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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包商的融资策略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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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总承包模式在实践中的几种合同结构形式。 在EPC总承包模式下,总承包商对整个建设项目负责,但却并不意味着总承包商须亲自完成整个建设工程项目。除法律明确规定应当由总承包商必须完成的工作外,其余工作总承包商则可以采取专业分包的方式进行。在实践中,总承包商往往会根据其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将设备采购(制造)、施工及安装等工作采用分包的形式分包给专业分包商。所以,在EPC总承包模式下,其合同结构形式通常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一) 交钥匙总承包(E-P-C); (二) 设计—采购总承包(E-P); (三) 采购—施工总承包(P-C); (四) 设计—施工总承包(D-B); (五) 建设—转让(BT)等相关模式。 最为常见的是第(一)、(四)、(五)这三种形式。 交钥匙总承包,是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总承包商最终是向业主提交一个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的工程项目。该种模式是典型的EPC总承包模式。 EPC总承包建设流程图 设计、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在该种模式下,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等采购工作,由发包人(业主)来完成。 建设、转让总承包,是指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商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查、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实现全过程总承包;同时工程总承包商自行承担工程的全部投资,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业主向工程总承包商支付总承包价。 EPC总包商的融资策略与项目资金管理 第一节 从“垫资”承包到带资承包 “垫资”承包与带资承包的根本区别在于二者的资金运作的目的和方式不同。 垫资是责权不清晰、收益不明确情况下的一种被动的盲目出资行为,曾经是建设单位盘剥建筑企业利润的手段或建筑企业低水平恶性竞争的手段,最终可能演变成债务; 带资是在明确收益情况下的一种投资项目的方式,为承包人提供了根据自身专业优势和资金实力扩大利润空间的机会,带资承包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承包企业的融资能力和竞争优势。 在我国建筑市场尚不成熟的条件下,由于“垫资”现象曾经给国内建筑市场秩序和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许多问题和危害,国家主管部门严令禁止任何建设单位以垫资承包作为招标投标条件或者写人工程承包合同,禁止施工单位以垫资承包作为竞争手段承揽工程。 一、国内“垫资”现象的表现形式 建设单位与建筑企业之间明目张胆的垫资承包现象已不多见。但是变相的垫资承包的现象仍然存在,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 1.以阴阳合同(黑白合同)为表现形式的垫资承包 建设单位希望中标的建筑企业能够垫资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但受制于政府关于垫资承包的禁令,无法将这些要求明确写入正式的工程承包合同。于是建设单位要求建筑企业在正式的工程承包合同之外再签订一个合同,在之后这份合同中加入有关垫资承包的条款。这两份合同即所谓的“一阴一阳”合同(阴阳合同)或“一黑一白”合同(黑白合同)。甚至有些建设单位干脆连“黑合同”也不签,口头要求建筑企业垫资承包,建筑企业迫于竞争压力和自己的劣势地位,只得答应。这样的操作存在许多隐患,一旦双方出现纠纷,建筑企业的利益难以得到保障。 2.以支付合同定金为表现形式的垫资承包 建设单位与建筑企业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前,建设单位以需要建筑企业保证履约为由,要求建筑企业向建设单位支付相当数量的定金。所谓定金,是签订合同的一方为了证明合同的成立并保证自己的履行而预付给合同另一方的一定数量的金额。定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收回或抵作合同之价款。但是在许多工程建设活动中,有些建设单位往住以建筑企业应该支付定金为由,让建筑企业先期投入一笔巨额的建设资金作为定金,实际上就是垫资,形式上的定金成了实质上的工程建设资金。合同定金成为建设单位规避政府监管而采用的一种垫资承包方式。 3. 