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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商业保理公司的利弊影响.doc

上传人:w****g 文档编号:2314006 上传时间:2024-05-27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6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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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对商业保理公司的利弊影响一、“营改增”引起的主要变化1、税种变更:“营业税”变更为“增值税”;2、税目变更:“服务业”变更为“金融服务”3、税率变更:5%变更为6%。二、“营改增”对公司的利好影响1、部分业务进项税可抵扣与商业保理公司相关的进项税,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在销项中抵扣,如:中介服务费、购进办公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开发费、办公用品、差旅费中的住宿费、高速公路一二级公路路桥费、通行费、水电费、咨询费、会议费、银行手续费、其他符合条件的成本、费用等。但工资、福利费、工会会费、差旅费中除住宿费、业务招待费不能抵扣。2、客户可抵扣保理手续费进项税保理手续费可通过金融服务项下“直接收

2、费金融服务”税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客户,变相解决客户融资利息不能抵扣的问题,降低客户保理融资成本,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但前提条件是保理手续费是有别于利息的纯中间业务收入,并非一个保理合同中不同收费模式形成的变相利息。只有提供与保理业务相关的咨询、催收、管理类型的服务,而非由于保理预付款形成的由资金时间价值产生的收入。3、集团实行“统借统还”将降低公司融资成本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该利息收入是免税的。集团子公司拆借符

3、合统借统还模式后,借款利息将下降,对公司融资成本降低将带来重大影响。三、“营改增”对公司的不利影响1、银行借款利息无法抵扣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银行借款利息属于“贷款服务”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企业,所以公司现在或将来如通过银行融资,借款手续费、利息部分不可抵扣。这点与融资租赁行业存在巨大差异,融资租赁回租税率6%,但仍实行差额纳税,与融资租赁回租性质相仿的保理预付款,却无法享受差额纳税政策。2、保理利息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税局对财税【2016】36号文件的解读,保理利息属于“贷款服务”,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企业,所以公司收取的保理利息收入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给客户

4、。四、“营改增”对公司实际税负的影响测算公司通过对保理行业增值税纳税规则的研究,并结合实际运营的总结,通过下表进行了营改增前后利润及税负的变化:表1“营改增”税负测算表税屋提示遮挡部分数据为“*(1+12%)”备注:1、附加税合计12%,包括城建税7%,教育费3%,地方教育费2%;2、假设进项税全部税率为17%;如果全部为3%再进行替换。结论:假设进项税全部税率为17%时,为使营改增后税负减少,则需B/A4.54%;假设进项税全部税率为3%时,为使营改增后税负减少,则需B/A22.67%;如果当月无费用或全部为普票时,毫无疑问营改增后税负增加;因为公司进项税税种不同,介于3%-17%之间,故具

5、体需要设定权数进行考量。结论说明营改增对公司的影响并非固定不变,当可抵扣的费用或资产/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一定比例时,流转税税负呈现有利状态,反之不利。对于商业保理这种类金融行业,可抵扣费用一般很少,相较其持续增长的资产带来的收入,费用的增长较慢,所以营改增之后,对于部分商业保理企业,尤其业务规模很大的企业,实际带来的是税负增加。举例:一家商业保理企业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总成本费用1,500万元,可抵扣成本费用200万元,假设可抵扣成本费用进项税税率8%(依据不同税率进项税加权平均),不考虑其他因素,则营改增前后税负及净利润影响如下:表2营改增前后税负及利润的变化单位:万元税屋提示遮挡部分数据为17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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