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安全生产奖制度9篇【第1篇】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 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是违反劳动安全法规和行政法规的行为,是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主要原因。为杜绝制止违章行为,确保职工的安全健康和企业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对于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以及企业各项安全制度或对安全工作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依据本制度进行奖励。 第三条对于违章行为及伤亡事故主要责任人除按安全生产法进行处理外,还须以本制度进行处罚。 第四条对于因违章行为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条企业奖惩细则应随国家政策规定和企业实际情况的变动在年度经济责任制上
2、作相应的调整。 第二章奖励规则 第六条安全奖励资金的来源: 1、企业按年度拨付一定的安全奖励资金。 2、企业内部的违章罚款收入。 3、企业内部风险保证金未完成安全考核目标扣出部分。 4、符合有关规定的其他来源。 第七条实行安全风险奖励制度,具体办法按风险奖励办法执行。全厂各单位根据风险程度不同,全员缴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金,本年度内无死亡、火灾、爆炸、无社会灾害性事故、无重伤事故以及完成安全考核目标的单位,给予各单位所缴安全风险金同等数额的奖励。对作出重要贡献的给予特别奖励以及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规定对专门事项给予奖励。 第八条在安全技术、职业病预防方面有技术发明、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的职工个人
3、,给予300600元奖励,属创造发明重大项目,按国家创造发明奖励条例规定报批,同时,企业在给予最高一级奖励的情况下,可同时给予晋升工资。 第九条对于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坚持原则,严格纠正制止各类违章,避免事故发生,成绩显着的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送技安处审核,经分管厂长批准,年终给予200600元奖励。 第十条对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和及时报告上级,因而显着减轻以至避免重大事故危害发生的职工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送技安处审核,经分管厂长批准,可在该季度内给予300600元奖励。 第十一条在灾害事故中,主动积极抢救人员或物资,防止事故蔓延或扩大,功绩显着的职工
4、个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材料报送技安处审核,由厂长批准通报表扬记功的同时,可给予5003000元奖励。 第三章处罚细则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岗位上班,必须穿戴规定的劳保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安全帽、手套以及耳塞或耳罩等),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十三条禁止穿带钉、铁块的鞋子进入生产区、库区,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十四条操作人员禁止穿高跟鞋(三公分以上)、拖鞋、裙子、短裤、化纤服上岗操作,违者一次性罚款50元。打赤膊上岗操作者,给予从重一倍的罚款。 第十五条凡班前4小时内饮酒者,除令其不准进入车间上班并按旷工处理外,另罚款100元。 第十六条携带香烟、火种到生产岗位区域内或在上班时间饮
5、酒者,一次罚款500元。凡在生产岗位区域内吸烟者,除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理外,还给予留厂察看12年的行政处理。 第十七条凡将小孩带入生产、工作岗位逗留或上班者,一次罚款50元。 第十八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配电室内不准带入食物,违者一次罚款50元。 第十九条生产区域的设备管线上不得凉、晒、烘烤衣物和放置杂物,违者一次罚款50元,如违反能源管理规定,则另行处罚。 第二十条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库区等禁火区域内行驶,必须遵守企业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规定。违者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不准使用汽油等挥发性强的可燃液体擦洗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有明确规定的除外)、用具或衣物等,违者
6、一次罚款50元,如属领导指使违章,则对该单位领导一次罚款50元。 第二十二条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违者一次罚款50元,如属领导(含各级领导)命令使用而又无措施的,对命令者一次罚款100元。 第二十三条生产岗位上操作工不得私自相互替班,违者一次罚款100元,如因私自替班造成伤亡、生产、设备事故,其后果概由责任者自负,并按厂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凡违反本厂高处作业安全制度者,一次对该单位罚款500元,个人罚款500元。 第二十五条进入设备(有限空间)包括各类塔、釜、罐、锅筒、管道和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集装箱和其他较封闭场所的作业必须办证,无证不准作业,违者一次罚款单位500元,
7、个人500元。 第二十六条凡在禁火区内没有办理动火证或虽经批准了,但没有按动火证上审批意见落实安全措施以及超过动火时间、转借、涂改动火证和转移地点动火者,一人一次罚款100元。 第二十七条生产车间操作工上班时,必须将防毒面具带上岗位,放置于方便地方备用,防毒面具不用时,必须盖上过滤药盒的橡胶盖。违者一人一次罚款50元。不认真保管造成丢失或故意损害防毒面具者,照价赔偿。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必须重视和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对于无故拖延整改的,则按“隐患整改通知书”的限期规定为准,每延期一天完成者,单位罚款50元,以此类推计算。 第二十九条对应持安全操作证上岗的无证操作者,一人一次罚款50元;未转
8、正的学徒工或实习生无证独立操作者,一人一次罚单位100元,个人50元。 第三十条危险作业的作业人违章作业,监护人不及时制止、纠正,分别对作业人和监护人处以505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危险作业的监护人不负责任,擅离职守,不坚守岗位,对监护人处50500元的罚款,并对单位处以3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危险作业的作业人、监护人不认真履行职责,不检查落实安全措施,作业时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对作业人、监护人分别处以200元8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凡各级领导干部及专业管理人员见到违章行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应负连带责任,应按违章性质一次给予罚款50300元。 第三十四条对不服执法人员管理,打击
9、报复,辱骂、殴打执法人员者,给予一次性罚款250元,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触犯刑法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违章情节特别严重或认识度恶劣或二者并存者,可按上述处罚加重15倍处理,并在接受审理期间按下岗处理,该期间只发基本生活费。 第四章罚款收缴办法 第三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的罚款由技安处或保卫处(消防安全部分)开据罚款通知单,由财 务处收取现金。 第三十七条从罚款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缴款的单位和个人,按每天1%加收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 第三十八条罚款资金由厂财务处统一专项管理,经分管安全的厂领导批准后,可用于安全奖励和安全活动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对于单位和个人同时违反
