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资企业拆迁补偿费如何纳税?问:为配合市政建设,我单位的部分非经营性用房及路面被政府征用,西安市干道办支付我院相应的拆迁补偿费。请问在收到补偿费后,我院是否应交纳企业所得税及土地增值税,依据又是什么? 答:关于拆迁补偿费,国家税务总局对内资企业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税务处理做了明确规定,有的省例如广东也对拆迁收入的税务处理做了明确规定。你单位可向主管税务局咨询可否参照执行。国税函2003115号一、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重新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以下称重置固定资产)的,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
2、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冲减企业重置固定资产的原价。二、企业取得搬迁补偿费收入,凡搬迁后不再重置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和用途的固定资产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将上述搬迁补偿费收入加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及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免征土地增值税。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