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不动产评估增值的几大交税误区公司账面有不动产一遇上评估这茬,不动产增值财务们就晕了,土地增值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要不要交,怎么交。今天小编就跟大家盘点下评估增值的几大交税误区。误区一:土地增值要交土地增值税土地一评估增值,很多公司就顾名思义,以为增值那不就要交土地增值税,哪知道这税种属于财产和行为税,交与不交要看你是否转让。自有土地评估增值不需缴纳土地增值税,如转让时发生的增值才需要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第二条)误区二:房地产评估增值要交企业所得税 有次客户拿到评估报告问小编,账上的房子评估增值
2、了是不是要按评估值调账。小编开玩笑要是允许评估增值就调账,不知道多少企业通过评估多计提折旧入费用呢。房地产是以历史成本作计税基础,持有期间增值或者减值都不得调整。同时评估增值不涉及所有权转移,无需计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误区三:房产税按评估值计缴房产自用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原值,无论财务如何入账,房产原值需按照企业准则的规定应入账金额确定,房产作为固定资产应按照成本初始计量,持有期间房产评估增值无需调账,因此房产税也无需按评估值计缴。(依据: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七条)看到这里,聪明的大家是不是已经明
3、白了。正解是房地产持有期间,评估增值不会增加税负,房产税也无需按评估值计缴。当然,财务们还会告诉小编,不动产评估是有用途的,小编很大方,扫除误区后给大家附赠常见情形下涉税对照表:注:-表示不适用(依据:财税2002191号、财税200959号、财税200621号、财税字19950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误区四:个人所得税不用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对于个人资产评估增值后,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可判定为财产转让行为,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资产评估增值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 国
4、税发 2008115 号 ) 规定,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的,对个人取得相应股权价值高于该资产原值的部分,属于个人所得,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 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款由被投资企业在个人取得股权时代扣代缴。(依据:关于资产评估增值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绝对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知识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