10、本制度规定多项者,均按累计计算收取罚款。对于行政处理和经济处理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第四十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重长风化(1998)51号文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同时作废。 【第2篇】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 目的 为了强化“谁管理,谁负责”的全员安全管理制度,激发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的自觉性,特制订本制度。 2. 适应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 职责 3.1 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代表,负责组织建立奖惩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3.2 公司安全监督部门负责违章罚款及事故惩处细则的制订,并监管实施。 3.3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
11、户,确保专款专用。 3.4 各级安全监督部门是安全奖惩管理的具体实施部门。 4. 具体内容 4.1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奖励: 4.1.1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1.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4.1.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1.4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1.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 对于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2、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生产部门和业务部门,公司应给予其领导班子一定的奖励。 4.3 按照公司要求,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督管理,全年安全管理工作成绩显著且未发生因工死亡事故,公司应给予一定奖励。 4.4 奖励实行精神奖惩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资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5 公司及生产部应从工资总额或安全投入预算中预留百分之一至二作为安全专用奖金(此奖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奖金),由公司财务部门建帐,公司安全监督部门直接控制使用。 4.6 公司应建立健全电力建设“安全风险、监督制约、教育激励”三项机制;制订
13、违章罚款和事故惩处办法,公司应实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办法,强化个人安全风险意识。 4.7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4.8 安全生产具有一票否决权。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 4.9 对发生人身、机械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落实,将予以单位(部门)领导和专职安全员以行政记过至撤职处分,并对事故给予加倍经济处罚。 【第3篇】装饰企业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装饰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根据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为全面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通过用经济的手段促
14、进强化提高项目负责人和职工的安全意识,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1、奖罚工作依据公司根据公司工地安全达标要求和定期检查制度对工地进行安全奖罚。 2、奖罚标准:公司工地安全达标要求奖罚实施细则和关于加强项目经理管理规定。 3、奖罚目的:通过奖励与处罚激励各工地主动积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从而达到奖励先进,鞭策落后,共同提高的目的。 4、奖罚的执行:根据公司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工地查出的隐患进行处罚。 5、奖罚金的用途:根据取之于安全用之于安全的原则,对奖罚金除部分用于奖给安全工作较好的工地和个人,一部分用于开展安全教育的活动经费。 【第4篇】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
15、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和奖惩。 3.职责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 3.3 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4.工作程序 4.1惩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 4.1.1惩罚的范围 4.1.1.1员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部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部门领导和事故责任
16、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处罚。 4.1.1.2安全管理 4.1.1.2.1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1.1.2.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1.1.2.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1.1.2.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1.1.2.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1.1.2.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1.1.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1.2惩罚类型 4.1.2.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
17、评、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4.1.2.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4.1.2.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4.1.2.4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1.3惩罚程序 4.1.3.1经济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1.3.2行政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4.2奖励 4.2.1奖励的范围 4.2.1.1在
18、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做出贡献者。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2.1.8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
19、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部门、班组、个人。 4.2.1.9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3奖励程序 4.2.3.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4.2.3.2先进部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4.2.3.3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部门的奖励,由部门提出,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公司领
20、导批准执行。 5.其他 5.1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第5篇】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
21、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22、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第6篇】危化品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生产工作绩效的考核和奖惩。 3.职责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并负责安全奖励资金的落实。 3.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安全奖惩管理办法的监督实施;负责奖惩档案的建立。 3.
