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地税: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人享有哪些权利?在行政复议中,申请人具有以下主要权利:1一并提出行政赔偿权。2委托代理人权。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3撤回申请权。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以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复议机关同意,可以撤回。4查阅权。申请人和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5提出意见权。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复议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了解情况。6要求听证权。对重大、复杂的
2、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复议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7和解权。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可以达成和解,复议机关也可以调解。可以进行和解和调解的复议事项包括: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行政赔偿;行政奖励;存在其他合理性问题的具体行政行为。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