以支付工程质量保证金为表现形式的垫资承包 建设单位与建筑企业鉴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时,建设单位以保证工程质量为由要求建筑企业支付相当数额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建设部与财政部2005年1月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定义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由此可以看出,应是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预留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但是在不少工程建设活动中,建设单位往往在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已设立了将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的情况下,仍额外地要求建筑企业在施工前向建设单位提供一笔数额巨大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实际上这笔资金被投入到工程建设之中。所谓的工程质量保证金成为变相的垫资。 4.以参建、联建房地产项目为表现形式的垫资承包 在一些房地产项目中,开发商与承包企业签订所谓的“房地产参建合同”,双方在参建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企业参与建设该房地产项目,并详细规定了参建面积、参建楼层和方位、参建单价和总价款、参建款的支付方式、参建房的交付期限、双方特殊约定等等。实际上,这也是一种为了规避政府监管的变相垫资承包方式。这种假参建、真垫资的行为性质主要采用以下形式: (1)承包企业向开发商支付参建款,不是根据工程的形象进度分期、分批地进行,而是在合同签订后、工程正式开工前由开发商向承包企业一次性收取完毕; (2)双方有时在房地产参建合同中作特殊约定,比如规定在约定的某个期限内,由开发商以参建款之本金加利息的总价,向承包企业做出一次性回购; (3)开发商延长进度款的付款周期,把按月支付工程进度款延长至3个月甚至6个月; (4)降低进度款的付款比例,有的项目开发商仅付65%的月进度款。 5.以房地产预售为表现形式的垫资承包 有的房地产项目中,开发商与承建企业签订所谓“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双方在预售合同中约定预售房屋的室号、面积、预售单价和合同总价、交房期限,甚至还约定了交房条件和违约责任等等。这从表面看来是合理的行为。但在一些工程实践中,开发商不以正常的预售价签订预售合同,对承建企业的预售价通常是大大高于正常预售价,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也不列明承建企业分期付款的条款。实际上双方也不会将回购条款作为特别约定之条款直接列入内销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而是私下另立一份协议,名义上的购房款实际上是建筑企业垫付的建设资金,其实质上仍然是垫资承包。 二、带资竞标对要求EPC总包商具备强大的融资能力 在典型的EPC模式下,总承包商的融资能力也是竟标时业主考察的因素之一。具有强大融资能力的总包商有更多潜在的资源化解未来可能的项目风险,承担凤险的能力更高,可以分担更多的项目风险。 业主可以通过让融资能力强的总包商中标而最大限度的转移或化解项目风险,而且强大融资能力本身就是企业信誉和实力的表现。因此,从竞标的角度讲, EPC总包商如果具备强大的融资能力,将更有可能中标。 尽管在EPC 模式下业主并不公开要求EPC总包商垫资承建,但是现实中“里程碑式”付款方式或每6个月支付一次工程进度款等方式就使得承建商不得不自筹巨额的流动资金来解决两次付款期间的工程建设费用,业主也可能由于某些客观因素出现暂时的支付困难。 在业主不能及时支付时,为了保证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EPC总包商需要垫资投入工程建设,这也就需要EPC总包商具有强大的融资或资金运作能力。  总之,无论是竟标还是保障EPC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EPC总包商自身的融资能力和对项目资金的运营能力都是非常重要的。 第二节 EPC总包商的融资渠道与融资策略 自有资金包括现金和其他速动资产以及可以在近期内收回的各种应收款等。 企业存在银行的现金通常不会很多,但某些存于我银行作透支贷款、保函或信用证的担保金等冻结资金,如果能够争取早日解除冻结,也属于现金一类。 速动资产包括各种应收银行票据、股票和债券(可以抵押、贴现、交易而获得现金的证券),以及其他可以脱手的存货等。 各种应收款,包括已完合同的应收工程款、近期可以完工的在建工程款等。 企业已有的施工机具设备,凡可以用于本工程者,都可以按照拟摊入本工程的折旧值作为自有资金。 自有资金无筹集成本,风险较小,利用自有资金可以获得较高的利润回报。但是承包商的自由资金通常是有限的,且国内很多工程需要承包商垫资,因此利用其他途径获取资金的能力非常重要,尤其对承包商竞标的成功起着很大作用。承包商可以通过国内金融机构和国外金融机构融资,下面我们将分别介绍。 一、利用国内金融市场进行融资 1.