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人的工资薪金如何记账 建筑工人的工资薪金什么情况下,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一般说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建筑工人的工资薪金应该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其一,该建筑工人与企业有雇用或任职关系,属于企业的在册员工;其二,企业与该建筑工人签订了劳动合同;其三,企业按照规定为该建筑工人购买了社会保险;其四,以工资表形式支付建筑工人的工资薪金,按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凡是不同时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均不得作为“应付职工薪酬”核算。一般说来有两种情况:其一,与劳务公司签订建筑劳务分包合同,向劳务公司支付建筑工人工资薪金,劳务公司向施工企业开具劳务费发票;其二,支付建筑工人劳务报酬时,按照规定代扣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并在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劳务费发票。施工企业支付的建筑工人的工资薪金,一方面必须符合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相关规定,另一方面也应该正确取得支付凭据(如劳务发票、劳务合同等),否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施工企业将面临巨大的涉税风险,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