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山东国税: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
业务概述
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纳税人应提供主表和份数
无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纳税人办理时限要求
外出经营企业在其经营活动结束后,须在10日内办理《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手续。
税务机关承诺办理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审核纳税人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手续,如逾期办理,则进行违法违章处罚;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核准
符合条件的依据《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信息,录入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还需要录入销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经办人、证明核销人和核销日期;办结核销。
3.资料归档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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