利用财政部贷款与商务部贷款 我国财政部有少量对外承包企业周转金贷款,商务部有少量国际经济合作基金贷款,如果承包的是国外工程,可以争取申请这些低息贷款。 2.利用商业银行贷款 (1)利用短期透支贷款 这种方式适用于每月按完成工程量贷款的项目,可由有信誉、有实力的企业担保向国内商业银行获得透支贷款。 (2)利用抵押贷款 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可用设备、厂房、房产等固定资产作抵押向国内商业银行获得贷款。通过银行指定或推荐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的资产进行评估后就可能得到此类贷款。 (3)利用我国材料及设备出口信贷 出口信贷又称对外贸易中长期贷款,是本国银行向本国出口商或外国进口商提供的并由国家承担信贷风险的一种贷款。 是扩大出口的一种重要力量,出口信贷是一种与本国出口密切联系的信用贷款,它受到官方资助,许多国家都设有专门的出口信贷机构,负责出口信贷的管理和经营业务。 根据接受信贷的对象来划分,出口信贷分买方出口信贷和卖方出口信贷。 买方出口信贷(buyer credit)的具体方式有两种: ①出口方银行直接向进口商提供贷款,并由进口方银行或第三国银行为该项贷款担保,出口商与进口商所签定的成交合同中规定为即期付款方式。 出口方银行根据合同规定,凭出口商提供的交货单据,将贷款直接付给出口商,而进口商按合同规定陆续将贷款本利陆续偿还给出口方银行。这种形式的出口信贷实际上是银行信用。 ②出口方银行贷款给进口方银行,再由进口方银行为进口商提供信贷,以支付进口机械设备等的贷款。 进口方银行可以按进口商原计划的分期付款时间陆续向出口方银行归还贷款,也可以按照双方银行另行商定的还款办法办理。而进口商与进口方银行之间的债务,则由双方在国内直接结算清偿。这种形式的出口信贷在实际中用得最多,因为它可以提高进口方的贸易谈判效率,有利于出口商简化手续,改善财务报表,有利于节省费用并降低出口方银行的风险。 卖方出口信贷(supplier credit)是出口方银行向国外进口商提供的一种延期付款的信贷方式。 使用卖方信贷,进口商在订货时须交一定数额的现汇定金,具体数额由购买商品所决定。如成套设备和机电产品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5%,船舶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0%。定金以外的贷款,要在全部交货或工程建成后陆续偿还,一般是每半年偿还一次。 使用卖方信贷的最大好处是进口方不须亲自筹资,而且可以延期付款,有效地解决暂时支付困难问题,不利的是出口商往往把向银行支付的贷款利息、保险费、管理费等都打入货价内,使进口商不易了解贷款的真实成本。 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很多情况下承包的是国际工程,在国际工程承包经营中需要大量的材料、设备,利用我国出口信贷既利于我国材料、设备的出口,又利于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节省资金,还能使承包工程顺利进行。现在,我国已专门成立了进出口银行来扶持我国的出口贸易,同时也为我国承包商利用我国出口信贷提供了便利。 3.利用信托机构融资 (1)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是信托机构开办的一项主要信托业务,它是信托机构利用吸收的一般性信托存款和部分自有资金,对自主选定的企业和项目发放的贷款。 信托贷款作为信托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其方式活、内容多、范围大等优势解决了许多银行解决不了的资金急需问题。因此利用信托贷款融通资金也是一个很有前途的融资方式。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的信托贷款与一般商业银行贷款相比,有二个特点:资金来源于一般信托存款;信托贷款利率比较灵活,可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浮动。 信托贷款的条件信托贷款的对象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凡经营性的企业经营效益好,均可申请信托贷款,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具备申请信托贷款的条件,这是因为: 1)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有齐全的会计账务和财务报表。 2)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具有规定比例的自有资金和必要的设备与场地。自有资金水平的高低,是承包企业自身发展能力大小的决定因素之一,同时又是减少经营风险、偿还债务的重要保障。 3)EPC工程总承包企业经营的范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布局合理,经营正当,为社会生产、经济发展所需要。 4) EPC工程总承包企业都是国内较有实力的企业,有足够资产作抵押。 综合上述,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符合信托贷款的条件,既有发展前途又有还款保证,因此可利用这一融资渠道。 信托贷款按借款人使用资金的性质分为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临时周转贷款三种。 