目管理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提出事故处理初步意见,并书面总结事故经验教训。(五)专职安全员的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推广先进经验。对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负检查、监督的责任。 深入施工现场,指导下级职业健康安
8、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职业健康安全检查。 参加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本项目新工人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 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遇有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调查、处理。负责本项目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务手续的办理及治安保卫的管理工作。 (六)作业队长的职责 认真执行和模范遵守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根据本班组工人的
9、技术、体力、思想等情况合理安排工作,领导本班组职业健康安全作业。 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组织班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开好班前职业健康安全生产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经常组织本班组工人认真学习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和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经常检查本班组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对新工人(包括调换工种的工人)进行岗位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 支持、接受专职安全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及时组织贯彻落实。 领导并支持班组安全员开
10、展日常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职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班组兼职安全员的职责: 模范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领导提出的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意见,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接受专职安全员的业务指导。 协助班组长组织开展好班组日常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工作,反映班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和职工的要求。 参加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协助落实整改措施。 有权制止制章作业,有权抵制和越级上告违章指挥行为。及时发现和处理危险源,本人或本班组不能处理的危险因素要及时上报;积极配合本工
11、种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八)作业工人的职责 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职业健康安全知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职业健康安全活动,认真执行职业健康安全交底,听从施工人员、职业健康安全人员的指导,不违章冒险作业。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 搞好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保持作业现场的清洁卫生。 对不安全作业要积极提出意见,对违章指令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职业健康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积极配合工伤及其他事故的调查处理。二、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责
12、任(一)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配合项目部做好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劳动保护用品工作。协助领导组织推动生产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的劳动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法规、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编制、组织实施本企业年度职业健康安全工作计划。组织修订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经常深入基层,指导下级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人员的工作,掌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存在的危险源,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组织职业健康安全活动和定期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参加审查施
13、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员工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制止制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发现重大危险源,有权暂停生产,并及时报告领导研究处理。参加新建、改建、扩建、革新项目等工程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试运转工作。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范措施,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监督现场职业健康安全的工作状况,提出职工预防和改善职业健康安全条件的措施。(二)生产部门的职责 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及执行职业健康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加强现场管理。参加职业
14、健康安全检查,对查出的危险源,积极配合安全部门进行评价并提出技术改进措施。编制施工方案时必须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三)后勤管理部门的职责负责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和回收工作。对所有机电设备,必须配齐职业健康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加强机电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的检查、维修、保养,确保职业健康安全运行。协同行政人事部搞好公司所属特殊工种考核、招聘、辞退、调配等管理工作。配合总工、安全管理部门及政府部门(必要时)搞好大中型施工机械及其他职业健康安全设备设施验收工作。 (四)财务部门的职责及时将职业健康安全措施经费使用计划列入生产财务计划,专款专用,确保经费的落实,并监
15、督其合理使用。第三章 职业卫生安全规章制度一、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职业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属各单位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行政人事部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的
16、,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行政人事部、安全管理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4.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 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 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
17、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5.公司安全管理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下属项目部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对各自产生的职业危害承担责任。第三条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职业危害
18、防治工作。第四条 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健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使用有效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符合要求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第五条 对职业危害防治应从人、设备、环境三个方面综合考虑,从以下措施依次入手:首先,治本的对策是使生产过程不产生危害因素,根本的途径是生产过程的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并禁用剧毒原料。其次,控制作业场所有害物质的空气污染是当前主要的卫生工程技术措施,包括对有害物质产生源的封闭、阻断、屏蔽、通风,局部通风与全部通风。最后是采取个体防护性措施。第六条 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
19、悉其产生的职业危害,对所造成的职业危害后果承担责任。同时,应当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第七条 对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该工作应纳入“监控法”实施过程中,统一与“危险源监控点”挂牌监控。第八条 对可能产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当设置报警装置,现场配置急救用品、冲洗设备,留有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第九条 对劳动者进行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20、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第十条 不得安排未经上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第十一条 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事故单位或项目部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第十二条 各单位、项目部的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行政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单位或项目部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与行政领导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
21、危害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第十三条 结合生产施工特点,防尘、防噪、防振动、防暑降温、冬季施工等方面制定具体的针对性较强的防治措施。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三、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组织对员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监督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业的职业卫生培训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培训。2.教育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3)安全
22、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3.教育培训的对象与方式(1)新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在上岗前应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培训,分别为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厂级培训由厂安全管理部组织进行,车间级由车间主任组织,班组级由班组长组织。培训后应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2)员工在调动岗位时,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3)外来临时工人,应进行针对性的职业卫生培训,确保其从事劳动时不受到危害。(4)对在职员工应进行定期的职业卫生教育学习,生产部门每2个月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辅助部门每季度
23、应进行一次职业卫生知识教育学习,并有教育学习记录。(5)所有的职业卫生培训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6)公司定期邀请卫生、安监、疾控等部门职业卫生专业人员对各单位职业卫生负责人、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的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安全管理业务能力。(7)所有的培训资料要设立职业卫生培训台账,并有专人保管备案。(8)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的员工或考核不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4.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落实培训经费。公司年度职业卫生培训计划需得到总经理的批准后实施。5.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
24、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1)保安人员培训应以保安理论知识、消防知识、法律常识教学为主,在教学过程中,应要求学员全面熟知保安理论知识及消防专业知识,在工作中的操作与运用,并基本掌握现场保护及处理知识2)职业道德课程的教学应根据不同的岗位元
25、而予以不同的内容,使保安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都能养成具有本职业特点的良好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法律常识教学是理论课的主要内容之一,要求所有保安都应熟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为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运用法律这一有力武器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工作入口门卫守护,定点守卫及区域巡逻为主要内容,在日常管理和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运用所学的技能保护公司财产以及自身安全。2、培训要求1)保安理论培训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保安工作性质、地位、任务、及工作职责权限,同时全面掌握保安专业知识以及在具体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及一般情况处置的原则和方法。2)消防知识及消防器材的使用通过培训使保安熟知掌握消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意义,熟知各种防火的措施和消防器材设施的操作及使用方法,做到防患于未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3) 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通过法律常识及职业道德教育,使保安树立法律意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观念,能够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增强保安人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更好的为公司服务的精神。4) 工作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