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统一购买的工作服进项税额,你抵扣了吗案例概况南方吉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祥公司”)2016年11月18日统一购买工作服,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7万元,价税合计117万元。问该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税务分析一、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二、实务分析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
2、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
3、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小结:纳税人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三、案例解析纳税人外购工作服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判断发放工作服是否属于集体福利是关键。笔者认为,纳税人统一外购的工作服,属于职工工作的必需品之一,不属于福利费,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参考北京国税2016年11月份关于营改增有关问题的解答:公司为员工统一购买工作制服,是否属于集体福利?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吗?答:不属于集体福利,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