1)利用固定资产贷款。信托机构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额,最高不超过当年增加的信托存款额、发行债券与实收资本金之和的60%,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可利用固定资产贷款购置设备等固定资产。 2)利用信托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时要考虑承包企业自有资金的拥有和使用情况,以及向银行借用流动资金贷款的情况。信托投资公司要审查承包企业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原因及直接用途,要落实还款来源及保障措施。 3)利用信托临时周转贷款。当原定购进的材料、设备提前到货,资金临时占压时,企业暂时出现资金短缺,可以申请该种贷款。 (2)委托贷款 信托机构融资的另一种方式就是利用委托贷款融资。 委托贷款就是委托单位将确属自主使用的一定资金交存信托机构,作为委托贷款保证金,即委托存款,同时委托信托机构按其指定的单位、项目、用途、金额、期限、利率发放的贷款业务。 委托贷款是和委托存款(委托贷款保证金)相对应的一种由委托人指定对象、方向、用途、期限、利率并由委托人自担风险的贷款。是一种多边信用,信托机构作为金融中介,可把需求资金的EPC工程总承包企业与资金供给者联系起来,帮助企业融通资金委托贷款的特点。委托贷款纯属中间业务,若资金需求者为EPC工程总承包企业,那么信托机构只是企业和资金供给者之间的一架桥梁,它既要与委托单位联系,另一方面又要与借款的EPC工程总承包企业联系。信托机构只收一定手续费,所有可能的风险也由委托单位承担,信托机构不承担经济责任。对于委托贷款合同中的每项条款的确定和修改,信托机构无权处理,必须由借贷双方商定。 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对信托机构的业务做深入了解,充分利用这一融资渠道。 4.利用国内证券市场融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利用国内有价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工作取得很大成就。 有价证券市场包括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证券市场作为长期资本的最初投资者和最终使用者之间的有效中介,是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投资者通过证券市场买卖有价证券而向发行企业提供资金,企业通过证券市场发行股票或债券,可以筹措到相对稳定的长期资金。 (1)利用国内股票市场融资 股份制是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必走之路。随着人类社会进人社会化大生产时期,企业经营规模扩大与资本需求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于是产生了以股东共同出资经营,以股份公司形态出现的企业组织,股份公司的变化和发展产生了股票形态的融资活动,股票融资的发展产生了股票交易的需求,股票的交易需求促成了股票市场的形成和发展,而股票市场的发展最终又促成了股票融资活动和股份公司的完善和发展。因此,股份公司、股票融资和股票市场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推动着股份公司、股票融资和股票市场的共同发展。 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实行股份制更有其内在必要性。EPC工程总承包企业一般都是承包大型工程,而大型工程承包中一个重要而明显的特点是竟争激烈,一些发达国家的大公司依靠其雄厚的资本、先进的技术,在大型工程承包市场上占着主导地位,我国单个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很难与这些公司展开竞争。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走股份制道路,联合成立股份制集团公司,大规模利用社会闲散资金,可以从规模、技术、资本、信息等各个方面提高自己的综合实力,这有利于在大型承包市场中与那些大公司相抗衡,提高竞争力。 目前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绝大多数是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就形成了较合理、较规范的权、责、利制衡机制,经营权、所有权分离,形成了有效的监督机制,使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受到监督,有利于约束和规范经营者行为,有助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解决,还能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使各类产权有了明确的界定,有利于企业的进一步融资和发展,从而更有效率地开展国际工程的承包活动。 股票筹集资金的特点是直接向公众筹集资本性资金,投资者拥有企业之股权,分享企业利润。