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看: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确定扣缴增值税税率编者按:随着我国企业的国际化水平的提升,时有需要境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服务,我国境内公司在支付境外公司的有关费用时,如何确定扣缴增值税税率,需要学习。案例概况吉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7年2月20日支付德国某公司设计费200万元。问吉祥公司是以3%的税率还是6%的税率扣缴增值税?税务分析一、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二、实务分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中华
2、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十五项规定,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境内的购买方为境外单位
3、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时,无论购买方支付的价款是否超过500万的一般纳税人标准,无论扣缴义务人是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照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应税行为的适用税率予以计算。三、案例解析综上所述,吉祥公司2017年2月20日支付德国某公司设计费200万元,以增值税适用税率为扣缴增值税的税率,与其是否是一般纳税人无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应税行为的适用税率为:(1)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服务、土地使用权、运输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和邮政服务,税率11%;(2)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17%;(3)其他应税行为,税率6%。(4)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扣缴增值税额=(200*7.34)/(1+6%)*6%=203.3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