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货企业走逃如何办理出口退税某公司的供货企业走逃,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走逃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发生这种情况如何办理出口退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立增值税失控发票快速反应机制的通知(国税发2004123号)规定,认证系统发现的“认证时失控发票”和“认证后失控发票”经检查确属失控发票的,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销货方已经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出口退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09号)规定,外贸企业取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
2、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外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外贸企业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的凭证,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退税时可不比对该失控发票的电子信息。如果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有关凭证,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规定,出口企业虽已申报退(免)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