股票上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l)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成立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1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5)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只要具备了上述条件,不妨通过股票融资的方式上市融资,获取大量资金,为承包更大的工程做好资金准备。 (2)利用国内债券市场融资 债券是常见的投资手段和集资工具, 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是其资金来源的重要方式之一。 债券就是各种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公司债券的总称。 它是由政府、金融机构或工商企业向社会借债时所出具的标明借债金额、期限、利率、到期还本付息金额的债务凭证。债券体现了一种债权和债务的关系,具有流动性、自主性、安全性等特征。 债券的发行从改革趋势看,更多的企业将通过发行债券来筹资,作为企业的决策者,应全面掌握发行企业债券的基本要求和技巧。我国对发行债券筹资是有一定限制的, 按照有关规定企业必须具备以下6个条件才能发行债券。 1)股份制有限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额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企业发行债券要有定的程序。申请和审批、进行资信评估、企业债券负债表印制应表明具体内容、债券的发行及上市交易。 发行方式主要有:自营发行、代理发行、承销发行、联合发行。债券的偿还方式有:到期一次偿还、分期偿还、提前偿还、债券替代。 债券融资的优点是:债权人不能参加企业赢利分配; 企业债券的发行费也不能很高,融资成本比银行贷款低; 发行债券,股东对企业的控制权不受损害;债券本金、利息可在税前分发,可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可以回收债券; 利用债券融资的财务杠杆作用,可以使企业的利润大幅度上升,也便于企业调整公司资本结构。 随着我国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手中的闲散资金也越来越多,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以根据公司的情况发行国内债券进行筹资。 5.利用与国内其他企业联合承包融资 大型工程承包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我国的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往往势单力薄,特别是在与国际上一些大的国际承包商在大型项目的竞争中常常遇到自有资金不够、技术储备和资深专家不足、管理手段不适应等困难。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国际工程市场中得到的大多是发展中国家的工程,且多为中小规模的工程,有的还只能承担专业分包或分项工程。 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要发展壮大,要上新台阶,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最重要的就是要迅速增强实力和竟争力。如何提高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竞标时的综合实力,方法很多,有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就是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走联合之路,成立集团公司。EPC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联合,可使要素优化组合而得到更充分合理利用,优势互补,提高效益,而且有能力承包更大的、更高档次的项目,在不增加外部资金的情况下,资金实力雄厚了,对外承包工程有了坚定的资金后盾。技术力量强大了,对一些高新技术,困难问题都可顺利解决。联合之后,统筹分工配合,目标一致可重点承包一些大项目。例如即将竣工的世界第一高楼-上海环球金融中心项目,就是由中国建筑总公司与一家地方企业组建一个总承包联合体进行建造的。 6.利用其他融资方式 我国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而国家金融市场的建立和完善,使得企业的融资方式、渠道逐渐增加,企业家也越来越重视融资成本、融资效益、融资风险和融资渠道的开拓。下面浅谈一下我国企业的一些新融资方法。 (1)企业收购和合并融资 企业收购指企业通过另一家企业的资产或股票取得这家企业的经营控制权。企业合并指企业间无偿合并资产或股票,组成一个企业。企业收购分为资产收购和股份收购。企业合并分为企业合并后不成立新公司和合并后成立新公司。