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户达不到起征点也要换证吗 我是一个体定额户,目前税务机关对我核定的月经营收入额达不到起征点标准,按国家税收政策规定不需要纳税。现税务人员要求我在11月底前办理税务登记证换证手续。请问:我现在连税款都不需要缴了,还要办理税务登记证换证吗?答: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税务机关对税务登记证件实行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纳税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持有关证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验证或者换证手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通知(国税发200638号)规定,从2006年8月1日起到11月底,对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持有的税务登记证件进行统一更换。此次换发税务登记证件的范围包括:已经办理了
2、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都应当更换新的税务登记证件;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当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纳税人实施动态监控和加强纳税人户籍日常管理的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件换发与缴不缴税款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你在此次税务登记证件的换证范围之内,应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换发税务登记证,接受税务机关的管理。如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更换税务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将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