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如何核算? 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前各季度已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底汇算清缴时要减去以前季度的税款,这样怎么结转?分录怎么做? 答:第一,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缴纳方式是按月或季预缴、按年汇算清缴。在每月或每季有利润的情况下,以利润额为依据计算得出的预缴企业所得税,需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不需要作计提分录,因为企业所得税属于按年征收的税种,它是以企业每一个公历会计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的,只需在年末作一次计提分录。 第二,如果没有按月或按季度预缴,就可不作任何分录。只在年末在当年的利润总额基础上通过纳税调整得出
2、应纳税所得额后,依照适用税率,计算得出当年应缴企业所得税额,并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缴纳时,如果计算得出当年应缴企业所得税额大于已预缴的金额,只就差额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如果计算得出当年应缴企业所得税额小于已预缴的金额,可申请退税或抵下一年的预缴款。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答案是基于应付税款法的会计处理,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要考虑递延所得税问题。课后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