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的工程承包企业管理不当,效益低下,处于竞争劣势地位,但有的工程承包企业却因经营管理有方,经济效益好,在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由于在市场竞争中,规模优势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抗风险能力,因此处于优势的企业往往需要扩大生产规模以发展生产,如要重新建厂房、购置设备等等,耗费较大,如果利用劣势企业的厂房、设备等,然后注入本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文化等因素,那么收购劣势企业就可以成为解决优势企业问题的好办法。我国EPC工程总承包公司可以利用这种方法扩大自己的规模,利用规模经济效应获得更大的竞标能力和项目运作能力。 (2)赊购赊销融资 当一个企业出售产品时,需要找买主,而另一个需要这种产品的企业又没有钱,这种难题可以通过赊购赊销的形式解决。一般,买卖双方先商定付款时间,买方从卖方取走产品,真正付款时间是预定延后的时间。在这种交易中,买方企业通过赊购,实际上等于不用签署正式借据,就筹措到了一笔相当于货款数额的短期资金,当所购得的货物用于买方企业的生产经营时,则可获得利润的增加,因而这是一种简单的融资方式。目前,社会上时兴的分期付款,实际上就是一种赊购赊销的融资形式。EPC总包商及其分包商可以通过向上游材料供应商等进行赊购,从而获得更大的资金调剂能力。 二、利用国际金融市场融资 世界上许多国际工程承包公司在很大程度上利用了国际金融市场进行融资。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这种方式在国际工程承包中日益普遍和重要。在发达国家国际工程承包公司的资金来源中50%以上都依赖于外部融通资金,其中美国55%,德国为59%,英国为44%,日本则高达82%,目前许多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工程承包中越来越多地采用国际融资。所以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利用好国内资金的同时,也应当面向国际金融市场拓宽融资渠道。国际金融市场是一个庞大面完备的市场,利用它可以融通大量自由外汇资金和工程所在国货币及第三国货币,使借、用、还一致,减少汇率风险。在过去的这些年里,我国的EPC工程总承包企业进行国际融资的还很少,因资金短缺缘故而流失掉了许多有利可图的工程项目。国际融资对于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来说还是一门新的课题,如何掌握国际融资这门技巧已成为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急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充分利用自有资金,国内金融机构贷款,证券市场筹资外,应积极开展国际融资,利用好国外市场。 在国际经济发展过程里,一方面是发达国家出现了大量的过剩资本,当这些资本在本国找不到有利的投资环境时,就要突破国界,向资本短缺、生产要素中资本比例低,市场又较为广阔的经济不发达国家或地区输出。另一方面,发展中国家为了加速本国经济发展需要大量资本,在自己资金缺乏的情况下,就需要引进外资以弥补不足。投资收益的国际差异、国际分工的发展、生产国际化水平的提高和国际竞争的激化,进一步影响了国际资本的流动,也促进了国际信贷的发展。 1.利用政府间双边贷款 政府贷款是由一国政府向另一国政府提供财政资金的优惠性有偿借款。政府贷款属于经济援助型之一的贷款,它利率低、期限长、条件较优惠,在双边关系比较协调的情况下,贷款双方政府容易达成协议。 通过合理利用发达国家政府贷款开发本国资源,发展生产,可以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增强出口能力和我国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 我国与周边国家关系较好,国际地位和信誉高,可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利用政府间双边贷款融资。世界上几个主要对外提供政府贷款的国家有日本、美国和德国。日本属亚太地区,中国与它有着地域的优势,且互补利益关系相当密切。同时,中国的巨大市场又对美国和德国具有极大诱惑力,他们对向我国提供政府贷款有很大兴趣,我国政府应积极利用这些有利条件进行融资,支持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高竞争力。政府间贷款数量要受贷款国家的国民生产总值、国家财政及国际收支状况的限制,金额一般不会太大。政府间贷款具有援助性质,利率低,偿还期长,贷款与专门的项目相联系,因此往往又带有一些非经济性条件。政府间贷款一般不会直接用来对外直接承包工程,而只作为项目投资的一部分用于对外招标发包,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应积极关注国际市场上这些有外国政府贷款的工程项目,争取中标,因这类项目一般都经过严密评估论证,管理较严密。我国企业一旦中标成为此类项目的承包商,就可望获得可靠收入和信贷支持。 2.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融资 国际金融组织是指一些国家为了达到某项共同目的,联合兴办的在国际上进行金融活动的机构,世界性的国际金融组织主要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世界银行及其附属机构-国际开发协会的贷款也应是我国筹资的主要来源之一。