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在建工程试运营收入会计和税法的无差异处理.doc

上传人:精*** 文档编号:2306906 上传时间:2024-05-2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66.50KB 下载积分:5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在建工程试运营收入会计和税法的无差异处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在建工程试运营收入会计和税法的无差异处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本文档共2页,全文阅读请下载到手机保存,查看更方便
资源描述
在建工程试运营收入会计和税法的无差异处理  某工业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建工程试运转取得产品100件,该产品成本80000元,销售后取得不含税价款100000元。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604在建工程”规定,在建工程进行负荷联合试车发生的费用,借记本科目(待摊支出),贷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试车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待摊支出)。 《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1604在建工程”规定,在建工程在试运转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形成的产品或者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的,借记“银行存款”、“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按《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试运转产生的产品可采用直接销售(借记“银行存款”)或转为库存商品(借记“库存商品”)两种处理方法。 采用直接销售(借记“银行存款”),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在建工程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第三条规定,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进行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000-80000=20000(元)。 如果会计处理时,先转为库存商品,再对外销售处理,就不会存在会计和税务上的差异。 1.试车形成的产品转为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80000 贷:在建工程80000。 2.试车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 借:银行存款117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0 贷:库存商品80000。 当期企业销售试车形成的产品的会计利润与当期应纳税所得额都等于销售收入(100000)-销售成本(80000)=20000(元),会计与税法无差异。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