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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征管转让9句话(含扣缴人、纳税地点等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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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个人股权征管转让9句话(含扣缴人、纳税地点等问题) 1.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受让方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均应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认真履行扣缴税款义务. 2.扣缴义务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3.在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4.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也就是说,股权转让所得纳税人需要在被投资企业所在地办理纳税申报. 5.股权转让的纳税时间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后的次月15日内. 6.何时作为股权转让行为发生时点进行了界定,主要包括六种情形:(1)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2)股权转让协议已签订生效的;(3)受让方已经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享受股东权益的;(4)国家有关部门判决、登记或公告生效的;(5)办法第三条第四至第七项行为已完成的;(6)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股权已发生转移的情形. 7.被投资企业应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等资料. 8.被投资企业发生个人股东或股东所持股权变动的,应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含有股东变动信息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及股东变更情况说明. 9.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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