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英文名称为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简称IMF,它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根据1994年在美国布雷顿森林举行的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所拟订的《国际货币基本协定》,于1945年12月27日成立,总部设在华盛顿。有成员国148个(1984)。 该组织的宗旨:稳定国际汇率,消除妨碍世界贸易的外汇管制,在货币问题上促进国际合作,并通过提供短期贷款解决成员国国际收支暂时逆差的外汇资金需要。 WB全名为世界银行(the World Bank),原名国际复兴开发银行(the 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它是联合国属下的一个专门机构,负责长期货款的国际金融机构。World Bank是根据1944年美国布雷顿森林会议上通过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成立的。 它的优点是利率固定,低于市场利率,并根据工程项目的需要定出较为有利的宽限期与偿还办法。世界银行与国际开发协会对工程项目所提供的贷款要在广泛的国际承包商中进行竟争性招标,从而压低建设成本,保证建设技术最为先进。 该组织以资金支持的项目其基础是扎实的,工程都能按计划完成,而且所提供资金的项目带有一定的技术援助成分。 缺点是手续繁杂,从设计到投产所需时间长;贷款资金的取得在较大程度上取决于该组织对项目的评价;该项目所坚持的项目实施条件如收费标准与构成、管理机构、管理方法等都与东道国传统做法不同,但东道国要被迫接受;该组织对工程项目发放的贷款,直揍给予工程项目中标的国际承包商,借款国无法知道费用核算结果。 3.利用国际商业银行贷款 国际商业信贷是指借款人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向外国银行按商业条件承借的贷款。国际上的这种贷款人一般都是企业和其他法人机构,其中包括与出口相联系的贷款。  各国经济的发展需要借用国外资金,而无论是外国政府贷款还是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等优惠信贷都有条件限制,资金数量有限,也不易争取,于是各国就积极争取吸收国际市场的资金,以便灵活应用。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在此方面具体应用方式是多种多样的。 短期透支贷款这种方式较适用于每月按完成工程量付款的项目。如果承包工程所在国的货币是软通贷,而且支付货币属于当地货币,利用当地银行透支贷款可减轻货币贬值风险。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周转流动资金不足时,可向我国的商业银行或国际公认的金融机构担保向当地银行开出透支担保保函,保函规定最高透支金额及担保有效期,即可获得透支贷款。 透支贷款是指企业从当地银行借一定数量的当地货币或外币,用于购买材料和设备,一旦收到每月的工程付款,立即归还银行。由于这种贷款是随借随还的,银行只按公司账号中的赤字金额逐日计息,尽管贷款年利率可能较高,但实际赤字金额时大时小,而且计息时间并不长,因此花费的利息总值并不多。同时,只要业主付款确实可靠,公司善于经营,贷款最高限额不大,承包商和银行的风硷都不会很大。对于贷款时间太长,长久保持的赤字金额较大时,采取透支贷款就不够合算了。承包商应当寻找其他贷款形式,以降低利息费用。 存款抵押贷款。有些国家的当地银行不接受别国银行的透支保函,但通过协商,如果承包商的资信可靠,而且其承包的工程是确实有支付保证的,银行可能愿意提供存款抵押信贷。在工程所在国的支付货币是软通货和按进度付款的条件下,采用这种方法是比较有利的。 承包商可以用很少部分硬通货,或者工程设备作为抵押,从当地银行获得较多的当地货币贷款。抵押款和借款比例称之为抵押存款限额,限额越低对承包商越有利,只有资信极好的EPC工程总承包企业,才可以争取到银行的特别优惠,给予最低抵押存款限额(如10%-15%),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工程所在国应当广交银行界朋友,保持良好信誉,经常向银行介绍本公司工程进度,这样才能争取到优惠的存款限额条件。 采用存款抵押信贷方法,一方面可以少存多借,获得大大超过自有资金的流动资金信贷;另一方面还可以保持自己的硬通货及其利息收入,可避免当地货币贬值的风险。 利用业主开出的银行付款保函作抵押向外国银行申请中短期货款,当业主要求延期偿付工程款时,这实际上是要求承包商垫付建设资金,而后由业主在一定时间内分次偿还,并支付一定利息。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商因垫付资金额较多,可以要求业主从一家可被接受的银行(如国家商业银行)开出付款保函作为支付工程款的保证,这时承包商可利用这份保函同外国银行协商,只要该国银行对承包商的信誉和开保函的银行资信是相信的,而且审查了该项目的可行性,可能接受这份保函为抵押而给予承包商一笔项目专用贷款。 使用这种贷款,一般来说,工程业主给承包商延期付款的利率是较低的,面从外国银行取得商业信贷的利率的确较高,两者之间可能出现较大差额,承包商应当认真计算,将利息差额计入工程保价之中,否则承包商将降低自己的利润来弥补这一差额,甚至会由此造成亏损。 