23、3 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安全奖惩资金专用帐户,确保专款专用。 4.工作程序 4.1惩罚: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对相关部门领导和责任者进行处罚。 4.1.1惩罚的范围 4.1.1.1员工人身伤害事故的考核 部门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事故负有责任的部门领导和事故责任者,依据伤害程度和性质进行处罚。 4.1.1.2安全管理 4.1.1.2.1违章指挥或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4.1.1.2.2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4.1.1.2.3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4.1.1.2.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4.1.1.2
24、.5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4.1.1.2.6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或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4.1.1.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4.1.2惩罚类型 4.1.2.1根据违章情节的轻重程度,及时采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工学习、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等办法予以处罚。 4.1.2.2经济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罚款50-500元、赔偿损失的3-50%、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4.1.2.3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情况、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留用查看、辞退、开除等。 4.1.2.4性质特别严
25、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4.1.3惩罚程序 4.1.3.1经济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1.3.2行政处罚由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按公司有关规定参照任命程序,报有关领导批准后执行。 4.2奖励 4.2.1奖励的范围 4.2.1.1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和经验,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26、,正确使用标准化动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做出贡献者。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2.1.8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部门、班组、个人。 4.2.1.9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3奖励程序 4.2.3.
27、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4.2.3.2先进部门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报公司领导审批执行。 4.2.3.3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部门的奖励,由部门提出,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 5.其他 5.1 违章与事故罚款应纳入安全奖金专户,不得挪作它用。 【第7篇】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工业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在安全生产工作的奖励与处罚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的生产及经营管理。 2、奖励 2.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
28、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2对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绩者,除年终可评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外,还可按公司合理化建议奖规定给予奖励。 2.3对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排除事故隐患,主动整改,有效的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或使公司财产免受重大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4.对分公司、职能部门各个安全生产责任承包单位,年内实现安全目标,全年无事故,安全管理成绩显著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2.5.对敢于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工伤事故发生或使国家财产免受损失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处罚 3.1.发
29、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3.1.1发生死亡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从重处罚。 3.1.2发生重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较重的处罚。 3.1.3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3.1.4对于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单位、责任者酌情给予处罚。 3.2违章违纪处罚 3.2.1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2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工种操作规程操作或无证操作设备仪器的工人和技术人员,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3对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上、下同时作业不戴安全帽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4特种作业人员无
30、证独立操作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5对不使用通风设施,向公共场所排放有毒有害气体或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6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7对工房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8对违反q/d924393低压电气临时线路安装使用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酌情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 3.2.9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可参照上述规定酌情处罚。 3.3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不安全隐患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3.3.1各种生产设
31、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保险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负责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3.2对各种安全装置(如压力表、安全阀)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要酌情给予处罚。 3.3.3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单位不能消除,但应提出申报而未提出申报的单位,要酌情给予处罚。 3.4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 3.4.1领导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2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在12个月内再次发
32、生同类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4.3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要加重处罚。 3.4.4接到事故隐患通知单”(见附录a)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要加重处罚。 3.5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1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亡事故,可酌情减、免处罚。 3.5.2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单位以外其它原因,可酌情减、免处罚。 3.5.3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5.4发生事故后,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对事故的有关人员提出严肃处理意见,并能认真制
