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销(赏)

增值税税率调整-必须要关注的10大涉税问题与纳税影响!.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2305148 上传时间:2024-05-27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52KB 下载积分:6 金币
下载 相关 举报
增值税税率调整-必须要关注的10大涉税问题与纳税影响!.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增值税税率调整-必须要关注的10大涉税问题与纳税影响!.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增值税税率调整,必须要关注的10大涉税问题与纳税影响! 一、国家政策信息 2018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作年度政府工作报告透露。 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改革完善增值税制度,按照三档并两档方向调整税率水平,重点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等行业税率,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标准。大幅扩展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微企业范围。大幅提高企业新购入仪器设备税前扣除上限。实施企业境外所得综合抵免政策。扩大物流企业仓储用地税收优惠范围。继续实施企业重组土地增值税、契税等到期优惠政策。全年再为企业和个人减税8000多亿元,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 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实施上述三项措施,全年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内外资企业都将同等受益。 二、政策调整分析 (一)税率调整后,时常有预收款的单位,我们需要关注些什么? 国务院常务会议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调整税率。那么,企业在2018年5月1日前收到的预收款,实际将于2018年5月1日后消费的货物或服务,是否可以适用于新增值税率?我们需要进一步关注政策规定。 例如:运输公司很可能在2018年5月1日前就收了客户的运输费,而在2018年5月1日或之后才开始实际承运。 (二)税率调整后,经常发生视同销售的单位,我们需要关注些什么? 如果企业在2018年5月1日前购入了货物或自产的货物(且已按照17%税率抵扣了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在2018年5月1日之后被赠送了出去。 那么,就会出现视同销售的情形,如果需要视同销售,到底是按原适用税率17%的税率纳税,还是按调整后的16%的税率来纳税?我们需要进一步关注政策规定。 (三)税率调整后,当企业发生销售退回时,我们又应该关注些什么? 如果企业在2018年5月1日前售出的货物于2018年5月1日后发生销货退回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 那么,开具红字发票时,到底是按原适用税率17%的税率,还是按调整后的16%的税率? 另外,因为政策调整后,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果原一般纳税人企业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了,在发生销货退回时,是按原适用税率17%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还是按新的纳税人身份3%的税率来开具红字发票?我们需要进一步关注政策规定。 (四)税率调整后,原来已经签订的合同,在新政策下如何履行? 如果企业在2018年5月1日前签订的是价税分离合同,当税率调整政策出台以后,合同双方只需要将适用税率由17%变为16%,适用税率从11%降至10%即可。 然而,当合同中增值税条款部分是以含税价列示的,则问题就出现了,是将税率调减的1%转嫁到服务接受方的身上,还是降低价格?这往往是一个双方谈判的问题。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三档并两档的税率调整政策随时都有可能会实施,这就更加凸显了含税合同列示应当如何调整的问题了。 (五)税率调整后,企业原来促销政策,在新政策下如何履行? 很多企业在对外的促销政策中,商品都有明码标价,对于已在广宣中有标明销售价格的商品,可能需要考虑从2018年5月1日起调整这些已标明的销售价格了,否则可能会对其市场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税率调整后,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有哪些细节需要关注? 2018年5月1日增值税税率调整后,对于建筑行业,如果企业正在施工的项目,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1、对于已经完工部分,尚未开具发票的,是继续按原适用税率11%开具发票还是按调整后税率10%开具发票,我们需要进一步关注政策规定。 2、对于未完工部分,是继续按原适用税率11%纳税,还是按调整后税率10%纳税?我们需要进一步关注政策规定。 3、对于正在施工或即将施工的项目,尚未签订合同的,合同如何签订?何时签订?对增值税的缴纳与适用税率应用都将产生影响,我们需要进一步关注政策规定。 (七)税率调整后,企业纳税核算,有哪些细节需要关注? 1、当公司的资产改变用途后,用于不得抵扣增值税的项目时,需要作进项税额转出时,是按调整前的适用税率转出还是按调整后的适用税率转出,我们需要进一步关注政策规定; 2、公司原来采购入库的货物,在2018年5月1日后对外销售时,是适用调整后的税率还是适用原增值税税率,我们需要进一步关注政策规定。 (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税款如何过渡? 国务院会议发布,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那么,当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存在未抵扣完的进项留抵时,是否可以申请增值税退税,或者是否可以继续抵扣未来发生的应纳增值税,我们需要进一步关注政策规定。 (九)小规模纳税人登记标准的变化,会带来哪些影响? 国务院会议公布,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一调整会带来哪些影响? 很多原来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很有可能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样一来,从上述企业采购的一般纳税人,将不能就相关采购支出取得适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取得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税率调整阶段,企业如何规避合同签订涉税风险? 1、合同签订的涉税风险,对于2018年5月1日之前签订的合同,很有可能继续适用原税率纳税,也就是说,如果有即将要签订的合同,建议在2018年5月1日之后待政策确定了再签订; 2、如果企业一定要在2018年5月1日之前签订的合同,建议在适用税率与税率上单独签订条款如:以最终国家政策公布的适用税率为准之类的条款,以防止合同执行争议。 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展开阅读全文

开通  VIP会员、SVIP会员  优惠大
下载10份以上建议开通VIP会员
下载20份以上建议开通SVIP会员


开通VIP      成为共赢上传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财经 > 财经会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