利用材料及设备出口信贷承包国际工程,承包商需从第三国进口材料、设备,因此承包商可充分利用第三国的出口信贷来融资。许多国家都设有专门的出口信贷机构,负责出口信贷的管理和经营业务。 出口信贷的贷款利率一般比相同期限的商业贷款利率低,并且由于出口信贷金额大、期限较长,因而存在一定风险,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都设有国家贷款保险机构,对出口信贷给予担保,风险由保险机构承担。 利用国际银团的银团贷款。贷款银团就是由一家或几家银行牵头,多家银行参加而组成的银行集团。由这样的一个集团按照内部分工和各自分担比例向某一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就是银团贷款,又称辛迪加贷款。 许多大型工程需要的资金太多,承包商带资垫款承包或接受延期付款颇感困难,可以利用国际银团联合贷款的方式融通资金。一般国际承包商同某些较大的国际银行有着良好和密切的关系,他们经常互通情报,碰到某些大型建设项目可以相互合作。在工程项目基本可行的条件下,承包商常常邀请一家国际性银行帮助进行专门财务可行性研究,而后组织工程业主、工程所在国的国家商业银行、银团首席银行坐在一起讨论,对所有涉及贷款、使用和还款以及利息等问题,做出各方都能接受的安排,而后共同签署协议。 我国一些EPC工程总承包公司己开始注意进行这祥的工作,并巳取得一定成效。对于某些大型工业项目采取这种形式,不仅可解决工程业主和我国公司双方都缺少资金的困难,还可以在这种项目中采用我国生产的设备,带动我国材料、设备的出口。 利用银团贷款时,选择好首席银行十分重要。用一家富有经验而且与承包商有过密切合作历史的银行为首席银行,他往往能向承包商提出许多良好的建议,并向参加银团的其他银行宣传介绍这家公司,如果首席银行是一家国际性的大银行,就更能增强其他银行的信心,吸引更多的银行参加银团贷款。 利用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它是由项目的资产(包括项目各种合约内制定的权利)作抵押,并把项目的预期收益作为偿还债务的最主要来源的一种融资方式。这种融资方式与传统的项目筹资方法不同,传统的方法是借款人靠自己的直接信誉和资力或第三方还款担保,而不是依靠项目的预期收益来筹措贷款,贷款项目的还款责任也就全部落在借款人或担保人身上,贷款人可直接追索,而和项目收益无关。而项目融资的着眼点是放在该项目本身经济收益上,贷款人对借款的追索是有限的,也就是说,贷款人也分担了融资中很大一部分风险。 项目融资作为一种特殊的资金融通形式,有其突出的长处,同时也存在一些缺点。 优点:帮助项目发起单位扩大借款能力,便于筹集巨额资金从事大型项目实施,同时使贷款风险分散,项目融资还有助于降低工程费用成本。筹资问题与项目成功挂钩,项目成功与否直接与贷款人利益相关,且项目公司自负盈亏。 缺点:贷款人承受比传统融资方式更大的风险。这些风险包括可能的政治风险;由于投资费用大,建设期长而给贷款人带来风险;主导银行由于提供较多份额的资金而使自身增加风险;参与项目融资各方由于利益、文化风俗的不同而产生内耗易使项目有失败的潜在风险。项目融资从开始酝酿到谈判,直至签约的这一过程极其漫长,这祥旷日持久的工作过程中各种因素都会变化,由此而产生风险。 项目融资中,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并不直接参与,项目融资主要是业主(发起人)融资的一种方式,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若在该项目中标,只是项目的建设者。为增加此类项目中标的可能性,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发起人开始项目融资时就应发挥积极作用,为发起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牵线搭桥,提供资料及咨询,以自己的实力与能力向出资者和发起人保证,让其相信项目若被我国EPC工程总承包企业承建能顺利完成,争取中标的最大可能。 利用调换融资。所谓调换融资业务是不同货币的债务或不同利率的债务(固定利率债务与浮动利率债务)进行相互交换的业务。调换融资业务成为适用于各种机构筹资和经营债权资金的一种有价值的融资及防范外汇风险的工具。 随着国际间调换融资业务的飞速发展,调换融资业务派生出多种交易方式,其中最基本的有两种,即利率调换和货币调换。 利率调换交易是按两笔货币与金额相同、年期一致的借款之间的不同付息方法的互换,并用协议书确定下来。利率调换这一融资技术是为适应国际市场上利率结构的复杂化而产生的,通过利率调换,筹资双方都可获得采用各自需要的利率的资金。 产生利率调换需有前提条件,一方面有一家资信较好的经营性公司,它可以获得较优惠的浮动利率的资金,而很难以较优惠条件获得迫切孟要的固定利率资金;另一方面有一家国际银行或国际金融机构需要浮动利率资金,其拥有固定利率资金的成本相比之下较低,这时即可进行调换。运用利率调换方法可以使资金短缺的发展中国家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集到较难筹集的较长期的固定利率资金,以缓解资金不足。 货币调换是指在两方或两方以上有互补笥要前提下,为满足各自的需要,将不同国货币的债务或投资,按签订调换合同时的即期利率进行对双方都有利的调换。 如一家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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