33、订防范措施的,可酌情减、免处罚。 3.6其他处罚 3.6.1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监察人员、安全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检查人员检查的,要对当事人和所在单位酌情给予处罚。 3.6.2发生事故时,在执行经济处罚的同时,对事故的责任者和有关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后果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对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6.3发生事故需应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20%,直至扣完全部赔偿。对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4、实施与检查 4.1公司年终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34、。由基层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4.2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贡献者由基层单位推荐,公司安委会审议,公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4.3经济处罚由经营部会同财务部门执行。 4.3.1发生工伤事故后,基层单位按本办法提出处理意见,经安委会审议,报公司领导批准。 4.3.2本办法所罚款由财务部门按经营部发出的“工业总公司安全生产违规、违制通知单”(见附录b)从被罚单位奖金中扣除,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4.3.3对所罚款项,财务部门应立专用户头,列入暂存款安全专款中,由经营部掌握用于安全工作。 4.4本规定由经营部负责监督检查。 附录a:事故隐患通知单 ( )司安字第号此联单分公司
35、(项目部)留存 : 现发现下列问题,曾口头通知同志,现将该问题书面通知你们,请在月日前将处理情况报送经营部。 经营部 年月日 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 )司安字第号 此联反馈经营部 采取的措施和完成的日期: 单位(章) 负 责 人 年 月 日 附录b:工业总公司安全生产违规、违制通知单 单位:班组: 发现时间: 年 月日时 地点: 性质: 违规、违制内容: 纠正措施要求: 处理意见: 经营部 日期 一联通知分公司(项目部) 【第8篇】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奖励 对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作出贡献的车间、部门、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36、给予适当奖励: 1.1、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用并有明显效果者; 1.2、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1.3、及时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1.4、抢险救灾有功者; 1.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和个人; 1.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者; 1.7、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贡献者。 安全生产先进部门、车间、个人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评选,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年终总结会时,由公司根据标准给予一定的现金和物质奖励。 2、 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给予处罚: 2.1、事故责任者; 2.2、违章
37、指挥或强令职工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者; 2.3、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 2.4、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或谎报事故者; 2.5、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事故发生者; 2.6、对坚持原则,认真维护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人员打击报复者; 2.7、其它各种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者; 2.8、对提出的整改意见有条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责任人; 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损坏消防器材者。 处罚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提出,报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处罚分为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违法犯罪三种: 2.9.1、行政处罚根据危害程度和损失大小,责任大小可处以警告、辞退警告、降职、降级、
38、留用查看、辞退、开除。 2.9.2、经济处罚分罚款、赔偿经济损失、降低工资、扣除奖金等。 2.9.3、性质特别严重、情节恶劣,触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9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目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生产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 机构与职责 3.1.企业法定代表人对实现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3.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3.各级各部门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3.4.班组负责人对生
39、产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四 、工作程序 4.1惩罚 4.1.1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按严重程度扣除安全绩效得分2-10分。 4.1.2发生一人次轻伤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1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5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30元; 4.1.3同一班组在一个月内连续发生两起以上轻伤事故的,第二起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2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10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50元; 4.1.4发生一次两人以上轻伤事故的,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3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100元; 4.1.5
40、因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而发生轻伤事故的,扣罚责任班组长300元; 4.1.6发生生产性重伤一人事故,扣罚事故主要责任人800元;扣罚事故次要责任人400元。扣罚责任班组长300元;扣罚事故班组安全员200元;扣罚分管领导800元。 4.2奖励 4.2.1奖励的范围 4.2.1.1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者,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4.2.1.2认真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规章、制度,在预防事故、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显著成绩的; 4.2.1.3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 4.2.1.4遵章守纪、模范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41、标准化动作的操作者。 4.2.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4.2.1.6在安全管理岗位上尽职尽责,有创新做出贡献者。 4.2.1.7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 4.2.1.8积极参加公司、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安全生产竞赛,成绩优异,被评为先进车间、部门、班组、个人; 4.2.1.9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积极分子给予表彰和奖励; 4.2.1.10按照公司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事故的部门; 4.2.2奖励的类型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或晋级,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 4.2.3奖励程序 4.2.3.1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和个人,由车间(部门)填写安全工作奖惩考核表上报安技部门,经审核后报公司领导批准通过。 4.2.3.2对第4.2.1条有关人员和单位的奖励,由车间和班组提出,经安全部门审查,报公司领导批准执行。27