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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取得3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补贴、津贴.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323139 上传时间:2024-05-2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3.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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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3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补贴、津贴【问题】个人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取得2倍或3倍的加班工资,是否属于“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答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0号 )第十三条规定:“税法第四条第三项所说的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因此,节假日加班工资不属于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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